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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大叔在异界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金天猪

    “也是,这时候若是树大招风也不好。”颜旭点了点头说道。

    林总掏出随身携带的大印,这东西只有他能用,但是却无法带出城主府,所以想要做些什么必须要在城主府中进行。

    操作了一番,一道光幕出现在大印上,颜旭也能够看到。

    林城,人口,建筑,农田等等,不过颜旭的注意力更多集中在转职令上,而林总也看到了,顿时得意的笑道。

    “你知道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人升级?那是因为还没有转职。”说着林总一点,一道令牌便投入颜旭身上,然后颜旭发现自己多了一个武将职业,不过武力,智力,统率,魅力四个属性的数值低得可怜。

    林总不需要转职,持有城主大印他的职业就是城主,因此又将两个转职令给了赵玲跟李米。

    给赵玲不光是看着颜旭的面上,而是对方的能力确实不错。

    林总现在不可能将外面的人手在这个时候调过来,毕竟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必须保证外界的集团正常运转,这样才能持续不断的往这里输血,更何况哪怕到现在,他也不敢确定世界在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外面的集团同样不能放弃,否者万一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到时候不就成了大笑话。

    至于李米,就是李秘书,他的能力一般,不过他还年轻,能力还能够培养,更何况作为最初就跟自己来这里的亲信,李秘书的位置轻易动不得,因此值得一枚转职令。

    正好获得两枚灵珠,火神将魏定国掉落的c级灵珠被林总自己用了,取代他原本购买的一颗d级灵珠,没想到获得培养火铳手的能力,可惜只有五百人,而且使用的火铳相当原始,射程不过二三丈,命中率也非常感人,因此依然装备腰刀跟皮甲。

    剩下的那颗灵珠是打虎将掉落的,一看就知道价值有限,就给李米用了。

    李秘书用了之后只获得培养棍兵的能力,人数上限一百,不论兵种还是数量都相当鸡肋,聊胜于无罢了。

    不过这些只是每个将领自己的特色兵种,都有数量限制,只能算是亲兵,所以真要大规模扩兵,还得依靠兵营。

    城有轻步兵营跟轻骑兵营,可以招募轻步兵跟轻骑兵,只要有钱可以无限招募,不过前者需要一金,后者需要三金,而一金就是一两黄金,可以招募一个类似强盗马贼的兵种,也不知道算不算值。

    不过这些兵种没有自我,甚至都不能算是人类,自然不受法律保护,也是日后征战的主力军,否者现在的人就算经过训练,又有几个能够承受巨大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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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章招兵买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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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矿区开采的黄金林总一克都没有卖出去,全部储存下来,要知道他可是忍得很辛苦,毕竟含量这么高的金矿他还真没见过,看着每日增长的黄金,怎么可能不激动。

    当然了,以林总的身家也不会太过激动,毕竟一吨黄金也不过三亿左右,哪怕现在黄金价格开始上涨,也不到四亿,而整个金矿的总储备量大概在五千两左右,现在已经开采近四千两,四百斤,离一吨远着那。

    四百两黄金就算全部用来招募轻步兵也招募不了多少,否者暴兵百万,天下都可去得。

    游戏林总也玩过,但是现实中从兵营中招募士兵,他也没经历过,所以第二天便带着颜旭,关胜跟李秘书前来。

    可以招募的轻步兵分为长枪兵,刀盾兵,短弓兵,一金一个。

    长枪兵的攻击最高,但是缺陷也最大,刀盾兵攻守兼备,可那样也不突出,就算唯一的远程短弓兵也没有多少出彩的地方,毕竟只是初级兵种。

    林总先让李秘书招募,李米招募了一百长枪兵,然后转化成自己的特殊兵种,可谁想原本应该成为棍兵的长枪兵,转化出来的竟然是一百手持水火棍腰挂铁镣铐的捕快。

    “这样也好,正好负责城中的治安巡逻。”林总满意的点了点头,古代的捕快正搭配这座古城,因此让李秘书安排这些捕快去巡逻。

    这些兵种可不懂得徇私,用来维护治安倒也不错,毕竟现在随着人口的增加,各种摩擦琐事也逐渐增多,说白了林总的这座城根本就不合法,如何维持秩序就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有时候保安队都不好使,不过有了这些捕快就好多了,因为你没办法跟对方耍横撒泼。

