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娇妻甜蜜蜜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顾暖之
“记得,不会就是她吧!”
梦熙点头,满眼无奈,“就是她,然后她就对南非溪一见钟情,把我当成了情敌,动不动就跟我玩心眼,要不是我身经百战,早就被她给算计了。”
想起刚才那个女生,表面上还真看不出是那种人,看着挺温和开朗的,不过余笙莫名就是不喜欢,这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吃饭的时候,余笙还在琢磨这件事,“梦熙姐,你说,大学里的同学关系,真的这么脆弱吗”
梦熙急忙回答,想要扭转自己的事留给余笙的印象:“当然不是,看你遇到什么人吧,大学里也有很多真正的友谊,但是你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别的不说,就拿姜红玉,苏漫雪她们来说,坏人在什么地方都有。”
“那倒是。”这点余笙可谓是深有体会。
她们在一家不是很豪华,相对规格也比较高的饭店里吃饭,梦熙说这里服务很好,而且菜的味道不错。
余笙觉得,确实比峰市要好些,看着对面笑语嫣然的梦熙,余笙非常不解,“你这么通情达理,性格又好,人也大方,怎么还会有人不喜欢你呢既然你和钟新月是朋友,就不该发生这种事啊!”
“你真是小傻瓜啊!”梦熙放下了筷子,目光望着窗外的街道,“很多事都不是绝对的,尤其涉及到感情。这么说吧,假如你喜欢年华,我也喜欢他,那你会把他让给我吗”
这就是个假
第706章 你们要干什么?
那个男人一瞪眼,“怎么地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拿监控吓唬谁呢我说没点就是没点,要不你端走,要不你就白送给我们!”
“可是这真的就是您点的,我端去哪里”
余笙一皱眉,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以欺负弱小为乐。她觉得这个服务员很对味,她喜欢听那个讲话清晰的柔和嗓音,会让人心里产生一种静谧感,有这样的声音,这个人也不会不好。
而且这件事,明摆着就是那两个男人没事找事。想到这,余笙伸出手,轻轻拽了那个服务员的衣服一下。
服务员刚想辩解,感觉到有人拉她,就回头了,尽管这边的事情让她焦头烂额,她还是保持着应有的素质:“您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我现在可能没时间……”
余笙抬了抬下巴,眼神落在那盘菜上,“既然他不要,你端给我吧,我付账。”
“谢谢!谢谢!太感谢了!”服务员很激动,又对两个男人道了歉,把菜端到了余笙这桌。
那两个人对视一眼,看了看余笙这边,没说什么。
余笙知道她的难处,因为自己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难题。一盘菜不起眼,也许就是她一天甚至很多天的工资。
这时候余笙才仔细打量这个服务员,也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两个男人会为难她了,因为她长得很漂亮,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一双秋水般的眼眸,玄鼻樱唇,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
都说红颜祸水,就是因为某些男人心是歪的。余笙一看到就喜欢她了,“你叫什么名字”
因为余笙帮了忙,服务员非常感谢,加上都是女生,也没有顾虑,“我叫向晚,今天真是谢谢你帮忙了,要不然这个菜就要我赔了!”
“没关系的。”余笙笑着说。
因为还要工作,向晚就先去忙了。
梦熙目光从旁边挪了回来,轻声道:“一会出去的时候小心一点。”
“嗯,我懂了。”经过梦熙的提醒,余笙也注意到,旁边那两个男人的表情
第707章 小鱼儿
余笙非常“害怕”地看着梦熙,“怎么办他们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我好害怕!”
梦熙握住她的手,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别怕,大不了跟他们拼了!”
“嗯!”
