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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悍妻:冲喜相公宠上天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广绫

    这一句话,让常氏变了脸色。

    沈晚君清凌凌的眼睛里布满冷意,若当真为她好,又怎么会将她的亲侄女送给韩朔做妾

    这几句话里,只有老夫人劝韩朔休她是真的。

    常月盈肚子争气,进门四年,为韩朔生下一儿一女,在将军府的地位不低,能在老夫人跟前说上话。

    可常月盈输就输在出身太低,想她腾位置,又没办法被扶正。

    她走了,还有老夫人的外甥女压在常月盈头上。

    与那位相比,她无儿无女,对常月盈有利。

    “哥哥是嫡长子,他请封世子名正言顺,父亲给他谋求一个缺位理所应当。”沈晚君忍不住,掩嘴咳嗽几声,“我会将这件事去信给哥哥说。”

    常氏给威远侯生下二女一子,她早就盯上爵位,怎么会叫沈遇给夺去

    她心下一急,当即说道:“阿晚,你恐怕不知道,侯爷着急让阿遇进京,是听见风声,他在外娶了一个乡下出身的野丫头,这般低贱的身份怎么配得上他父子俩虽然有隔阂,亲父子哪有隔夜仇老爷叮嘱我为他张罗一门亲事,门第比不上咱们侯府,比他找的那个要好上太多。”

    常氏拉着沈晚君的手,语重心长道:“阿遇娶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连累你在外也抬不起来,让旁人笑话。”

    沈晚君宛若一潭死水的眼睛,听见沈遇娶亲时,亮若星辰,心里的欢喜让她清冷疏淡的面容拢上暖色,“夫人,你的出身并不多光彩,也能嫁给我的父亲,旁人为何就不许了”

    这句话,一点面子都不给常氏留。

    常家祖上是书香门第,后来子孙没甚出息,家族衰败,家里穷困潦倒,死守着书香门第的名声罢了。就算到如今,常家的兄弟也都是烂泥扶不上墙。

    沈晚君曾经很费解,她势利眼的父亲,为何将常氏娶进门。

    “当初我母亲仙逝,外祖父一家身陷囹圄,父亲不愿出手相救,恨不能与我们兄妹俩撇清关系,哥哥与他断绝关系,婚事哪里轮得到你做主给你几分薄面,蹬鼻子上脸。”沈晚君看着常氏瞬息万变的脸色,嘴角一压,“含绿,送客。”

    常氏受辱,眼中冒着火星子,后槽牙几乎咬碎。

    她霍然站起身,匆匆走出屋子。

    常月盈紧随着出来,“姑母,她这一张嘴向来气人,您别往心里去。”

    “她嘴皮子再利索也下不了蛋,除了在我面前逞威风,她还能在谁面前嘚瑟”常氏冷哼一声,“沈遇和侯爷断绝父子关系,这一层血脉还在,他只要是侯府的人,婚事就由我做主。”

    “姑母,您打算说哪家的姑娘给他”

    常氏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沈晚君说得对,沈遇的婚事,该由凌楚岚做主。她在世的时候,不是为沈遇定下一门亲事正好贺姑娘和离回府,他们再续前缘,沈遇指不定多感激我。”她理了理袖摆,‘哎呀’一声,“继母做到我这个份儿上,也是仁至义尽了。”

    常月盈得知是贺家大姑娘,心里松一口气。贺家许了好处给常氏,只要她撮合沈遇与贺大姑娘,就给她爹谋一个油水多的肥差事。常氏出身低,是常氏心里的痛,因此才会帮扶兄弟出人头地。

    受益的是她爹,常月盈殷勤的搀扶住常氏,“姑母,您去我院里坐一坐。”

    常氏点头应下。

    含绿望着两个人走远的身影,气得挥舞着拳头,恨不得打她们两拳解恨。

    她走进内室,面色一变,“小姐,您怎得下床了赶紧上床去躺着。”

    沈晚君笑容清浅,握住含绿的手,语气难掩喜悦之色,“绿儿,哥哥娶妻了,他身边有知冷暖的人,母亲知道一定会很高兴。可惜,我不知道嫂嫂长什么模样。”

    含绿愣住了,眼圈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记不得小姐多久不曾这般高兴了!

