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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级狂魔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苦海逍遥客

    一声凤鸣,响彻九天。




第112章 豆豆有危险
    听到这里,叶锋终于明白龙族不敢横行霸道的真正原因:这世上,绝对还有掌握这种力量的种族,龙族应该是跟他们达成了某种妥协。

    小萝莉继续道,“结果大家杀来杀去,杀得双方都快灭种了,最后龙凤两族最聪明的人建议,大家与其杀个同归于尽,还不如互结亲家,同归于好。

    于是第一个龙凤宝宝诞生了,他就是威震诸天万界的:鲲鹏。”

    鲲鹏叶锋简直不可置信:不是说大鹏金翅鸟以龙为食么

    叶锋再想想后,终于想起鲲鹏是华夏正宗的神话,大鹏金翅鸟是源自于天笠的舶来品,后人虽常将二者混为一谈,但阿三的谬论,显然并不可信。

    “鲲鹏将龙凤两族的优势催化到了极至,他的胃口比我们龙民还庞大得多,一口可以吞下一个汪洋;他的速度还远超凤凰,展翅瞬息就能扶摇直上九万里。

    他入水为鲲,冲霄化鹏,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杀不死的存在。

    鲲鹏成年后,瞬息便能穿梭万界,打遍诸天无敌手,那时候,是我们龙凤两族最风光的时候。”

    小萝莉最后一脸可惜道:“可惜鲲鹏哥哥太嚣张了,最后被一个不知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无上存在,给镇压到哪个旮旯里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除了鲲鹏哥哥,我们龙凤两族再也没能生出第二个真正的龙凤宝宝,只生出些像偏向龙性的饕餮、偏向凤性的朱雀等等。

    不过他们虽没有鲲鹏哥哥那么威风,却也在诸天万界闯下过赫赫威名,比我们单个的龙凤,还是要强出不少,所以后来龙凤两族一直乐意互结亲家。”

    要不要再试试找到那种能克制龙族的常规力量叶锋想了想后,最终放弃,用凤息镇杀恶龙,龙民们应该能够接受。

    要是自己当真掌握了能让凡人屠龙的常规力量,不但自己,恐怕连栽培出自己的天衍宗,都会被龙族追杀得亡族灭宗。

    这世上并没有真正的克星,就像猫捉老鼠天经地义,但某些垃圾丰富的角落栽培出来的特大号老鼠,能将大猫们撵回主人的怀抱里求安慰。

    非洲雄狮似乎是食草动物们的克星,但经常有摄像头的资料表明出某些真相,强壮的水牛经常能将狮群们撵得像狗一样乱窜,还一不小心就会踩死一两只。

    农耕文明开发出来的强弓劲弩一直是原始土著们的克星,但抱成团的土著们,能从穷山沟里冲出来席卷天下,揍得数亿文明的农民地主们跪在地下叫主子。

    常规力量当然只能克制还未变强的普通龙民,否则身为顶级天材地宝的龙民们,早就被滥伐资源的修炼界屠宰得亡族灭种了,哪还能风光逍遥到现在

    叶锋除了无可救药般的痴迷于练级打怪,其真正的心智,真心不笨。

    叶锋今天的比赛被安排在下午最后一场,但一大清早起来,叶锋就有种心慌慌的感觉,这种感觉还越来越浓。

    “莫非豆豆的道听途说并不正确,凤息并不能镇杀龙民”

    叶锋仔细感应了一下心神,他发现这种感觉并不致命,而是一种很令人难过,难过到悲伤的感觉,就像…

    叶锋终于想起来了,这种感觉,就像他当年第一次上学时,被同桌的小霸王烧掉了自己的那个全班最丑的丑书包的感觉。

    那个被烧掉的丑书包虽丑到让



第113章 龙的传人
    右边的选手是来自道宗的天才杨风,杨飞虽出自超级宗门,但却修为平平,才五重初期,战力平平,上一轮被一位四重巅峰的选手差点击败,最后靠一件坚不可摧的防暴马甲硬扛了对方的大招,这才险胜。

    无人看好杨飞,人们只等着战鼓擂响后,看看天才龙少女是一锤子将杨飞擂死,还是一剑劈成两半。

    今天天才龙少女展示的是一把巨剑,看来道宗的天才比他的前任们要幸运得多,至少能得到两片残尸,而不是被雷成肉饼。

    咚咚咚,战鼓擂响。

    “记住,杀你的人真名叫蚩风,他真正的身份是龙族的克星——来自九黎族的屠龙士,我们九黎族的祖先,与你们龙族的始祖,有不共戴天之血仇。”

    九黎族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啊

    杨风才刚低声说出这句格外令司徒荳震惊的话后,司徒荳脑中突然一荡,旋即却再无异样。

    “好手笔,原来你不是司徒荳,你的真名应该叫叶锋吧”奇怪的是,杨风虽拆穿了叶锋的把戏,但却像专门为叶锋保密般,仍是继续低声道。

    “我说天衍宗怎会凭空冒出这么多泛滥成灾的天才,原来只是某人掌握了一种可完美变身的神诀。”

