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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行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启木木

    “终于来了,”夏灵看着屏幕,露出了期待的笑容,“那是我们的战斗堡垒,大天使号。”

    “大天使号”

    “是的,”夏灵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它是地卫军私底下秘密开发一艘新型的强袭特装舰,它上面可以搭载多台泰坦,不过,”她的脸色变严肃了,“本来想着是搭乘新开发的四台泰坦的,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今天会有这么一出。”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张志鹏问道。

    “我们现在得保住最后一台泰坦了,”夏灵说着,扭头看向黄杰,“周勇军士。我们可以和格兰芬对接了吗”

    “没问题,我都调好。”黄杰合上了面甲,“格兰芬,准备对接强袭。”

    “遵命。”

    话音刚落,黄杰便拍下了控制台上的绿色按钮,接着他们刚收到了一股后背突入起来的冲力将还没站稳的三个人全部向前猛地一推,这感觉就有点像做云霄飞车样的,还没等三个人调整好站位,它便猛地将三个人又向后一推。

    “我的妈呀!”倒在地上的张志鹏,强袭背包对接驾驶舱的门便打开了,黄杰赶紧起身朝里面跑去,他没有理睬在门内焦急等待的李霞,他转进电池仓衔接驾驶仓的那道小门,然后来到了驾驶室,“格兰芬,现在怎么样了”黄杰问道。

    “还行。”

    “行,那接下来我们一起战斗吧。”说着,黄杰把手放在来操纵杆上。

    一发朝着黄杰飞了过来,他轻轻拉动操纵杆,泰坦侧身一避便躲开了,得把身体交给记忆才行,想着黄杰闭上眼睛,他放松了身体,在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体已经不受他控制。

    与其说不受控制,不如说他现在感觉置身于三个人之外,一旁的张志鹏用手指了下面前的屏幕示意了一旁的敌人,让人意外的是,不受黄杰控制的周勇操纵泰坦还是那么顺畅,他拉动左操纵杆,泰坦举起了它手中的盾,此外他另一只手上的斩舰刀也随时准备着。

    在它的前方建筑里出现第一批敌人,这些独眼巨人,身披盔甲,举着盾牌,手持,持着铁剑的陌生人整齐地排成阵列向格兰芬冲来。他们的头部还能射出炮弹,那是和格兰芬一样的对空火炮系统。

    看来他们吸取教训,这次不先让格兰芬靠近,尽管黄杰知道自己的身体在虚拟场景外很安全,但他的恐惧却没有减少,因为他的意识还在这里。这个虚拟场景太过真实,炮弹爆炸的硝烟、他自己身上的冷汗以及机甲腿部运作的声音,黄杰知道此刻的他们不能恋战,他得让他的祖先逃离这里。

    当哈维尔开始思考时,他自己的意识就取代了他的祖先,他向后退了一步,离开了前线。虚拟场景顿时不再清晰,就像是画质突然从高清变成了普通。

    ”你的同步率下降了。”他的耳旁突然传来谢琦的声音,“让你的祖先来做就行了。”

    但在此刻要这么做比之前还难,面对有着光剑的敌军,黄杰清楚地知道他的ps装甲或许不能抵御它,这可如何是好。

    但黄杰还是说道,“行,我想放弃吧。”

    “你无法改变这件事。这只是一段记忆。”谢琦继续说道,“试着记住这点,这件事情是在距今很多年前发生的,那是历史,你没法避免这件事的发生,如果你这样做了,你指会失去同步。”

    “好的,”黄杰从谢琦的话中选了一句,当作口号一般在心里默念起来,“你没法避免这件事情发生,你没法避免这件事情发生,你没法避免这件事情发生。”而这样做真的产生了效果,这样的认识帮助他将控制权还给了周勇,虚拟场景也恢复了原本的状态。

    向他们冲过来的独眼巨人有十多个,而迎击的他们的只有驾驶格兰芬的周勇。但周勇却露出了自信的笑容,他究竟有什么目的

    面对第一个朝他挥剑冲来的独眼巨人,周勇没有慌张,在对方剑刃即将挥斥而下的时候,周勇拉动操纵杆,举起盾牌挡住对方光剑的同时,将右手的对舰刀刺进了对方的驾驶舱,在对方倒下的时候,周勇松开对舰刀,瞬即拿出它手中的光剑向后,一脚将它蹬到后方的机甲旁。

