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吾为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青灯说书人
明末吾为王
作者:青灯说书人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
第一章 穿越乱世
大明崇祯七年六月,苏州城外。
齐杉嘴里叼着一根草,落寞的躺在一个铺满了杂草的小土坡上。
齐杉反复看了看自己装束,才确定自己真的和小说里写的一样:穿越了。
前世的齐杉是一个刚刚三本毕业的理工生,虽说是理工生,但对于历史却颇有兴趣。
但这仅有的历史知识,却让齐杉十分苦恼。
因为这时间不对了。
先秦百家争鸣,华夏英才层出不穷。秦国横扫六国,天下一统。汉高祖以亭长之身夺得天下,汉武帝更是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国号成为了一个族群永久的名字。
这段数百年激荡的风云令齐杉心向神往,齐杉对这段历史如数家珍。
但如今,却是崇祯七年。
大明王朝历经两百多年,早已积重难返,走上了衰落败亡的道路。
而崇祯,作为大明王朝末尾的一个皇帝,齐杉逛论坛时,时不时也能看到。
在齐杉看来,崇祯虽然勤政,但治理国家,却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没有战略。
华夏何其庞大,没有正确的战略,在战术上不管如何作为,都只不过是螳臂挡车。就算累死,也治理不好这样一个国家。
崇祯十七年三月,大明王朝将彻底宣告结束。
距离现在只剩下不到十年的时间,齐杉想不到自己居然会穿越到这样一个乱世之中。
大明灭亡,满清入关,大兴杀戮。华夏陷入了一个黑暗的世界,所谓的康乾盛世,却是一个饥饿的盛世,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谎言。
而两百年后,华夏则彻底堕入深渊。今日西洋人来割一块地,明天东洋人来咬一口,曾经傲视世界的华夏,沦为了可欺可压可任人宰割之犬羊。
这个屹立在世界上五千年的东方民族头一次衰落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日本,撮尔小国,也生出了觊觎之心。华夏的尊严更是深深地被践踏到泥浆里。这个曾经的巨人,已经孱弱到几乎无法依靠自己站起来。
所幸,天不绝华夏,天降伟人,历经百年屈辱的华夏再度站立了起来。新世纪,更是敢于和世界老大掰掰手腕子。
想起种种,胸中激荡,齐杉知道自己在这乱世之中,该怎么做了。
华夏这段历史,必须在自己手中被拆的支离破碎,面目全非。自己要将华夏导向正轨,这是一个穿越者的职责。
封建时代士农工商,再加上一条当兵,可以说已经概括了绝大多数行业。
走科举这条路,齐杉想都没想,明代的八股取士,比后世的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还难,在后世,也不过是一个三本学生,到了这大明,连科举的规则都不了解,想做官走科举这条路,自己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种田和搞农业这条路,齐杉想了想,果断放弃了。在后世,齐杉虽是农家子弟,常常跟随父母劳作,但清楚的知道,田里的收获不过聊胜于无罢了,自己的父母要是靠种田为生,自己能完成学业,简直是天方夜谭。更何况,在这个农业生产力不算发达的古代。再加上,崇祯年间天灾不断,种田,恐怕自己得饿死。
而百工,就算自己搞出什么近现代化的装备,恐怕也没什么用,大明积重难返,东林君子坐于庙堂,夸夸其谈。更何况,自己并没有这份能耐。
嗟尔大明,气数已尽。这句话说的真是颇为实际。
而商人,封建时代,历来重农抑商,生意若是做大了,朝堂之中,那些士大夫君子能留自己一条命,已是邀天之幸。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事情,齐杉是不会做的。
而当兵,齐杉虽说不算了解明史,也知道宋明清这三个时代,好男不当兵,这五个字已经很形象的说明了当兵的地位。自己妄图通过当兵来改变历史的轨迹,恐怕要先问问朝中的那些士大夫答不答应。
思虑良久,齐杉确定了自己的方向。
既然大明气数将尽,自己干脆推一把。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唯有成为九州共主,自己才能彻底改写这一切。
“杉哥,原来你躲在这里,杨妈妈找不到你,已经骂翻天了!”一个小姑娘从齐杉身后钻了出来,焦急的说道。
看着面前这个十岁的小姑娘,齐杉心中感到十分复杂。
天意弄人这四个字在面前这个小女孩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第二章 陈勃
苏州城内,不似郊外那般荒凉,繁花似锦,集市上,颇为热闹,时不时还有货郎穿街走巷。
“卖糖葫芦喽!卖糖葫芦喽!”
