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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钟馗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蒙面虾

    在临死之际,主人点名要他喜爱的陈小太监陪葬。

    陈小太监天资聪慧,本自宫中老太监处得到了修行的指点,略有心得,哪里想这样憋屈地死,他就带着《逍遥经》逃到了井底,从此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据陈小太监自述,他在经书中看到一种名叫“黑尸花”的名目,看介绍说这是一种后期培育而成的花卉,并非天生之种,就寻思着自己是不是也能培育而成

    功夫不负有心人,黑尸花竟让他培育成了,只是培育的过程,充满血腥和罪恶,他是用自己身上的血和以刚下葬不久之人的尸体为花肥培育此花。

    这就是这座宅院成为凶宅的原因之所在,陈小太监弄死了这座宅子的主人,然后又寻机偷出尸首,用秘法处后再埋入花株之下。与此同时,又给外界造成这是座凶宅的印象,达到以避免被人发现他躲在这枯井之中的效果。

    也幸亏一具尸首可以用很久,否则会死很多人。黑尸花本身就是邪物,他长久跟此花共处一室,自身也受到浸染,身体本身越来越坚硬无比,如同僵尸一般毫无知觉,原本修行的道家功法也因此而变异,竟让他独辟蹊径,练成了独门邪功。

    钟魁从《逍遥经》中找到黑尸花的条目,以曼陀罗为原株,红日之日种植,至黑沙之日取其果实,移栽至飞沙之地,培育而成,极阴之毒。

    这个条目的介绍的极简略,而且是附在别的条目之下。

    一年有四季,每季分孟、仲、季三月,孟月逢酉日,仲月逢巳日,季月逢丑日为红沙日,此日诸事不宜。

    与红沙日相对的凶日,则为黑沙日。飞沙之地则是指土壤酸碱度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之地,尸体葬于此,不但不**,毛发、指甲还会继续生长。

    这就是僵尸的诞生

    想那陈太监自身学识也不多,又不敢抛头露面,与人交流,搞清楚这些恐怕也是用了很多年。

    总之,他还是成功了,并且也成功让自己成了会思考的僵尸。

    由此钟魁想到家乡西秦省东竺寺的阿修罗秘境,那里也有一株奇异果子,朱允炆就是靠着那奇异果子活了几百年,并且还修习了一身还不错的本事。

    同样是极阴之地,阿修罗之地阴森恐怖,但那是佛门主动创造,为了给佛门弟子试炼的地方,本是佛法无边的体现,而此处却是邪气凛然,为了创造阴邪的环境而主动杀人。

    所以阿修罗秘境的奇异果子,服用可以增长修行阴寒功法的功力,而此处黑尸花则是会将人弄成僵尸,并且会迷失本性。如果黑尸花流落到外面,不知道会害死多少人。

    想到此处,钟魁伸出扬手伸出食指,用真元逼出指血,血箭射在那黑尸花花瓣上。

    黑尸花阴邪之物,一接触他的至阳真血,迅速地枯萎死去,极为神奇。

    做完了这一切,钟魁稍松了一口气,能得到一部《逍遥经》纯属意外之喜。在他看来,这部丹经价值难以估量。

    回到地面,天已经大亮,钟魁冲了个凉,睡了个回笼觉。

    刚睡下不到一个小时,电话铃起响起。

    “小魁,我是赵雪。”电话的另一头响起。

    “哦,雪姐听说你攀上高枝了”钟魁开玩笑道。

    “别装糊涂,秦总已经告诉你了吧”赵雪怯生生地问道。

    她事先没告诉钟魁已经从西秦省那家杂志社辞职来到京城,恰好到秦氏娱乐应聘。本以为会给钟魁一个惊喜,她却未想到被秦若寒无意中给提前暴露,反让她觉得有些尴尬。

    “呵呵,我听说了。”钟魁道,“我在京城买了一栋宅子,你要不要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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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果然很傲娇
    京郊丁香庄园,位于西山脚下。

