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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东北军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小金懒懒

    “喳!卑职明白。”

    阿尔斯郎一施礼,抄起一个骑盾,带着一队人马冲向了那些鞑子兵,将他们全部驱赶到城外空地里去。

    安国斯接着下令:“所有的鞑子兵不得呆在赫图阿拉城内,一律呆在城外的指定空地,违令者,斩!”

    豪格就站在离安国斯不远的地方

    ,听到这个命令眉头一皱,冷笑连连。

    蒙古游骑兵的大军缓缓地进入城内,按照原先的方案,分别驻守了各个重要的地点。【 #免费阅读】

    此时,安国斯就一个‘敌人’,那就是时间,只要金睿带领东北军的大军一到,赫图阿拉城内所有的危机,立刻便会迎刃而解。

    安国斯拒绝了额亦都的邀请下,直接在城门的空地处,安营扎寨,作为了临时指挥部。

    蒙古游骑兵以五十人为一队,步兵与骑兵相互搭配,昼夜巡逻,谨防有异变发生。

    安国斯并派人全城通报,所有的平民不得外出,私




第三百七十章丧心病狂的鞑子
    父子二人相视苦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大清国建国不久,就被明军打到了都城,大清国彻底完了。

    巴谷色心大动,望着那个跪在地上的女奴不停的舔着嘴唇。

    伊尔斡叹了一口气,手里的顺刀慢慢的放了下来,淡淡的说道:“那今天晚上再说吧。”

    巴谷一听,哈哈的淫笑了起来,走上前去,将那个汉人女奴一把拽了起来,直接按在了地上。

    那个汉人女子不停的反抗着,哭泣着,身旁的就是他的两个哥哥,还有自己的父母。

    面对女儿所遭受的苦难,赵平民头不敢抬起来,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被那个鞑子折磨。

    赵平民的大儿子,跪在地上再也忍不住了,突然暴起,回身就扑了过去,牙齿狠狠的咬住了巴谷的耳朵。

    “啊!”

    一声惨叫,穿透了云霄。

    巴谷的耳朵鲜血淋漓,这一切都发生的那么突然,伊尔斡根本没反应过来,等他醒过来时,他儿子的耳朵已经被那个尼堪咬了下来。

    “混蛋!找死啊。”

    伊尔斡大怒,抬手将顺刀刺进了那个尼堪的背部,鲜血如箭一般喷涌而出。

    “啊!我的儿子。”

    赵平民一把抱住儿子的尸体,大声嚎啕了起来。

    巴谷彻底被激怒了,转身回屋,取出来一把长长的马刀,锋利的马刀闪着寒光阵阵。

    “狗尼堪,给我死吧!”

    刀锋豁然而落,锋利的刀刃将赵平民连同他儿子的尸体顿时砍作两段,鲜血四溅。

    巴谷抬手擦了擦脸上的血迹,一把踩住赵平民的媳妇,挥刀落在了那个女人的胳膊上。

    那个女人的胳膊直接砍的飞了出去,女人痛的捂着胳膊哀嚎不止。

    就只剩下赵平民的小儿子了,这个年轻人被吓懵了,跪在地上,眼泪也不曾掉下一滴来。

    “喂!你想怎么死。”

    巴谷抬起衣袖擦了擦马刀上的血迹,阴狠的眼神上杀意腾腾,一步步的向赵平民的小儿子走来。

    “砰!”

    这个男人再也忍不住了,先是妹妹被辱,父兄被杀,母亲胳膊也被砍断了,如此灭绝人性的事,一桩桩的发生在自己眼前。

    “兔子急了也咬人,更何况,人乎!”

    赵平民的小儿子,这个平日里,一向都是唯唯诺诺的家伙,此时将所有的怨气发泄了出来,他用尽浑身力气将面前的巴谷撞飞出去,接着夺门而出。

    “坏了,别让他跑出去,拦住他。”伊尔斡见状,大吼一声,要是让那个尼堪跑出去,引来明军,那自己一家想‘好死’恐怕都是奢望。

    女真的院落,大多都是前后进屋,出了前屋,才是大门,赵平民的小儿子一路狂奔,刚跑到门口,突然身后一阵破空声袭来。

    他在赫图阿拉城活了这么多年,自然听得出是弓箭,急忙躲闪,可还是被射中了胳膊。

    “啊!”

    吃疼之下,他大叫一声,忍着剧痛,

    将门栓打开。

    伊尔斡手握弓箭,嘴里咬着一根箭支,疯狂的追了上去。

    赵平民的小儿子慌不择路的逃出大门,四周空无一人,他边跑边喊救命!

    “救命啊!救命啊!”

