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世界当神探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冰原三雅
不客气。路克笑眯眯点头,他现在心情还不错。
他示意了边上的两人:那位是纽约重案组的约翰麦克莱恩警探,他受了不轻的伤,最好快点去医院,边上那位是他的妻子霍莉女士。
特警头头也没吭声,只是点头。
路克拍了拍身边的福特车道:还有这车,可是价值六亿四千万,你们一定要守好它
特警头头一愣:什么?
路克:这伙匪徒就是冲着这车上的债券来的,他们抢劫了中富公司的金库。现在车里有价值六亿四千万刀的债券,你可别把它们弄丢了,那后果谁都承受不起。
特警头头当然明白。
劫匪抢走债券,那是劫匪事前有计划,也是中富公司自己安保不用心。
但如果这批债券在警方的控制下丢失,洛杉矶警局高层一大批都要倒霉。
特警头头连忙让一小队特警守住了这辆福特车
路克这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把两个人扔楼上了,连忙开口道:我还要上去一趟,有两个重要的人藏在楼上。
特警头头皱眉:可以让我们的人去把他们救出来。
路克:他们一个在二十一楼,一个在二十三楼。我叮嘱他们,我去了才出来。
特警头头想了想,叫来两个队员,跟着路克上去接人。
片刻后,路克带着那个青木老头和希梅娜下来,特警头头忍不住问道:这两位是?
他也想知道,被这个神奇的年轻警探藏起来的是什么人。
路克:这位是青木先生,也就是被这伙匪徒抢劫的中富公司总裁。这位是希梅娜,我女朋友,她目前在中富公司当实习生。
特警头头脑中一转,有点狐疑地问道:所以,你其实是来陪你女朋友过平安夜的?
路克理所当然地点头:是啊,不然我西区警局的人,怎么会特意跑中部区来消灭匪徒。
特警头头无语。
路克问道:我可以走了么?
170章副局长的叮嘱,好好陪女友(2更)
特警头头摇头:暂时不行,副局长要见你。
啊?路克吃惊。
这个副局长也叫副总警监(deputychief)。
具体有多大呢?在这个职位之上,也只有助理总警监,局总警监这两级。
但实际上,最高的那两级只负责行政事务,并不插手具体案件。
在具体案件中,这位副局长就是职位最高的指挥者,普通的大案要案都轮不到他出面。
路克把青木老头和希梅娜都带上,绕到另一边,开上自己的福特车出去了。
在地下车库门口被特警拦了下,路克出示警官证,也被搜查了车和全身,过了几分钟才出来。
他不想明天坐公交去报道,所以这车是一定要开出来的。
开着自己那辆白色福特停在据说是副局长所在的位置,路克下车,拉住边上一个黑人警长:请问,罗宾森副局长在哪儿?
那个黑人一愣,旋即面色古怪地看了他片刻:路克科尔森?
路克:是我。
黑人警长:我叫鲍尔,跟我过来吧。
走了几步,绕到一辆指挥车后,就见一个四十多五十岁的中年白人男子在那里。
鲍尔警长开口道:副局长,路克来了。
中年白人看见他,满脸高兴地主动伸出了双手:你好,路克科尔森警探,我是副局长杜恩罗宾森,我为你的所作所为感到骄傲,你是我们洛杉矶警局的杰出一员,我会
路克尴尬地打断道:罗宾森副局长,我为你介绍一下这位,中富公司总裁青木先生。
罗宾森愣了下,但立刻伸出手:你好青木先生。他已经知道,今晚被空布份子袭击的就是中富公司。
于是,他连忙说到:我会尽快把今晚的案子查清楚,请您放心。
青木此刻却摇头:今晚的事已经很清楚了。
罗宾森:呃
青木再次对着边上的路克鞠躬:谢谢您的救命之恩,如果可能,我希望能邀请您明天到我家里来做客。
路克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笑道:青木先生你最近几天肯定会很忙,我就不打扰了。留个联系方式给我,有空再聊,如何?