    这是京城余氏的私家庄园,也是余家余老爷子荣养之所。余老爷子今天九十大寿,京城中的权贵云集为他祝寿。

    余老爷子名叫余天,他是党内的创始元老,建国后虽居高位,但排名靠后,一直负责科教文卫体这些非强势部门的工作。退休二十多年后,当那些党内老同志老伙伴纷纷驾鹤西去,他在国内政坛的地位忽然突显了出来。

    至于现在电视头条新闻上出现的大佬们,不是他的小老弟,就是他发现和提拔上来的。

    余老爷子曾号称党内第一笔杆子,在当年同辈人中最有文化修养,兴趣广泛。他少年时曾有做音乐家的梦想,但那山河破碎的年代,烽烟四起,民不聊生,被动荡的时局推向另一个方向,却未想到因为有音乐的天份,军歌是他作的曲,国歌是写的词。

    退休后除了有足够的时间发展高尔夫、游泳这些爱好之外,他的字画水平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准。

    平时里余老爷子还喜欢收集奇石、古玩,如果不是因为现在精力和眼力不够,他喜欢戴上老花镜玩篆刻,而且绝不是玩票性质的,政坛中许多人梦寐以求就是想得到余老亲手制作的私章。

    九十鲐背之龄,又非无名之辈,怎么看都成了祥瑞,因为有太多的人要来拜访送礼,或者跟风送礼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或者证明自己的政治地位,本来一向比较低调的余家,就举办了这场私人性质的寿辰宴会答谢。

    因为是私人性质,身份不够显贵和不够亲近的,就没有资格进来,否则只能去八万人体育馆举办好了。

    即便如此,参加宴会的宾朋也有两百来人,好在余家的丁香庄园足够大。

    钟魁抵达时,宴会已经到了**。

    当红女星,号称国民玉女的李玉儿,正站在临时搭建的台上引吭高歌,这个场合她唱的当然不是爱情,而是欢快吉祥的民歌,尤其是她那身红色的裙子很有喜庆的味道。

    她出现在这里,令钟魁感到意外,因为余老爷子喜欢她的歌,余家人投其所好,特意邀请李玉儿前来助兴。

    这是全京城以至全华夏最顶级的宴会,不是说宴会很奢华,其实这就是个自助餐式的宴会,钟魁敢说花费能超二十万就顶天了,而是说有资格参加的人,是全华夏金子塔尖上那一部分人。

    余老爷子,钟魁以前倒是没机会见过,余家长子余家栋钟魁见过一次,印象不错,而余老爷子的孙子余思远,钟魁则是熟的不能再熟,所以钟魁也收到了邀请,其中也有让他认认门的意思。

    宴会在庄园中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举办。夜晚的灯光璀璨,秋风怡人。

    钟魁端着盘子站在角落里,一边吃着自助点心,一边目光好奇地在宾朋中间移动,许多人的面孔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上。

    钟魁是坐出租车来的,这里的安保措施极为严格,离着庄园三公里外就被拦下,不得不步行走过来,又经过反复检查之后,才被放进来。

    余家人并没有这么强势,纯粹是因为今天的来宾太过重要的缘故,今晚的安保力量并不属于余家,安保工作也理所当然地被接管。

    宾朋们没有注意到他,他们的目光要么是随着余家人转,要么就是紧盯着几位最重要的客人。余家人则忙的身心疲惫,还没功夫来招呼他。

    但保镖们除外。

    这个年轻人太特别了,尤其是他的衣着寻常,来的比别人晚,没有同伴,独自一人站在角落里,眼神四处流转(其实是因为好奇),十分可疑。

    保镖们很尽职尽责,他们没有“惊动”他,一边找余家人确认钟魁的信息,一边有意无意地将他与人群隔绝起来“看牢”,以免不测。

    “很无聊是吧”一个声音在钟魁耳边响起。那人年纪看上去比钟魁稍大,头发用了发胶,油光可鉴,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身上还洒着香水。

