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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殇杀君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东岳十三

    十三少闭上眼睛,也不知想着什么东西,或是已全受筝音迷醉征服

    孤桐静听筝音,眼中神色渐转温柔,一幅图画在脑海浮现,一幅上一世的画卷,在他记忆深处摊了出来。

    上一世,他是一个杀手,一个简单的、单纯的杀手。

    喜欢临街独酌。

    他喜欢俯视着喧嚣的大街独自喝酒。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觉得自己似乎挣脱了尘俗的一切束缚,忘记记忆中久远的一切,变的特别轻松、超然、自由。

    “自由”孤桐暗自回味着这个既清晰又模糊的词,他的嘴角挂起一丝微笑——嘲讽的那种。

    人总是自私的,然而孤桐他却害怕别人那种贪婪却凶怯的复杂目光,所以他与这个惟利是益的江湖格格不入。

    孤桐不喜欢帮派,那些繁文褥节的帮派规则束缚了个人的自由;他也不喜欢侠客,那些人有时为了一个肥皂泡般绚丽而空虚的义字,是自己囊空如洗。一文钱压倒英雄,或者就是这最真实的写照吧。

    耿介于一些其他的因素,他只有一种职业可以去做——杀手!

    那是上一世无可奈何的抉择,这一世却如同命中注定般,又走向了这条不归路。

    前世,有悲伤,有痛彻心扉!

    “那个人”的死,虽然让他手中的剑,冲破了“大悲剑诀”的最后一式,却也让自己手中的剑,失去了公正。

    人们都说,一把敢于刺向“那个人”的剑,还有什么不敢刺出的东西

    孤桐刺出的那一剑,是那样的让自己伤心欲绝。但终究是刺出了,虽然是在他认出“那个人”之前,但是,刺出了,就是刺出了,没有任何狡辩的余地。

    他已是一个绝情的人,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但是那又何妨好人,还是坏人这就让他心中的那杆秤去评价吧。

    心中有坎,剑有执念。既然有了开头,那就走下去,只管蒙头前进,又何必在乎这路的终点是什么。

    杀一为罪,屠万为雄,屠的千百万,是为雄中雄。

    孤桐,本不想去做那雄中雄,他只是一个高傲的人,高傲的不受任何控制。

    于是,他选择了杀手这个职业。

    杀手的逍遥是无可比拟的,但杀手的凶险也是惊心动魄的。然而,孤桐认为:杀手更能体味生活的真谛!用最为刺激和凶险的付出,换来最为奢华和雍容的享受,他就是看中了此点。

    上一世自他出道以来,他只不过仅仅杀了七个人。

    关外飞马牧场副场主--“悍马”--董枭。

    华山叛派前任长老--“邪剑”--宋七九。

    西北荒原绿林狂匪--“狂风刀”--牧戈。

    中州西门豪族族长--“东来一剑”--西门锐。

    南疆蛮荒九黎遗老--“巫天尊”--公羊伯端。

    东海海域传奇--“骑鲸客”--欧阳轩宇。

    魔教十二鬼将之第六将--“赤发鬼王”--黄天霸。

    虽然不多,但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人物。

    每一个也都是十恶不赦的大魔头,有的就算是人前的正人君子,背后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阴险小人。

    因而,孤桐一鸣惊人,成为杀手界东南西北四绝中的南绝--“绝剑”。

    但是,被杀的人身边身后,都多多少少的牵扯进更多的人,于是,孤桐也成了这些人亲朋好友要杀之而后快的头号人物。

    这是杀手的荣耀,又何尝不是杀手的悲哀

    上一世,他是一个孤独的人。

    像一头野狼,从北方冰天雪地中,走出,独身一人。

    没有爱情,没有亲情。就那么一人一剑,踏入了曾令他极为恐惧的江湖。

    他从北方沙漠走出的时候,在这之前,他曾有一段感情。

    这是,这感情被他藏的很深很深。

    沙漠是他主动走进去的,之所以走进去,是因为一个人。

    一个女人。

    提剑,身后已是黄沙漫漫。

    脚步踉跄,却,坚毅的碾破了沙漠的狂妄。

    回首,看着,从脚下延伸到地平线的脚印,消失在未知的遥远。

    脚印在赤沙的地上,清晰而深沉。

    深深的!深深地!深深!