说着,他不由自主地瞅了眼边上的中富大厦。
实话说,空布份子还没怎么破坏这大厦,倒是约翰警探一个c4下去,把几个用rpg的匪徒连同整个二楼炸了个爽。
这修复工程,够中富公司忙一阵的。
青木想了想,点头同意,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了路克。
路克也双手接过,看了看,是一张私人名片。
上面除了一个私人手机号码和名字,什么都没有。
但就是这个手机号码,中富公司绝大部分的员工都不知道。
路克笑着谢过,在边上看青木老头和罗宾森副局长客套了几句,然后很快就有一辆加长林肯来把他接走了。
路克这才再次面对罗宾森局长:局长,我女朋友受了惊吓,我等下想送她回家,可以么?
罗宾森局长这种老油条秒懂,口中道:没问题,等下你就可以走了。不过,明天一早要去总部报道,今天这案子还是需要你来说明案情的。
说到这里,他示意了下,就把路克带着往边上走了几步:路克,今天这案子,就是我们洛杉矶警局的功劳,明白么?
路克莫名其妙:可是,那位约翰麦克莱恩警探?
罗宾森不以为意:那也是我们警局和纽约警局的事,但是,一切功劳与fbi无关,懂么?
路克讶然:fbi?他们在哪儿?
罗宾森冷笑:在直升机上。
路克猛地fuxk了一声,吓了边上的罗宾森局长一跳。
他气恼地道:我带着人质上天台等直升机,结果他们上来就冲着我开枪,差点把我打死。我就说sat没有这么毛糙的人,原来是fbi。
罗宾森眼光大亮。
妥了!有了这事儿,路克绝不会帮fbi说话,哪怕是客套话都不会。
罗宾森满意地拍拍他的肩头:那就没问题了,今晚回去好好休息,陪陪你的女朋友。说到最后,那腔调有点怪异。
路克嘿嘿:遵命,长官。
罗宾森哈哈大笑,示意他可以走了。
路克敬了个礼,叫上希梅娜,一溜烟上车出发。
两人没选择回希梅娜的宿舍,那里是大学宿舍,合租的情况下两人有点动静,室友能听得一清二楚,而且浴室还是公用的。
路克大手一挥,住酒店。
反正谢尔盖大富豪的几千美刀才用了一小部分,路克这次干脆带着希梅娜去了比佛利山庄酒店,以晚的价格开了一间豪华套房。
进去后,两人相视一笑,一起先去参观了浴室,再参观了落地玻璃,大餐桌,沙发,以及那张舒适无比的大床。
第二天早上,路克是被手机吵醒的。
接起手机,就听见达斯丁的声音:你去哪儿了?赛琳娜说你不在家。
路克:我昨晚和女朋友一起离开的。
达斯丁顿了一下,无奈地道:那也要注意时间吧?总部那边打电话过来了,关于昨晚那案子。我得带你去总部,配合调查。
路克打了个哈欠:啊,这才几点啊?
达斯丁:九点过十分了,你还想耽搁多久?
路克无奈:好吧,三十分钟后我到我们警局门口。
达斯丁:只给你二十分钟。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路克撇撇嘴:有求于我就好话不断,事情一过就翻脸不认人了啊。
那边,大床上躺着的希梅娜毫无动静。
路克叫了她几声,发现确实叫不醒的样子,只能自己去飞快洗漱。
出来后,他把一千美刀和一张纸条放在床头柜,用希梅娜的手机压好,又顺手揉了两把那赤果果的丰腴,才神清气爽地出门。
下去到前台结账,顺便告诉她们中午结账前再去敲门,他才一溜烟开车走了。
接下来的时间极其无聊,他被达斯丁带着去了帕克中心,也就是洛杉矶警局总部。
昨晚的那位副局长杜恩罗宾森也在,见到他还满脸微笑地握手,只不过比起昨晚,这位副局长的态度就矜持多了。
171章争功闹剧,打脸回家(3更)
路克不以为意,他就没把这些大人物的表情当真过,很多时候他们的作为只是场合需要,时间需要罢了,根本不是他们的真实感情。
不过接下来的盘问就有意思了,盘问他的人有两方在场。
一方是fbi,一方是洛杉矶警局。
更有意思的是,fbi的提问似乎努力想证明他的功劳没那么大,洛杉矶警局的提问却是一再地突出他的贡献。
比如,fbi的人问:你为什么没有护送人质,直到他们安全的离开?而是任由他们到处乱跑,直到我们的人上去保护,并救走了他们?
