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神我宠你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许文白
这五年里,季君一全部的心思都在南骏升的身上,也不再阻碍锦欢和华郁哲的婚事。
锦欢是在二十二岁,也就是四年后跟华郁哲完婚的,因为华郁哲阴郁的性子,锦欢特地要求婚礼不要太隆重,只有两人一些亲近的朋友和季情的家人。
锦欢知道华郁哲的抑郁症并没有好,只是没有那些刺激他的事情,他的状态很稳定,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但以防万一,锦欢并没有让他再见到那些伤害他的所谓的亲人,也不去人多的地方,就连他们的婚礼也是这样简简单单的。
华郁哲明白她的苦心,也坦然接受这样的安排。两人都是豁达的人,在他看来两个人彼此相爱,其他的都是俗礼,有之添彩,没有也不会给两人造成什么影响。他只管日后好好的宠着她、爱着她,不让她受一丝丝的苦。
南骏升死后没多久,季君一也跟着去了,她这一生都在追随着这个男人,锦欢心中突然有些感伤,希望来生他们不要错过……
南骏升把南家留给了锦欢,但锦欢并不打算打理这些乱七八糟的生意,她这人最懒了,当初还是程筱筱那一世,程家就是给江清逸打理的。如今,如法炮制,南家就被丢给自家亲亲老公了!
华郁哲原本也不是多想进娱乐圈,不过是因为自己喜欢音乐,如今遇到这辈子最喜欢的,当然是听从老婆大人的,乖乖替她打理公司,为他的小女人在娱乐圈里一路的保驾护航。
锦欢遵循原主的心愿,继续留在娱乐圈,每年开两场演唱会,没事儿跟着华郁哲写写歌、发发专辑。一辈子就在两人恩恩爱爱中过去了。
华郁哲因为抑郁症年轻的时候吃了不少乱七八糟的药,如今年纪一大,身体就愈发的不好了,华郁哲是在锦欢之前离开的。那天的他依旧那么沉默,只在生命的最后一秒,轻声说道,
“等我……”
锦欢不知道的是,在他说那两个字前,她手腕上那个神秘男人给她的手链闪烁了一下,准确的说是手链上那个栀子花形状的水晶突然划过一道光芒。
而床上奄奄一息的人,突然脑海里闪过了许多他不曾经历却无比熟悉的画面,画面中总有一个女孩儿,面容并不是他熟悉的模样,可他却莫名的知道这些是她,都是她!
而女孩儿一直陪伴的男人也不是他的样子,但他也知道,那些都是自己,或许,那些都是他们的前世吧!原来他们认识那么久了,原来他们早就相爱了……
真好!
更让他开心的是,下一世,或许她还会找到他!不,应该是他去找她才对……所以他说,等我……
尽管已经是第三次看着他离开,锦欢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但总归心里是有了期待,不再是茫然无归的模样。
再次回到空间,锦欢已经比之前冷静多了,神秘的男人依旧没有露面,但锦欢知道他应该就在附近,默默的观察自己,哧!胆小鬼!
如锦欢所料,白宿确实正在看着她,准确的说只在看着她的手腕,那颗原本晶莹剔透的纯色水晶,如今已经肉眼可见一丝耳机线
古代种田篇:猎户娘子致富忙(1)
三天的休息时间一晃而过,锦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脚踝处一阵钻心的疼痛,倏地睁开澄澈的双眸,才看清自己正躺在一处荒野山林中,不远处是一道不算陡峭的山坡,想必原主是从上面滚落下来,崴了脚。
低头检查了一下身上,除了手臂上的一点擦伤倒也没有其他伤痕,锦欢忍着痛摸着已经有些红肿的脚踝,松了口气,还好没有伤到骨头,不然这荒山野岭的,还真是难办了。
锦欢撑着地做了起来,
“小葡萄,传输剧情。”
“好嘞!阿欢。”
小葡萄欢快的声音,安抚了身体里莫名的慌乱,连带着脚踝上的伤痛似乎也减轻了些。
一连串的画面冲进锦欢的脑海,随着经历的几个世界,锦欢的精神力也增进不少,处理起剧情和原主记忆已经快了许多,几息之间,就弄清楚了这个世界的来龙去脉,也搞清楚了身体那股莫名的慌乱来源于何处。
锦欢轻叹,这次的寄体还真是纯粹的作啊!