    拿起盾牌挡住了那台敌机的爆炸,爆炸之后,周勇赶紧按动头部的火神炮,瞄准面前冲过来独眼巨人的头部,狠狠地输出,直到它头部爆炸,这次周勇没有让对方立即倒下,他丢下盾牌,用手肘夹住敌方机甲的腰部,当初面前袭来的电浆后,趁这个时候,周勇赶紧抓住机甲腰间的电浆抢,对准面前的泰坦胸口的驾驶舱开了几枪,让他们在爆炸声中化为了废铁。

    “小心!”李霞对周勇喊道,在他们的上方,一架和格兰芬相似的蓝色泰坦举着剑朝朝着他这个位置跳了下来,周勇愣住了,黄杰赶紧强行操纵他的逸事,将操纵杆推到底,并按动杆子两侧的按钮,强袭背包喷出了火焰,将格兰芬向前推动一段距离避开了那台蓝色泰坦的剑击。

    格兰芬趴在了地上,就在这时,黄杰的余光突然还想,在他前面的建筑物上方,一台黄绿相间的泰坦正手持巨炮瞄准他,“格兰芬




序章 (2)荒漠孤狼
    两个星期前。

    艾斯克在黎明到来之前便醒来,初升的阳光向窗帘内侧倾泻而入,他来到一旁的火炉旁,白色的火光映在了他的黑眸之中。没过多长时间,房子便变得暖和起来了,艾斯克来到床边准备穿衣服,但当他扯下裹在身上的长毛巾时,它又感觉四周的寂静里蕴含着几分寒意。

    艾斯克穿好衣服,便来到了厨房,他从冰箱里拿出了自己的早餐:面包和果酱,来到一旁的餐桌,开始慢慢地进食。

    艾斯克打开了面前投影屏,他翻动着投影屏上最新的新闻,直到停留在一个人的照片时,他停止了滑动,那是亚伯拉罕,他放下了手中的面包,表情变得严肃,在陷入了些许沉思之后,他翻动页面点开了一张关于亚伯拉罕的人物简介,在下一个通知栏弹出之后,他点了yes,此后亚伯拉罕的头像上便多了一个红叉。

    饭后,艾斯克回到了房间,他在一个书桌上打开了立维地图,在标记了位置之后,他打开衣柜,在确认好背包里的武器之后,他便出发了。

    花了整整三天时间他终于赶到了位于沃顿特西侧的码头,这是一片位于河畔的建筑,艾斯克在一个茶馆门口前停下脚步,他走进了茶馆,找了个向阳的座位坐了下来,在招呼服务员上好茶品之后,他拉下兜帽一边品尝着茶水,一边默默地等待着。

    就在这时,他的余光发现对面的码头旁边的那间小屋子里有动静:一个男人,不,是一个女人的身影从码头回来。她提着一只大水桶,艾斯克眯起眼睛观察着她走路的样子,女人的动作非常的简练、克制。他看着她装满了水桶,把桶搁在了地上,然后把双手架在髋部站着等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她把双手捧在嘴边,在微风中呼唤着一个名字。

    弗瑞斯!

    他的目标也姓弗瑞斯,不过他名叫亚伯拉罕,艾斯克断定,要么现在他在集市里赶集,要么他在前面河塘里打渔,要么他根本不在家。就在这时,小屋里冒出了一个男孩的身影,这肯定就是弗瑞斯了。

    艾斯克看着那个叫弗瑞斯的男孩走向了他的母亲,然后提起另一只水桶,然后把它们带回小胡。

    他一直待在茶馆里,直到他确信亚历克斯并不在这里,那间小屋里只有女人和男孩,随后他弓着身子爬起来,付了钱,然后加快速度离开了这里。他慢悠悠地来到了那间小屋旁,背靠在红砖砌着的墙壁,静悄悄地来到屋子的后面,透过一扇朝向后方的窗户,艾斯克听见了母子二人进食的声音,他听到了“父亲”这个词,以及男孩的真名“哈维尔”。接着他又在那男孩的母亲回答里听到了一句“很快会回来”。

    现在艾斯克闭上眼睛沉思起来,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小障碍,但仍然是个障碍。亚伯拉罕是不是已经有所警觉了

    不,不是因为他的到来。如果是那样的话,亚伯拉罕会留下来保护他的家人。他肯定是注意到了什么。是为了警告其他人所以才匆忙离开,还是要着手执行什么任务等他追上亚伯拉罕的时候会搞清楚的,他决定暂时不考虑这件事。

    时间,现在时间就是一切,时间是他的敌人。

    艾斯克打开投影屏,将鞋子底部的材料密度变高,然后蹑手蹑脚地在小屋周围移动,艾斯克俯身从另一侧窗户下面溜了过去,直到抵达正门入口。他在门口站好位置,身子紧贴着墙,他仔细聆听屋里的动静,默默判断着男孩和他母亲的位置。他从腰带上抽出小刀,把刀柄上垂下的皮索往手腕上绕了几圈。

    他等待着,数着脚步声。

    就是现在!

