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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野火时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启煜

    果然是快到地方了。

    “哗。”

    陆坤把车窗打开,湿润润的空气立马扑面而来。

    他贪婪地呼吸着乡下新鲜空气,再看看四周,仔细辨别过去这段日子里乡村发生的点滴变化。

    “小黄鸭!”

    小光头兴奋地指着窗外不远处小河里一群悠然自得戏水的鸭子,哪怕是因此吵醒了弟弟也一时顾不上。

    “过了这座桥,再往前开几分钟就到了。”

    刘丽萍也不禁伸了伸脖子,满脸带笑地往小河的方向看去,而后不知道想起来什么,胳膊肘碰了碰自己男人,小声道,“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儿不”

    “怎么不记得”陆坤瞧了车车上的众人,“你真要我在这儿说”

    哪怕是历经两世,陆坤也记得很深刻,当初第一次见刘丽萍的时候,她就是在小河边挑水呢,那会儿看得他口干舌燥的,在原始欲/望的驱动下,弓着身上去搭讪......

    “你还记得那颗柳树不”

    陆坤舔了舔嘴唇,指着河边那棵枝条迎着春风摆动的绿柳。

    刘丽萍嘴角抽了抽,耳朵根子都红了,索性懒得再跟陆坤这个大坏蛋说不正经的,一门心思哄被吵醒的陆明哲。

    陆坤讨了个没趣,自己欣赏风景,瞅着小河清澈河面上的几只鸭子在欢快地嬉戏,时不时地把头伸进水里觅食,或是扑腾着翅膀发出尖啸的“嘎嘎”声,即便河岸边一群妇女在洗衣说笑,也阻挡不了它们放肆地戏水。

    阳光下的河面被微风拂过,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泛起层层涟漪。

    “回来了”刘老根很高兴地看着车子里钻出来的一堆人,而后又转头冲屋里喊道,“老大,赶紧喊你婆娘做饭,我外孙外孙女回来,饿着了我跟你急!”

    “好嘞,我回屋喊她,这婆娘过个年都懒得没样儿了。”刘向东本来想着出来帮忙招待客人的,但老爷子这一发话,只得先把他的吩咐给安排到位。

    “外公,我让我爸给你买了新衣服呢。”

    小光头许久没见着刘老根,很是想念,刚从车上下来,立马蹦蹦跳跳地冲向刘老根,小脸上满是喜气的笑容。

    对于小光头,陆坤是服气的。

    别看这小子性子有点温温吞吞的,但哄起人来很有一套。

    家里几个孩子,也就是他最能得老爷子欢心!

    老爷子喜笑颜开,拽着小光头的手道,“还是我大外孙好啊,爷爷新衣服多的是,你们不用买。外公年纪大了,穿什么都差不多,用不着乱花钱买衣服,攒着给一鸣买汽车好不好”

    显然,小光头梦想着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跑车的理想被老爷子知晓了。尽管老爷子分不清普通轿车与跑车的区别。

    小光头挠挠头,“外公不用省钱给一鸣花,一鸣有好多好多零花钱。”

    说着,小光头让一个保镖叔叔帮忙把给刘老根买的衣服抱过来,再由他交到老爷子手里,“外公,这是我跟爸爸妈妈一起给您选的,您看看合不合身。”

    事实上衣服是陆坤拍板买的,选衣服的意见主要也是陆坤提供的,但小光头显然很是会把功劳往自个儿身上揽。




第五百五十一章 【不死心】
    钱有了,不必再为生活火急火燎,才能在城市里漂泊之后回得去故乡。

    如果一无所有,想要回得去、待得下,的确很难。

    平头老百姓的思想觉悟没有多高,哪怕是重生回来,陆坤依旧觉得自个儿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他没有奢望像马云、李嘉诚那样站在云巅挥斥方遒、俯瞰众生,只是想让自己以及自己妻儿过上远比上辈子更好的生活而已。

    “红烧肉好吃。”小光头满脸灿烂地把碗里的红烧肉放进嘴里,哪怕刘老根专门挑了块肥肉给他,也不见他恼。

    难怪能把老爷子哄得整天乐呵呵的。

    老爷子温和地笑了笑,又给他夹了块大肥肉,上面都滋滋冒油了,“好吃就多吃点。”

    小光头:“......“

    “我爸也爱吃红烧肉。”说着小光头不着痕迹地把那块恐怖的肥肉夹到自个儿老子碗里,而后又兴冲冲地从盘里夹了一块儿大肥肉放进老爷子的碗里,小脸上满含鼓励,“外公你也吃呀!”