    “关将军,你也招募些亲兵吧,这些黄金不知可够用?”林总打开了马车上的箱子,里面装了一千两黄金。

    关胜的特殊兵种是中级大刀兵,只能从中级兵营招募,但是也可以自己从初级兵种开始训练,不过花费的时间要多一些,期间花费的黄金不能少罢了,而一个大刀兵至少要五金,所以一千两黄金只能招募二百人。

    关胜特殊兵种的上限是五百人,但是他却没有丝毫不满,毕竟哪怕他在梁山也没这待遇,平日的几十个亲兵还是自己花钱训练的,梁山何曾给他一分银子。

    作为新降之人有此待遇,林城主待自己不薄,因此关胜的忠诚度都上涨了不少。

    最初关胜只是迫于无奈,所以忠诚度只有五十,属于连差事都懒得应付,若不是刚来,人生地不熟,加上林总给他安排了一栋虽然院子不是很大,看起来也很怪异,但是住起来很方便舒适的房子,他恐怕已经称病不出了。

    谁想林城主如此大气,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黄金,哪怕关胜也忍不住心服,忠诚达到六十五点,虽然还达不到拜主公的程度,可积极性至少提升上去了。

    招募了二百刀盾兵后,林总又掏钱招募了一百长枪兵和二百短弓兵,全部交给关胜统领,并且由他负责守城,现在没有外敌,五百兵力足够了。

    让精神抖擞的关胜去熟悉城池,林总招募了五百兵,然后转化成火铳兵。

    宋朝不光有火器,还有火炮,可惜诸多火器虽然花样繁多,却没有继续改进下去,导致火器的威力十分有限,比如这些火铳兵。

    每人两柄一尺半长的火铳,这火铳如同铁鞭一般,八角青铜管下是一个木柄,发射需要用火折子点燃,装填也十分麻烦,一般来说,放两枪后就得抡着这玩意去肉搏,所以造的跟铁鞭一般,就是为了方便近战。

    而且这火铳看起来威风,可实际上有效射程只有数丈,命中率也非常感人,属于除非枪口顶在敌人脑门上,否者距离超过一丈弹丸就发飘。

    不过这些火铳兵在城中倒也好用,毕竟距离很少超过火铳的有效射程,更何况林总打算让他们守卫城主府,如此占据地利后,更能发挥自身的优势。

    带着五百火铳兵,林总跟颜旭又去了轻骑兵营看了看,不过没有招募。

    虽然都是初期兵种,但是轻骑兵的价格却是三金,可实际上除了多了件皮甲,轻骑兵跟马贼没多少区别,都是一把马刀砍天下。

    预想了一下日后招募骑兵需要维持多大的规模,林总突然发现,虽然他能够招募许多兵种,但是却没有多少领兵的将领。

    像颜旭这样转职的武将只能依靠统率数值领兵,而初始的十点统率只能统领五十人,这兵力守个村子都费劲,更别说守城或者独立战斗了。

    这时候林总才明白为什么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了。

    没办法,林总发现当前他还得依靠普通人,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需要考虑到士气跟伤亡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忠诚无法保证。

    哪怕新投效的矮脚虎跟关胜,只要厚待,再给足面子,那忠诚蹭蹭的往上涨,特别是矮脚虎,这位在梁山也不受待见,被林总笼络一段时间后,忠诚已经达到了八十,可以说是忠心耿耿。

    可普通人那,别说效死了,恩将仇报翻脸不认人都不在少数,毕竟最难猜测的是人心,最经不起考验的是人性。

    你对我的恩惠太大了,大到这辈子还不起的程度,不还我心里还难受,面对你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来,还老觉得周围的人对我指指点点,所以为了我心里能好受,能抬得起头来,所以就请你去死吧。