    失去第一个孩子后,小姐便再也没有笑脸,只有收到大少爷的书信,方才会展露欢颜。

    沈晚君打开箱笼,拿出压箱底的一个小匣子,打开小锁片,里面装着两只碧玉手镯,她握着一只玉镯,入手触感沁凉,手感细润滑腻,是祖传的玉镯子。

    她递给含绿,“你送去凌家,将哥哥成亲的事情告诉外祖父。父亲突然惦记哥哥的亲事,只怕另有图谋,让外祖父盯着他。”

    “是!”含绿捧着盒子离开。

    沈晚君听到关门声,捂着嘴,纤弱的身子靠在桌沿,撕心裂肺的咳嗽。

    口中涌出铁锈味,她看着自己手心沾着血,镇定的去净室洗净。

    ——

    两天转瞬即过。

    白薇要去京城的事情,早前与江氏、白启复说了。

    她临走前,教江氏新做几道点心,以免她耽误归期,点心铺子的糕点来不及上新。

    江氏担心他们赶路,吃不好,做了一包干粮给他们路上吃。

    她知道沈遇不是孤儿,心中大吃一惊,而后听说在京城,又忍不住犯愁,担心沈遇家门第高,白薇配不上,会吃亏。

    白薇去京城见沈遇的亲人,江氏切切实实体会到女儿出嫁的滋味。之前住在一起,倒是没有什么感觉。

    江氏不舍的将白薇与沈遇送到村口。

    乡邻瞧见了,友善的问道:“哟,薇丫头,你这是要出远门”

    江氏道:“是啊,这丫头去窜亲戚。”

    乡邻笑了笑,没有再多问。

    “京城不比咱们这小地方,你脾气收敛着点。”江氏偷偷瞥一眼沈遇,拉着白薇说几句悄悄话,“咱们都是没咋见过世面的人,娘特地打听了,京城里都是贵妇人,全是做官的。不懂的地方,咱们就花钱请人教教规矩。”

    白薇不禁失笑,江氏是猜测沈遇家世不凡,害怕她闹出笑话,给沈遇丢脸,被人看轻了。

    真是可爱的小老太太。

    她前脚一请人,只怕后脚就会传遍京城。

    江氏往白薇手里塞一把银票,“留着防身,想买啥,别省着。”

    “娘,我有银子。”白薇将银票塞进她袖子内袋里,手指抚过江氏霜白的鬓发,小老太太已经上了年纪,处处省着花,对她很舍得。她往前倾,将江氏抱进怀里,“娘,我给你从京城带礼物。小老太太最时兴的衣裳首饰。”

    “娘这皮糙肉厚的,还打扮啥啊。”江氏摸着自己的脸,心里却很高兴。

    “行啦,您回去吧,我和阿遇赶路。”白薇从江氏手里拎过点心包袱,转身上了马车,挥一挥手,钻进马车。

    “娘,我们先走了。”沈遇给江氏道别。

    “诶,你们路上保重。”江氏追着马车走了一小段路,直到看不见

    马车的踪影,这才收回视线回家。进厨房,准备中午要做的菜,嘴里哼着小曲儿,手里抓着一把小青菜,虚虚抬起手来,假装有人扶着,昂首挺胸踩着小步子,学着镇上富太太的走路姿势。腰身屁股扭动起来,江氏自个忍不住乐了。

    白离站在门口,看着他娘矫揉造作的走着鬼步,一脸惊悚。

    “娘……”

    江氏吓一跳,扭头瞧见是白离,拍了拍胸脯,“你走路咋没声儿”

    “娘,你在干啥”白离受了惊吓,手背贴在江氏脑门上。“没发烧啊。”

    江氏‘啪’地拍掉白离的手,“你姐去京城,她要给我带时兴的衣裳和首饰,我先学学太太们走路。别到时候像猴子穿衣裳,不伦不类的,让人笑话我。”

    白离一言难尽。

    “你每天搀着我练习,等你大哥做官,我就是老太太,身边会有小丫头照顾,我先适应适应,别给你大哥丢脸。”江氏一想儿女出息,心里美得很。

    白离被拉做壮丁,眼皮子跳了跳,他转身就要逃。

    小老太太很傲娇,哼哼两声道:“你不来也成,别问我要银子花,甭吃我做的饭。”

    白离瞬间变成霜打的茄子,蔫巴巴的。

    他磨了磨后槽牙,白薇果然克他!

    ——

    白薇第一次乘马车出远门,颠簸的身子骨要散架,胃里翻涌着,酸水往上冒,




第九十二章 阿晚,温暖的亲人(二更)
    沈遇望着舅舅远去的背影,他神情激动,已然失去平日的稳重。

    心中滋味难言,他不愿留在京城,面对那些污浊不堪的往事。

    京城里少了人情味,为了利益纷争,突破人性底线。

    沈遇厌恶这一切。

    如今再次回到京城,见到久未蒙面的亲人,他似乎对这个承载厚重记忆的地方,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抵触。

    “我们先进去。”沈遇担心白薇紧张,初次来京城,见他的亲人,“别害怕,他们性情都很温和,极为好相处。”