    小光头知道老爷子的拳拳爱意,这个年代比较缺油水,喜欢吃肥肉的人远远比喜欢吃瘦肉的人多,因为肥肉有油水。

    这些平常时候爸爸妈妈和姐姐就给他讲过过去家里的生活条件,他也从侧面了解道了不少情况。

    其实小光头并非不喜欢吃肥肉,而是不喜欢吃全是油的肥肉,而且是那种把肉炖的很烂的肥肉。

    如果是五花肉,瘦中带肥,七三分,由老妈做出来,那就很棒了。

    老爷子仿佛没看透小光头的拙劣演技似的,面上喜色更浓了,恨不得把这个讨人喜欢的外孙捧在手心里,可这劲儿地疼爱。

    吃到一半的时候,老太太忽然问起了家里的情况,“老大,家里的田都翻耕了没”

    “早翻耕了,估摸着再有一个月就正式插秧了。”刘向东本来举着被子要敬妹夫的手顿了顿,嘴里砸吧道,“前年天儿冷,去年一整年的收成都不错,粮食还有多余往外卖的呢。”

    “要不,大哥你别种地了......”刘丽萍杵着筷子戳碗里的白米饭,小心翼翼地组织语言道,“大哥,你看侄子侄女也大了,用不着你们夫妻俩再拴裤腰带看着了,要不...你出去闯闯”

    老窝在村里不出去见见世面,人的心气都被平淡的生活给磨灭了。

    啪。

    大嫂拿着的筷子掉在地上,然后慌忙捡起来,归置到厨房,再取出一双干净的筷子。

    刘向东则嘴巴张了张,过了好半响才道,“咱爹都一把年纪了,二弟三弟他们都常年不着家,我要是再出去,家里出点什么事儿,连个顶门立户的都找不着......”

    “放屁!”原本跟小光头逗趣的老爷子听了刘向东这话,立时怒了,“我说咋老劝你出去活动活动不肯呢。你老子我吃得好睡得好,用不着你瞎操心,你尽管放心大胆地出去闯。”

    说完,老爷子还斜睨了这个大儿子一眼,“就现在你老子我的身份,在这十里八村的,上哪儿别人不好好招待我。偏生你自个儿走进死胡同还赖我身上。”

    大嫂听了公公这话,心中由衷欢喜,她也试探劝过自家男人,但每次这个话题都是无疾而终。

    人的情感很复杂。

    小姑子未出嫁的时候,在家里有父母宝贝着,父母呵护着,出嫁了虽说日子穷苦了点,但也从未受过磋磨,熬了几年丈夫事业一飞冲天,就此彻底拉开了与常人的距离。

    原本和她差不多的二弟妹,自从他们夫妻俩做生意之后,穿金戴银都只是等闲,吃喝用度哪一样不是顶好的。

    三弟妹在城里婚介所帮忙,工作清闲又体面。

    可她呢不是在灶台家务那点事上忙活就是去帮忙下地干活。

    同样是儿媳妇,这差距也太大了!

    她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去妒忌,但有时候却依然心里泛酸不得劲。

    她也想自己男人去闯一闯、拼一拼,挣脱掉身上这层黄泥



第五百五十二章 【极品】
    乡村的夜晚,黑蒙蒙一片,明明白天的时候天气很是晴朗,但这会儿却连星星的踪迹都看不到了。

    陆坤站在大门外,和刘丽萍小声商量着事情,边上是岳父岳母家明亮的楼房,黑压压的楼房影子像是要倒塌下来似的,投在石子路上的昏黄灯光,像是垂死的老人最后的呻吟。

    村中犬吠声此起彼伏。

    整个村子基本都笼罩在夜色里,各家各户星星点点的微弱灯光,却让陆坤有种灼伤了眼睛的感觉。

    “乡下的日子可真难。”刘丽萍挽着陆坤的手,顺势把手插进他的上衣口袋里,偏了偏头看自己男人刀削般的侧脸,“白天的时候我上几个发小家里做客,她们那日子过得,真是没盼头。”

    陆坤点点头,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个时代,飞速发展属于城市,农村依旧是那副老样子,在顽强地苟延残喘。

    相对于工业两位数的增长率,农业经济百分之二三的增长,实在是显得太慢了。

    农民奋力追赶,但终究被时代一步步抛下,成为令人“厌弃”的弱势群体。

    下河村这些年其实也有不小的改变,但还远远不够,实在是发展得太慢太慢了。

    时不时的有路过的村人扛着农具说说笑笑地路过,顺带着跟陆坤夫妻俩问好。

    陆坤知道,他们多是帮人当小工的一天结束了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

    在乡下,即便是给人做一天小工,也仅有610元,而且还极不稳定,遇到这样的工作机会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

    “哟,三妹和三妹夫今天回家蛤。”说话的是住对面一位邻家大哥,名为罗军,这会儿才扛着铲子回家。

    陆坤招呼道,“进来吃饭呗,屋里还热闹着呢。”

    罗军连忙摆手道,“不了不了,在东家那儿吃过了。”