    要是平时,他敢肆意逃出主子的大门,等待他的将是一顿暴打,巡城的鞑子兵立刻会抓住他,先是一顿暴打,再交给他的主子,可现在,明军入驻赫图阿拉城,整个城内街道,一个人也没有。

    赵平民的小儿子穿过一个小巷子,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巷子的头上,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弓箭,怒气冲冲的望着他。

    他急忙转身往回跑,扭头一看,身后也有一个人扛着马刀走了过来。

    他浑身一抖,整个人坐在了地上,那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巴谷跟伊尔斡,两人对赫图阿拉城太熟悉了,立马就追上了。

    “狗奴才,你不是能跑那,你跑啊!”

    巴谷一脚踩在他的脸上,怒骂个不停,抬手将手里的马刀举了起来,欲势要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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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乱杀者,斩
    伊尔斡那空洞眼神里写满了不甘,鲜血不停的从他的嘴里喷涌而出。

    领头的蒙古武士低头沉思了片刻,叹息道:“收拢尸体,带回军营。”

    “是,大人!”

    几个蒙古武士在收拢‘’尸体那的时候,赵平民的儿子的身体突然被一动,伤口处传来阵阵蚀骨的疼痛。

    “啊!”

    ‘尸体’突然开口,吓得那几个蒙古武士纷纷持枪抽刀,警惕的打量着那个说话的‘尸体’。

    赵平民的小儿子用力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那几个凶悍的蒙古武士,冷不丁的注意到,那几个蒙古武士的胸口处绣着几个字,他不认识,可他却知道那是汉字,是大明国的文字。

    “别杀我,我是汉人,我是明国人。”

    那几个蒙古武士呆在东北军久了,自然听得懂汉话,急忙大声喊道:“大人,这有个活人!”

    领头的蒙古武士急忙跑了过来,他是蒙古游骑兵的第二营副统领李忠国,可他却实实在在的是明国人,东北军的军队体制就是这样,一个军营,各族士兵都有,简直是民族大融合。

    李忠国急忙跑到赵平民的小儿子面前,一把拽住他的手,急呼呼的问道:“我是明国人,你这是出什么事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赵小,我是镶黄旗伊尔斡家的尼堪奴隶。”说到这里,赵小咳嗽了两声,嘴唇印出血色。

    “你怎么在这里,那几个要杀你的鞑子是什么人。”

    赵小一听这话,顿时泪如雨下,将自己如何被追杀,父兄被拦腰斩成两半,母亲被砍去胳膊,妹妹被侮辱的事情和盘托出。

    刚刚说完,赵小就突然昏了过去。

    李忠国突然感觉这件事情不简单,立马喊道:“来人呢,带他返回大营,快点!快!”

    四周的蒙古武士立马牵来战马,李忠国立刻抱着赵小,翻身上马,一拉缰绳,对着那些蒙古武士大吼道:“快,跟上。”【¥… #!最快更新】

    说完,立马纵马飞奔,返回大营。

    东北军的大营驻扎在东门,一路上都是巡逻的蒙古武士,遇到飞马疾奔的李忠国纷纷让开道路。

    “军医呢,快来人呢,军医呢!”

    李忠国抱着赵小,飞身下马,立刻大吼了起来。

    喊声之大,把安国斯都吓了一跳,此时,安国斯正在与几个副将商议军事,安国斯一拍桌子,大怒道:“什么人在外面叫嚷。”

    帐外亲卫进门拱手道:“启禀大人,是李忠国将军。”

    安国斯眉头一跳,这李忠国一向都是沉稳,怎么今天这么失态,一定是有大事发生了。

    想到这里,安国斯一把拽住桌子上的头盔,对几个副将喊道:“走,去看看,到底出什么事了。”

    此时的李忠国站在一个插着红色十字的帐篷前,低头抽泣。

    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更何况,军人乎。”

    可此时,李忠国再也忍不住了,眼

    泪夺眶而出。

    其实,李忠国之所以如此姿态,这跟他的自身经历有关,他是正了八经的辽东汉民,家住在sy区,当时他是sy区卫所兵,sy区被攻破后,他们全家被贬为了奴隶,他被编入了镶蓝旗的汉人包衣。

    第二次宁远会战,镶蓝旗被东北军打的溃不成军,旗主莽古尔泰投降东北军,他也直接加入了东北军,由于他骑术精湛,射术了得,直接编入了蒙古游骑兵,因功升做了第二营副统领。