    白薇点了点头,“我看出来了。”丑媳妇见公婆,虽然是见外祖父和舅舅,可还是很紧张。

    沈遇拉着一片袖子给她拉住,缓解紧张。

    白薇拽住袖子,手指一点一点往上爬,握住他布满粗糙茧子的手掌,挽住他的手臂。

    沈遇侧头望着两个人交握在一起的手指,左右没有外人,他便不出声阻止。

    两个人穿过回廊,古朴的屋子出现在白薇眼前,充满书韵气息。

    凌世华搀扶着凌秉德走出堂屋,一眼看见相携而来的一对璧人。

    凌秉德浑浊的眼睛里,竟有泪花闪动,他站在门口没有动,目光直直望着沈遇。他们走得近了,凌秉德将目光放在白薇身上,端详她的面盘与五官,连说几个好。

    是说沈遇回来的好,也是很满意白薇,面盘圆润,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你终于肯回京了。”凌秉德以为这辈子,他都难见到沈遇,这个外孙与岚儿一样,固执的很,“我还以为高老在哄我开心,知道你过得好,还给我娶一个外孙媳妇回来,是最好的寿礼。”

    沈遇屈膝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沈遇不孝,令外祖父操劳挂心了。”

    白薇跟着沈遇一道跪下,给磕几个头。

    凌世华将沈遇搀扶起来,匆匆赶来的高氏,得了凌世华的指示,很有眼色的扶着白薇起身。

    “你们这俩孩子,来的时候,怎么不派人说一声,我们好出城接你们。”高氏身材矮小丰腴,圆圆的脸盘儿和蔼可亲,拉着白薇的手,眼睛带笑,“一路舟车劳顿,辛苦了吧阿遇和阿晚在这里都有单独的院子,你们就安歇在那儿,我吩咐了婢女去打水,你先洗漱一番,松松筋骨。”

    这儿就腾出来,留给他们爷们几个说话。

    白薇心领神会,“有劳舅母。”

    “傻孩子,一家人说什么客气话”高氏没有生闺女,只生下一个臭小子,瞧见谁家生闺女,她羡慕的紧,经常请娘家侄女儿上门作伴。如今白薇住进凌府,高氏别提多高兴,“阿遇是我看着长大,不是我亲生的,那份情也差不了多远。你把这里当做自己家,有什么短缺的,只管吩咐丫头去准备,不许和舅母生疏客套。”

    白薇心里一暖,紧张的心彻底松懈下来,这一家人一团和气,十分和睦,相处起来也很舒心。

    这个时代,极为讲究门当户对,看着凌府门前的石狮子与朱红铆钉大门,她就知道凌家家世不凡,想必在朝中为官,且品级不低。

    她一个乡野出身的丫头,如今又从商,他们

    不说不满意这门亲事,绝对会谈不上喜欢。因而一直心中惴惴,却未料到他们一家子很热情,对她并无偏见。

    白薇没有特地打扮,与平常的穿着差不多,一身简单朴素的棉裙,一头青丝绾成一个发髻,别上一支碧玉簪,衬得她清雅动人。

    她微笑道:“阿遇回京来见外祖父,可见外祖父在他心目中是最亲近重要的人,我不和您见外。”

    高氏见她举止落落大方,心里很满意,她的身世沈遇写信告知过他们。

    他们并没有多少门第之见,即便



第九十三章 和离书
    “风寒”高氏迈进屋子,正巧听见小厮的话,难掩惊讶,“我一个月前见阿晚,她身子不爽利,这都一个月了,她还不见好”

    高氏从厨房走来,额头上冒出细汗,此刻的京城正是酷暑,屋子里搁着冰盆,方才感到好受一些。

    “你们兄妹许久未见,这大夏天的病在床榻上,着实不好受。待会我去一封拜帖,明天你带着薇薇去见阿晚,她准得高兴。”

    沈遇面容冷沉,缄默不语。

    之前与外祖父在堂屋叙旧,他问起沈晚君,外祖父说沈晚君嫁做人妇,不好常来娘家,会让人说闲话。一年之中,只有几个节气,方才带着婢女回凌府。

    这四五年中,期间去寺庙祈福长住两次,每一次住大半年。

    每一回从寺庙回来,高氏都会去探望沈晚君,她舟车劳顿,身子骨弱受不住,病恹恹的。

    沈遇记得沈晚君小时候身体不好,汤药不断,后来母亲带她去国寺找大师,为她开药调理身体,之后身体很好,极少生病。从外祖父口中得知,似乎嫁进将军府后,她的身体很不好。

    高氏叹息一声,“阿晚嫁进将军府将近六年,没有一儿半女,比她迟两年进门的常月盈,儿女双全,韩朔又纳表妹为妾,进门两年,也抱了儿子。子嗣的事情,不用在阿晚面前说,她心里会难受。”

    沈遇周身散发出冰冷骇人的气息,“韩朔立誓,阿晚三年无所出,方才纳妾!庶出子女,绝不会在嫡长子之前落地。”

    如今妾纳两个,庶出子女一个接着一个出生!

    “阿晚身体弱,怀了两个都没能保住……”

    “舅母,这种话您也信”沈遇眼中迸发出戾气。

    高氏一滞,沈晚君的身体似乎是进了将军府之后才不大好,当时她说起这件事,沈晚君只说是凌楚岚过世,伤心过度所致。之后凌家又出事,她忧思过重亏空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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