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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外:消失的八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徐公子胜治

    刘丰递给他一个卷宗道:你已经取得司法鉴定人资质了,不仅考试和考核通过了,当我的助手时,也参与过不少次具体的工作。这回有一个案子的嫌疑人,需要你去做鉴定。

    放心,鉴定本身并不复杂,而且这次有三位鉴定人出面,你只是其资历最浅的那一位,做个陪衬可以。但这对你的职业经历和将来的考核评价很重要,一定要认真准备。

    这是简单的介绍材料,你先拿回去好好看看,先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判断。详细的卷宗,做具体司法鉴定的时候,由刑侦那边再提供。

    丁齐接过卷宗告辞离去前,刘丰又叮嘱道:你那种特殊的天赋,在做精神鉴定的时候不要使用,最好也不要跟人提。虽然理论说那几乎是‘共情’的最高境界,但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哪怕在将来对你的宣传介绍材料,也要注意。

    丁齐点头道:是的,我一直很注意,除了导师您,我跟谁都没有说过。哪怕在做心理咨询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使用过那种天赋,您放心好了。




006、丁齐的天赋
    006丁齐的天赋

    刘丰特意提到的丁齐所具备的特殊天赋,是他的一个秘密。在某种特殊的状态下,丁齐能进入别人的精神世界,宛若身临其境。

    精神世界是什么样子?既是对现实的投射,又是内在的自我,特定精神活动状态下所呈现的景物,或支离破碎或荒诞不经,似梦又非梦。

    丁齐是在学习催眠术的过程,发现和发掘了自己的这一天赋。当对方进入深度催眠的状态他同时也处于极度专注的状态下,便能进入对方的精神世界。这并非毫无依据的幻觉,通过照分析,他身临其境般所见到的那些景物,直接反应了对方当时的精神活动。

    按导师刘丰的话来说,这是一种客观现象,科学研究角度的客观。丁齐不仅能够重复这一现象,而且这一现象又有客观存在的依据,尽管表面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刘丰导师同时也说了,这也许并不是什么特异功能,至少不是很多人所认为的那种特异功能,可能是经过潜力发掘和锻炼所具备的超常能力。

    假如真是这样,那么理论正常人按特定的方式经过潜力发掘和锻炼,也应该能掌握同样的能力。至于能掌握到什么程度,那恐怕要看天赋了,而丁齐在这一方面无疑极具天赋。像博尔特百米能跑出九秒五八,但别人很难有这个成绩。

    丁齐是在学习催眠术的过程发现并发掘了这一天赋,而催眠首先是要让催眠对象进入潜意识状态。若用现代技术手段观测,是大脑皮层的活动受到抑制,只有特定区域兴奋。说到潜意识,很多人也许感到很神秘,其实它并不难理解。人在清醒的状态下有意识活动的同时,会伴随着大量的潜意识行为,如呼吸,如行走,如骑车。

    人可以有意识地进行主动呼吸,如在紧张时特意做个深呼吸,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人会刻意去思考并控制自己该怎么呼吸。

    行走则更为典型。人们可以控制自己的脚步,想着怎么走怎么跑。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可能一边走路一边想事情看风景,不需要去注意自己究竟该怎么走路。视觉体位感觉运动神经肌肉群在潜意识状态下自然完成了这个反射过程。

    行走更有意思的是骑自行车。在学习骑车的过程,需要时时刻刻保持注意和主动的意识控制,但是等学会了骑车并熟练掌握这一技能时,除非遇到意外状况,人不会也没必要去想该怎么骑车。

    呼吸是天生的本能,行走能力是在生长发育过程具备的能力,而骑车则是相对复杂的通过学习获得的技巧。所以说人的潜意识像设定好的程序,这套程序有些部分是天生的,有些部分是通过学习掌握编写成的。

    很多人感觉催眠术很神,觉得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相信,但其最基本的原理却并不复杂,是让被催眠者进入潜意识状态,或者说暂时以潜意识代替意识。至于怎么实现这一目的,则是具体的催眠技巧与方法,因人而异。

    丁齐在学习过程掌握得非常好非常快,并且有了独特的发现,导师刘丰从原理也分析了这一现象的成因。

    丁齐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熟练掌握共情的技术。所谓共情,是体验求助者的内心如同自己的内心,但又保持着清醒的判断和认知,知道那并不是自己的内心。