原主名叫姜悦曼,是这山脚下的杏花村里一户农户家里的女儿,这是古代的封建时空,尤其在这么个偏僻的村落,一家的生活全靠家里的男人充当劳动力,重男轻女的思想更加根深蒂固。
原主就是家里为了给小儿子娶媳妇,被卖给了同村的猎户当媳妇。那猎户孑然一身,父母早亡,只剩他这么一个,守着山脚下最偏僻的一间黄泥屋靠山吃山,打猎为生。
那猎户名叫蒋云,生得人高马大,身材魁梧,更是打猎的一把好手,靠着买猎物和兽皮这些年也攒了些钱。只是这蒋云上山打猎的时候,被山里的猛兽抓上了脸,左脸落下了一道狰狞的疤,村子里的姑娘都不愿意嫁给他,这婚事一拖就拖到蒋云二十五岁,这在古代已经算是大龄。
蒋云估计也是年纪大了,也想娶个媳妇帮他打理打理家内,洗洗衣服做个饭的,于是就找了媒婆,答应给女方十两银子的聘金。这十两银子在这闭塞的村庄足够一家三口吃用两年的了,估计是他全部的积蓄了。
就这样刚刚十六岁的姜悦曼就被那对无良的父母卖了出去。原主的父母拿着钱连忙给自己儿子订了门亲事,还是村长家的女儿,剩下的钱还把自家的土坯房翻修了一遍,倒是一点没想着给原主陪送点嫁妆,让她在婆家好过几分。
姜悦曼自小就生得水灵,比着那些镇上的也不差,她也是个心高气傲的,看不上毁了容的蒋云,婚后也一直不准他碰。
蒋云虽然长得凶悍,但脾气却不坏,只是不爱说话,也不会哄人,去了姜悦曼后也是一心想着好好过日子。她不让他碰,他反正也单身二十几年了,只以为自己小媳妇儿怕他,也不勉强。
他见姜悦曼生得娇娇嫩嫩的,年纪也小了自己那么多岁,是以对她也是百般忍让。也不用她做饭了,反倒是他每天打猎回来,还要大小姐似的伺候姜悦曼,还得不到她的好脸色。
蒋云勤快,打猎危险却也挣得比一般的农户多,姜家二老见女婿有钱,便舔着脸几次三番的找原主要钱,贴补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
原主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就算心里恨极了爹娘把她卖给不喜欢的人,但只要姜老爹一拉着脸,就不敢出声了。蒋云不知道这些个弯弯绕绕,他一个大男人没有理财的观念,只觉得是自己娘子的亲人,每次姜老爹来,都直接给钱。是以结婚三个月两人一点钱都没存下。
就在昨天,蒋云上山打猎的时候,被野猪咬了腿,被村里人送回家时浑身都是血淋淋的,连夜请了大夫包扎上了。
但姜悦曼被那一身血吓到了,只觉得蒋云日后怕是要瘸了,毁容不说,瘸了可就不能打猎挣钱养活她了!这怎么能行呢!于是,姜悦曼今天就趁着蒋云还在昏迷,拿走了家里仅有的一百五十文钱衣服都没带,就从后山跑了。
前世,姜悦曼确实逃跑成功了,她在山上摔了一跤,醒来后一个人一瘸一拐的跑到镇子上,却因为美貌,势单力薄,被人贩子抢了钱卖到了青楼。
说来也巧,恰好遇到了来此游历的当朝三王爷,说是游历,不过是这三王爷不得皇帝喜爱,又在朝中毫无实力,被兄弟欺压,排挤到这儿。
这三王爷见姜悦曼美貌,一时心动,就将她赎了出来,姜悦曼一心以为是遇到话本子里的英雄救美,芳心暗许,那位三王爷也顺水推舟,在这偏远的小镇上过了好几个月蜜里调油的神仙日子。
后来他有机会回京,就把姜悦曼一同带回京城,成为了他的妾室。
到了王府姜悦曼才知道,这位三王爷压根就是个的,府中妻妾无数,还整日往青楼跑。不过几日,她就被遗忘在着深墙大院里了。
头几年还能仗着姿色出众,得到几次恩宠,后来压根
古代种田篇:猎户娘子致富忙(2)
她自然是不会再想离开的,一个是她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蒋云对这个身体有恩,她虽然知道他不会死,但能让他少受些苦,也是好的。再者,她在这女子地位极低的时代,纵使她一身本领也不好施展拳脚,还是回去从长计议的妥当。
想好之后,锦欢却没着急回去,反而在附近搜寻起来,小葡萄疑惑道,
“阿欢,你在干嘛蒋云这会儿还没发现姜悦曼离开,你不着急回去吗”
锦欢一瘸一拐的朝着旁边的一处潮湿的林荫处走去,一边回答小葡萄,
“不着急,我受伤了,虽不严重也要一两天能好利索,蒋云前世是当将军的人物,可见观察力和心智都不俗,我就这样回去,他一定要生疑!”