    “还好,我只是有点好奇。你是”钟魁礼貌地回道,这人有点自来熟的样子。

    “我知道你,钟魁是吧”年轻人的表情很玩味,“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余思哲,余思远是我堂兄。我在堂兄家看过你们的合影。”

    “你好,这个……”钟魁忽然有些尴尬,那余思远比他大十多岁,钟魁得叫他叔,而眼前的余思哲则看上去是同龄人。

    “叫我名字就行,哈哈。咱各叫各的。”余思哲龇牙咧嘴地笑着,“当然你要是叫我叔,我也不反对,不过没见面礼,哈哈!”

    余思哲颇为自来熟地搂着钟魁肩膀,道:“走,我带你去参观下我的收藏,在这看一帮老头子和老太婆有什么意思”

    他说的倒是事实,这里虽是私宴,本应活泼轻松,但因为出席宾朋身份的关系,反而过于庄重和仪式化,所以除了余家亲属,宴会上并没有看到其他年轻人。

    “其实我是在看美女!”钟魁道。

    顺着钟魁的目光,余思哲见李玉儿唱完了歌,走下台来。她歌喉动人,长的又清纯甜美,很讨人喜欢,有的大人物还主动跟她合影。

    李玉儿倒是不怯场,恰当好处地表现出激动和欣喜的状态来,既不显得做作,也不会显得刻意隔膜。

    “英雄所见略同,不过你喜欢这种类型的”余思哲问,“李玉儿确实漂亮,不过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要是选女朋友,漂亮归漂亮,但性格一定要跟我合拍,我喜欢……”

    “我猜猜,应该是那种没事喜欢跟你撒撒娇,有时候又显得傻傻的,就像小狗一样,你能她眼里读出依赖和信任,有时候又很任性,刁蛮,让人心疼”钟魁顺口说道。

    余思哲拍着大腿,很有知音的感觉:“兄弟,你怎么知道的”

    “略有研究!”钟魁语重心常地说道,“你喜欢的是祖宗型的,电视里面演的不是很多吗什么野蛮大小姐刁蛮公主之类的。”

    “这样不是很可爱吗女人就应该宠着,否则要我们男人做什么”余思哲道,“那李玉儿是什么类型的”

    这货倒很有男子气度,或者说有做情圣的潜力。

    “李玉儿是那种傲娇型的!”钟魁道。

    “什么是傲娇”余思哲对这个词有些茫然。

    “就是那种喜欢把哼哼唧唧的尾音挂在嘴边,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喜欢冲你张牙舞爪。当你真的恼了,想不理她,她就粘上来纠缠你。嘴上说嫌弃,心里面其实有多牵挂你。”

    余思哲怔怔地看着钟魁:“你是她的狂热粉丝吗”

    “不,其实她是我的粉丝。”钟魁笑道。

    “吹!”余思哲压根不信,以为他在开玩笑,呵呵笑着道,“你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在余思哲的想像之中,钟魁从西秦省乡下,独自来到京城,并且来到这个顶级的夜宴之所,虽然顶着某位大人物血脉的名头,但内心中仍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极为敏感,生怕别人瞧不起自己。

    然而钟魁给他的感觉是,他根本就不在乎。

    余思哲却拉着钟魁去了别墅那一边。

    身为第三代中的幼子,他极得余天宠爱,因而得以跟余天生活在一起,就图个自由自在,在这里他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巨大车库。

    里面停放着三十来辆小汽车,从古董汽车到最新款的跑车,应有尽有。余思哲很是得意,他从小对小汽车就很着迷,能对自己拥有的每一辆车的性能参数如数家珍,说起车辆改装头头是道浑身是劲。

