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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猎魔人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寒小鲤1

    “哦,是吗”莫尔也不生气,仿佛那个死去的血裔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但那女孩儿为什么身体里一滴血也没少呢”

    “呃,当时我突然反胃,不想喝了,你知道的,我们狼人一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不舒服的。”摩根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说道。

    “哦哈哈哈,你还真是有趣啊,”莫尔眼中闪过了戏谑,“那我就得谢谢你送我这么美味的一个血袋了,她的血液令人陶醉,我一不小心,就把那女孩儿吸干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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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狼有好坏
    其实在摩根和莫尔第一次谈话的时候,撒维就已经到了,但他没有现身,对方人太多,他可没信心打败他们。

    于是撒维又回到了车里拿了点东西,才又返回这里。

    吸血鬼们很快从失明中回复过来。

    莫尔此时有些狼狈,但依然面色平静,“竟然还有个猎人隐藏在周围,真是没想到。”

    “头儿,一定是刚才那个走掉的人类又回来了。”其中一只吸血鬼说道,“我记得那个人类的味道,刚才我似乎又闻到了那人的味道,不过却又突然消失了。”

    “哼,这狼杂种和猎人混在一起,难道他以为会得到猎人的信任,呵呵,可笑。”

    他扫视了一眼四周,摩根已经消失不见,于是他又对着空气嗅了嗅,“奇怪,那狼人的味道不见了,只剩下那个人类的。”

    “走,我们沿着公路过去看看,这一路上还保留着那个人类的气味儿!”说着,莫尔和其他吸血鬼迅速朝撒维停车的方向跑去。

    说来也巧,今天正好有风,撒维的车在上风向,而撒维和摩根躲藏的位置却是下风向,所以吸血鬼们无法准确的锁定撒维两人。

    大约一分钟过后,撒维和摩根才露出头来。

    摩根吐出了一大摊血,脸色稍稍回复了一些,他盯着撒维看了许久,问道,“为什么要救我”

    “你和那几个吸血鬼有仇”撒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你一定很想杀了他们吧。”

    “吸血鬼和狼人一直就是宿敌,我当然想杀了他们。”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算是一伙的了。”撒维眼里闪过一丝杀机。

    “为什么”

    “听你们说,他杀了一个女孩”

    刚才撒维撒在摩根和自己身上液体是一种能遮盖气味儿的药剂,在短时间内可以遮盖身上的气味儿。

    在离开之前,摩根做了一件事情,他快速的走到一具还算完整的吸血鬼身边,张口就开始撕咬起来。作为狼人,摩根可以通过快速进食来治疗伤口。

    这么多年来,他不知道吃过多少种怪物,这让他比一般狼人强大一些。

    甚至于人类他也品尝过一些,但被他吃掉的,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他讨厌内疚感,而伤害普通人,会让他产生内疚。

    摩根疯狂的吞噬着吸血鬼,血肉进入肚子里化成了丝丝的暖流不断滋润着摩根的细胞,摩根的伤口以肉眼所能看到的速度停止流血,快速回复。

    瞟了一眼撒维,这个年轻的猎人正面露惊异,不难发现撒维眼里的戒备,他手里的枪也轻轻的向上抬了抬。

    摩根擦擦嘴说道:“我们是怪物,吃肉从来不用叉子,你是人,但也是吃肉的,我们都是吃肉的。”

    撒维没想到摩根发现自己的警惕,慢慢把枪插回腰里,“走吧,我们赶紧离开这儿。”

    摩根转脸又裂开嘴笑道:“今天真走运,要是遇到别的猎人,知道我是狼人早就让我挨枪子儿了,碰到你,真好啊,哈哈。”摩根的笑配上他乱糟糟的打扮,却显得十分滑稽。撒维看到摩根毫无虚假的笑容时,他心里,似乎轻松了一些。

    ………

    撒维和摩根朝着一个方向快速的离开,而另一边,吸血鬼们已经将撒维的别克车围了起来,别克车玻璃上撒维挡上了纸板,所以从外面看不到里面。

    “你,过去看看,”虽然里面有人的可能性不大,但莫尔还是想确认一下,确认一下,他又不会损失什么,这些血裔,他想要换一批了。

    “咔嚓,”门被吸血鬼打开,一颗绿色的军用手雷悄无声息的启动了。

    吸血鬼看了看后座,刚想说车上没人时,却忽然感觉一股热浪袭来,火焰只是瞬间就吞噬了他。汽车随即也化为火球。

    而此时正在逃亡路上的摩根耳朵动了动。

    “咦那爆炸声是…”摩根回头望了望远处隐约的火光,问道。



第三十四章 死亡小镇
    当第一缕曙光驱散大地上的黑暗,撒维和摩根也终于走出了森林。

    此时两人身上伤痕累累,干涸的血迹占据了他们大半的身体,尤其是他们的衣服更是已经破烂不堪。

    最糟糕的事情,是撒维放装备的背包掉了,现在除了他手里心爱的左轮和里面五颗子弹外,其他东西都没了。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狼狈不堪,是因为他们最后还是被吸血鬼追了上来,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厮杀后,两人才勉强脱险。

