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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医妃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李尽欢

    诚如男子所说,要是没他出手,自己少不得要费一番功夫,付出不小的代价,燕姝一向恩怨分明,自然没有赖账的打算。

    这个就是她的回报。

    “这是……朱兰草”

    男子看到两株白芨,不明所以的扬了扬眉,沉厚磁性的声线里带了几分古怪,“你要我把这种野花敷在伤口上”

    显然,在这个时代,白芨被称为朱兰草,男子并不了解这种植物的药性。

    燕姝言简意赅的解释道,“它的根茎能够生肌止血,消肿止痛。”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岸边挑了块巴掌大小的椭圆形山石,将白芨放在一块颇为平滑的石板上,便用山石开始研磨。

    燕姝的动作极为精简利落,片刻之间,白芨的根茎便被碾碎成泥。

    将燕姝捣药的手法尽收眼底,男子双目划过一抹精芒,眼见面前的少年扯了自己下摆的内衫,将药泥按压其上,递到跟前,他却没接,反而将染血的胳膊伸到对方手边,大喇喇的理直气壮道,“我这伤口可是为了救你小子才加重的,这药当然要你来敷了。”

    燕姝倒也没有异议,当下把药泥敷在男子的伤口上,将布条干净利落的捆绑固定,速度快的令人发指。

    最让男子讶异的是,燕姝除了速度超人,包扎出来的伤口松紧适度,整齐洁净,布条的排列宛若丈量,别说的军营的那些个军医了,就是皇宫的御医,精工细作,估计都没这手法。

    看来自己这次还真发现了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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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跟你走
    “跟你走”燕姝闻言,倒是没什么意外,“去哪儿”

    男子狂野的咧了咧嘴角,露出一口灿灿白牙,“潼阳关边境驻军的军营,那是老子的地盘,现在西边蛮子正是发疯的时候,军营里伤亡不少,军医严重人手不足,你小子反正现在也没地方去,干脆跟我回军营帮忙,等一入冬,西边的蛮子老实了,我就会回京,到时候,你可以跟我的人一块儿回去。”

    听到这话,燕姝清冷无波的眼底第一次泛起了丝丝缕缕的涟漪,沉吟道,“你是……镇西大将军,凌四爷。”

    在潼阳关,或者说,西凌国的整个边境上,镇西大将军凌四爷之名,可以说是声威赫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饶是原主在谷道镇的庄子上闭门不出,深闺养病,脑子里也存了不少关于这位的传闻。

    镇西大将军,乃是当今圣上承帝的第四子,传言他的生母,是一位平民百姓,也有人说是一位江湖侠女,因为其地位低下,这位大将军出生时,并未由钦天监测字赐名,年幼时,更是声名不显,十五岁投身军营之后,才开始崭露头角,屡立战功。

    五年前,西凌北魏两国联手,围剿金帐汗国,因为直接接壤的缘故,西凌损失惨重,跟西凌北魏四足鼎立的南元东吴二国见此,称火打劫,占领了西凌的四座城池,西凌腹背受敌,眼看便要妥协,那时凌四风头正盛,便临危授命,奔赴战场。

    没人看好这一战。

    谁知凌四这一去,竟如潜龙入海,力挽狂澜,所向披靡,不但打残了金帐汗国,还让南元东吴节节败退,很快便收回了两座城池,凛凛凶威,震惊天下。

    之后,北魏援手西凌,南元和东吴迫于压力,归还城池,签订了停战协议,自此四国鼎立,表面上一片歌舞升平,再无战事。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的四国动荡中,原主的父亲穆士鸿也立下了两件大功。

    一是出面游说北魏援助西凌,另外一件则是促成了四国的停战协议。

    就是因为这样,穆士鸿被册封为右相,而凌四则成为了镇西大将军,驻守边疆。

    两年前,整个西南大旱,西凌和南元土地富饶,就算大旱,靠着丰沛的物产,也是衣食无忧,但周围的那些蛮荒之地就不行了,尤其是金帐汗国那边,连年战火加上颗粒无收,入冬以后,冻死饿死的人简直不计其数。

