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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香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翩然烟雨中

    眼看车辆远去,我的脸色一点点冰冷起来,再没有先前的半点低姿态。

    我弯腰捡起地上那张烫金的请帖,翻开后,赫然看到一个个受邀请的名字:林飞、李华、杜思成、熊鑫、李林俊,一共五个人。

    都是麒麟堂的成员,还不仅仅是三个当家的。连和我走得近的三金和老银棍都被牵连进来,宁挽澜到底想干什么

    我心绪不定,觉得这事不能我一个人拿主意。

    于是我通知其他四人,夜里在一个ktv包房里见面了。

    室内没有闪烁的灯光,液晶显示屏上放着歌曲的mv,但声音并不大。

    烟雾寥寥,所有人都在吞云吐雾,弄得乌烟瘴气的。

    在听了宁挽澜这件事之后,在场没人有唱歌的心思。

    我敲了敲玻璃茶几,打破他们神色各异的思考:“各位,说说看自己的想法吧。”

    杜思成皱着眉头,吐出一口烟雾道:“我觉得,宁挽澜找我们去赴宴,无非出于两个可能。”

    “一,他要我们代替唐明宇,成为他新的走狗。”

    “二,就是一网打尽,赶尽杀绝。”

    李华明显不善思考,或者说没有这种习惯,当即便追问道:“那你觉得,哪个可能性更大”

    杜思成苦笑一声,看向我。

    我也就顺着他的思路,继续说了下去:“赶尽杀绝的可能性更大。”

    李华神色极其不自然,随后皱眉道:“不应该啊!”

    “虽然我不是很懂,但飞哥说过。正常人处理这些事情的手段,无非是追求利益最大化、麻烦最小化对吧”

    “他放过我们,我们替他办事,那不是皆大欢喜吗”

    我摇头,有些沉重地否定道:“以前我是这么想的,但我忽略了一点。”

    “这种人的面子,比我们这些草莽金贵百倍。”

    “要打死我们,还是让我们当狗,都只在他一念之间。”

    “明白吗我们生或者死,对于我们来说是大事。但在宁挽澜看来,不过就是要不要一条狗的区别。”

    我把真相揭露,有种血淋淋的残忍。

    社会地位决定一切,我们在宁挽澜面前就是如此卑微。

    李华刚抽完一根烟,紧跟着又点上一根,烦闷地问道:“那为什么赶尽杀绝的可能性就更大”




第三百三十六章 学以致用?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虽然未必是真理,但明面上社会秩序是这样的。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案例,诸如家里势力不够高的“我爸是李刚”案件,还有李天一案件,都是类似的例子。