    李忠国升官之后,一直担心在sy区的家人,无奈之下,托暗影卫在sy区打听打听,这一打听不要紧,可暗影卫传来消息,李忠国的父母被鞑子活活打死,妹妹,媳妇也被鞑



第三百七十二章前线急报
    此时的鹧鸪关已经被东北军占领,关隘的顶端树立着黑色虎旗,几个绣着‘戚’字的大旗迎风飞舞,城头上的东北军将士正严阵以待。

    远处一阵轻骑掠过,四五骑的蒙古哨骑迅猛驶来。

    关隘顶端的守军见状,立刻如临大敌,驻守在城头上的是戚家军,戚家军在上一次宁远会战中,全军覆没,主将戚金战死疆场,其余将士全都阵亡,无一人投降。

    好在,戚金将一部分骨干军士留在了东北军,目的很明显,他知道自己此去,必然是凶险万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戚金只为了心中的志愿,哪怕是死,也绝不回头,临行前,戚金曾跟陈金说过,“此去若是难回,请替我将戚家军的大旗重新举起来。”

    陈金含泪点头答应。

    如今的戚家军已然重新建立起来了,戚文,戚武重新将戚家军撑起来了,如今的戚家军比当年的戚家军丝毫不逞多让。

    戚家军作为东北军的主力部队之一,装备自然是最好的,所有戚家军的军士皆是外罩铁甲,内衬锁子甲,就连辅兵也都是一层棉甲。

    最重要就是戚家军的‘拿手好戏’了,火器,如今的戚家军皆是一水的燧发火枪,这个年代,o洲的蛮子也只不过是扛着鸟铳,缠着火药带。

    大明王朝的戚家军是清一色的步兵,除了数百亲卫队有战马之外,其余全部步行,可陈金有的是战马啊,不但给戚家军装备了近千人的火器骑兵,还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战马,可以说,如今的戚家军属于骑马步兵。

    这倒是有点像唐朝的军队了,在唐朝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外表上除了军士高大体壮之外,看不出和任何骑兵部队的区别,但是一旦到达战场,一切就变了。

    这一支部队,首先是要下马,之后在披甲列阵,手里握着长达两米的武器,把后端定在土地上,然后武器前端斜指天空。

    但是这支军队的特殊性是因为他骑马,如果说是骑兵,到达战场不应该下马,并且马匹在任何时候都是稀缺资源,骑兵也是任何朝代的精锐部队。

    一支下马作战的部队,那就是步兵,为什么要骑马呢那是因为要节省体力,这支部队的唯一不同之初就是需要在战斗发生之前尽可能的节省体力,因为在战争中,这支军队是非常耗力气的。

    这支军队下马之后首先是要穿上重恺,就是那种几十斤重的铠甲,还有可能要穿几层,之后还要拿起自己的武器,那把重达二十斤的大刀。

    这只军队是为了对付骑兵的,他并不是要阻挡骑兵,与大多数步兵的长枪如林的用人命来组织骑兵冲锋的方式不一样,而这支部队是为了消灭骑兵。每当骑兵冲锋岛这支部队跟前,这些士兵只要舞动自己手中的长刀,就能把骑兵化为肉泥,人马皆碎!

    这支部队的名字叫做陌刀军,因为手中的武器叫做陌刀。陌刀是唐朝时期的重步兵专用作战武器,为了对抗四周的游牧民族骑兵,专门设立。并且陌刀重二十斤左右,想要舞动起来的话是需要很大的力气。

    所以这支部队在战斗没开始的时候都是骑马。

    为了节省自己的体力,在到达预定战场之后,先是要下马把重恺穿好,之后列阵迎敌。如果是遭遇战的话,笔者认为这支军队就没有太大的左右,重步兵的功能就是防御跟杀伤。【¥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因为盔甲和武器的沉重也让这只军队没有灵活性,但是想一想几千人穿着重恺,然后手中拿着两米的大刀,然后一边挥舞一边徐徐前进,这种压迫感跟杀伤力,是一般军队不能比拟的,即使是重骑兵也没有这种强烈的感官。

    陌刀是唐朝四种军刀中的一种,也是最长最重的一种,基本上除非陌刀军其他的人根本不能使用,虽然唐朝将领多用长兵器,但是用陌刀的还是比较少。

    唐朝最有名的陌刀将军应该就是天宝



第三百七十三章赫图阿拉城的紧急军情
    蒙古哨骑举枪大吼道:“前线急报,阻挡者,视为通敌卖国,就地正法。”

    枪声立刻引来了巡城的戚家军士兵,几路戚家军士兵立刻冲了过来,见到是传令哨骑立刻驱赶人群,让开一条路来。

    领头的蒙古哨骑点头示意,立刻驱马上前奔驰。

    此时的金睿正在与诸将商议军政。

    金睿扶额轻叹:“诸位,接下来我们该如何应对后金鞑子的进攻,我们已经是孤军深入,虽然是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可诸位有没有想过,一旦鞑子断我补给水路,我们的火炮,火器都成了一堆废铁,我军该如何应对鞑子的围困。”

    众将闻言,纷纷沉默不语。

    金睿抬头望去,诸将有不屑一顾的,有沉默思索的,有愁眉不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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