看着她们俩又怕又气的样子,两个男人笑着,想要过来动手动脚。
“一人一个。”梦熙交代,然后一个通天炮,一拳捣向其中一个个子稍微高一点的男人。
余笙心里有底,不慌不忙的抬腿,踢向另外一个男人。抬腿的时候还在庆幸,还好怕出门不方便穿的是裤子,要是裙子就不能用这招了。
两个男人没想到她们真的会反抗,还是直接武力解决,有些不知所措。恍惚间,高个子的鼻子被一拳打中,顿时觉得鼻梁骨疼得要命,捂着鼻子想跑,腿上又被踢了一脚,直接趴在地上。
另外一个人则是被踢中了腹部,顿时觉得肠子揪着疼,捂着肚子想转身,余笙抬腿又是一脚,直接把他踹了个仰面朝天。
接下来,两人开始了单方面的压制。
梦熙是高手,只要不是专业训练过的人,一般人是打不过她的。至于余笙,一直都没有中断练习,对付两个不会武术的人,并不难。
十分钟后,梦熙拍了拍手,“行了,活动结束了,刚吃完饭,就当消食了。”
“嗯,那我们走吧!”余笙也不再动手了。
她们开心地离开,地上只有两个鼻青脸肿,捂着身体哀嚎的人。
…………
回到峰市没几天,录取通知书就到了,余笙心里非常高兴,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接下来就是准备去帝都读书的事,收到通知书的第二天,陈启生就来找余笙谈话了。
两人在客厅坐下,文姐摆好水果拼盘和茶水,转身离开。
余笙没说话,用小叉子叉起一块苹果,放到嘴里慢慢咀嚼。
 
第708章 梦熙的曾经
“那就好,咱家在帝都有好几处房产,看着哪个上学方便,你就随便挑吧!”
余笙细眉微皱,“我想做一个普通的学生,想全方位体验一下校园的生活,要不这样吧,我还是住宿舍,周末回去看您,可以吗”
上辈子没有上大学一直是她的遗憾,经常会想,大学的生活会是怎样的教室是什么样子同学又都是什么人宿舍里的人好相处吗
这次真的实现了这个愿望,余笙当然不想错过,这段时光应该是很好的,要好好的珍惜。
陈启生现在见不得女儿有一点点不顺心,忙答应了下来,“好!你想住哪就住哪。”
他开始吩咐帝都的人帮他布置房子,购买用品,准备常住的话,还有很多事需要处理。
余笙则是洗澡准备休息,睡前照例给年华发了个短信,这是她每天的固定任务,哪怕是说一句晚安,也不想没有联系。
这一夜睡的很不好,余笙做了个梦,梦醒后,余笙知道,这其实就是现实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自从高考后,她就没有再做现实有关梦了,好像上一世自己未知的,这次已经全部找回了。从那以后,她偶尔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做一些无关紧要的梦。
只有她自己清楚,哪些是真实,哪些不是,那些曾经的事情,往往会在梦醒后,让她有那种感觉。
这次,她梦到了梦熙。
浓浓的烟雾笼罩着一间屋子,梦里的自己能够透过烟雾看到屋子的全貌,这大概是一个试衣间,有几排铁架子上都挂着各种样式的衣服,没有窗户,只在房间顶棚的角落有一个排风孔。
烟雾越来越浓烈,梦熙拿着随手扯过来的衣服捂住口鼻,在门口拍着门板,她曾经试过暴力踢开这门,可是没有办到,门很结实。
尽管是在梦中,又不是当事人,余笙也能感觉到,空气越来越稀薄了,呼吸越来越困难,
第709章 轮到她保护了
从梦中醒来的余笙,仿佛还能感受到那股热浪,房间里本来就有易燃品,火只会越来越大,她想去扑灭梦熙身上的火,可是办不到。
她甚至看到钟新月在下楼的时候,把一部手机扔进了垃圾桶,那是梦熙姐的手机!
怪不得梦熙姐没有求救,随着屋里的火势越来越大,烟雾从门的缝隙钻了出去,弥漫了走廊,终于被人发现,破门而入,把人救了出来。
余笙听到,有看热闹的人还在说,这个房间今天是不用的,怎么还会有人。
她明白了,肯定是钟新月,把梦熙姐带到这里,还偷了梦熙姐的手机,这个女人太坏了!
梦中的场景,就是那个公司,因为门上挂着很多办公室的牌子,都写着尚辉两个字,那不就是前几天遇到的叶承安所在的公司吗
还好她这次会去帝都,以前都是梦熙姐保护她,这一次,轮到她保护梦熙姐了。历史绝对不能重演。
那个钟新月!如果那天就知道这个坏女人,余笙肯定会当场掐死她的!
还好曾经的事情,都有预警,这次能重生,大概也是让她能把不该受害的人,都救过来吧!