    金帐汗国民风彪悍,被逼入绝境之后,索性彻底放开了,开始对西凌的边境进行疯狂的烧杀抢掠。

    有一次甚至差点攻入潼阳关,好在凌四爷赶到,这才横扫敌军,让潼阳关稳定下来。

    迫于凌四爷这位杀神的威势,金帐汗国的确收敛了不少,但每逢严冬将至,在死亡的威胁下,陷入疯狂的部落依旧不少,伸头是死,缩头也是死,反正都要死,当个饱死鬼总比饿死鬼强,不如拼一把!

    现在整个边关正是战事吃紧的时候,也难怪这位凌四爷会主动开口‘拉壮丁’了。

    不过眨眼的时间,燕姝便将镇西大将军的信息在脑子里通通过了一遍。

    凌四摆了摆手道,“什么大将军的,叫我四爷。”

    许是这小子一直面瘫着脸,难得看到她眼神出现点波动,凌四豪迈的笑声里暗藏着一种莫名的愉悦,“现在知道我的身份了,你小子呢,叫什么名啊”

    燕姝静默了两秒钟,“燕姝。”

    “燕书呵,还挺文雅。”

    眼见凌四自动脑补了她的名字,燕姝不置可否。

    凌四以为燕姝有所顾忌,相当霸气道,“你放心,现在看着战事多,但军营里安全得很,就算借那些蛮子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来老子的地盘撒野。格老子的!这帮混蛋抢了东西就跑,要是真敢来袭营就好了,老子保管叫他们有来无回!”

    自顾自说了半晌,没得到一点回应,凌四爷不自觉加重了手上的力道,单刀直入道,“怎么着,你小子怎么说,给个话吧。”

    燕姝只觉手



第五章 看身体
    凌四心头火热,愈发觉得自己出来这一趟捡到宝了。

    此刻,燕姝已然是将野猪的一整条后腿都给卸下来了。

    眼见她面色更加苍白了几分,额角汗湿,凌四不由上前几步,将她手中的匕首夺了过来,不容置疑道,“好了好了,正巧老子也饿了,咱们就吃完再回去,剩下的我来吧,瞧你这病歪歪的样子,要是路上厥过去,老子就白忙活了,军营里可是不养闲人的。”

    凌四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继续分割野猪。

    跟燕姝相比,这位爷下刀就没什么技巧了,完全是以力破之,一刀下去,伴随着刀锋和骨头间摩擦发出的轻响,野猪的另一条后腿被齐根斩断,大开大合,狂野的一塌糊涂。

    凌四显然没少在野外行走,割完了肉,便熟练的将剩下的野猪捆绑起来,找了几根结实的树杈,用作烤架,趁着捡衣服的当口,拾了柴火回来,三下五除二,便搭好了柴火堆,钻出了火种。

    凌四忙的时候,燕姝也没闲着,她把之前找到了的果子洗净,捣碎成汁,堆好柴火,将穿完的野猪腿驾到了火堆之上。

    很快,在跳动的花火中,野猪肥厚的大腿渗出了浓稠的油脂,香气渐渐逸散开来。

    眼见时候差不多了,燕姝将之前捣出的果汁洒在自己切下的那只野猪腿上,一边洒一边翻烤。

    凌四见此,挑了挑眉峰,“燕小子,你这是干啥呢”

    燕姝认认真真道,“调味。”

    “调味”

    凌四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果子调味的,眼里不由盛了几分怀疑,“这能好吃吗小子,你别把肉糟蹋了。”

    燕姝面无表情,“我只调自己的。”

    凌四心下一堵,“你这小子也太忘恩负义了,怎么说老子也是你救命恩人吧,不知道什么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

    燕姝抬眸,清清冷冷的瞥了某位爷一眼,“我怕把你的肉糟蹋了。”

    凌四嘴角抽了抽:“……”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了!

