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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福女娇宠日常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雪之晨

    城里的富户家门早已倒了,宅院内也空了,还残留着血腥味。

    官府被流民霸占,成了流民的群居的住处。

    流民中有了头领,流民以他马首是瞻,更是将他称之为反王。

    也只有贫民还没被抢,却也胆颤心惊着,生怕那些暴民吃完了富户家的存粮,接着就来抢他们。

    听说这些流民原本是四散的,谁也不服谁,并没有一个头领。

    隔壁城池出了一个叫魁汉的人,带领着村人斩杀流民,将流民杀怕了,流民们发现他们分散行动根本斗不过魁汉带领的人马,于是四散逃命,逃到了他们的城池,并且组织起来,学着魁汉那些人,推出一个头领,如今发出消息等待更多的流民到这座城池,等聚集起人手就准备杀回魁汉所在的城池,与魁汉一决生死。

    城池里的人怕极了,就怕这座城池彻底被流民占据,而他们会沦为流民的苦力。

    他们一直都在找一条活路,如今,城里来了这么一个看上去奇怪的人,却给了他们希望。

    他们不认为此人是流民。

    终于,有一个大爷开了门,走了出来,伸手将路过的秦鹿拉进了屋子。

    秦鹿其实可以躲开的,却并未躲开,而是故意让大爷将他拉进屋。

    他需要从当地人口中知道更多的消息。

    老人如今已经六十有余,家中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都已经娶妻生子,分家后,老人和老妻住在这间屋子里,三个儿子带着妻子孩子搬去了更热闹的街区,而不幸的是,他三个儿子所住的那条街是最早被暴民洗劫的地方。

    老夫妻两人赶去的时候,三个儿子身首异处,三个儿子的妻子被暴民强行掳走强占,小孙子小孙女们的衣衫落在地上,还有一滩滩的鲜血沿路流到了灶房,到了灶房,推门而入,一地的骨头让两个老人险些撅过气去。

    老人将他们所见所闻一一告诉这个城外人。

    秦鹿深吸一口气,才让情绪平息下来。

    上一世,他身有残疾,被墨傲天带到了皇城后,一直为墨傲天的大业出谋划策,也曾听闻过流民暴乱的事情,可他所听闻的只是流民闯入富户家中抢劫金银和米粮,完不知道还有抢女人强占,抓孩子……做肉食。

    秦鹿并未在老人家中逗留太久,而是前往了城中的官府,老人说所有的流民如今正聚集在官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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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1章 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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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鹿将头发抓乱,扯破身上的布衣,在沿路的土墙上沾染土灰往连上抹去,自己踩了自己几脚,将脚上的布鞋踩的满是泥土。

    当他走到官府前,已经成了一个风尘仆仆,闻讯赶来的流民。

    两个流民坐在官府的门槛上啃着手里的鸡腿,聊着天,忽地抬头,见到官府前站着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眼睛很亮很深沉,身材高大,正是老大说的好苗子。

    老大已经向外发布消息,在这座城池的官府等人,召集在外落单,身材健壮,能够干架的流民。

    两人站起来,将手里的鸡腿三两口啃完,随手将鸡腿骨头扔远,将油腻的手随意在身上的绫罗绸缎上擦拭。

    这些衣衫都是从城里最大的绸缎商家里抢来的,那绸缎商是真的有钱,从他家中找出好几箱的金子,最最让人眼馋的就是那绸缎商去江南做生意的时候带回来的江南美人儿,只可惜,那几个江南美人儿如今都是老大的人,他们连看看都难。

    “兄弟,打哪儿来?”两人中留着络腮胡子,年纪稍大的男人问道。

    “辽城。”秦鹿垂下眼,淡淡吐字。

    听到辽城两字,两人下意识的后退拉开距离。

    辽城那地方的确是惨,先是干旱,再是水灾,死了许多人,没想到还没完,紧接着就是瘟疫,原本辽城人是等着朝廷的救灾,谁知道朝廷直接放弃了辽城,将整个辽城给灭了。

    如今外人所知的就是辽城被皇城派去的人给屠城了,完不知道苗疆派人将辽城整个城池的人都吸纳了,他们还以为辽城的人都死了,皇城将错就错,让人以为他们屠城了,不能让人知晓苗疆插手了辽城的事情。

    秦鹿见两人像是躲避瘟神一样躲避自己,缓缓开口,“辽城干旱那时候,我与家中父母就离开了辽城,想要前往江南寻亲,谁知路上遭遇了贼人。父母身亡,我也身受重伤,好在留下了命,只是身上的财物被贼人夺走,我千里迢迢寻到江南,谁知江南亲戚不认我,还放狗将我赶走。我无处可去,听闻此处能让我吃饱饭,就寻来了。”

    听到对方在辽城干旱那时候就跑路了,并未在辽城爆发瘟疫的时候才离开,知晓对方应该没病,两人这才放大胆的走上前。

    络腮胡子的男人伸手拍了拍秦鹿的肩膀,夸了一句:“兄弟,这身板不错!”