洛杉矶警局的人立刻就问:是什么让你迫不得已离开已经护送到天台的人质,转而向下清理匪徒,确保人质安全的?
大部分时间,路克就在那里笑眯眯看双方名为询问,实则吵架的表演。
两边问到他,他就全力配合洛杉矶警局的问题。
昨晚的事,fbi什么功劳都没有,还差点一枪崩了他这个自己人。
而且,路克现在想来,fbi的人说不定还帮了匪徒的大忙。
他只是照实叙述着昨晚的行动,再尽量把约翰麦克莱恩的功劳突出了一点。
比如最后那二十多个匪徒,他就说是自己和约翰警探联手攻击下才解决的,这样也更合理一点。
之所以这样干,是因为约翰警探昨晚搞的事有点大,直接把人家二楼给砸了个对穿,保守要花上百万美刀去修理。
如果不把他的功劳说大点,这家伙绝对要倒大霉。
他毕竟是纽约警察,来洛杉矶就没执法权的。
路克不确定人家中富公司会不会感激他的帮忙,万一人家不要脸了,干脆让约翰警探赔钱,那他不冤枉死了?
约翰赔不起,他老婆却很能赚钱的,只有这位警探的功劳越大,就越说明其行为的正当性。
但,这和fbi依旧没什么关系。
约翰警探是纽约警局的人,又不是fbi。
最后面对fbi喋喋不休的追问,路克也有点不耐烦了。
在那个fbi人员又在问:你是怎么击毙那些匪徒的?能再说一遍么?
路克用手轻轻敲下桌子:我已经说过两遍了,请不要怀疑我的能力。
那fbi人员满脸不在乎:我们只是进一步确认而已
路克一摆手:如果你有耐心,自己去调阅你们fbi的内部档案,今年九月,德克萨斯沙克福德小镇,我和你们fbi的小组合作过,我当晚击毙十三名墨西哥团伙的持枪匪徒,这是你们fbi自己确认过的。另外,就在上个月纽约皇后区和拿骚县附近的高速公路发生枪战,我击毙十九名,击伤十二名持枪匪徒。这在纽约警局的档案里也有,你们也能查到。现在,你有什么怀疑的地方?
那个fbi的人愣住了。
要是路克真干过这两件事,那一晚解决掉中富大厦的劫匪也并不夸张,毕竟有个约翰警探分担火力。
按照路克的说法,约翰警探起码也是干掉了十多个人的,那路克自己也就干掉了三十多人而已,比起纽约那场枪战似乎区别不大。
只要有前面的两个例子在,fbi想挑刺说路克不可能有这种能力的质问,也说不出口了。
路克举的两个例子,一个是fbi自己给出的结论,一个是纽约警局这个第三方给出的结论,根本推不翻。
fbi的人被路克这样搞了一下,终于也老实了。
特别是在有一个人出去一趟,回来给他们的头儿说了几句后,fbi那边的人明显偃旗息鼓。
这次他们终于没再偷懒,在fbi内部的档案调出了路克的资料,内容比他任职过的几个警局全面得多。
这个才十八岁的年轻警探,成为警察不过短短半年,已经屡破大案,而且还是那种极其危险的大案。
大概算了算,这位半年中就击毙击伤近百名匪徒。
而且这些匪徒几乎都是以团伙存在,全副武装,集体作案时,被路克一个人给清理掉的。
这种战绩别说fbi里的某个探员打不出来,就是给他们一个十人小组也很难打出来。
人家有真本事,而且职位又低,根本不怕他们。
fbi的人只能熄灭了把路克当软柿子捏的心思,转而去合洛杉矶警局上层沟通,至少要从昨晚的案件中分一杯羹。
不然,他们当时到场的专员强势接管现场,又命令切断电源,人都还在直升机上没下去,路克和约翰警探两人就把匪徒都杀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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