    “吃过了也不碍事,过来吃吃喝喝而已,自己人还讲究个啥”陆坤连拖带拽的,也没能把这家伙请进家门。

    在昏黄的灯光下,陆坤细细打量了他一阵,他满头乱糟糟长发应该是已经许久没剪,黑黄的脸上,布满了水泥灰,身上一件破烂看不出颜色的尼龙衫,稍微一动便抖落几星尘土,随着夜晚的习习微风晃动,脚上穿的解放鞋已经坏了一个洞,大脚趾都要窜出来,寒冷的夜风仿佛在述说着他的辛酸。

    “那也别急着走,咱俩聊聊。”

    陆坤把他拽到一边背风的地方蹲下聊天,顺手发了他一根烟。

    在乡下的机会着实不多,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法儿出去讨生活。

    因为见识学识认知家庭因素等各方面原因,乡下人进城有很多困难,如果没有熟人照应,基本寸步难行。

    而且这年代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干最脏最累的活儿,挣最低微的工资,若是遇人不淑,甚至会遭遇各种诈骗、抢劫、敲诈、拿不到辛苦工作一年的工资成为‘杨白劳’等......

    即便顺顺利利把钱挣回家,还得拿出一大笔钱来交农业税,一年下来省吃俭用依旧剩不下几个钱。

    陆坤很早就明白,贫穷远比黑暗更可怕,被贫穷包裹着的人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彻底淹没,变得走投无路。

    聊了一会儿,陆坤旁敲侧击地也算是了解了不少讯息,瞧着没法儿请他进里屋坐坐,干脆提议上他家看看。

    “当家的,要不我回去问我娘要个手电筒”刘丽萍瞧了瞧这夜色,几乎伸手不见五指,连路都看不清楚,担心他路上出事。

    “没事儿,这百来米远的能出什么事儿。”陆坤冲自己媳妇摆摆手,笑着道,“你忘了我以前晚上去引水灌溉了,有哪一次带手电了。”

    这话他还真不是很吹嘘,当年他是胆子真大,半夜引水灌溉农田,困了直接躺坟地边眯眼。

    老话有说的,走的夜路多了终究会遇到鬼。虽说他躺坟地里没遇到过鬼,但蛇啊什么的倒是遇到过好机会,也挺渗人的。

    陆坤跟罗军边说说笑笑边往他家走,路上唯一的灯光就是俩人手里执着的烟头发出的点点微光。

    说说笑笑着到了他家家门,罗军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忽然,惊疑地发现自家木门上的锁已经消失,不知所踪。

    他心下便是一噔,别不是家里进了贼了吧

    虽然屋里家徒四壁,最值钱的物件也就是灶台上那一口大铁锅,可他还是匆匆忙忙地推开门,生怕赖以煮饭的大铁锅被人偷走。

    屋子里黑漆漆的。

    陆坤刚想提醒他拉灯绳,屋子就突然亮堂起来了。

    “你怎么在这儿!”罗军抬起的腿一顿,愣了一会儿才迈步进屋,瞧着在老木头沙发猛然坐起的儿子,脸色一板,“在学校惹祸了!”

    罗军不知道本该在学校的儿子,怎么突然从学校回来了,他急切得头上的沾满水泥灰的头发簌簌地往下掉粉尘却顾不上。

    要不是放心不下儿子,当心他学坏走歪路,他早就跟着村里人进城找工作了。

    “诶...罗军你冷静点儿,别吓着孩子。”陆坤倒没像罗军一样先入为主地认为孩子在学校闯了祸事,而是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孩子。

    只见这孩子大概有一米六出头,国字方正脸,眼睛红通通的,脸色有些黑也有些瘦,下巴还有淡青色的软软的胡须;他上半身穿着一件破旧袄子,下半身穿着一条明显大了一圈长了一截的灰黑色裤子,沙发脚下是一双灰布鞋,右脚那只鞋鞋底已经断了一截。

    “说话啊!”

    罗军没注意这些,听了陆坤的话,倒是稍微沉默了一会儿,寻思着给孩子解释的机会,但等了一阵也没见儿子出声,急得心里跟爆炸似的,“是不是在学校有人欺负你你说话,我赶明儿个找你们老师说理去!”

    男孩儿像是才发现陆坤站边上似的,慌忙伸出打着两三个大大小小补丁的袖子擦脸,哽咽道,“不,不是,没人欺负我。”

    说着,他默默地把头低了低。

    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同学们还不至于因为这个就欺负他,顶多就是私下传他闲话,不爱带他一起玩,什么事儿都有意无意地孤立他而已。

    罗军的脸色缓了下来,不复刚才的阴沉模样,暗暗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赶忙问道,“那你怎么突然回来了还哭成这样今天你不是应该在学校补课,为今年考高中做准备吗”

    男孩儿瞧了瞧边上的陆坤,再看看自己父亲,有些犹豫是不是要在外人面前说这事儿。

    罗军这时也意识到这茬,好在陆坤赶在他之前开口说道,“没事儿,又不是什么外人。”

    “这个,你抽不”为了让他放松心神,陆坤故作散给他一支烟。

    这种半大小子,最是渴望得到大人们认可的时候,希望大人把他们当成成年男子汉对待,而不是把他们当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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