    这话怎么就听着这么不对味儿呢!

    凌四瞪了瞪眼睛,将脚边一截碗口粗细的树杈掰成两节,捏的咯吱作响,可惜燕姝专心致志的烤肉,完全接收不到这位爷的气场和怨念。

    这小子定性倒是好!

    就在凌四凌虐木柴的时候,一股沁人的焦香从燕姝的烤架上慢慢弥漫出来,不同于之前的略显肥腻的香气,这股味道蕴着几分清甜鲜美,醇厚的恰到好处,肥而不腻,让人闻了,便觉口水泛滥。

    凌四的喉头不自觉动了动,相较于自己面前烤的略微发焦的猪腿,燕姝面前那只,油脂像是被包裹住了一般,丰厚剔透,鲜亮诱人,尤其是撕开外皮,香气四溢,汁水横流,真真是引人食指大动,诱人的紧!

    眼见燕姝旁若无人的开始了享用,凌四狠狠的啃了一口自己手上的猪腿肉,故作不经意的问道,“燕小子,你那个味道怎么样”

    “一般。”燕姝实话实说道。

    以前在队里,伙食这块儿大都是峥哥负责的,那位主儿堪称是极品老饕,野外美食家,不管在何种情况之下,总能找到各种食材和调料,她这点功力跟峥哥比起来,自然是差的远了。

    好在这个时代的食材给力,简单调味之下,倒是勉强称得上一句一般。

    凌四抽了抽鼻子,显然很是怀疑,“真一般”

    燕姝肯定的点了点头,“嗯。”

    许是她的态度太过从容自然,凌四对于自己的嗅觉竟是产生了几分动摇:莫非这肉就是闻着香,吃着一般

    “那个……我尝尝。”凌四痞气的咧了咧嘴,决定自己验证一下。

    他割了块肉,送入口中,下一秒,一股包裹着油汁的甜香在他的舌尖骤然炸裂!

    “娘希匹的,这还叫一般,那爷这个算啥!”凌四狠狠的瞪了瞪燕姝,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他刚刚居然差点相信这小子的话,真是日了鬼了!

    面对凌四爷的眼刀,燕姝坐的四平八稳,“看来军营的伙食不太好。”

    “放屁!爷军营的伙食好的很!”凌四爷深觉自己被鄙视了,横眉冷笑道,“你小子现在瘦跟根儿麻杆儿似的,爷保证,等你离开军营,绝对比现在多一倍……不对!三倍的膘儿!”

    这位爷一边说着,一边又狠狠的割了块猪腿肉,白森森的牙齿寒光闪闪,大有一副你敢说不老子就发飙的架势。

    燕姝对此没有理会,反正她现在身体虚的很,野猪这么大一只后腿根本吃不完,旁人吃点自然没什么所谓。

    眼见燕姝没什么反应,



第六章 发现
    与此同时,紧邻落霞峰的土路上,一行沉稳有力的马蹄声打破了那片染血的静寂。

    那是两匹来自南蛮草原的纯种夜光,这种马通体洁白如玉,没有一丝杂质,极致的白色皮毛在夜晚宛若散发着盈盈夜光,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最难能可贵的是,这种马的速度并不亚于汗血宝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乃是南蛮草原上独有的瑰宝。

    这样的宝马放在皇室,恐怕也要精心呵护,留待观赏,可现在,这两匹马却变成了寻常工具,拉着一顶软轿,不疾不徐的前行。

    那顶软轿比普通轿子大了许多,轿身用了百年金丝楠木打造,其上的缎面是蜀州的玉生烟,这种锦缎兴许不是最名贵的,但却是最稀有的,冬暖夏凉,触手生温,缎面上的绣花很独特,不是时下流行的龙凤呈祥,花开富贵,而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轿顶四角金雕玉刻,顶部嵌了龙眼大小的东珠,不说整顶轿子,单单是这一颗东珠,已然是价值千金了。