    他把门帘推到一边,利落地走进农舍,从背后抓住女人,在把刀架在她脖子前,这场短暂的打斗只用了几秒钟就结束了,。

    在房间的另一头,又一个男孩听到了动静赶了过来,他进屋一看,只看见一个脸上疤痕累累的男人拿着一把刀抵着他的母亲,而另一边他的兄弟哈维尔正愣在原地。哈维尔的头发邋里邋遢,他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他一只手上拿着一只盘子,盘子里放着一把刀,他的目光盯着房间的尽头。

    “我不想伤害你们。”艾斯克说道。这是个谎言,女人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哈维尔,把盘子放下,手放在腿上,还有你!”他指着另一个男孩说道,“把手给我背到脑后面。”

    “别这么做!”那女人说,她的声音紧张又坚决。

    “我可不是开玩笑的人,”他警告道,为了表明决心,他把刀刃刺进了她的肌肤。她的伤口里渗出鲜血,流到了艾斯克的手腕上。

    “按我说的做!”他重复道。

    “记住爸爸说的话,”女人喘息着说,“快跑!从窗户出去!”她抬起手抓住他的胳膊,稳住她自己的身体。

    艾斯克摇了摇头。“你敢动一步我就划开她的喉咙。现在照我说的做。”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有如电光石火一般:哈维尔的手腕一弹,盘子就飞了出去,摔碎在石头上。那把刀出现在他另一只手里,他用食指和拇指捏住了刀刃,手腕一甩,小刀便旋转着向艾斯克飞了过去。与此同时,男孩的母亲也行动起来,她身子一扭,牙齿咬进了袭击者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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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奥古斯都与平克顿
    奥古斯都隐藏在国家博物馆门口花园的阴影里,他依靠在一颗树的下面,来往的车流几乎把他的踪影遮挡着严严实实,他把双臂抱在胸前,一只手撑着下巴,长袍柔软,宽大的圆顶硬礼帽盖住了他的脑袋,随着午夜慢慢化为黑夜,他始终站在那里,甚至姿势都没有换过,沉默不语,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等待。

    过了一阵子,另一个留着小胡子和他装束相似的同龄男子朝他走了过来,那是他的新助手詹姆斯平克顿,就暂且叫他平克顿吧,他也算是奥古斯都的老股友了,毕竟年轻的时候他们在一起开过侦探社。

    平克顿看着奥古斯都把下巴搁在前臂上,没有丝毫犹豫便用手中的绅士手杖就将他的手肘打了下来,“我个天,伙计,你这力道。”奥古斯都捂着被打红的手肘说道。

    “疼,记住就好,”平克顿用手指着奥古斯都手腕上的护套,然后平和地说道,“袖枪这东西,我和你说过多少遍,你才能改掉这个臭毛病,你那样还不如把它放在你脑门上来一枪彻底。”

    的确,对于一个侦探来说,他们身上的设备会比较多,想特工一样,他们大多数的设备都是用来防身用的,比如平克顿的拐杖,那也是卢修斯专门设计的,说他是个拐杖,不如说是一把战斗的武器。再说奥古斯都的袖枪,那是一个古老的击针机构的装饰,后端是弹簧,这玩意只要奥古斯都用正确的方式轻轻动一下手腕,那里面的子弹就会发射。可以非常准确上的说,奥古斯都刚才的行为是把枪口对着自己的脖子。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毕竟,对于一个侦探来说,办案侦查,即便在谨慎,也无法避免意外的发生,或者说设备突然失灵。出于安全的考虑,一般的侦探往往不会让他们带着袖枪的手靠着脸庞,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保住性命是最主要,况且还会有一点就是,奥古斯都的东西已经过时了。

    “你打探的情况怎么样了”奥古斯都问道,“我的伙计。”

    平克顿捋了捋胡子,然后说道,“基本是没有问题,我得到了一个消息……”就在这时,平克顿眼睛一秒,看到了一个男人出现在他视野中对面的集市里,他连忙把奥古斯都往后拽了一下,然后说道,“他来了。”

