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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又出手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念笯娇

    比如,“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一句,作者将政治犯、流民与麋鹿、丹顶鹤并置在一起,使前者明显地被赋予了弱势的或被损害的之意,作者给予情感上的同情和认可,以期用这种极端的话语方式增强诗歌的批判力度,或显示自我的率直和天真。

    但实际上恰恰相反,诸如“政治犯”这个语义明确的词,不仅根本不能指代社会底层群体,还构成了对主流意识形态和读者道德立场的挑战,影响了诗作对普通人的热诚和关怀。

    所以,王子安改成了“科学家”和“教师”。

    虽然又开始黑化了,憎恶这个世界。

    但王子安仍记得,对人类贡献最大的几种职业中的“科学家”和“教师”,应该被民众关心,得到民众更多的关心。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I Crossed Half of China to Sleep with You)是前世诗人余秀华所作的一首爱情诗。

    在余秀华之前,这样强烈美丽到达极限的爱情诗,情爱诗,还没有谁写出来过。

    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大部分女诗人相比,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令人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让人心疼痛。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点燃了人性中最基础、最隐秘的部分。

    余秀华的直率乃至粗鲁,击中了现代人的伪饰软肋,人们痛恨伪饰又依赖伪饰,一经袭击,便轰然颓塌。

    她的诗,放在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出生时遭遇倒产,大脑缺氧导致脑瘫,余秀华嘴歪,口齿不清,行动也不便。

    她的红说起来也很好理解。

    在那个时代,《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个轰动的标题就足够吸引眼球。

    人们读完了诗,准备开骂的时候,蓦然发现作者是一个“脑瘫女农民”,一下子震惊得张不开口。

    再不可思议,也只好承认,也许在这个人们不再喜欢读诗的时代,真的又横空出世了一个天才。

    喜欢余秀华者,喜欢的是她的大胆与坦率,是她的诗歌中质朴的蓬勃的力量。

    不喜欢余秀华者,不喜欢的是她的写作和想法上的某些局限,是外界对于她的过度追捧,是她面对外界蜂拥而至的赞美与诋毁时张扬且狂傲的姿态。

    更多的人,对余秀华的态度是复杂的。

    他们喜欢她早期的一些诗歌,在那些粗粝的诗句里读到很多惊喜,尤其是那种混沌的、没有化开的力度感。

    余秀华曾解释,“睡你和被你睡是不一样的”,“睡”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态度,是一种追寻的过程,而“被睡”则放弃了主动,暗含无奈的迎合与隐藏的逃逸。

    她说,这首诗其实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都没有关系。

    余秀华出名后,谈到自己的现状,自嘲说自己很著名,臭名远扬。

    谈到有人评价她是个“荡1妇诗人”,她嘻嘻哈哈说,荡1妇诗人四个字与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她除了会荡秋千,还会荡双桨,如果实在没有饭吃了,也会当内裤。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愧对荡1妇这个称谓,一想到荡1妇,就想到眼含秋波,腰似杨柳,在男人面前款款而来。

    而她这个中年妇女,腰都硬了,还怎么去荡呢,说起来都是泪。

    最后她又说,荡1妇就荡1妇吧,从堂屋荡到厨房,从厨房荡到厕所。

    后来一不小心就荡到了帝都、羊城等地,寂寞地荡来荡去,警察看见了问都不问,她爱祖国如此和平。

    前世,一个身有残疾的女人,写这种诗,都引来极大的争议。

    今世,王子安做为这首诗的“作者”,本身又是男性,前身还睡过不少女艺人被曝光,《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一出来,当真引起娱乐界和文学界的十二级地震一般。

    李艺红脸色苍白。

    我的小祖宗,我现在宁愿求你写诗怼人,怼死对方去,也别写这种“反人类反社会反三观”的诗啊?




第401章 诗是好诗
    (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请解禁后没通过,还得等四十八小时才能再次申请。想跟审核的大佬说一下,那是经过严格审核,可以出版实体书的诗歌,鉴赏内容也是出自实体书,我还刻意去掉自认为会过线的东西……在网文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哎。)

    余秀华和一些男性诗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她写诗,并不是为制造混乱而作。

    那些男性诗人毕竟是男性,他们用邪恶的人性写的诗歌,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该如此的狂野模样。

    余秀华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单从这点看,她创作出这样的诗歌,勇气可嘉,境界显然比那些所谓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诗人高多了。

    从内容上看,她的诗少了几分粗俗感,多了几分艺术性。

    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诗中描述的,那啥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凭什么只能男人主动,女人就一定要是被动的?

    所以,余秀华嘶吼着,老娘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去和你那个啥,并不纯粹地只是去被你那啥,去取悦你。

    老娘是为了(*^__^*)为了被你取悦而去的。

    于是,这首诗的题目,她干脆就叫这个名字。

    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过枪林弹雨”,奔跑过无数黑夜,历尽千辛万苦,穿越“火山在喷、河流在枯”的大半个中国,目的只有一个。

    (*^__^*)!

    这期间经历的所有艰难险阻,都不会让我退缩,只会让我更加坚定(*^__^*)决心。

    这首诗,几乎所有艺术性的描写都是在刻画为了(*^__^*)的目的,过程中我见到的一切、我经历的一切。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诗名这个简单粗暴的主题。

    诗的题目看起来很不健康,实际上,诗歌里面丝毫未提“我”如何如何(*^__^*),只是对1和0的区别作描述的时候,提到点不雅的描述。

    从这点讲,这首诗并不算什么不健康的诗,不算什么邪恶的诗作。

    它只是沉重生活下,一个普通妇女的几句呐喊而已。

    不然,它为什么能火,能出版,能被主流群体接受?