    丁齐施术时足够专注,他本人也进入了一种清醒的自我催眠状态,过滤了自我情绪,无意识地运用了共情的技巧,从而感觉自己进入了对方的精神世界,如身临其境般观察到对方的精神活动。这几乎是所谓共情的最高境界。

    一位优秀的心理医生,当然都应该掌握通过诱导暗示自由联想等手段,让患者进入放松调整身心状态的技术,催眠术只是其之一。而对于丁齐这样的心理咨询师来说,日常工作是极少使用催眠术的,这有多方面的原因。

    催眠术经过舞台表演和各种影视作品的渲染,给普通人所留的印象过于夸张和离,催眠师简直成了耍神棍的,这难免会让求助者产生误会。在国内的现实情况下,这也可能会导致各种误解和纠纷,对心理咨询师本人不利,更别提施术不当的情况了。

    而且催眠术在实际工作并非最有效最方便的心理咨询手段,还有其他很多种更好的手段能够运用。

    复杂的专业知识且不说,仅仅是时间控制一项,催眠在心理咨询是难以接受的。催眠师需要足够的耐心使人进入催眠状态,并进行细致谨慎的潜意识调节,并不能保证在短时间内能成功,而心理咨询师却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会谈。

    所以丁齐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从未使用过自己的这一天赋。在心理健康心,至少在心理咨询工作,也没有任何咨询师使用催眠技术,甚至院领导都特意给大家打过招呼。

    在镜湖大学心理专业教学,也从未设置催眠术这一课程,无论是本科生还研究生对此都不做要求。丁齐学习催眠术,是为了解和掌握这一心理专业领域的技能,是导师刘丰私下教他的。刘丰也只是小范围内教了少数学生而已,这不是教学任务,教是情份,不教是本份。

    很多人是通过影视作品了解催眠术的,可能会有很多误解。其实人的潜意识有自我保护的本能,不会在催眠状态下受催眠师的操控,去做那些本不愿意的事情。如刘丰导师说过,不可能在催眠状态下去控制一个人去抢银行,除非这个人自己恰好正打算去抢银行。

    但是催眠施术不当,确实会导致不良后果,所以催眠师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之一,是给予的暗示性诱导必须是正面的健康的。除非这个人正打算去抢银行是个例子,催眠师是绝对不能给这一类暗示的。

    关于催眠术导致的不良后果,刘丰也讲过一段让丁齐哭笑不得的往事,那是刘丰的亲身经历。有一次刘丰去老朋友家做客,朋友的孩子是个程序员,听说刘丰是传说的催眠大师,非要缠着刘丰把自己给催眠了,好体验一番所谓的催眠术。

    刘丰被缠得没办法,当时的气氛也很好,做了一次现场展示。他在几分钟时间内让那个小伙子进入了深度催眠状态,然后让他睁开眼睛,走到餐桌旁和一位美女喝茶。

    其实那里没有茶也没有美女,但那小伙子这么走了过去,做出斟茶敬茶喝茶的样子,还对着旁边空荡荡的座位有说有笑。又过了一会儿,刘丰让小伙子离开催眠状态恢复真正的清醒。小伙子却问刘丰,刚才那位美女是谁?

    那个美女当然不存在,是在催眠状态下被诱导,小伙子自己想象出来的,但是他却好像迷了她。后来这小伙子找对象麻烦了,不论亲戚朋友给他介绍什么姑娘,他一律都看不。问他想找什么样的,答案也很简单,是那次在被催眠陪他喝茶的美女。

    小伙子这是有病吗?他的精神状态和认知能力都很正常,很清楚那只是一次催眠体验,自己看见的美女其实并不存在,这是排除了精神异常。而且他能理解自己的这种心态,并没有感到内心冲突和痛苦,学习工作生活一切正常,也没有心理问题。

    其实刘丰很清楚,问题并不是催眠造成的。这小伙子内心有一个择偶标准,坚持标准而不愿意将。

    但是另一方面,刘丰的催眠使那小伙子的择偶标准成为清晰的具象化美女,是不是导致这种情况的诱因呢?这是谁也说不清的!不了解专业的普通人,可能由此认为刘丰大师很神。但从专业的角度,这对刘丰而言并不是什么光彩的经历。