    是你吗

    是我那心口你留下的伤




【038】 相逢
    相逢,关外飞马牧场,七月初七,傍晚,她。

    “悍马”董枭又喝的酩酊大醉,这已是第五次喝成这样。

    五年前,自从他的娇妻,意外从马上摔下离世后。他便变成这个样子,沉沦。

    月色凄寒,草原的夜,悄然的流淌在记忆的深处。

    董枭的帐篷内,光影闪烁,许是灯花大抵瘦了,他坐在太师椅上,紧抓了一瓶烈酒,直往嘴里灌。他犹如喝凉水一般,猛灌着酒,持续不停,很快,仿佛那酒很淡,没有任何味道似的。

    事实上那是草原独有的烧刀子,酒劲刚烈,辛辣异常。

    孤桐曾经尝过一次,那滋味不堪承受,以至于他宁愿收刀伤剑伤,也不愿在体味一下那烈酒的辛辣。那种烧刀子,倒入喉咙中,犹如一团火苗点燃在汽油中,熊熊的引燃与胃中,不是一般人能享受来的。

    董枭喝的大醉,醉眼朦胧,只有在这种醉意怏然的状况下,才能麻痹坚韧的神经。每年的今天,是娇妻的祭日。白天他依旧是威风赫赫的飞马牧场副场主;夜晚,他总要买上几十瓶酒,喝的大醉。酒醉中,他的娇妻,才能复活,依偎在身边,轻轻的说着那句让他感动的话:“别人都看你是一个粗犷的汉子,我却看到你心底的温柔。”

    仅此一句,从那时起,他心中只属一人。让她幸福,是他毕生所愿。

    他们曾经在草原夕阳的余晖中,相互约定,等待有朝一日,一路笙歌,游遍中原秀丽山川。

    可是,她却食言,一场意外,此后杳无音信。

    杳无音讯,只是董枭的一厢情愿,在心底,总不愿承认娇妻的离世。在每年的七月七,他总是错节她能够归来,与他重温夫妻间的温柔。

    孤桐端着洗脸热水,挑来门帘,走近董枭的帐篷。三个月前他刚被董枭提拔为近身侍从,但是细致算来,孤桐已然来到这飞马牧场有半年之久了。

    这半年以来,他细致观察董枭的为人处事、生活习惯、个性动作等等,却恍然发现这外表粗狂的副场主,竟然是一个心细如丝的江湖老手。他被提拔为紧身侍从后,依旧没有找到好的刺杀时机。

    董枭生活,井然有序。平时外出,都是有四个一定一的高手,时刻站在他前后左右四个位置。孤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自信能够在不惊动飞马牧场其他人的情况下,将董枭刺杀,唯一能做的,便是继续隐藏自己,等待时机。

    夜缓缓地淡了。孤桐站在帐篷中,匕首被他藏在短靴内。董枭醉酒,就是一个机会。

    错过今天,他心中清楚,只能再等一年。

    孤桐将热水,端到迷糊的董枭面前,看着目标就在眼前,心跳微微加速,被他强力抑制,用恭敬的话说道:“董爷,热水到了,您洗把脸。”

    董枭模糊的嘟囔一句,孤桐也没听清说的什么,他扔到手中的酒瓶,同时放下的,还有紧握在右手里的马头狼牙棒,这是董枭的成名兵刃,就算是睡觉也会握在手中。

    也就是只有在这五年的这个晚上,他才会放开这珍若姓名的兵刃。

    这马头狼牙棒,与孤桐藏在短靴中的匕首一比,顿时就是大棒与牙签的差距,这也是孤桐一直没有机会动手的原因。机会很重要,信心也很重要,没有信心的机会不是最好的机会。

    董枭虽谈深情,但他绝不算的上是好认。在他还未做到飞马牧场副场主的位置之前,作为草原匪首的他,杀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其中又有多少老弱病

    孤桐曾了解过,董枭最惨绝人寰的一条战绩,是一人一骑,将一个小村落三百口人,屠戮干净,无一活口,而原因,只是他的娇妻在哪小村落中吃了一顿饭,消化不良,闹肚子了。

    孤桐是正义的,他所要杀的必须是为恶之人。孤桐亦是疼痛的,没杀的人都是鲜活的生命,只需一剑,他就枯了别人的华年。只是已然踏上这条道路,他就不曾想过退却,就算被风云突变的世道裹挟着,颤巍巍地撞进杀道,往哪里走,他不知道。

    蒙头,只管前行。

    只要不打翻他的原则底线,他原意化身阎罗,杀尽世上可杀之人。

    董枭算一个。

    于是,孤桐来了。

    七月初七。

    董枭的手松开了一直握紧的马头狼牙棒,双手捧起热水,清洗脸庞。正如泡温泉的人,体味最舒服的感觉,也是神经最放松的时刻。有松必有紧,松的是董枭的神经,紧的却是,孤桐如履薄冰的心。

    &



【039】 江边诉衷情
    董枭在一时间,放松了注意力。

    孤桐眼中闪过一丝杀机,悄悄往前移动两步,盯着董枭的脖颈,刹那间,从短靴中拔出匕首,刺向董枭颈椎。

    未曾想,董枭虽然心神涣散,但是平日养成的警觉依旧。

    就在孤桐锋利的匕首即将贴上他脖颈的时候,他浑身一震,怒吼一声,双手将女子死命一推,强壮的身躯往后翻去,要害躲过孤桐致命的匕首,带着喷洒的血水翻到太师椅旁,一把抓过马头狼牙棒,虎视眈眈的盯着孤桐。