    真有问题,就不会堂而皇之流传,早就被封禁,封杀。

    就像余秀华的另一首诗《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那样,它只是朴实、平淡、无华、接地气。

    它说: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小巫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

    没有活路的时候,他和她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__^*),声音好听。

    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只不怕疼的狗,他无能为力

    我和小巫走到了外婆家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但,很多人跟李艺红一样,一看到这首诗的诗名,和开头都有(*^__^*)那两个字,就极度反感。

    低俗,猥琐,恶心,狂妄……

    各种贬义词充斥着他们的脑海,越有文化,能找出来的贬义词就越多,就越气愤。

    网上炸了。

    在他们看来,这首诗就是表达一种强烈的反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包裹着诗人和爱人,并不是很复杂。

    整首诗重点不在过程,所有的表现都是修饰主题那两个字。

    它美化了邪恶的人性。

    他们觉得,这是王子安在表达现实生活中的现代人的主要关系。

    即使一个痴情的人,穿越大半个大宇,也只能找到这样一种关系。

    这个世界,没有爱与被爱,没有互相理解,没有彼此尊重,只有王子安说的那种关系!

    这怎么得了?

    “我和女友是异地恋,我在西南的某省设计院,她在华南某设计院。前段时间,女友去东北的某小城出长差,我想去东北找她。看到了一个学术会议论文征文通知,看到会议地点在东北某省会,于是果断熬夜两周,写了一篇质量上乘的论文,并成功获得参会的邀请。我也制造了出差去东北的机会,虽然是坐火车去的,三千多公里,辗转三十多个小时到达。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过后我又坐大巴三百多公里,去了女友出差所在的小城,终于找到她。只待了一晚,第二天原路原样返回。尼玛,刚回来就看到这首诗歌,这是对我和女友的侮辱!”

    “诗中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今晚我什么都不关心,只关心睡觉,主动被动无所谓。大半个大宇,发生无数的事情,都与你我无关。”

    “看到这首诗,我堕落了,人性膨胀,溢出我的心房,决堤而出的是河水,涌向你,眺望你。我穿行过的种种苦痛和美好,都不是阻碍我的栅栏,更让我迫切地找到你,我的爱人。”

    “以文艺的手法,写了一个那什么千里赴会的故事。”

    “后吊丝主义诗歌。在当今啥都被禁,扫黄肆虐的大时代背景下,表达了一代人苦闷的心境,呵呵。”

    “自始至终,就没觉得这首诗有多精彩,不过是因为一些人的口味越来越重才觉得惊艳,看看每天微博热点就知道了。其次是媒体也很无聊,抓住了大众爱看热闹的性格。最后,某些做出惊为天人的评论的大家们也很无聊。”

    “看题目,作者的意思是我们大宇人的人际关系就是那种关系!”

    “这个关系只有**的沉沦,没有精神上的独立和自由,没什么可骄傲的。”

    “这首诗歌,就是在说您只有交税的义务,没有不交税的理由。”

    “大宇这么大,其实只有两种人。就是交税的人,和收税的人。哪一个更好?大宇人都知道,能对准丹顶鹤的枪口肯定是坏人拿枪!”

    “诗人想要找到给自己灵魂收税的人,必须穿过枪林弹雨,必须等到黎明时刻的到来,必须坚强如一万次才能成功。”

    “当然还有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如火山在喷,河流在枯。这些都在我们身边一遍一遍的重复着。”

    “最后是告诫我们别把他乡当故乡,别把故事当历史,别把睡觉当爱情。诗人看透这的一切,为了恰饭,却还骗我们说这是春天!”

    “为何会有如此之污的诗?真难看,**裸的粗俗还要装逼,还让大半个大宇人躺枪了,打他丫的。”

    有人好认为,诗必须要有节奏感,否则不能成为诗。

    他们觉得,这篇作品开头的长句怎么断句都很难讲,更谈不上有节奏感,认为不算是诗作。

    网络上,大有全网征讨王子安之势。

    看到此景,宁云冲哈哈大笑。

    平阳王,你个白痴,你揭开了大家丑陋的面目,不声讨你才怪。

    不过,为什么你每次都是在我和美女运动之后写诗?

    啊啊啊,我的贤者灵感,被转移了!

    宁云冲想想很生气。

    一定是这样的,不然为什么我成不了诗人?

    都说上天是公平的,这个人倒霉,一定是另一个人把这个人的气运给夺走了。

    宁云冲不服气,静下心来,想好好看看,自己写的诗,是怎么样的。

    于是,他认真看王子安的微博。

    英文那段就算了,他看不懂,直接跳过去。

    然后,他发现,第一次读时摸不着头脑,再读一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心都在颤抖。

    这应该是我写的诗啊,说得好像我!

    它仿佛在说我自己,因为此刻的我,宛若这首诗的作者,像是一只满身是伤的野兽,在奋力嘶吼着,而周围又是一个个不理解的环境。

    语言好有力,再读第二遍时,宁云冲的心还在颤抖。

    多读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宁云冲觉得,好像自己啊。

    我希望爱情,努力追求爱情,但结果发现,爱情和自己期许的美好相差太远,心灰意冷。

    即便如此,自己依然期许,依然向往,依然在不断地努力。

    宁云冲都被自己感动到了,自己的人生中,有种凄凉中的美丽,有种悲凉中的不懈。

    读诗不一定要去理解诗人本身给诗的定义,诗只要让人在某个方面有触动,那就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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