    此事还有后续,老朋友后来请求刘丰,能不能把儿子的那段记忆给删除了?在深度催眠的状态下,确实有可能令人暂时遗忘某段特定的记忆,但也仅仅是有可能而已,而且需要得到对方的主动配合。

    刘丰清楚真正的问题所在,仅仅是删除那段记忆恐怕是起不到作用的,但碍于老朋友的面子出于补偿心理,他还是又一次施术了。但是这一次,刘丰却没有成功,催眠是成功了,却删除不了那段特定的记忆,看来小伙子本人根本不愿意。

    老朋友后来虽然没有公开责怪刘丰,但刘丰身为如此地位的大专家,想来自己也不会觉得太好受,所以这段经历他极少提起,只是在教授丁齐催眠术的时候讲过一次,以此提醒丁齐使用随眠技术一定要谨慎,而且在心理咨询工作不要使用。

    至于在学习催眠术过程发现的特殊天赋,更是不要轻易示人。

    回到宿舍,丁齐一天的工作还没有结束,晚是他每天都坚持的学习时间。境湖大学三年前刚刚新修了好几栋教工宿舍楼,丁齐也有幸分到了一间宿舍。大约二十平米的单间,没有厨房,但配了一个独立卫生间,他已经很满意了。

    平时吃饭可以去教工食堂,假如自己想做饭,宿舍楼里有公用厨房。宿舍里有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都是学校统一配的,这也是前任校领导班子给单身教职员工留下的福利待遇。

    宿舍里没有冰箱,其实应该买一个,但他几乎不做饭,一直都忘了。他自己添的家具是一个很大的书柜,里面已经都塞满了,连屋角还堆了不少书籍和资料。

    晚坐在书桌前,通常是丁齐每天最宁静最自由的时间。桌子还放了一摞教材,先推到一边,打开了导师给他的卷宗。刚坐下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愉悦的,带着振奋,憧憬着美好未来,可是打开材料看着看着,神情却渐渐凝重起来,眉头紧锁陷入了思索。

    这只是刘丰导师通过关系特意要来的一份案情简报,并非详细的卷宗,面连犯罪嫌疑人的照片都没有,却让独坐屋的丁齐感受到了一股寒意。他甚至感觉已经看见的那个犯罪嫌疑人朦胧的身影轮廓,带着某些纯粹凭经验推断出的生理特征。

    犯罪嫌疑人名叫田琦,今年只有二十岁。

    材料最早介绍的情况,是田琦十三岁那年和同学起冲突打伤了同学自己也受了伤,被老师批评还把家长叫到了学校协商解决。但是在一周之后,他竟然埋伏在校外那位老师每天下班的必经之路,将老师给刺伤了,差一点出了人命。

    因为年龄不够,所以田琦没有承担刑事责任,家长动用了不少社会关系赔了不少钱才把这件事摆平,田琦当然也转学了。

    在田琦十六岁那年,追求一个女孩被拒绝。后来他看见那个女孩和另一个男孩约会,样子很亲密地走进一家饭店,他冲进饭店将那两人都打成重伤。那女孩还因此留下了残疾,脸破了相。事后却发现那根本是一场误会,男孩只是女孩的亲戚而已。

    这一次田琦也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因为在案件处理时他被鉴定有精神异常无行为能力。材料介绍的诊断结果是精神分裂症(青春型)躁狂发作,并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以及鉴定书。

    田琦的父亲田相龙花了大价钱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将受伤的女孩送到国外去做整容手术。田琦也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三年后才出院,继续由监护人进行监管,已经恢复了最基本的日常生活能力。

    而最近的恶性案件发生在田琦出院一年后,地点是在江北区。境湖市的主城区座落在长江南岸,但自从十多年前长江大桥修通之后,江北区成了发展最快的新区。

    凶案是在众目睽睽下发生的,被害人张某在逛商场,田琦从侧后方绕到他前面,朝他的小腿跺了一脚。被害人只骂了一句你神经病吗?随即被田琦以凶器击倒。

    凶器是田琦随手从附近的体育用品柜台抄来的一根棒球棒,当时后面还有正在追赶并大声呼喊的售货员。看见田琦行凶的这一幕,售货员便吓得没有敢靠近。

    田琦不止打了被害人一棒,被害人倒下后,他还用球棒反复敲砸其头部与身体,手段异常残忍,最后的场面也是惨不忍睹。连赶来的商场保安都被吓傻了,觉得手脚发软。

    根据商场的监控录像显示,攻击时间大约持续了九十秒,被害人应已当场死亡。然后田琦扔掉球棒,用脚反复跺被害人的尸体,像要踩平地的什么东西。他跺了大概五十秒左右,全身几乎都跺遍了,然后才若无其事的转身离开,嘴里还在嘀咕着什么,被赶到现场的警察制伏并逮捕。