    当然他更喜欢的是飙车。

    “流线型的造型在夜光下,流光溢彩,而发动机的轰鸣,令人心潮澎湃。那是现代机械之美,码表指针在红区舞动,心跳在加速,肾上



第一百八十三章 夜宴
    宾朋此时已经回到了别墅。

    余家的别墅只有紧邻的两栋,家里人口少,平时来个客人举办个小型宴会也足够了,如果关系足够亲近,安排住下也绰绰有余。

    但今天两百多客人前来,客人们只能在后面花园或者廊下,甚至在户外的草坪,或坐或站,端着茶或者红酒杯,三五一伙地聊天。

    与其说大家来给余老爷子祝寿,还不如说这是个顶级的社交场所,许多重要的协议或者交易就是这样达成的。

    李国辉是站在客厅中的,身为商务部副部长,在政治上他有了自己一席之地。许多人认为当他的父亲李望山退休之时,他就可以再进一步,甚至更高。换句话说,李望山的存在让他暂时失去了上升的空间,这是一条并不见于任何文件上的潜规则。

    但他也只有站在自己父亲李望山身后的资格,因为这里有资格坐着的都是大佬,他能够站在客厅里,已经跟那些站在廊下或者院中的人明显区别出来,格外优待了。

    余天余老爷子当然如众星捧月般被众人围绕着,恭维和祝福的话不要钱地批发出去。

    一般这个时候,应该是余老爷子发幽古之思情的时候,忆往昔峥嵘岁月,就眼下的一些重大问题发表现自己的看法,并不忘给予后辈一些谆谆告诫和忠告。

    而听其教导的,则是一边认真地点头附和,认为老前辈高瞻远瞩,思想深刻,一边谦虚地加以评点,并且举一反三。如果在这个场合公然唱反调,则这个人的“政治人品”恐怕要受到所有人怀疑了。

    但今夜却不同。

    作为主人和老寿星,余天坐在客厅中央的主沙发上,坐在余天右手的是黄德众,当下的国家元首。他中等身材,身板瘦削,戴着眼镜,面容谦和而儒雅,像个教书先生,而在战争年代他是被称为儒将的,快速崛起并且号称常胜将军,因而在统一战争的后期快速崛起。

    余下八人按照身份地位和政坛排名,坐在他的左右手和对面,连这种私宴性质的场合,他们也不忘这样排序。李望山排名第六,坐在余天对面沙发上。

    九个人加上主人余天,每个人面前放着一盏茶,杯中只飘悬着一片碧绿的参茶叶。参茶珍贵无比,余家也没多少存货,除了这十个人,其他人就不要想了。

    余天满头银发,却打理的一丝不苛,背已经很驼了,精神和气色尚可,他微微前倾着身子,试图去端那茶盏,黄德众抢先将茶盏递到他眼前。

    余天稍稍抿一口,道:“这茶我也喝不了多久了。”

    “老前辈说的是哪里话我看您这精神头,您老至少还有几十年好活。”黄德众道。

    余天笑了笑:“呵呵,我说的不是我能活多久,到了我这年纪,现在能多活一天也是赚了,哪里还不满足德众啊,我是说这参茶越来越少了。”

    黄德众会错意了,微微有些尴尬,当即说道:“我那还有一些,我明天派人送给你一些。”

    其它在座的大佬们则纷纷附和,都许诺匀一些过来。

    “你虽然身为国家元首,我相信你分到的比我多不了多少。参茶,或者说是仙茶,这真是个好东西啊,我感觉我至少能多活十年。你们别想着能喝到肚里的,还有手里藏的,要想如何能让这种资源能够服务人民大众,才是正道。”余天道。

    黄德众道:“老前辈,说实话,我们也想啊,国家也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去移植这种参茶,但效果并不好,虽然也是好茶,但品质远比不上凤凰山秘境。而凤凰山秘境因为现世,不再与世隔绝,那是出产的参茶,今年的品质就明显比不上去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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