    拥有这种思维的人并非没有,要不怎么会有升米恩斗米仇或者恩大成仇这么一说。

    正当林总感叹人心复杂的时候,他突然接到金矿区快马送来的急报,一看顿时脸色铁青。

    半日前马军突然暴起,杀了看守金库的保卫,打伤了矮脚虎跟值班的灵师,抢了库存的黄金跑了。

    这段时间金矿区一共开采了四千余两黄金,一直秘而不宣,知道这件事的没有几人,其中就有被林总视为心腹的马军,可谁也没想到才过两天马军就叛变了,也幸好林总两天前悄悄运来三千两黄金,否者四千两黄金全部损失了,哪怕林总也会心痛的要死。

    他心痛的不是钱,而是那些黄金,这个时候有钱都难以买到这么大量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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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一章叛徒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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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麻烦你了,不过有把握吗?”林总脸色有些难看的对颜旭说道,要知道马军可是被他视为心腹,一直作为他的贴身保镖,万万没想到竟然背后给了他一刀,这让他又惊又怒,同时后心有些发凉,毕竟要是马军不夺取黄金,而是选择直接对他下手,恐怕他已经凉了,所以马军必须死。

    林总是商人不假,可不代表他没有脾气,不过从情报上看,马军隐藏了自己的实力,打伤了矮脚虎不算什么,可他能在徐浩然跟数位灵师联手之下夺取黄金并且扬长而去,这份实力当真惊人。

    要知道徐浩然虽然为人有些高傲,但是实力没得说,一手御剑的手段在所有灵师中也是排得上号的,结果被马军将飞剑捏成一个金属球,一拳打得吐血,若不是阿绳及时控制绳子将对方捆住,恐怕徐浩然已经凉了。

    哪怕如此,几个灵师联手加上矮脚虎指挥众多马贼围殴,依然没有伤到马军分毫,反而被他挣脱了绳子后打得五劳七伤,若不是靠马贼断后,恐怕现在他们就不是在医院里躺着,而是送进太平间了。

    所以哪怕林总见识了颜旭的实力,也没有多少信心。

    “不知道,只有交手才能知道。”颜旭心里也没底,不过他却不能不出手,一来他拿钱的,二来他也期待与马军的交手,毕竟他至今还没有遇到能让他全力出手的人,甚至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实力达到了什么程度,心里难免有些好奇。

    马军虽然抢走了黄金,但是也因此耽搁了时间,这些时间足够矮脚虎他们将所有马匹都带走,所以马军只能背负黄金跟食水徒步行走,而且他还不能原路返回,因为就跟颜旭心里没底一样,马军对于颜旭也是十分忌惮,所以他只能选择绕过森林再走出空间奇异点,这需要二三天的时间,哪怕他是强大的灵师,除非有这方面的能力,否者也需要一两天的时间,这足够颜旭追上去了。

    颜旭已经从林总哪里得知了一些关于马军的消息,这位还是具有传奇色彩的一位,年幼的时候家里穷,所以早早出来打工,混了几年,也不知怎么跟一位老乡跑到毛熊的地盘干起倒爷的买卖。

    因为那时候比较乱,加上穷疯了的毛熊啥都敢卖,马军也是在那时候接触到了枪械,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成为小有名气的雇佣兵。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马军不得不退出这个行业,跟境外某位大佬当起了保镖,直到空间奇异点时间发生后,他才回国,结果被林总重金聘请过来。

    所以马军跟一般的灵师不同,他具有丰富的战斗经验,而且心狠手辣,决不能视为等闲,否者很有可能一个疏忽就丢掉性命。

    想要找到马军并不难,一来颜旭骑着马,二来有位灵师的能力跟追踪有关,所以当颜旭来到的时候,马军正在那里仔细的喝水,就是一小口一小口细抿,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吸收水分而不会浪费。