    此时的摩根受伤非常严重,左臂血肉模糊,几乎看不到什么好肉,在他后背上,有一道从左肩到右腰的巨大伤口,那是为了救撒维而让莫尔抓伤的,而他的前胸,也布满了无数伤口。

    反观撒维,受得却只是情伤。此时撒维架着摩根一步步的朝着小镇走去,他对于摩根几个小时之前拼死保护他的行为非常感动,否则他不可能从那么多吸血鬼的攻击下活下来。

    后来撒维引爆了背包里的所有手雷才击退了吸血鬼们,他们才能熬到早晨。

    撒维看着摩根萎靡不振,有些过意不去:“我们先离开这里,以后再想办法对付他们。”

    “哈哈,放心,我们狼人恢复能力很强的,这点儿伤一天左右就能恢复。”摩根对着空气嗅了嗅,又说道:“走,我们去换身衣服,这打扮可不符合我们身份。”

    …

    而此时,在森林某处岩洞中,阴冷潮湿,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腥臭味儿,这里就像是饕餮的血盆大口,连光线都被它吞噬的一干二净。

    莫尔已经吃饱喝足,挂在岩壁上睡着了,只剩下五只血裔,瑟瑟发抖的凑在一起。

    在他们和摩根两人的战斗中死掉了两个,还有两个被炸伤了,而现在还活着的,只剩下他们五个了。

    就在刚刚,那两只受伤的血裔,成了他们主子的晚餐,此时正躺在冰冷的地上,他们是吸血鬼,他们感觉不到温暖,但此时他们却能清晰的感觉到心底的寒意,他们注定只能是莫尔可有可无的东西罢了。

    此时在一家卖衣服的商店外头,两个身穿乞丐装的男子正突兀的站在那里。

    “怎么办,这么早,都还没开门。”撒维擦了擦脸上的汗,问道。

    “我现在怀疑你是不是猎人,”摩根用手指了指路旁的一根铁棍说道:“用那个,把门撬开。”

    撒维犹豫了一犹豫:“偷衣服啊,这不太好吧。”

    “你到底要不要穿衣服!”

    半小时后,撒维从口袋里掏了几百块钱放到了前台,就和打扮一新的摩根走出了商店。

    不过撒维不知道的是,这是他最后一次买衣服付钱,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为衣服付过钱。

    走在街头的两人,焕然一新。先说这摩根,皮靴皮裤皮夹克,一身黑,又带这一副不知道哪里顺来的黑墨镜,凌乱的长发,浮夸的走路方式,一副黑社会老大的姿态,如果被的小妹妹们看见,肯定会双目桃花,异彩涟涟。

    而与之相比,撒维则低调了许多,一身普通的黑色运动服,身姿挺拔,正直稚气未退,却又成熟感十足的年龄,尤其是他的眼睛,平静中带着坚毅,稳重里透露睿智,不过,似乎是看着摩根拿了副眼镜很牛的样子,所以撒维就拿了顶侦探帽戴在了头上。不过这一顶帽子,却将前文叙述的美感尽数破坏,这顶帽子让他变得十分滑稽,一种现代与古代相结合的矛盾感,不过摩根憋住笑,不告诉撒维这顶帽子多么丑,撒维自以为帅的了不得,学着电视机里面的样子,正了正他的侦探帽:“走,出发,干掉敌人!”。

    找了个小旅馆,撒维就先将摩根安顿在里面。

    “撒维,你觉不觉得这里的人有些奇怪”摩根已经躺在床上,他小声对撒维说道。

    “奇怪”撒维洗了把脸,走到窗帘边上,看了看街道,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但在四周的茶馆里,却诡异的坐满了客人,他们一动不动,只是在那里坐着。

    撒维掏出左轮放在摩根身下:“我去调查一下,顺便弄点装备,你自己在这里小心点儿。”

    摩根点点头,把左轮抓在手里。看



第三十五章 幸存者
    最后,撒维求助了希尔才弄清楚这个小镇到底发生了什么,当然不免希尔一阵撒娇,不过在撒维使出“有空请你吃饭啊”的杀手锏后,希尔就屈服了。

    根据撒维的描述,希尔想到了一种古老的寄生生物,僵尸毛虫。

    所谓僵尸毛虫是一种集体意识非常强烈的寄生虫,普通的僵尸毛虫类似于蛔虫,体形娇小却也肉眼可见。

    它们看似弱不经风,但在它们长条形躯体的最前方,却长着一张能够把任何动物毛皮撕开的环状排列的尖锐牙齿。

    他们可以轻易地钻进任何动物的身体里去,然后顺着皮肤钻进血管,最终进入动物的大脑,并在里面进行所谓的变态,变态了的僵尸毛虫会分支出无数的触须,这些触须会和大脑神经融合在一起,从而可以简单的控制操控被寄生者。

