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福女娇宠日常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雪之晨
“姑爷他……”偷亲你!
话还没说出来,秦三郎已经来了,“媳妇,你醒了!”
花蕊闭嘴了,蹙眉看向秦三郎,心想:姑爷来的,太巧了一点。
林安安起身,秦三郎却扶住她,“再躺一会儿,昨夜,我知道你为我担心,可也不能喝那么多酒,以后切莫再喝这么多了。”
林安安:“”
她疑惑的看向花蕊。
花蕊悄悄的对林安安摊摊手,表示自己也没能理解姑爷怎么想的,就这样误会了。
林安安眼珠子转了转,垂下眼,乖巧的点点头,“下次我不会喝醉了。”
她默默捏起拳头,自己一定要练好酒量,再也不能喝醉。
她还是末世千杯不醉的林安安!
一定要将这身体也练成千杯不醉!
秦三郎很欣慰,只当小媳妇是说下次不喝酒了,却不知他的小媳妇一心要炼出酒量来。
“花蕊,你端碗清粥来。”
秦三郎支开了花蕊,刚要开口,院外传来敲门声。
秦三郎本想履行承诺,将玄衣男子,以及那些梦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小媳妇,却被敲门声打断了。
院外传来罗五的声音,“秦三,你在吗”
“我去看看。”秦三郎心中无奈,看来只能等一下再和小媳妇说了。
……
打开院门,罗五一脸笑意,“秦三,你得了头名,快些随我去书院领奖吧!”
秦三郎想起书院考试的事情,想着,小媳妇昨夜喝了酒,喝酒伤身,正好得了奖金给小媳妇买点滋补的食材补一补。
“好,你等一等。”
秦三郎回到房里,与林安安说要去领奖之事,林安安问道:“今日,是状元颁奖”
秦三郎摇头,“不清楚,没有变化的话,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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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秦三郎被人围堵
前往华府的路上,秦三郎并不知晓,有一行人正在一处拐角处等候着。
此处可通往青云巷,也可通往华家,是必经之路。
秦三郎下意识的顿住脚步,心里有不祥的预感,而且越靠近拐角处,越发强烈。
秦三郎本来是无神论者,可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先是小媳妇疑似鬼上身,再是自己梦到了玄衣男子,后有人步步算计,和梦中类似的事情发生,也出现了玄衣男子此人……
使他不得不信这种玄乎的事情,包括此刻,这种不祥的预感。
秦三郎脚步一转,刚要按原路回去,躲在暗处之人却已经不耐烦,竟然冲出了拐角,一把将秦三郎拖入暗巷。
秦三郎拔出匕首刺过去,心中庆幸,还好还没有将匕首还给小媳妇。
那人吃痛松手,秦三郎想要逃出去,却被六人挡住了去路。
他回头看去,那被刺伤之人面色狰狞凶狠,他身后还站着五个大汉。
一共十二人!
看这个架势,应该在这里埋伏许久了。
秦三郎沉下脸,努力保持冷静,“你们是何人”
被刺伤的男人应该是领头人,他用黑布随意的扎紧伤口,对着秦三郎阴恻恻的笑起来,“哥几个听说,今日青峰书院的第一是你。”
“是。”秦三郎心中揣测,莫不是自己出了风头,那些世家子弟派人围堵自己。
“哥几个还听说,第一有十两赏钱”
闻言,秦三郎神色不变,声音平静,“是。”
男人拿着一根铁棍,有一下没一下的拍击着墙面,落下的墙灰砂石发出沙沙的声音,在寂静的暗巷中尤为清晰。
“哥几个最近手气不太好,呵呵,书生,你看你这一文弱书生也用不到什么银子,倒不如给哥几个,哥几个若是赌钱赢了,再分你些,如何”
秦三郎紧紧捏着钱袋子,现在对方人多势众,如果能用十两银子消灾,自然是最好了。
可他有一种预感,就算给了十两银子,他们也不会放过自己。
 
第141章 不能死!撑下去!
秦三郎奋力往前跑,衣领却被人死死拽住,秦三郎拔出匕首朝着背后捅去,那人侧身躲开,依旧紧紧抓着秦三郎,就像是猫戏老鼠。
他举着铁棍,狠狠朝着秦三郎的双膝砸过去。
匕首落地,被那男人一脚踹飞出去。
“之前被你刺到,是因为老子轻敌,你以为你还能轻易伤到我”
那人抬脚踩在秦三郎的肩膀上,逼着他匍匐下来,秦三郎死死咬着牙,强撑着,可后背的疼痛,以及双膝的疼痛,使他渐渐无力,双膝渐渐弯曲……
就在他双膝触地前,他的身子猛地前扑,也不管对方手里的铁棍砸在身上,死死咬住对方的耳朵,大有拼了命也要和对方一起下地狱的趋势。
就在他们殊死搏斗的时候,一个人影靠近他们,高高举起手里的棍子,猛地砸下来!