    前者闹出车祸嚣张跋扈,闹到媒体疯狂关注。结果老子只是个分局副局长,毫无悬念地被判六年。

    后者的情况就有点讳莫如深,毕竟家里老子是享受少将待遇的文职干部,有些东西不能言说

    总而言之,就算是这种程度的社会地位,只要摆到明面上了也很难逃罪责。只是受罚的轻重区别,还有后续失去媒体关注后,可能做出的各种应对措施。

    但无论如何,宁挽澜犯不着为我们五个蝼蚁,把自己搭进去到这个份上。

    “牛逼,我服了。”杜思成哈哈大笑,开了瓶酒,直接要跟我对着瓶子吹。

    气氛一时愉快下来,大家都觉得这个提议很好。

    小喝一轮之后,我们立即把这种事情安排下去。简直恨不得闹到沸沸扬扬,世人皆知。

    做完这些准备后,ktv里又开始摇骰子喝酒,杀猪般的歌声也再度唱响。

    听得我头疼,心说还不如保持刚才那种压抑的气氛。

    妈的,魔音灌耳,竟然恐怖如斯。

    我们这五人酒量都还行,虽然不至于说是酒中狂魔,但也算比较能喝。

    ktv的酒水没能把我们灌醉,最后每个人都是微醺状态散场。

    回家途中,我途经一个摩托车店,突然就停下了脚步。

    也没什么,就是想到曾经的念头。头上挨一刀会死,但有个头盔就不会死。

    我干脆去买了个摩托车头盔,选了个材质最为坚固,内衬也最为柔软、拥有足够厚度的款式。

    什么lazer品牌、碳纤维成分、赛车级用品,一听就很牛逼的样子。

    据说是玩改装摩托的飞车党最爱,我也不太懂。

    当然,价格也是最贵的,将近三千块。

    总之老子现在有的是钱,都懒得砍价,买就买了。

    秉着“有钱不用王八蛋”的心思,我又去即将打烊的建材市场买了几块一指厚度的钢板。

    我心说以后干脆就衣服里塞钢板,头上戴个头盔算了。

    啧,说不好。

    要是我配把开山辺,加上这套装备跟赤手空拳的宁挽澜打,他还不是我的对手。

    实力不够,装备来凑嘛。

    再说了,一个普通人穿着防弹衣,和道上第一高手叶无敌不做任何防护,同时挨一颗子弹,我保证叶无敌死亡的概率要高上一大截。

    妈的,再牛逼的高手也怕热武器啊。

    我都想吐槽一句,难怪各种游戏里装备都极为重要,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当夜我将买来的东西放下,洗漱过后,就着微醺的醉意睡下。

    我第二天一早起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

    朋友圈和空间好友动态几乎被刷屏了,全是麒麟堂弟兄发的请帖照片,配上我们要去宁挽澜家赴约的消息。

    再看了下本地头条、几个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几乎也发出来了这样看似毫无意义的消息。

    有的运营者机智,早早就关闭了这条信息的评论功能。而有的没关评论的,下面就是网友们吐槽莫名其妙,或者说他们是不是没内容做了。别人去赴约吃个饭都要发动态,神经病。

    还有个走幽默路线的微信公众号主,回了一条质疑他的动态:“老板发钱做广告,做自媒体也要恰饭的嘛。[可怜]”

    我哑然失笑,眼看消息传开也就放心了。

    收起手机洗漱,在吃早饭的时候,我给欢欢发过去消息,约她出来玩。

    唉,我早就想约她玩了啊。

    可惜最近一直过得提心吊胆,倒是时间都被耽搁完了。

    欢欢倒是答应得干脆,和我约好去大熊猫基地玩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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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阶级差异
    又是一个崭新的日子到来。

    这一天,也是我和李华他们赴宁挽澜邀约的日子。

    相比较我的淡定从容,他们似乎有点自乱阵脚、大失方寸。

    一个个挨着来问我,要不要在宁挽澜家附近埋伏人手,定个什么动手的信号。到时只要信号一出,立马让弟兄们冲进去拼个你死我活。

    我让他们觉得能让自己更安心就行,乐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用征询我的意见。

    虽然我们是造势成功,但多一手准备也没什么坏处。

    未曾想我还是高估李华的智商了,这货竟然问我能不能带开山辺去宁挽澜家里。

    我带尼玛啊!

    我愣是忍住想骂人的冲动,耐心跟他解释:“你猜带着管制刀具去他家,算客人还是图谋不轨的罪犯”

    李华不太确定地问道:“大概是罪犯吧”

    大概个锤子。

    “不用大概了,就是。”

    “宁家肯定有保镖,搞不好还来手搜身。”

    “你说万一宁挽澜想让我们给他办事,你带把刀过去,他怎么想”我如此发过去消息。

    李华恍然大悟,说不带了,也通知下其他人别带了。

    我头疼欲裂,感情还不止他一个人这么想

    日了狗了,我咋感觉这几个队友很让我不放心啊

    李华还不放心,说会不会宁挽澜在饭菜酒水里下毒。晚上得小心点,看他动过什么菜才吃。

    “这么怕,那你别去了我帮你给宁挽澜说一声”我终于忍不住了,心说尼玛的有完没完。

    “算了,老子还不想得罪这狗卵。”李华语气很硬,但明显态度秒怂。

    请帖上写的时间是七点,我在六点的时候就动身了。

    我到地方的时候,发现李华和杜思成已经到了。

    他们早就到了,只是一直在等人齐而已。

    一栋别墅映入眼前,竟是中西结合。

    西式别墅,贴红色瓷砖,别墅顶用琉璃瓦覆盖。红色瓷砖,与攀附其上的藤蔓,相映成趣。

    门前种桃李两树,一截桃枝都探上了雕花的古风窗檐。

    高高的围墙上爬满绿植,在围墙顶端是一圈圈缠绕,剪裁出龙形的尖刺类荆棘植物。

    妈的,虽然是郊区,但这也是准一线城市蓉城啊!

