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司体验官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情系半生
这么多年,他违背了多少初衷,付出了多少代价。屡屡冒着生命危险,甚至不惜触犯法律,一次次走在钢丝上,为红蛇家族鞠躬尽瘁。
可最后,他赵卓却落到了这个地步。
说到头,像他这种人,在陆群眼中,也许和一个垃圾桶,一条流浪狗都没什么区别。
赵卓死死握紧拳头,冰冷地凝视着陆群,忽然露出狰狞的笑容。
“陆群,你过的很舒服吧年少有为,接下来的路一片光明,不是吗”
陆群默默看着他,笑了笑,没回答。
“我跟你可不一样,这下被你当成弃子扔掉,已经没有了未来。你知道吗,陆群,这个世界上,神经病不可怕,杀人犯也不可怕。没有未来的人,才最可怕。”
陆群轻笑道:“狗发了疯,最多就是条疯狗。”
赵卓目光疯狂,一把抹去嘴角的鲜血,惨笑道:“让疯狗咬一口,也可够你的受的!都他妈给我上!弄死他!”
陆群淡漠地瞥了一眼渐渐围上来的人群,从身后抽出了一把尼泊尔弯刀。面上毫无惧色。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蟑螂啊,怎么就想不通你们能跳到今天,都是靠的什么呢”
正当陆群弯下腰,要出手时,一个矮小的身影忽然冒出来,堵在了众人的面前。
混混疑惑道:“杰哥,你……”
这个一脸猥琐的矮子,自然就是小杰。
赵卓面色冰冷地盯着他,“小杰,滚开。”
小杰转头看向赵卓,咧开嘴笑了笑,眼中却满是戏谑之色。
“不想再跟这个废物干的,都站到我这来。换一个老大,你们就能继续吃香的喝辣的。指挥官先生要是真动起手,你们以为你们能赢吗说得难听一点,你们就算今天全死在这,也没人给你们收尸!”
众手下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趴在地上,一条腿已经废了的赵卓,露出了挣扎之色。
赵卓怒不可遏地大喊道:“都给我愣着干什么!谁是你们的老大!过去几年是谁给了你们吃喝,养着你们的,好好用你们那狗脑袋想一想!还不赶紧去给我砍了这两个王八蛋!”
小杰嘻嘻一笑,残忍道:“当然是红蛇家族,是陆群先生啊。赵卓,就凭你自己,能养得起这些兄弟”
陆群凝视着小杰,嘴角不禁勾了起来。
这是个难得一见的真小人啊。肮脏、猥琐、下贱。根本没有荣誉和尊严的概念。
但,他却是个能长期利用的人。因为他比赵卓聪明太多了。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赵卓是个死脑筋,是那种典型的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然而想要在夹缝中求生存,那是最不可取的。
陆群收起了刀,看着那帮犹犹豫豫的手下,知道这架已经打不成了。他们只差最后一击,就会彻底被小杰说服。毕竟,对于这些人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荣誉见鬼去吧,要是他们心中有荣誉,今天他根本就不可能接近得了赵卓。
如果换做是家族的士兵,纵使你卸掉他的四肢,拔掉他满口的牙,他也绝不会背叛家族。这就是合伙人和家族正式成员之间的差别。
陆群笑着说道:“你们可以跟我打,我也不至于杀了你们,但是医药费没人会给你们出。可如果你们听小杰的,忘记趴在地上的那条丧家犬,在落风镇,在梁明村,红蛇家族依旧会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当然还会是金主。给你们一分钟时间考虑,现在做出决定的,一人发5000块。过后可就没有咯”
最后一击已经落下。陆群笑着瞥了眼小杰,后者立刻单膝跪地,拉起他的手,在手背上亲了上去,以示忠诚。
“小杰,从今天起你就是红蛇家族合伙人的头目。”
陆群用手帕使劲擦了擦手背,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杰也不在意,谄媚地笑着点头哈腰,眼中充满炽热的渴望。
一个人,两个人。在金钱的催促下,很快,所有人都沉默地低着头站到了陆群的身边。
赵卓自嘲地笑了两声,无力地向后躺倒,失神地凝望着天花板。胳膊上的蛇头刺青,也仿佛一朵枯萎的残花,耷拉下了脑袋。
陆群最后看了一眼那如死尸般一动不动的赵卓,在众人恭敬地鞠躬目送之下,离开了工厂。
走到停车处,几个衣着简陋的青年男女正围着自己那辆闪闪发光的银色奔驰s600,好奇又羡慕地四处打量着。几个女孩挤到一起嬉笑着,对着车拿起手机,玩起了自拍。
陆群露出优雅地微笑,搂住女孩的肩膀,加入了自拍行列。
“哇,帅哥,这是你的车吗”女孩们见到帅气高大的陆群,不禁都尖叫了起来。
“你猜呢”
陆群挑了挑眉,拉开车门坐到驾驶座,和他们挥挥手便扬尘而去。
十字路口,等待红灯时,陆群拨通了红辉的电话。
“辉哥,办好了。”
“死了”一道冰冷稳健的声音传来。
“打断了一条腿,手下跟着副头头叛变,以后估计是废了,不必多虑。杀了反而麻烦。”
“怎么样。”
“您是指新的合伙人头目”
“嗯。”
“可以用,比赵卓聪明。但不如赵卓适合加入家族。”
“长期”
“长期。”
“知道了……嘟嘟。”
陆群收起手机,静静注视着渐渐开始闪烁的红灯,蓦地想起了回忆中,一个倔强的少年那叛逆不羁的红色眸子。
“小朋友,你抢我的东西,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
 
第一百七十三章 梦魇的阴谋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趣阁]
最快更新!无广告!