鲜血从额角滑下来,逐渐流到眼睛里,秦三郎回头看过去,竟是另一人。
十个华家人本来是拖住了十一人,没能拖住那领头之人,可就在秦三郎和领头之人搏斗的时候,华家中有一人受伤,让对方一人脱身,局面变成十个华家人拖住了对方十人,脱身之人悄悄的靠近正在搏斗的秦三郎和领头人。
最后在秦三郎咬住领头人耳朵的时候,猛地一棍子下去,狠狠砸在秦三郎的脑袋上。
秦三郎的意识有些模糊,但他还是站起来了,他此刻肩膀上、背上、膝盖上、头、脸,都是血迹,看上去极为凄惨,一只眼睛已经睁不开来,但他用另一只眼睛死死盯着眼前的两人,声音沙哑又阴沉,“是谁派你们来的”
“我秦三郎,何德何能,让你们兴师动众,派十二个武艺高强之人围堵暗杀”
此刻,秦三郎不会天真的以为这些人是为了十两银子来的。
也不会相信是那些世家子弟的人手,因为那些世家子弟多是书香门第,不可能有十二个如此武艺高强之人被他们驱使。
脑中有一瞬闪过玄衣男子的身影,但又被他否决了。
不可能,他已经死了。
我亲手杀了他,就像梦中,他用长枪刺破了我的喉咙,我用匕首捅
第142章 名字秦鹿
林安安睡了一个回笼觉,一觉醒来,酒醉后的后遗症倒是彻底消失了,只是,看了看天色,林安安蹙眉问道:“秦三郎没回来吗”
不是说好拿了十两银子就回来的吗
花蕊如实道:“没有,姑爷出去也有四个时辰了。”
四个时辰,也就是八个小时。
林安安起身穿衣,梳洗一番,肚子是时候的叫起来,几乎是睡了一天一夜了,都到了晚饭的时间,肚子现在才抗议,已经是很给林安安面子了。
就在林安安快要没耐心等下去的时候,院外传来了敲门声,林安安起身朝着院门走去,花蕊跟在身后,心想:大小姐跑的真快,到底是多期待姑爷回来哎,看来大小姐是真的很喜欢姑爷了,可老爷吩咐自己不能让秦三郎和大小姐圆房,万一他们要是圆房,自己要怎么阻止呢
真是愁死人!
花蕊默默跟在林安安身后,但心里却已经腹诽了一大堆。
林安安打开门,见门口并非她盼星星盼月亮,盼着归来的秦三郎,而是罗五。
罗五笑着打招呼,“秦三娘子,秦三在里面吗”
闻言,林安安微微蹙眉,心里隐隐感到有些不安,右眼皮突然乱跳了两下。
压了压眼皮,林安安摇头,“他不在家。今早,不是与你一起去书院了吗”
罗五回来了,秦三郎怎么没有回来,难道出事了
昨天刚从牢里放出来,难道又被抓紧去了
可爹能将他从牢里捞出来,应该是已经摆平官府了,怎么会被抓回去
林安安胡思乱想一番,右眼皮又乱跳两下,令她更加不安起来。
“他领了奖励就回去了,我有些问题要请教夫子,所以没与他一起回来,怎么……不在家呢”罗五沉吟了下,忽而笑道:“我想起来了,他好像说你身子不太舒服,要去买些滋补的食材,应该是去买东西了吧”
罗五又摇摇头,自我否定,“也不对,他回去也有两个时辰了,买什么
第143章 是个悲剧男配
书中男配,名叫秦鹿,出生之时,遭遇难产,白鹿含着人参出现,救下母子两人,秦鹿顺利出生。
作者在书中写了一句“早已注定,逐鹿天下的命运。”
因此,林安安当时一度以为这个叫秦鹿的是书中最后的男主,逐鹿天下的皇者,林安安才会对这个角色特别上心,可越是看到后面,越是觉得这秦鹿凄惨,是个悲剧男配!