    那女子被他全力一推,不由得一声惊呼,娇小的身躯,合着银缕丝绸布袋滚过一团,直到帐篷边上才停住,她手脚依旧被缚着,动弹不能。布袋更是像床单一般,将他身躯包裹起来。

    董枭伸手一摸脖颈,鲜红的血,染红了比一般人更大的手掌,却没有伤到要害。

    外面守夜的四个警卫,听到动静,已然冲了进来,齐声怒喝,刀光闪动之间,四人从四个方向已向孤桐扑过来。

    他们不需要说什么,也不管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的使命就是,只要有人对“悍马”董枭有危险,那么立刻格杀勿论,虽然这个江湖中,能够威胁到董枭的人已经不过,他们这五年来,一次动手的机会也没有,但是四杆长刀依旧凌厉异常,角度精准。

    他们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孤桐只一眼就看出来了。

    现在这种情况,已然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他已经暴漏。现在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先击倒这些人,在惊动更多的人之前,用最快的方法击倒这些人。

    刀光已如匹练般飞来,紧跟之后的是一把狰狞的马头狼牙棒,势大力沉的铁棒,被董枭用劲挥舞,朝着孤桐头顶,极速锤下,孤桐的匕首,还在手中,锋刃上,一颗血珠滴下,坠在羊毛地毯上,染红了一小块地方。

    如绽开的鲜花一般,美的娇艳,美的哀伤。

    孤桐一脚将灯柱踢到,光影交错,人影斑驳像时光叠叠错错之间,他手中的匕首,划过两个人的脖子,刺穿一个人的心脏,击碎一个人的头颅,最后划过董枭持棒的手腕,停在了咽喉处,刀锋锐利,深深的切入肉中。

    无论喝的多么迷糊的人,无论对敌人如何冰冷漠然的人,在即将暗如渊壑的生命里,被一把匕首横在脖前,总会恐惧的变色。因这来之不易的刹那芳华,已被匕首威胁,划过与否,是生与死的界限。

    然而,烛台已倒地,打散的火焰,沿着地毯满满少了起来。

    董枭冷冷道:“你是什么人”

    孤桐看着他,忽然长声叹息:“悍马董枭,你将是我杀掉的第一人!”

    人生如纸,时光若刻,凉薄薄凉,夫复何言

    杀死或者被杀死,就像宿命轮回一般,你杀了此人,终究会有人来杀你。生命之薄弱,董枭一直知道,作为草原以前的匪首,向来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只是,成名后这些年的舒服生活,已将他全身的豪情,消磨殆尽,再也找不回以前的血性了。

    他忽地脸色如死灰,道:“你放我一命,我送你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孤桐忽然笑了,问道:“你的命,值多少钱”

    “十万两白银,加一箱珠宝,够不够”听到孤桐的话,董枭像看到了希望一般,急急说道。

    横在脖颈间的匕首,忽然划过,切开了血肉,切断了咽喉,喷洒出的鲜血,将燃烧的帐篷打湿了几处地方。董枭双目睁得巨大,瞳中残留着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未曾想到,孤桐竟然就这样把他杀掉了,在他开出那样丰厚的条件下。

    伸手摸出一枚铜钱,孤桐盯着铜钱,叹息道:“在我眼中,你悍马的命只值一枚铜钱,而且有人已经付钱了。”

    帐篷内的火焰,已然变大,孤桐将被布袋缠住的女子抱在怀中,跃出帐篷。

    草原上星月在天,远处灯火闪烁,锣鼓生喧,噪杂的人生更是伴着急促的马蹄,阵阵传来。孤桐怀抱中的女子已然被吓得面无人色,紧咬着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孤桐瞥了她一眼,清冽而凛然。

    此时草原,早已人生鼎沸。发现出现火光的飞马牧场的值夜,已整合人马,往这边过来。

    孤桐轻喝一声,朝着另一个方向,运转高明轻功身法,消遁而逝。

    草原的月亮,高挂在天空。幽蓝的苍穹,繁星遍布,微醺的星光,伴着月芒照亮了天边最小的一小横片。

    孤桐抱着动人心魄的女子,走出飞马牧场的地盘,刚穿入一个长满树木野花的小山谷里。

    在林内的一片小空地上,孤桐小心翼翼放下怀里玉人,让被布袋缠住,眼睛紧闭的她,静静地躺在青草地上。

    他呆望着女子令人难以相信的清丽脸容,虽然她眼睛紧紧闭着,但微微颤动的眼睫毛,出卖了她内心的波动,孤桐莫名的心神颤动,在她身旁跪了下来,看来便像在忏悔自己方才对她的不敬和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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