    “不瞒你说,我以前是跟人走镖的,练过几下,有些身手。”

    “走镖的好!我们就缺你这样的人才!走,跟我去见老大!”络腮胡子的男人对另一人说道:“你在这里守着,我带人进去见老大。”

    秦鹿跟在男人身后,垂着头,但目光却将周围一切尽收眼底,官府内的院子里有许多男人正在操练。

    看这架势,比起军营里的操练也不差。

    显然,带领他们的人,曾经在军营里待过。

    到了一处门前,可以听到门内传来的歌曲声,唱曲的女子声音婉转,时不时听见男人粗犷的叫好声,以及莺莺燕燕的附和声音。

    络腮胡子的男人敲响房门,“老大,有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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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2章 身板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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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门后,传来粗犷的男声。

    大门打开,开门的是一个生得娇弱的姑娘,姑娘脸色苍白,目光无神,嘴角扯着强颜的欢笑。

    秦鹿的余光看了那姑娘一眼,又垂下眼,跟着络腮胡子的男人走进去,与姑娘擦身而过。

    而那姑娘的目光一直落在秦鹿身上,那双无神的眼中有沉思闪过,但很快又归于死寂。

    屋内的一切尽收眼底,正中是穿得轻薄的女子正在舞蹈,两旁是女子弹琴伴奏,男人坐在高台,高台桌案前是一个衣衫半解的女子正在唱着曲儿。

    男人两旁坐着两个女人,一个将金色的酒樽送到男人唇边喂酒,一个用玉白的纤纤玉指拈起一颗葡萄,轻轻放到唇边,张开贝齿咬住,将唇和葡萄送到男人唇边。

    男人见到外人进来,却没有半点收敛,喝掉女人送来的酒,伸手揽住另一个女人的腰,贴过去,咬下女人送来的葡萄。

    络腮胡子的男人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这一幕让人羡慕不已,热血沸腾。

    秦鹿一直垂着眼,与络腮胡子的男人成鲜明的对比。

    高台上的男人眯起眼睛,虽然享受着两个女人的投喂,但余光却是一直打量着来人,秦鹿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此人是个懂规矩的,低眉顺目,是个听话的。

    秦鹿明显感觉到有双眼睛正在打量自己,并未抬头,而是继续低着眉眼,任由打量。

    男人挥挥手,两个女人很识趣的退下,看到两个女人退下,唱曲的女人对伴奏和跳舞的女人们使了一个眼色,屋内的女人都退下,唯独留下满屋的胭脂水粉香。

    络腮胡子的男人的目光一直追随女人们婀娜的走远,这才收回来,眼底满是意犹未尽。

    高台上的男人将络腮胡子的男人所有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眼底闪过一抹不悦,但很快隐去,如今他缺人手,暂且不能除了这碍眼的家伙。

    “老大,这就是好苗子,你看,这身板结实着呢!”络腮胡子男人一脸阿谀的将秦鹿的来历说了一番,其实也就是将秦鹿之前所说的话复述一遍罢了。

    “走过镖?”高台上的男人站起身。

    原本他坐着,只能看见魁梧的上身,当他站起,才看到他的身高,此人很高,足有一米九以上,秦鹿已经属于男人中高个的人,而此人却比秦鹿更高一些。

    男人走到秦鹿身边,发现自己并不需要低头看人,也知道秦鹿的身高不比自己矮多少。

    这一点,令人很满意。

    “胡子,下去吧。”

    闻言,络腮胡子的男人想要讨赏,张了张嘴,又不敢开口,毕竟老大还没确定留下这个好苗子,现在讨赏还早得很。

    男人眯了眯眼睛,看出对方的小心思,随口道:“刚才跳舞的那几个,你挑一个回去。”

    络腮胡子的男人喜形于色,连连道谢,这才退下,迫不及待的去挑人了。

    男人伸手一拳打向秦鹿的胸口,秦鹿垂着眼,并没有闪躲,任由那一拳结结实实的捶在胸口。

    男人收回拳头,见这小子依旧稳稳站着,满意的点点头:“身板的确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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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3章 情绪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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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鹿垂着眼,拱手道:“多谢老大夸奖。”

    “老大?”男人呵了一声,“你倒是机灵!”