简直就是最理想的生活。
陆群顶着黑眼圈,昨天晚上他又玩了一晚上的游戏。趁几个室友睡觉还看了部岛国片。浑身一颤,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
身高170cm左右,微胖,长得一般般。性格还属于偏叛逆的那种。大学生活自然过得没法像脸上带着小红花一样的笑容,浑身上下发光的新生那样滋润,充满期待。
曾经跟家人说过自己不想上这个一本,结果都说他不识好歹。陆群就觉得很可笑,从此再没跟任何人抱怨过,倾诉过自己心中的烦恼。
妄自尊大也好,不识好歹也罢。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个道理他是很清楚的。
日语系是这个一本大学的招牌,全国上下多少对日语抱着几乎接近信仰的狂热来到这个系。他们埋头苦学,老师吐出的每一句话恨不得都伸出脖子嗷呜一口吃到嘴里咽下去。
当然,身为招牌,自然也是管得最严的一个系。和高三都差不到哪儿去。每天早上5点起床,5点半到班级上早自习。学生会的那几个四眼妹天天瞪着死鱼眼来点名,陆群烦得不行。
自从一次有个四眼妹明明看到了他却不屑一笑,没点他的名字后,陆群脾气也上来了,冷笑着就算再叫自己的名字也没再回答。
去你的学生会,你这个大学我都不稀罕,我还叼你个学生会。
如果他脾气能再倔一点,没听老师的话。如果这个一本大学能放过他,让他去上自己想去的二本大学,进入文学系……
或许,他还不至于这样纠结,烦恼。每天上课时见到周围认真学习的同学,他就烦得要死。一种格格不入的陌生感时时刻刻像钢针一样刺激着他的脑干。
要不就屈服了,去他的梦想,学好日语,以后当个帅气的翻译官外交官陆群也不是没这么想过,但每次读时,梦想和妥协碰撞,妥协却一回合都坚持不了。
巴塞罗那vs国家队的感觉。
“老娘陪了你十多年,现在你一个不顺利就要抛弃我老娘要你身败名裂!要你生不如死!要你净身出户!”
陆群开着脑洞,蛋疼地看着梦想虚化成一个掐着腰的母老虎对自己嚷嚷。
以后要是结婚,我应该是个好丈夫。每当陆群在脑海里安慰着梦想,发誓表态自己时,总会这么想。
一日晚上,看室友都带着耳机沉迷在某竞技游戏里大呼小叫时,陆群悄悄缩着脑袋趴在书桌上,小心翼翼打开了word文档。
《农夫与小狼》。这是他写了近半年的。
然而正当他要开始码字时,宿舍门猛地被踹开,隔壁的老黑哈哈大笑着大摇大摆地闯进来,“都嘎哈呢!来啊,开五黑啊!多他妈带劲啊!”