…………
拿着手里的录取通知书,看着上面“峰市影视传媒大学”的字样,肖薇欲哭无泪。
害人终害己啊!早知如此,她就不该去冒名顶替,结果都是一场空。不但没有把余笙的东西夺过来,还害得自己失去了很多机会。
高考前的那阶段,她的确没有很好的复习,可是基础打得好啊,分数下来的时候,是卡着第一志愿传媒大学的分数的,肯定能上的。
没想到,有人偷改了她的志愿,全部都改成了本地的学校,不用问也知道是谁,肯定是陈启生。
他不让她们离开,就困在峰市,说是不追究那件事,怎么可能,那些商人,都是睚眦必报的人,自己差点把他女儿的幸福给替代,怎么可能不报复
本来想通过高考出去,却还是没能实现。如果她想离开这里,也不是不可能,峰市出入口这么多,陈启生也不是万能的,总能出去的。
可是就算走
第710章 新生报道
第二天,余笙刚起床,就接到了年糕的电话,“嫂子,昨天发生了一件事。”
“什么事啊,一大早你就打电话,说来听听。”
“苏漫雪昨天自杀了!不过又抢救过来了。”
余笙知道苏漫雪住院,没找到又发生了这种事,“她自杀干嘛呀”
“我听说是因为她脸上的伤留疤了,很严重,她那个人一向爱美,估计接受不了吧!”
“那倒是,谁也接受不了。”对苏漫雪,余笙并不同情,听说是被同样毁容的何欣然刺伤的,当初她们几个要不是想用那个毁容的药来害她,又怎么会有今天的后果
年糕也没有多少感想,同情还是有一些的,她知道的事情毕竟很少,“以后她估计会有心理阴影了,还这么年轻,真是可惜了。”
“人各有命吧。”有时候,这句话真的可以解释一切。
开学临走前,余笙特意去大院看了年
华的家人,又看了侯奶奶。侯正明考的是本地的一个学校,而且还不错,但是秋季征兵的时候,就会休学去当兵了,还好家里有人照顾,也不会担心。
一切都安排妥当,余笙正式踏入了大学生涯。
开学之前,先到帝都的住所,把东西安顿好,住了两天,又和父亲一起在帝都的名胜转了转,买了一些用品,这才赶在开学当天去报道。
在余笙的坚持下,陈启生没有亲自过来,余笙也拒绝了小庄过来的要求,开玩笑,小庄看起来就像坏人,就差没在脸上写:我是坏蛋这几个字了。
车在路边停下,余笙只带了个轻巧的小行李箱,粉色的,装了两件换洗衣服和日用品。
拉着行李箱,余笙深呼吸了一下,迈步踏进了校园。
进门不远就有新生接待处,还有很多志愿者在现场走动。看到门口又来了新生,一名身上挂着志愿者绶带的学生面带微笑走了过来。
“你好,你是大一来报道的吗”这个看起来很是和蔼,个子不高的男生说道。
余笙点了点头,“是的。”
 
第711章 他乡遇故知
那男生当时就站了起来,满脸的惊喜,语气也兴奋起来:“你真的是余笙!从峰市来的!”
“额……是的。”余笙这才打量那个男生,他长得还比较帅,属于阳光男孩那种感觉,那双眼睛似乎在哪里看过,眉宇间,有种熟悉感,又很陌生。
“你……认识我”余笙不记得见过他。
男生用力点头,“当然认识!你是不是曾经在林城读过初中”
“是啊!”
“那就对了!没错!”男生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是叶小明啊!当初害你摔伤的那个叶小明!你还记得吗比你高一年级。”
他不说还真的想不起来,他这么一提,余笙脑子里一闪,“哦!我记得了!你还送我回家过。”
“对对对!”叶小明也很开心,直接放下了工作,告诉旁边的人帮忙登记,他直接从桌子后面绕过来,“走,我带你去宿舍!”
说着,他弯腰,把余笙的行李箱拉了过去,“我帮你提着。”
“谢谢!”这个人还真热心,余笙也油然产生了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两人边走边聊,余笙问道:“你居然考进这里了,还真的没想到,我记得你是体育特长生吧”
叶小明闲着的手抬起,抓了抓头发,“对,不过我大哥是做这行的,我也就考了这里。你不是跟我说过,你的理想就是这所学校吗今年我还想,没准会看到你,果然就遇到了!”
“是啊,真巧。对了,小依还好吧她考了哪里”对于曾经对自己很好的朋友,余笙一直很惦记。
“她啊,你走的那年,她也离开了,听说是全家移民去了国外,应该过得不错。”
“这样啊。”原来刚到峰市的时候,余笙还写过信,不过没收到回信,也就断了联系。
叶小明依然时不时看着余笙,眼神发亮,“听说你搬家去了峰市,过得好吗三四年过去了,没想到你竟然……竟然变得这么漂亮,我都没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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