“哎,过来。”齐杉拦住一个卖糖葫芦的人,从怀中掏出两文钱。一串糖葫芦便交到陈圆圆的手中。
“圆圆,你先回桃花坞,哥哥还有事要做。好不好”说着,碰了一下陈圆圆的琼鼻。
陈圆圆舔了舔酸酸甜甜的糖葫芦,道:“杉哥,那你可要快点,杨妈妈骂人可凶了。”
齐杉笑了笑,道:“知道了,糖葫芦回去之前一定要吃完,别被杨妈妈发现了。”
陈圆圆轻“嗯”了一声,便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齐杉行走于闹市中,知道心中谋划之事急不得,自己还需要时机。
“小杉,病好利索了”
齐杉循着声音望过去,一个穿着短衫褐衣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出现在齐杉面前。满身都是泥浆,脸上也都是污泥。
陈勃,是苏州城吴中这一代有名的泥水匠,手下也有着七八个兄弟跟随他。
“原来是陈大哥,好久不见。”齐杉走上前去。
陈勃拍了一下齐杉的胸膛,道:“好小子,看来病的确好利索了!”
齐杉自然知道陈勃说的是什么,前段时间,齐杉大病一场,当时杨妈妈已经放弃了齐杉,是刚刚被买下的陈圆圆,心中良善,照顾齐杉,原本按照预定的轨迹,齐杉应该一命呜呼,谁知道现代的齐杉好死不死的居然偷梁换柱,占据了这一个**,并且继承了齐杉所有的记忆。
陈勃搂着齐杉道:“兄弟,原本我准备去看你,但你也知道,兄弟我是粗人一个,你住的那种地方,我们这些人哪有资格去。”
齐杉明白陈勃话中的无奈。桃花坞那种地方,去的不是达官显贵,就是风流才子,陈勃这种在那些人眼中属于卑贱的下等人,怎会有资格
齐杉道:“陈大哥,小事,不用放在心上,更何况,我病已经好利索了。”
陈勃哈哈大笑,道:“好兄弟,咱们粗人也没什么好酒好菜,不过些许鱼肉还是有的,今晚老地方不醉不归,兄弟,你可要赏脸,就当哥哥为没去看你,给你赔罪了。”
“好,今晚一定到。”齐杉也是极为爽快。
……
从一家熟食店走了出来,齐杉手中提着几只鸡鸭。
牛羊肉这类高等的肉食,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才能常常吃到。齐杉自然没钱买这些,而猪肉,自来被那些风流才子和贵人视为贱肉,买回去,杨妈妈恐怕又要大发雷霆了。
余下的,能选择的便只有鸡鸭肉这类了。
“纪大哥,别来无恙啊!”齐杉笑呵呵走到一个水果摊前。
那位水果摊前的中年人打趣道:“你小子是不是又想偷吃”
齐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都是这具身体前任主人造的孽啊!
齐杉道:“纪大哥,老样子。”
“还用你说,你花满楼要的东西我一早就准备好了,都是最新鲜的。”纪益明将一个袋子递到齐杉手上,“我这儿还有最新到的蜜桃,要不要”
齐杉看了看桃子的成色,果然是上品。笑着说道:“来二斤。”
纪益明脸上笑容越发灿烂,“好嘞!”
……
齐杉刚从后门悄悄地溜进去,却不想,一只手已经揪着齐杉的耳朵。
齐杉痛道:“杨妈,快住手啊,痛!痛!”
一个穿着红紫衣,脸上抹着极厚的粉底,风韵犹存的不过三十多岁的妇女单手
第三章 太湖小聚
傍晚时分,齐杉来到湖边一座茅草屋。
此处乃是太湖,太湖号称“三万六千顷,周围八百里。”是中国的第三大淡水湖,仅次于鄱阳湖和洞庭湖,气候温和,物产丰饶,水产丰富。
而如今的太湖,人类虽有所开发,但毕竟远远没有工业文明那种破坏力,仍是那个风景俊美的太湖。
“小杉来了,来,快坐。”陈勃脸上洋溢着笑容。
齐杉道:“陈大哥,都是兄弟,不必客气。”正说话间,一只小船靠在湖边,下来三个人,为首的人手中提着一只三四斤重的大鱼。
齐杉道:“好大一条鱼,三位哥哥还真是从不空着手来啊,小弟自愧不如。”
来者三人是张定方,张定武,张定湖。齐杉继承了以前那个齐杉的记忆,自然知道面前三人。
“原来是齐兄弟,来,进屋。”
入夜,一张方方正正的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对这些底层人来说,这些大鱼大肉已是难得一见的美味。在其上,还有一坛村酒,更是让人垂涎。
村酒入口,辛酸浓辣的味道充斥着齐杉的喉咙,桌上的人连饮几碗,各个脸上都是红彤彤的,齐杉只喝了第一碗,余下的便只是作陪,这些人自知齐杉如今不过十八岁,也不来劝。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也打开话匣子。
齐杉道:“这鱼足有三四斤重,张氏兄弟的水下功夫真是了得!”