    杨风一脸思索道,“但只凭你一个人,恐怕没办法做到一场不漏的屠尽道宗那些来自天外大世界的天才们,应该还有一个人,我想想看,这个人,应该是来自你们天衍宗内门的浣溪纱。

    天衍宗好福气啊,竟一下子冒出了两个真正的盖世英杰…不止,至少有三个,司徒荳前面的比赛是她自己打的,她那对吓死人的大龙锤,除了她自己,你们两个根本就拿不动。”

    叶锋心里暗自抱歉道:其实应该是四个,宋初秀的比赛也是她自己打的,学会了浣溪纱的“天外飞仙”后,她的战斗力也足以笑傲群英了。

    叶锋一脸稀奇道:“你身为道宗天才,难道不想拆穿此事吗为何还要说得这么低声”

    杨风一脸冷笑道:“第一,我的嘴巴绝对快不过你的剑,但最重要的是,我也希望道宗能够亡族灭宗,我还指望你们能多杀些道宗的天才呢,怎么会蠢得去拆穿你们。”

    “你是…天诛教徒!”叶锋试问道。

    天诛教与道宗勾搭成歼,却因道宗的愚蠢将教主都送了性命,天诛教认定这是道宗在御磨杀驴,并不稀奇。

    “天才们,果然都不笨。”

    杨风却又冷笑道,“可惜天才们通常都太任性了,而你,则是其中的代表,替自己的女人来送死,当真好傻好天真,算是痴情种子一枚,死后大概也能做个风流鬼吧。”

    叶锋顿时一脸警觉道:“我又不是龙,你一个职业屠龙的术士,还能有什么方法杀得了我”

    叶锋忍不住就要一剑劈了他,但这厮竟然是龙族的克星屠龙士,这让叶锋不得不留着他多套出一些消息。

    “我已经杀了你,只是你仍是懵懂无知罢了——你的死期将在三年后的今天,不会多一天,也不会少一天。”

    杨风似是信口胡扯后,却又盯着叶锋,一本正经道:“你清楚龙这种生物吗”

    叶锋想了想后,老实道:“听说他们的祖先是一条蚯蚓进化而来,我这也只是一知半解。”

    “你当真以为一条蚯蚓也能进化成一条龙”杨风一脸冷笑道,“这不过是某人一时兴起,闹出的一个恶作剧罢了。”

    恶作剧叶锋疑道:“难道龙的祖先并不是一条传奇中的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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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东方不败
    杨风最后道,“再打击你一下,屠龙术其实可解,这是祖龙为他们的后代研究出来的保命奇招,常规的龙,只要用凤息护魂,能抵御屠龙术一年之久的摧残。

    而你这个龙的传人嘛,直接进行下一步就行了:去求凤族的长老们吧,让他们给你的神魂灌足火凤涅磐的奥义后,再去极西之处的火焰山、浴火重生就可化解了。

    这其实才是龙凤两族后来亲如一家的真相,凤族是龙族的护身符来着。

    只可惜啊,现今的凤凰已经被灭族了,你只能去地下找凤族的长老们给你灌输火凤涅磐的奥义了,更可惜的是,屠龙术会摧毁你的灵魂,让你真正化为泡影,连地下都去不了啦!哈哈哈哈,今天宰了这天地间最后一个龙的传人,痛快,痛快啊!!!”

    妈蛋!这九黎人对咱们龙的传人,成见咋会这么深啊叶锋怒道:看来哥不得不去极西之处的火焰山跑上一趟了。

    叶锋怒极中,正要挥剑劈斩,却听见一阵呜呜的风声。

    传说,这世上出剑最快的剑客,能让血飚出呜呜的风声,叶锋没能成为出剑最快的剑客,但却听到了呜呜的风声。

    杨风狂笑中,竟以最快的速度,自己挥剑给自己抹了脖子。

    闻着浓浓的血腥味,叶锋习惯性的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嘴里突然发出恶作剧般的怪叫。

    唳低低的凤鸣在杨风的耳边响起,浓浓的凤息包裹着杨风的心神。

    “你…”杨风伸手指了指,一脸极其悲愤的倒了下去:其实屠龙术的解法,至少在这片天地中,随着自己的死去,已经即将永久失传了,但自己为什么会蠢得在最后的关头,亲自向他泄密啊。

    扑通,自杀而死的杨风,最终却奇怪到死不瞑目。

    叶锋跳下了擂台,悄悄变回原身后,仔细感应了一下自己的神魂,竟发现自己的神魂深处,果真有问题。

    一条蚕宝宝状的幼虫,正在自己的神魂深处沉睡,这条幼虫的身体,却完全由自己的精神组成,与神魂融为一体,根本无法驱逐。

    可想而知,一旦这条精神害虫从昏睡中醒来,就会像蚕啃桑叶般啃尽自己的神魂,让自己彻底没了未来。

    除了用火凤天的奥义浴火重生外,当真再无它法可以消灭这条幼虫。

    无法可想就不再去想,练级狂魔以前在地球练级时,账号被病毒木马骚扰也不在少数,司空见惯寻常事尔。

    一天在繁忙的业务中很快便过去了大半,今天的最后一场比赛,终于到来。

    这也是预选赛的最后一场比赛。

    最后的赛事,往往都有压轴戏的效应,何况这场比赛的选手,颇为吸引人们的眼球。

    “天衍宗无上天才的天才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一位颇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叹道。