    平克顿赶紧来动一旁的奥古斯都坐下,他用手搭着椅背,两人一个故装轻松地吹着口哨,另一个则是假装看着面前投影屏上的电子书,等那人转身走进了小巷子,两个人赶紧起身,穿过那些正在打包的商户们,向前面的那个小巷子走去。

    “我们这是干嘛”奥古斯都问道,“伙计”

    “很简单,我们要跟踪这个人,这个人身上有我们要得到的消息。”

    “比如说”

    “你很想知道的艾伯特的死。”平克顿回答道,“我刚打听了一下,这人是艾伯特生前的贴身侍卫,贴身到每次艾伯特去参加晚宴他都会带上他,但这个侍卫却不简单,他利用艾伯特的一些给予他的职权干着一些勾搭,比如出卖艾伯特所在的拉尔迪卡学院的书等等,所以后面他被艾伯特开除了,但正因为这个,在艾伯特出事的那天晚上他也在场,虽然杀害艾伯特的是一个少女,但是我想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在距离两人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巷,两人跟踪的那个男人名字叫布兰特,男人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侍卫夹克,带着一顶破帽子,这会儿,他正在端详手中的一块破旧的金属怀表,

    在这个时代里,金属怀表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生产,所以这个东西在这个年代是象征某种权利的象征,只有箱庭贵族以上的皇室才有可能得到这个怀表,因此,平克顿断定那玩意一定是艾伯特的,而且平克顿清晰地看到,那怀表表面的标志有着拉尔迪卡学院。

    至于布兰特怎么得到的这块手表,平克顿有些还不敢确定,但极有可能是他偷的。布兰特不是打开合上怀表,他觉得这样时髦极了,接着他小心翼翼地走出巷子,左右张望了一阵,然后走进了日光弥留的市场,他耸起肩膀,一路前行,双手插在口袋里,他回头一望,确定没有人在跟踪自己,随后便满意地继续前进,他早已经把国家博无光抛在身后,走进了沃顿特的另一片独特的区域:拉尔迪卡学院旁边的贫民窟:黑域。

    为了防止在贫民窟自己的穿着被发现,平克顿和奥古斯都就把衣服给换好了,刚进入贫民窟,空气瞬间就变了,在此之前,他们靴子后跟还在鹅卵石路上嗒嗒作响,而现在,两人的靴子却陷进了街道上的污垢里,扬起一阵**的素材和人类粪便的臭味,立面上满是污垢,臭气熏天,布兰特拉起围巾遮住口鼻,尽可能让这空气里最糟糕的气味转进他的鼻腔内。

    有只样子像狼的狗一溜小跑,跟在布兰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干瘪的肚皮肋骨清晰可见,狗儿的眼圈泛红,用祈求的眼神向他乞讨,换来的却是他一脚飞了踹开



第一章 奥古斯都与平克顿
    奥古斯都隐藏在国家博物馆门口花园的阴影里,他依靠在一颗树的下面,来往的车流几乎把他的踪影遮挡着严严实实,他把双臂抱在胸前,一只手撑着下巴,长袍柔软,宽大的圆顶硬礼帽盖住了他的脑袋,随着午夜慢慢化为黑夜,他始终站在那里,甚至姿势都没有换过,沉默不语,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等待。

    过了一阵子,另一个留着小胡子和他装束相似的同龄男子朝他走了过来,那是他的新助手詹姆斯平克顿,就暂且叫他平克顿吧,他也算是奥古斯都的老股友了,毕竟年轻的时候他们在一起开过侦探社。

    平克顿看着奥古斯都把下巴搁在前臂上,没有丝毫犹豫便用手中的绅士手杖就将他的手肘打了下来,“我个天,伙计,你这力道。”奥古斯都捂着被打红的手肘说道。

    “疼,记住就好,”平克顿用手指着奥古斯都手腕上的护套,然后平和地说道,“袖枪这东西,我和你说过多少遍,你才能改掉这个臭毛病,你那样还不如把它放在你脑门上来一枪彻底。”

    的确,对于一个侦探来说,他们身上的设备会比较多,想特工一样,他们大多数的设备都是用来防身用的,比如平克顿的拐杖,那也是卢修斯专门设计的,说他是个拐杖,不如说是一把战斗的武器。再说奥古斯都的袖枪,那是一个古老的击针机构的装饰,后端是弹簧,这玩意只要奥古斯都用正确的方式轻轻动一下手腕,那里面的子弹就会发射。可以非常准确上的说,奥古斯都刚才的行为是把枪口对着自己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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