陆群赶忙关上文档,深深叹息了一声。
老黑是个东北爷们儿,最喜欢串门儿结交朋友。整个三楼的基本没有不认识他的。
这已经是陆群不知道第多少次的尝试了。至少有100次吧
但每每就都是这个鸟样。要么是舍友发现他鬼鬼祟祟在干什么,要么是隔壁的跑来窜门,看见他在写字就开始调侃他,说他是大作家。
陆群只能干笑,谁知道他心里几乎牙都要咬碎。
当今世界,如果要给梦想排个排名,作家绝对是最不值钱的几个,最招人耻笑的那几个。
“你那点儿东西,换我我也能写,懒的写罢了。”
初三的时候,陆群第一次写短篇得了奖,结果一个同班女孩儿就这么跟他说。
陆群幼稚地气说让她现在写,她却死活不写,就说自己不想写,只要她想,随时能写出那种东西。
当时陆群没能找出什么话反驳她,现在,陆群却懒得反驳。
后来陆群学乖了,谁问他他都说自己不喜欢看书。
沉默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叽叽喳喳吧。
有一天,陆群上午没课,跟几个舍友拎着小框,一步三摇晃地去浴池洗澡,洗完澡出来后,看到一个个学姐们,就不禁一阵开心。
大夏天,洗个澡出来,坐在阶梯上等头发自然风干的时候,也就这么点儿乐趣了。陆群仰头长叹一声。
找个女朋友,牵牵手,亲亲嘴,到了晚上在学校公园或者操场抱着人家秀个恩爱,陆群也想,但是就他这条件,搁哪儿都是路人甲。
可能,还是看着人生赢家们秀恩爱,独自在深夜中迎风凌乱比较适合他——一个背负着不值一文的梦想,苦苦挣扎的大学生。
大学生活过了几个月,陆群也渐渐有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嗯。翘课,翘课,翘翘课。
反正早自习和晚自习,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人生哲学猪马狗羊历史河流之类的课,他是一概不去了。
或许别的大学都非常严谨吧。但陆群的大学,就这点棒棒的,只要考试及格,一切都安全。他似乎看到了肯德基老爷爷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很棒”
倒也不是自吹自擂,陆群在语言还的确有些天赋。上高中时英语口语说得就贼溜,经常被那个长腿英语老师点名起来朗读。
“来,陆群同学,你读一下这段课文。大家好好听他的发音。”
老师是个好老师,在高考前,晚自习结束回家路上还碰上过她,老师搂着他的肩膀,一脸温柔的笑容,目光水盈盈地说:“陆群,你在老师心里一直是个尖子生。是你的话,一定能做到。”
那是陆群12年来,第一次被老师这么直接的夸奖。当时回家的路上陆群心里一直暖烘烘的。
但也多亏如此,英语老师成为了陆
第一百七十四章 愚蠢的选择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趣阁]
最快更新!无广告!
再说,陆群家也就是一般工薪家庭,而且谈到家庭和睦,估计就要和一般家庭差了十万八千里。从小开始陆群就没见过爸妈在自己面前有过什么亲密说说笑笑的样子。
到现在为止,陆群记忆里最深刻的一幕,就是他小学六年级生日那天,爸妈难得地都休息,给他过生日。但不知为什么忽然大吵起来。家里的东西有什么摔什么,怎么难听怎么骂,最后手机都气得掰成两半(折叠机),摔在了地上。
陆群默默地坐在餐桌上,一个人吃着蛋糕。架吵完了,爸爸摔门而出,妈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低泣。
而这时,他的蛋糕,也吃完了。
当晚陆群提议,为了缓解心情,三个人一起去k个歌。
晓东和大川看着服务员女孩甜甜的笑容,眼睛都有点发直。坐到包间里,陆群给他们一人一个脑瓜蹦,直骂没出息。
“我,我长这么大还没交过女朋友呢!看看还不行吗!”
“我也是啊……陆群,你呢”
陆群脑海中忽然浮现一个淡淡的,目含一丝悲伤的笑脸,烦躁地摇了摇头,没回答,让大川点歌唱歌。
和她牵过手,却因为自尊心开了不该开的玩笑把人家惹得委屈地低泣……
陆群紧紧攥着拳,狠狠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为什么这种尴尬的回忆,越是想忘记,越是得意忘洋洋地和他摇来摆去呢
大川一马当先,居然点了首“最炫民族风”。
陆群和晓东缩到角落死死捂着耳朵,惊恐地望着扎着大马步,铿锵有声地嘶吼的大川。仿佛看到了哥斯拉一样。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云彩,嘿!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嘿!嘿!悠悠地唱着最炫的民族风,是整片天空最美的姿态嗷!!!”
最后一个“态”字,大川根本就吼不上去,陆群一脸懵逼,差点儿以为见识到了传说中的黑嗓。
三人喝了一会儿啤酒,换到陆群唱了。既然大川已经开了个俗套,陆群犹豫一下,点了首张雨生的“大海”。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