张定方摆了摆手,道:“齐兄弟,就别寒掺我们兄弟了。”
齐杉道:“张三哥,你这话从何说起”
张定武叹了一口气,接过话茬,道:“若是往常,休说这三四斤的大鱼,就算兄弟想吃十几斤的大鱼,我们兄弟也能给你弄来。这太湖别的没有,这大鱼,多得是。”
听闻此言,齐杉不动声色。抱起酒坛子,为众人斟酒。
张定湖将碗中的酒一口饮尽,不满的说道:“都是吴县那些该死的狗官,将太湖圈了起来,在太湖撒了一网又一网,将那些大鱼捞起来,送给苏州城里的大官。若是如此也就算了,还严禁周边渔民不许打捞,否则就要治罪。这是什么道理”
张定方喝了一口酒,道:“这吴县的知县不止如此,我听说,那吴县下辖的乡村,税收都已经收到了崇祯三十一年,今年不过是崇祯七年,这狗官当真好不知廉耻。”
张定武喝完碗中的酒,一拍桌子,愤愤不平的道:“我们兄弟三人水中本事在这一带自问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可就算如此,又有何用我们兄弟也只能勉强度日,再过些日子,就只能搬离这里了。”
齐杉面无表情,心中却不知高兴还是悲哀,悲哀的是这乱世之中,**更甚于天灾。而高兴的却是这吴县的知县却是自取死路,吴县在他的治下,如今已经成为一个火药桶,只要有人登高一呼,自然应者云从。
这正是天赐良机。
陈勃道:“好了好了,今日齐兄弟在此,就不要提这些伤心事了,来,喝酒,喝酒。”
扫视了众人一眼,齐杉喝了一口酒,道:“今日众兄弟相聚,为何不见庄大哥”
提到庄鸿,众人脸色都有些不自然。刘虎道:“齐兄弟,难道你不知道庄大哥发生了什么事吗”
齐杉正欲作答,陈勃接过话茬,道:“小杉的确不知道庄鸿的事,前段时间,小杉生了一场大病,直到今天我才见到他,相邀他今晚来此。”
刘虎恍然大悟。一旁刘虎的兄弟刘龙道:“前段时间,我们几个兄弟在知府府上做工,庄大嫂前来送饭,却不想遇到了知府大人的公子洪文成。”
“洪文成”提到这个名字,齐杉隐隐约约猜到下面会发生什么了。
洪文成自恃自己是苏州知府的儿子,平日无恶不作,尤好女色,更是喜爱人妻。相必见到庄大嫂,见色起意了。
一直喝着酒没有作声的乔元道:“那洪文成趁着庄大哥在外做工,便到庄大哥家中,威逼庄大嫂,大嫂高洁,受辱自尽。庄大哥见到此情此景,气愤不过,去找洪文成算账,那洪文成便指使恶仆将庄大哥打成重伤,庄大哥有伤在身,加上大嫂离去,便一病不起。”
听到这些,众人纷纷捏紧了拳头,眼中无不充斥着愤怒。
齐杉看着众人的神色,猛然想起白日红嫣对自己说的话,一条计策便在心中盘桓,道:“诸位兄弟,眼下就有一个机会,各位想不想为庄大哥报仇”
张氏三兄弟立即说道:“当然想,这
第四章 九人结义
夜色渐深,花满楼不远处的一个巷子里,几个人瞪大着眼睛,一言不发,注视着花满楼的出口。
过了不知多久,一个醉醺醺的花花公子手里拎着一壶酒走了出来。
而那几个人周围又多了一道身影,正是齐杉。
大明律例,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鼓,开禁通行。这是宵禁,此时的说法叫“夜禁”,违反会受到鞭笞。故而,此时,街道上除了那个醉醺醺的公子,空无一人。
那个醉醺醺的公子就是苏州知府的儿子洪文成,知府的儿子哪个不开眼的前来找不痛快所以,在花满楼的周围,所有巡夜的兵士自动忽略了这一块地方,实在是不愿意撞上这个祖宗。
而洪文成一般来说,外出身边总是要带着几个狗腿子的,但喝花酒又和其他地方不同,所以,洪文成一直以来,来花满楼都是独来独往。
这些信息,齐杉自然一清二楚。这段时间,洪文成迷上了花满楼的头牌红嫣,一个月内不知道要往花满楼跑多少次,在花满楼,出手也是极为阔绰,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搏美人一笑。
齐杉想起这个花花公子,在红嫣面前居然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心中也是暗自发笑。
洪文成一晃一晃地在街头摇摆。
齐杉等人相视一眼,旋即轻点了一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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