    在这里修个占地面积如此广阔的别墅,在外面就能看到游泳池、花园,建筑楼层还是七楼,这尼玛——

    羡慕,眼红。

    我之前还觉得自己挺有钱的,这会一下就自惭形秽,深深感受到了阶级差异。

    杜思成拿出一盒烟,递给我们两支,三个人就在这里吞云吐雾起来。

    乍一看,还以为是三个图谋不轨的人,要入室抢劫或者偷窃。

    “震惊吧”杜思成推了下镜框,向我问道。

    “有点。”我吐出一口烟雾,说不震惊是假的。

    “还有更震惊的。”杜思成叹了口气,转身看向别墅内部,“这尼玛只是他一个人的住处,他老子另有一处别墅,跟这个规模差不多。”

    三个穷**默默抽烟,不吭声了。

    三金和老银棍来的时候,大概和我们反应差不多。老银棍更是痛斥资产阶级的腐朽享乐主义,大有一种要进行阶级斗争的感觉。

    然而真到了正门口,我们五个人都噤声了,一副乖觉的模样。

    说出去可能别人不信,现在这五个谨慎小心的瓜皮,有三个是麒麟堂的当家,动辄提着刀子砍人那种。

    接待我们的是先前见过一面的漂亮女人。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站着的样子,觉得很有压迫力。

    这女人估计净身高就有一米七,还穿尼玛双细长的黑色高跟鞋。

    白色半透明的v字领上衣,露出两个雪白的半圆,其间便是深邃沟壑。总让人有种错觉,不是她不想扣上那颗衣扣,而是某种物事太大太挺,根本扣不上。

    其下便是包臀裙,一双薄如蝉翼的黑色丝袜包裹着修长的玉月退。

    这个女人简单自我介绍,说她叫叶灵,是宁



第三百三十八章 鸿门宴
    穿过重重回廊,我们五人终于跟着叶灵来到用餐的客厅。

    让我意外的是,在进客厅之前还有两个保镖一左一右地站在两侧。

    他们的态度不卑不亢,语气中虽然显得很礼貌地说了声“多有得罪”,但却坚决地执行了搜身。

    所幸我们没有带什么凶器,两人很快就鞠躬做了个请的手势。

    但我看着他们凸起的指节和上面的老茧,眼皮仍是忍不住跳了一下。

    高手,玩命练过的。

    客厅里灯火通明,富丽堂皇。暖气开得恰到好处,大致比室外高上三四摄氏度的样子。

    中间有一张西式长餐桌,上面摆放着各种我看不懂的食物。但银质刀叉和盘子、围巾、红酒,还是让我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娃能明白这是西餐。

    宁挽澜站在落地窗边,笔直修长的身影背对着我们。一身奢侈品衣物熨帖无比,手里还端着一杯红酒。

    那轻轻摇晃着高脚杯,让红酒和空气充分混合的样子真的很装逼。

    看了就让人想揍一顿。

    可惜人家有实力就叫装逼,没实力才会成为煞笔。

    叶灵走到近前,哪怕宁挽澜背对着她,也照样欠身鞠躬:“太子爷,客人来了。”

    宁挽澜轻轻“嗯”了一声,随后微笑着转身,很得体地举杯致意:“请坐。”

    我们五个人都尴尬惨了,面面相觑,眼神交接的一瞬便懂了。

    得,谁都没吃过西餐,懂个锤子的西餐礼仪。

    还是我带头拉开桌子,他们这才跟着我依次落座。

    宁挽澜坐在餐桌尽头一侧,叶灵立即上前为他系上白色围巾。我坐在左侧方第一个位置,李华他们依次落座在我身后,似乎都想离宁挽澜远点。

    唉,日了狗了,真的气场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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