    出人意料的,如此车马周围并没有前呼后拥,前后只跟了两人: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坐在帷幔前,他的模样极为周正,眉目灵动,穿着精细,若不是手持马鞭正在赶车,倒让人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了;另一人年龄稍长,满脸寒峭,穿着一袭黑色蟒袍,单手持剑,骑着一匹棕黑色的骏马,距离轿身窗棱错后几步,不离左右。

    车马进行渐进,很快,临近染血之地,执鞭青年停了马车,朝着身后的帷幔轻声恭敬道,“少主,就是这里了,血腥气就是从这儿传过来的。”

    下一秒,一个宛若桂花酿般醇厚温润的声音从轿中悠扬而出,“阿冬,去看看情况。”

    “是。”那名骑马的黑袍男子垂头应声,随即驱马上前。

    片刻的功夫,他便折返回来,下马道,“少主,死的一共十人,四名小厮,两名带刀护卫,三名丫鬟还有一个婆子,这十人基本上一刀毙命,虽然身上的钱财包裹都被收走了,看伤口,不像是山匪做的。”

    “山匪要是有这种武艺,估计也就不用当山匪了。”

    随着这句话,轿门的帷幔被人缓缓挑开。

    只见轿中坐着两人,左侧是一名老者,穿着一袭古朴白衫,虽然须发灰白,却瞧着不过花甲之年,精神矍铄;至于右侧主位上,则坐着一名宛若秋日皎月般丰神如玉的男子。

    他身量修长,穿着一袭泛着银色云纹的烟灰长袍,外罩雪色披风,额上带着跟长袍同色的抹额,抹额中间嵌着一颗紫罗兰色的翡翠玉石,男子似乎对紫色颇为钟爱,他仿佛浸染着月色的指间,缠绕着一串极品紫眼睛的翡翠佛珠,瑰丽与淡雅交相辉映,其中流转的华光,为男子的周身染上了一层朦胧的紫意,让他本就俊雅温润的容颜,愈发清贵出尘,举世无双。

    眼见男子挑开轿帘,执鞭青年赶忙接过帷幔,固定在车门边,“少主,外面风大,您仔细点。”

    “无妨。”男子笑了笑,眼角似有月华流转,落到了远处的软轿上,“轿上的人呢”

    黑袍男子回道,“没有找到。”

    “看来……不是死了就是走了。”男子转了转手上的佛珠,一颗颗极品紫眼睛,在他的手上轻缓跳跃,像是染了月色,愈发氤氲起来,“你刚刚说那里面有两个带刀护卫”

    黑袍男子点了点头,当即心领神会道,“是,那两人身上配有护刀,刀刃五寸半,刃宽三分半,乃是用淮南白银钢所铸,刀柄乃是全铜龙骨,打造时间三到五载。”

    男子闻言,沉吟片刻,慢悠悠的开了口。

    “白银钢和全铜龙骨,不是寻常府邸能用的,看这些人行进的方向,应该是朝着京城一带去的,这五年来,京城一带用这种材质打造佩刀的府邸一共二十八家,刀刃五寸半的有十六家,看他们的穿着不过寻常护卫,这样的护卫能用如此兵刃的只有五家,右相纪家,左相穆家,定文侯林家,长乐侯白家,还有威远侯裴家,世家宗族讲求源远流长,一向喜用家徽,这里面没有家徽的只有两家。”

    他说到这儿,侧目轻笑道,“阿夏,你可知是哪两家”

    男子口中的阿夏,便是那名执鞭青年了。

    “少主又要考校我了,虽然我没有公子过目不忘的本事,背不下咱们妘家定制兵器的单子,但这个可难不倒我。”

    妘夏得意的扬了扬眉,肯定道,“这两家应该就是左相穆家和长乐侯白家了,左相五年前才走马上任,底蕴跟那些老牌世家差得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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