书里的秦鹿是一个书生,明事知礼,阳光正直。
秦鹿成亲不久,妻子就死了,书里并没有说是怎么死的,但现在想来,应该是被秦二嫂推到井口的时候,撞死的。
秦鹿的妻子死后不久,秦鹿竟然就和村长的外孙女定亲了,导致前妻的父亲非常愤怒,派人弄死秦鹿。
秦鹿并没有被弄死,被人救了,却断了双腿,再也无法参加科举。
救他的人帮人帮到底,请他做门客。
秦鹿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出谋划策,帮着那人做成几件大事。
当朝皇帝只有一女,病重垂危,各地藩王蠢蠢欲动,当朝奸妃垂帘听政,外戚干权,朝堂乌烟瘴气,各地水患干旱,人为瘟疫等,导致整个国家动荡混乱,各地出现揭竿起义反王造反。
秦鹿投靠的人也成了反贼之一。
秦鹿与他兄弟相称,成了反贼的二把手,所有的策略都是他想的,最后他助反王造反成功。
看到这里,林安安觉得这秦鹿虽然断了腿,但运气不错,遇到了好兄弟,一起打下了天下。
可剧情猛地反转!
反王竟然设计秦鹿与反王妻子有染,亲手诛杀了秦鹿!
于是……秦鹿就炮灰了。
这是林安安火大了,直接将书扔了,没有再看下去。
林安安倒抽一口冷气,莫名的心慌起来,但努力压制了情绪,对着罗五不失礼貌的笑笑,“多谢了,等他回来,我交给他。”
罗五告辞以后,林安安让花蕊守在院子里,自己却回到房
第144章 末世有个林叔叔
她两三岁的时候被丧尸咬了一口,后来陷入了昏迷,高烧不退,却误打误撞的激发了异能,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就拥有了治愈系异能,当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有毒系异能。
可能因为年纪太小,高烧烧糊涂了,她被丧尸咬了之前的事情都记不得了。
她醒来的时候,林叔叔一直守在身边,后来林叔叔教会了自己很多东西,却在自己十岁的时候离开了,后来她就一直独自在末世行走,救下小弟们,建造基地,成为末世大佬,她有找过林叔叔,却找不到他。
她记得自己叫安安,林叔叔也是这么叫自己的。
后来别人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就跟着林叔叔姓,自己给自己起名字叫林安安。
收回思绪,林安安凝神看向自己写满字的宣纸,当然,这字只有她自己能全看懂。
她嘀嘀咕咕起来,“如果我没有穿越到华悦身上,华悦就死了,秦三郎和华悦只有成婚那天见过一面,而且是不欢而散,这也难怪在华悦死后,秦三郎就和村长外孙女订婚了,而且秦三郎一心读书,婚姻大事根本不是自己做主的,想来和村长外孙女订婚的事情是秦母操办的,就像当年秦三郎和华悦的婚事一样,秦三郎也是被迫的。”
“华大爷很疼爱华悦,她这个冒牌女儿都能感受到华大爷如山的父爱,有时候对华悦很是羡慕,有这个一个好爸爸,比她的林叔叔对她还要好,这大概就是叔叔和父亲的区别吧。”
“依照华大爷对华悦的疼爱,华悦死后,定然会迁怒秦家,加上秦三郎在华悦死后不久就和别人订婚,更是怒上心头,这种情况下,起了杀心也不奇怪。”
“那么秦三郎断腿,失去前途,再投靠反王,一切都说得通了。”
林安安猛地想起在船上,秦三郎杀的玄衣男子。
书中写反王最喜欢身穿玄色衣衫。
当时还特地描述了一段,反王的妻子问反王,“夫君,为何钟爱玄色”
反王笑着回答道:“若是受伤了,玄色是最好遮住血色的颜色,血色透出玄色的衣衫,只
第145章 听天由命吧
目光落到那本开着的书页上,书页上秦鹿两字清晰入目,林安安伸手抚过那两个字,叹了口气,“你,真是个小可怜。”
最后,她在宣纸上写上两个大大的字:穿书!
她心下腹诽:总结下来,自己这是穿书了,穿书这件事情,比起穿越和重生都要复杂,穿越是穿越到另一个人的身上,穿越时空,穿越异世,而重生是属于带着已知的记忆,知晓未来重新回到以前某个时间。
穿书则是穿越异世到别人身上,又和重生一样,知道未来所要发生的事情,像是两者的结合,但又有些不同。
林安安揉了揉有些乱了的头发,她原本以为自己穿越到一个无关紧要的普通人身上,嫁给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农家泥腿子,现在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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