    不过马军的身边除了食物饮水,只有一个空荡荡丢在一旁的箱子,而这个箱子是林总特别定制的,每一个都能够装一千两黄金,现在它空了。

    颜旭确定马军没有将黄金藏起来,因为没有必要,另外就是他的肤色有了些特别的变化,带着一种金属色泽,还是黄金的那种,如此就能解释黄金怎么消失的了。

    “你来的比我想象的要慢一些。”马军将水放好,站起来对颜旭说道。

    “你应该知道,如果你表明能力,只有开口,林总不会舍不得一些黄金。”颜旭有些可惜的对马军说道,毕竟马军很有可能也是一位a级灵师,如果他表明身份,林总投资了一二千两黄金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惜我想要的更多。”马军冷笑一声说道,长久的雇佣兵生活改变了他,相比期待别人赐予,他更喜欢自己动手,更何况林总就算舍得,最多给他几百两黄金,然后就像是训狗一样,用黄金作为奖励驱使他,所以他选择自己拿。

    不过唯一没有想到的是,林总竟然偷偷运走了三千两黄金,导致他的出手只拿到了一千两黄金,简直得不偿失。

    “看来你是不准备束手就擒了。”颜旭握紧了青龙偃月刀说道。

    “呵呵。”马军冷笑一声,双手在胸前一碰,随着沉闷的金属碰撞声,整个人的身体都变成淡金色,就像是修炼了金刚不坏神功。

    颜旭并不是战斗狂,只是有些时候生活所迫,不得不出手罢了。

    面对一看就不好惹的马军,颜旭毫无畏惧,身上沉重的盔甲对于他来说并非累赘,反而起到动力外骨骼的作用,因此面对狂奔而来的马军,他毫不闪避,直接一刀砍在同样没有躲避意思的马军身上。

    这一刀后两人都愣了,颜旭是看着刀杆弯曲,刀刃凹陷的大刀默不作声,而被劈出七八米远的马军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被砍飞了。

    这把青龙偃月刀本身就是林总花费大价钱采用现代工艺制作的,因为是长杆大刀,无法做到吹毛断发的锋利,但是刀身极为坚固,连续砍断一百节钢筋,刀刃毫无破损,可砍在马军的脖子上,竟然像大饼一样卷了刃。

    相比颜旭的沉默,马军就是不可思议了,他的能力是a级灵珠金,理论上也能够做到颜旭这般操纵金属的能力,但是马军并没有走这条路,而是通过不断吞噬金属,打造一副钢筋铁骨出来。

    早期他吞噬了大量钢铁,让身体变得坚硬无比,然后他吞噬铜与白银,增强身体的韧性,但是后来他发现,想要让这些金属融为一体,他必须要吞噬大量黄金,吸收黄金不朽之气,让自己进行蜕变,如此不光能够获得金刚不坏之身,更能获得不朽的生命。

    现在虽然还没有完全蜕变,但是当他使用能力的时候,体重比同等体积的金属还要沉重,能一刀将他砍出七八米远,这的多大的力量,对方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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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二章手撕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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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你的实力,为什么要听林忠的命令,你完全可以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势力?”马军爬起来,扭了扭有些酸痛的脖子有些不解的说道,在他看来,有实力的人就有特权,就像是厉害的佣兵可以随意欺压那些弱者一样,所以他非常不理解颜旭的作为。

    “讨厌麻烦罢了。”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势力那是那么容易的,颜旭才不愿意自讨苦吃,他本身就不是事业心强的男人。

    “看来又得杀人了。”马军知道无法说服对方,那么只能杀了对方了。

    马军浑身金光更胜,身体开始逐渐向金属转化,最终变成一个身高一丈的金属人,体重更是暴增,双脚都深深陷入泥土中。

    颜旭不可能怕一个金属人,但是通过磁场感知,颜旭发现马军的金灵珠同样能够控制金属,虽然他的能力多少有些克制对方,但是想要打败对方容易,杀死对方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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