“啊!那怎么办啊,阿欢!”小葡萄焦急的问道。
“都怪我没用!要是我不偷懒,早早修炼,就能帮你治愈伤势了……”小东西的语气有些低落,连一向光泽顺滑的毛发都有些萎靡。
锦欢莞尔一笑,安抚道,“呐!你家阿欢就这么没用这点小事儿可难不倒我哦你不用担心,恩”
“阿欢,你有办法了呀!你要怎么做呀”小葡萄被转移注意力,瞬间又恢复那副闹腾的样子。
锦欢神秘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呗!”
说着扒开眼前的灌木丛,**的树叶浸在潮湿的泥土里,黑不溜秋的有些脏乱。不过既然是打定主意要在这小山沟里生活一段时间,自然是要适应的。锦欢也不是矫情的人,想当初她可是连丧尸的脑子都徒手挖开过,眼前这些还真不算事儿!
当初在实验室里,他们这些改造人从小就被灌输各项知识,包括认识一些植物动物,牢记他们的特征特性,包括那些在末世里已经灭绝的物种。当初觉得枯燥乏味,没想到如今倒是有了用武之地。
锦欢看着枯枝败叶中生长的一簇一簇的菌菇,嘴角上扬,终于找到了!
手脚麻利的采摘好几种这些可食用的蘑菇,才起身朝着下山的路走去,一路上又遇到一些对蒋云伤势有帮助的草药,顺手采了回来,东西太多,她就脱下外衫当作布包,打了个包袱,往山脚下的小屋走去。
回到蒋云的家中,果然是小小的一间黄泥房,进门就是厨房,除了几个必要的锅碗瓢盆,就是一个黄泥做的灶台,灶台上还有半只洗好的野兔,锦欢知道这是昨天蒋云上山前收拾好的,本想晚上回来做晚饭的,没想到他受伤昏迷,一直到现在都没醒,原主自己竟然连饭都不知道做,宁愿陪着病号一起挨饿。锦欢无语。
与厨房相同的就是一间里屋,里面也是简单的很,一张桌子,两把凳子,边角都磨得圆滑了,里面是一面火炕,上面铺的被褥虽然洗的干净,里面的棉花确实团成块的,压根就不保暖。
锦欢却知道,炕头的那一套被子确实新絮的棉花,被面也是崭新的,只是那套被子是两人结婚时,蒋云特地用仅有的钱给原主做的,两人一直分居,蒋云就一直用原来那套破旧的不行的被褥,如今蒋云受伤,原主也不肯让他盖自己的新被。
锦欢叹了口气,把手中的东西放在灶台上,拿着木盆舀了些水,简单洗洗手和脸上的脏污,掸干净身上的树叶、泥土,拉开吱吱呀呀、不和门框的里屋门,炕上的男子还在昏睡着。
锦欢走过去,爬上炕,把炕头那铺新被拉过来,掀开男人身上的被子,重新给他盖上保暖的新被。
炕从昨晚开始就没有烧过,已经冰凉了,尽管现在还是秋季,天不算冷,但对病号也是不好的,她打算一会儿就生火。
她刚刚掀被子的时候,已经看到他的伤势,左侧小腿缠着绷带,空气中散发着草药味,锦欢嗅着就知道是一些止血消炎的中草药,他的伤势不重,一会儿再把刚刚采的药材给他熬了喝下去,能好的更快些。
打定主意的锦欢正准备动身,忽然看到男人的脸,这……锦欢有些讶异!
她刚刚匆匆一扫竟觉得这人与肖策有几分相似,如今仔细再看,若是除去左脸颊上的那道疤,这人竞和肖策有九分相似!