    男人绕着秦鹿走了一圈,仔仔细细的打量一番,满意的点点头,“你这一声老大,我应下了。”

    “多谢老大收留!”秦鹿一直板着的脸喜形于色,露出一口大白牙笑起来,看上去有几分憨厚朴实。

    男人心下更满意了。

    他手底下那些人,得用的太少了,大多都是刁民,奸猾的很,没点好处根本不听话,就那刚才的胡子来说,若不赏赐些什么,转身出去了,还不知道背地里乱说些什么。

    他如今刚刚聚拢了这些人,地位还不稳。

    一旦胡说八道的人多了,很可能动摇他的地位。

    其实如果不是魁汉那些人太厉害了,这些分散的流民心里怕了,根本不可能投靠自己,屈居自己之下。

    流民本就不是善的,想要他们老实听话,除了拳头,就是奖赏。

    他揉了揉眉心,想要一批听话又老实的,太难了。

    目光再一次落在眼前秦鹿身上,男人问道:“你叫什么?”

    “秦三。”

    姓秦的人很多,农村人没大名,直接叫阿大,阿二,阿三的多了去了,所以听到这个名字,男人也不意外。

    “秦三,以后跟着我,只要你乖乖听话,自然能吃香的喝辣的,就连美人儿,也能随你挑选,你也看到了刚才的胡子,得了美人做奖赏。”

    秦鹿垂下眼,眼中露出适当的悲伤,“我有未婚妻,只是……”

    男人想起胡子说秦三来自辽城,眯起眼睛问道:“你未婚妻死在了辽城?”

    秦鹿的眼中染上恨意,“干旱的时候,我父母带着我离开辽城,我想要带上未婚妻一家,但他们却不愿离开,认为很快就会下雨。我父母心底是不愿带上我未婚妻一家的,对方不愿跟着,他们心里只有高兴,于是连夜带我离开了辽城。后来,辽城是下雨了,却连着数日暴雨,造成堤坝冲塌。我未婚妻一家四散逃命,我未婚妻躲过了水灾,躲过了瘟疫,以为皇朝的士兵来救她,谁知皇朝却是去屠城。我未婚妻死在了皇朝士兵的箭下。”

    男人不是一个听什么就信什么的人,蹙眉疑惑道:“你早已离开辽城,又怎么知晓你未婚妻不是死在干旱,不是死在水灾,不是死在瘟疫,而是死在屠城之中?”

    “我曾送给未婚妻一只信鸽,我和未婚妻私下偷偷用信鸽传信。我被江南的亲戚赶走以后,漫无目的的走,回到了辽城,看到一片废墟。绝望之下,我看到了信鸽,那只信鸽竟然还活着,爪子上还绑着信筒,里面是未婚妻给我的信,是以鲜血写下的血书。”

    “我……”秦鹿还想说什么,却因为情绪崩溃说不下去了,他低垂着头,声音带着沙哑,隐约透着哽咽声,整个人颤抖起来,从男人的角度可以看到秦鹿额角的青筋因为愤怒悲痛和压抑而凸出。

    男人伸手拍了拍秦鹿的肩膀,“秦三,跟着我,我会帮你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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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4章 脏东西别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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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民的老大最近有一个最得力的属下名叫秦三,暴民中有不少人嫉妒恨秦三此人,可无奈,这秦三天生神力,加上暴民老大传授的一套拳法,打是打不过秦三了,于是有人想着送美人儿贿赂这位老大最信任的属下。

    其中就有那位绰号叫胡子的人,说起来,络腮胡子的男人还是引进秦三的人。

    胡子带着一个美人儿走来,笑起来胡子也跟着抖三抖,“秦三兄弟,还记得我当日带你前去见老大,老大赏了我一个美貌的舞女吗?”

    秦鹿的目光扫了一眼跟在胡子身后的女人,如果没有认错,这女人应该当日给他们看门的那名女子。

    之所以对这女人印象深刻,是因为这个女人的长相。

    沈甜是林安安的义妹,秦鹿自然记得沈甜的样貌,此人的长相有八分与沈甜相似,若不是苍白憔悴的脸太过消瘦,说不定会更像。

    秦鹿从小媳妇那里得知,沈甜的情况和小媳妇的情况有些类似,都会换了芯子的人,但也有不同,小媳妇是回到原来的身体,而沈甜是属于占了身体的灵魂,并非这个世界的人。

    想来,就算眼前这个舞女和沈甜的身体有些血缘关系,沈甜也不一定会在意,毕竟对于沈甜来说,她并非原身。

    所以在见到此人开门的时候,秦鹿稍打量了她后,并未放在心上,也没有打听过她。

    只是没想到,今日胡子会将人给带过来。

    秦鹿心中已经猜到对方的来意,却故作不知,询问道:“此女就是那天的舞女?”

    “是了,没想到秦三兄弟还记得她。”

    “我并不记得了,但看你带她过来,也就如此猜测一下,没想到被我猜对了。”秦三配上一个有些憨厚的笑容。

    胡子还想顺着话说秦三和此女有缘来着,被秦三的话一噎,一时间愣住了,但很快又回过神,笑得牵强,“不记得也没关系,如今见了她,你觉得她长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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