    “兄台,这可是一位能凭一九击败二九的盖代天骄,有人说他是战神啊!”另一吃瓜群众颇为不信道。

    “天骄也罢,战神也罢。”颇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叹道,“架不住他的对手是一个来自大世界的三星天才啊。

    三星天才你们没听过吧…什么,连大世界都没听过还真是一只井底之蛙,三星天才就是天外天的大世界中,能凭一九修为,干掉十二重大能的战斗天才。

    更恐怖的是,这位三星级天才,还是一条打不死的龙啊!”

    天啊,吃瓜群众们俱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还怎么去打

    “吹牛!”一位孤陋寡闻的吃瓜群众,相当不信道。

    “笨蛋,你不说话就不会暴露你是白痴!”另一吃



第115章 东方不败终于出剑了
    不会吧,这么简单

    叶锋想都不想就答道:“男的。”

    “为啥瞎猜的”东方不败一脸震惊道。

    叶锋一脸懵逼道:“很简单啊,聪明龙的爸妈生的儿子既不是他哥哥也不是他弟弟,那肯定就是他自己,聪明龙是聪明龙爸妈的儿子,那聪明龙肯定就是个男的。”

    东方不败顿时一愣,拍了拍脑袋后,终于恍然大悟道:“兄台,你当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个问题我从穿开裆裤时想起,一直想到现在都还没想清白,你却只用了一个眨眼就想出来了,当真是聪明得太过分了。”

    不仅台上的叶锋,连所有的吃瓜群众俱都一脸无语:又是一条笨蛋龙!

    某个最明真相的群众,却是一脸寒霜。

    叶锋一脸无语中,试着出题道:“请用手指勾写出你的名字。”

    叶锋当真不想欺负他过分笨蛋的脑子,这题纯粹是在送分。

    “什么兄台,你咋这么欺负龙啦。”谁知东方不败却生气道,“本龙刚刚跟你说过,我不败得太久,人人都叫我不败,不败到把自己的真名都忘了,你竟然要叫我写自己的名字,这纯属投机取巧,算作弊,不算!”

    众吃瓜群众俱都又疑道:他好像又不笨了啊

    叶锋一脸无奈道:“那你只写你自己的姓,不需写名,这总成了吧”

    “糟糕,我忘了我是文盲来着,真不会写字,这可怎么办”东方不败一脸糟糕中,双手一摊,很光棍道,“没办法,这题算我输!”

    全场再次集体懵逼:你大爷啊,逗逼是吧你一个文盲跟人家比什么文啊!

    “糟糕,三局两胜制,我已经输了两局,这可咋办。”东方不败再次一脸糟糕道,“我上次好不容易才凭神功从一个大才子哪里赢来一首诗,满怀期望要在这次大赛上凭这首诗大出风头,但文比已经结束了,风头出不了啦,这可怎么办”

    台下有人狂吐:“你妹啊,逗逼逗得太恶心了点吧别人写的诗你能出什么风头”

    叶锋一脸同情道:“没关系,我可以继续跟你比作诗。”

    “那怎么行,无规矩不成方圆,说输了就输了。”东方不败一脸捉急中,急中生智道,“啊哈,有了,第三局我们算赛后休闲,最好的休闲当然就是赌博,我们就用作诗的输赢来赌点别的。”

    莫非这家伙是在扮猪吃老虎,其文采真心很高

    叶锋疑道:“你想赌什么”

    “我赢了,本龙以后就跟你混吃混喝,我输了,本龙就输给你做跟班,如何”东方不败一脸希冀道。

    这岂不是输赢都是要做哥的跟班叶锋想了想后,心里暗笑道:看来这家伙当真是在逗哥玩的,最终还是要靠搏杀来决一胜负。

    “嗯,那本龙念诗了。”东方不败清了清嗓子道,“天上一只鸦,地下一只蛙,扑通一声响,老鸦吃了蛙!”

    本想抄诗的叶锋,愣了半晌后,只好献上自己的丑作,瞎扯蛋道:“岸上一只狗,河里一条鱼,扑通一声响,淹死一只猫。如何”

    “高,高明!其诗概不押韵——独具一格,开创作诗新流派;情节曲折兼离奇,充满想象,余味无穷!

    情结一:狗追猫,猫顺势捕鱼,忘了自己不会游泳,淹死了,功败垂成的悲剧。

    情结二:鱼戏水,猫伺鱼,狗窥猫,颇具哲理的寓言诗!

    情结三……”

    呕!!......

    台下狂吐,叶锋一脸懵逼:这家伙不去地球上的某点写yy,当真是浪费了他这黑洞般的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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