    不过僵尸毛虫作为一种集体合作的生物,自然会有一个母体,僵尸毛虫的母体又被称之为主脑虫。

    主脑虫和僵尸毛虫的有很大不同,单是体形,成熟的主脑虫就已经能够和小型汽车相媲美了,它就像是一只放大版的毛虫,通体呈红色,年龄越大颜色越深,而主脑虫最恐怖的一点儿,就是它的嘴巴若全部张开,刚好能够放进去一个一米八个头儿的成年男性,从怪物的最上头一直到最下头整个都是一张嘴,这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母体嘴这么大,自然是用来吃东西的,所以它会繁殖出很多的僵尸毛虫,这些毛虫会随着水源进入动物体内,控制着寄生体自动送进主脑虫的嘴里。

    不过,希尔说这种东西很多年前就几乎被杀光了,现在却突然出现在这个小镇上,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窝虫子是被人圈养在这里的,因为只有大家族的势力才会有兴趣养这些东西。

    撒维觉得这事情可能与那几只吸血鬼有关,毕竟吸血鬼家族资源庞大,而且控制这么多的人类,对于吸血鬼来说,就等于拥有了一座大型的血液生产基地。

    这些被僵尸毛虫控制了的人类,除了脑袋不再是人的外,其他和常人无异,也需要进食喝水,同样也会不断的制造血液。

    为吸血鬼提供血液的人类被称之为血奴,这些血奴有的是自愿为之,有的则是被迫成为血袋,而像这样通过控制主脑虫来控制人类的,却不多见,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具有创意性。

    撒维看了看房子里呆坐着的人类,摇了摇头,这些人类,已经没有办法恢复了,既然这是座血液生产基地,那一定也有吸血鬼在这里。

    撒维将匕首藏在袖子里,又捡了根铁棍,就向他提前计划好的地方走去。

    他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是警察署,这个小镇很小,所以警署也很好找,那是一座二层的小楼。

    撒维推开门走了进去,警署的所有窗户都被窗帘遮住了,里面很暗。

    不过一进门,撒维就看见三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正在打扑克牌,他第一反应就是这三个人有问题,八成是吸血鬼,他想退出去,但三人已经掏出了手枪。

    来不及了,此时撒维的枪并没在身上,他像猫一样矮下身子,靠着杂乱的障碍物,撒维灵巧的躲过了飞来的子弹。

    撒维听到了三人似乎在说着什么,相隔太远,听不清楚。撒维索性一咬牙,拿起一块木板当盾牌,向后跑去。

    枪声再次响起,撒维感觉身



第三十六章 备战吸血鬼
    “唉,我说你们年纪这么大了,还在外面鬼混,就不想想你们老了怎么办,”警署里,撒维双手插进口袋,酷酷的看着眼前被绑在凳子上的三个罪犯。

    “你个小龟孙儿,竟然阴我们,”棒球男的棒球已经被丢到一边,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是被撒维打的。

    就在刚刚,撒维佯装屈服在他们淫威之下,等他们放松警惕之后,一拳一个的撂倒了他们,毕竟上了年纪,即使杀过人,也没有从前的血性了。

    经过撒维简单的逼供,三人老老实实的将他们知晓的事情吐了出来。

    原来,三人是被一个名叫塔里尔的男人雇佣来的,三人是通缉犯,为了躲避风头来到了这里,谁成想,这一呆竟然就是十年。

    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毕竟即使是天堂也会有待腻了的时候,何况是这里,但诡异的是,这三个罪犯都没有想走的意思,除了日常巡逻,或是解决一些像撒维一样的闯入者之外,他们一直坐在这里打扑克。

    十年,这个小镇已经消失了十年,但似乎小镇并没有因此荒废,据这三个罪犯所说,这个小镇每隔一个月就会有专门的人,或者说是吸血鬼运送各种物资,而那些被僵尸毛虫寄生了的人类就会领一部分回家,来维系他们的生命。

    撒维将三人锁在了警署监狱里,事不宜迟,他需要尽快做好陷阱,只要撒维活的过今晚,等待三个罪犯的就是一辈子的监狱生活。

    从警署里出来已经是早上十点多了,撒维背着两只双管猎枪,腰里别着三支警用短筒左轮手枪,还有几十发子弹,这小小的地方,能找出枪来就不错了。

    随后,他又去了银器店,据希尔说,这些僵尸毛虫怕火,也怕银,所以当撒维来到银器店的时候,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也在情理之中。

    关于银为什么能够克制住大多数怪物,民间有两种说法。

    其一在于银的化学特性,银是一种能够抑制细菌繁殖的金属,能够有效的杀死银接触到的微生物,在东方就有银针验毒的技法,而在古代战争中,军队士兵受伤缺乏药物的时候,就会把银块融成金属片,覆盖在伤口处,从而起到抑制感染的作用。

    银能杀菌,也能够克制怪物,所以关于怪物起源于细菌感染这一说法得到过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

    银能克制怪物第二种说法是银币的诅咒,传说犹大背叛耶稣




第三十七章 黑夜降临
    狼人在吸血鬼族群里地位底下,后来发生在该隐和他兄弟亚伯之间的背叛,再一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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