锦欢睁大了美眸,迫不及待的俯身靠近他的颈窝,果然!淡淡的栀子香气,唤起潜藏在灵魂深处的悸动!
锦欢忍不住伸出细嫩的纤纤玉指,轻抚着他的眉眼,从浓密的剑眉,到紧闭的双眸,顺着英挺的鼻梁,落到他苍白的薄唇上……
泛红的指腹轻轻地摩擦着,最后划到那道长长的疤痕上,感受着指尖凹凸不平的触感,心微微的刺疼,这陈年的旧疤还这样深,可想而知,当初有多么危险!
古代种田篇:猎户娘子致富忙(3)
锦欢吃了几口,抬头发现男人还愣愣的盯着自己看,皱了皱眉,捡了一块兔肉扔到他的碗里,催促道,
“快吃!一会儿就凉了。”
蒋云有些呆愣的点点头,夹起碗里的兔肉往嘴里送。那几块兔肉一看就是从骨架上剔下来的,汤碗里还有几块骨头都是从关节处拆开的,显然小女人的手劲儿不够,剁不开骨头,只能想办法拆成小块,这要比直接剁费时,还要有技巧,想不到他这个一向娇贵的小娘子还挺聪明的。
蒋云一边嚼着小女人不断给他夹来的兔肉,一边时不时偷瞄着低头认真吃饭的小娘子,一头齐腰的乌黑秀丽的长发被她随意的拢起来,扎在脑后,几缕调皮的秀发总是拨弄着她白嫩的脸颊,被她不耐烦的拂到耳后,又不依不饶的跑回来,弄得小人儿娇气的皱着眉与它较着劲。
蒋云失笑,抬手帮她用粗粝的手指有些笨拙地把那缕头发梳进后面的头发里,锦欢抬头有些怔楞的看着他,紧接着羞涩一笑,白皙的小脸上浮现两朵可爱的红晕,娇俏动人。似乎有些害羞,锦欢低下头闷头吃着白饭。
蒋云见她只顾着害羞,一直扒着白饭,皱了皱浓密好看的剑眉,思量几番,夹起一块兔肉放进锦欢的碗里。
只见那快把头埋进饭碗的小女人,终于抬起头,瞪着小兔子似的圆溜溜的眼睛呆呆的望着自己,半晌才憋红了脸颊,轻声道了声,“谢谢!”
蒋云也是个不善言辞的,尽管潜意识里不喜欢自家娘子对自己这般客气,但还是从鼻腔里“嗯”了一声。
接下来就在两人的沉默中结束了这顿饭,蒋云没有想到,自从成亲从未进厨房的小女人的手艺竟是极好,他今晚吃了满满两大碗的米饭,比干活时吃的还要多。
吃完饭在炕上躺了一天的蒋云想帮锦欢收拾碗筷,顺便下地活动活动。锦欢有些担忧的看着明显闲不住的男人,但见他起身后撑着一根手腕粗细的柴火棒,虽然有些磕磕绊绊,但明显没有牵动伤口,也就放任他去了。
适当的活动有利于血液循坏,现代的医院不也都提倡病人手术后及早下床溜达溜达嘛!
不过锦欢倒没有让他去收拾碗筷,就他这一瘸一拐的模样,指不定就把这家里唯一的几个碗摔碎了,他们就要就这锅吃饭了。
想着家中要啥没啥的简陋模样,真不知道这男人自己是怎么过日子的,明明也不是没钱啊,纯粹是不会料理家事!也难怪蒋云急着娶媳妇了,估计是自己也看不过去了吧……可惜却没想到娶了这么一个也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宝贝”!
锦欢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收拾着碗筷到院子里的井边洗涮着。
本来打算帮忙的蒋云看着自家小娘子手脚利索的忙活着,愣是没插上手,呆呆的倚在房门边看着院子里的小女人。
一身粗布麻裙也丝毫掩盖不了那通身矜贵又不失温婉的气度,宽大的袖子被她粗略的挽到肘部,露出一双藕臂,冰肌玉骨,隔着半个院子蒋云也凭借着好眼力看出那人儿一身皮肤的娇贵。
一双白生生的娇嫩的小手飞快的拿着瓷白的碗在水里洗着,入秋泛着凉气的井水把那一根根娇气的手指冻得发红,偏生它们的主人还毫无感觉似的,手上动作迅速,溅起了一串串的水珠随着那双小手上下翻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