    案件发生的过程非常短,警察来得其实也很快,这家商场内有派出所设的治安值班室。警察是用电击棒将田琦击倒并制伏的,当时田琦手已没有凶器,处于一种精神恍惚状态。

    在审讯过程,办案民警发现了田琦的精神异常。在回答为什么要杀人时,田琦自称:我看见那个家伙全身都不舒服,他不应该从这个世界里冒出来,我必须要把他打下去踩平才行。

    这哪里是杀人啊,简直像在游戏厅里玩打地鼠游戏。经过调查,田琦跟被害人张某也毫无关系,以前根本不认识。

    看到这里,丁齐做了几个深呼吸,暂时平复一下情绪。从专业的角度,他必须要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材料介绍了嫌疑人从小到大的三个案例,没有介绍的情况不知还有多少,丁齐首先做出的判断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的特征,通常是指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无视法纪,不仅极端自私且冷酷无情。但在司法实践,它通常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

    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误解。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是说鉴定人不仅要鉴定嫌疑人是否有病,更重要的是鉴定他做出危害行为时,能否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重点在于事发时的状态。

    反社会人格,在医学角度可能是一种精神障碍,但当事人通常是具备行为辨识或控制能力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司法不能免责。至少在刺伤老师这个案子,田琦目标明确思维逻辑的内在关系清楚,情绪动机行为有高度的一致性。

    田琦当年能逃脱刑事处罚,只是因为年纪尚不满十四岁。但是在他十六岁那年发生的第二个案子,进行了精神鉴定并得出了结论,再加尚未年满十八岁,所以仍然逃脱了刑事处罚,只是接受了强制治疗。

    后来他还能顺利出院,像正常人那样活动,看来父母是花了大代价的,包括治疗和诊断方面,也包括对被害人的民事责任赔偿方面。至于刚刚发生的这个案子,初步推断,有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狂躁发作,也有可能是妄想性障碍。

    具体怎么回事,要拿到详细卷宗进行分析,并对嫌疑人进行实际问讯测试后才能得出结论。须知这与刑事审讯遵循的无罪推定的原则不同,精神病司法鉴定遵循的是无病推定,首先并不将嫌疑人看做精神病人。

    这份简单的材料,是刘丰让丁齐提前熟悉情况用的。导师当然不会给他太难的案子,而且他只是三位鉴定专家做陪衬的一位,这只是让他去积累资历。

    嫌疑人有既往精神病史,案发时的行为又非常典型地符合精神病性特征,这个鉴定从专业角度看并不复杂,但丁齐合卷宗后却深深叹了一口气,心情难免沉重。

    理论讲,鉴定人的职责是鉴定嫌疑人在案发时的行为能力,还有案发后的受审能力与服刑能力等。他们并不是法官,只是给法庭提供专业鉴定材料,说明嫌疑人在特定时段的精神状态,不应带个人感情甚至是某些道德责任色彩,这是专业要求。

    司法鉴定只是法庭证据之一,至于怎么采用这些证据,如何考虑社会影响减少社会危害,从而做出最恰当的判断,那是法官的责任。但大多数时候的实际情况,法官会直接采用鉴定结果进行判决,让鉴定人感受到他们不仅是在鉴定,同时也是在裁决。

    虽然专业性要求鉴定者不能有个人感**彩,但丁齐也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也有自己的世界观和个人情感。在他看来,如今的法庭引用鉴定结论时,主要都强调责任能力,在判决与执行实践,却对另一项更重要的鉴定,也是社会危害性鉴定的结果不太重视。

    丁齐感到心情复杂的原因,也与田琦的父亲有关。此人名叫田相龙,材料虽然没有介绍田相龙的具体背景,只提到了名字,丁齐也不认识他,但是早听说过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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