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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西游当圣僧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凡思者

    “好了,时候不早了,该上路了!”阎罗王开始催促。

    “你这鬼胎什么时候生”凡思指了指鬼后,他想大概了解一下这次任务需要多久时间来完成。

    凡思第一眼看到鬼胎有点失望,没有大肉球,没有大石块,只是个普通的孕妇,

    倒是这鬼后长得挺好看,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要看你了!”阎罗王并未在意凡思的无理。

    “又不是我的。”凡思




第三十二章 阿牛的故事
    “哎要是不吃东西也能活着就好了!”阿牛的想法和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一样,那就是废柴,还是那种已经腐朽了的废柴。

    “你可以试试!”凡思将手中本来打算递给阿牛的一根带肉肋骨收了回去。

    “你当我没试过”阿牛手一探,将凡思即将送到口边的肋骨抢了过去,狠狠地咬了一口,这一刻倒是不再像废柴,可嘴中的肉才嚼了两下,身体就又像被抽去了脊椎的软体动物般瘫软了下去。

    “想当年,我可是餐餐吃龙肉,顿顿饮凤血,跺一跺脚都能把大地踩个窟窿的牛逼人物。”阿牛抬头望天,等着凡思反应,看到的却是挂满蜘蛛网四处漏风的破屋顶,低落的心情有一点点恶化。

    “需不需要再加点盐”凡思熟练地翻动着火堆上的烤肉,猎户本领像是是天生的一般,他很享受。

    “盐够了,辣子面来点,哎,你在听我说话么?”凡思的无视让阿牛有点不适。

    “听着呢,说到哪了哦,对了,你说你是牛逼来着,孜然要不要来点”凡思继续低头翻烤着野猪肉,油花飞溅,光亮诱人。

    “这个可以有,孜然多多益善,壮阳,刘寡妇喜欢,嘿嘿!”阿牛自己都忘了要说什么。

    “刘寡妇的男人是谁”凡思转变了想法,他不再认为阿牛就是那个有毒的香火,就算他是香火,也是根废了的香火,点不着的香火怎会有毒

    凡思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怎样的香火才是毒香火。

    从哲学的角度出发,好的对立面是坏,那么毒香火是否可以理解为对神仙满怀仇恨,天天诅咒神仙的人。

    应该不会错了。

    目前找出毒香火最好的办法就是排除法,十一个人逐个排除,排到最后,剩下的哪一个就是目标。

    哑巴和尚不可能是毒香火,和尚怎会毒杀自己拜的神。

    樵夫和他老婆也不可能,两口子出门都要算一卦凶吉,如此迷信怎会是毒香火。

    剩下的七个人的嫌疑都差不多,最好是能先从阿牛的口中得到些有价值的信息。

    “她那两个孩子是野孩子,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个男人留的种。”阿牛喝的有点多,打了个酒隔,舌头硬邦邦地说。

    “会不会是樵夫的,或者住在她隔壁的老王,洪伯虽然看起来有点老,说不定也能生呢。”阿牛之前说的话已经排除了他是刘寡妇孩子亲爹的可能性。

    “呵呵,就樵夫那熊样,他连正眼看刘寡妇的胆子都没有,他老婆可凶着呢,会打断他的腿。”阿牛的话排除了樵夫。

    “老王就更不可能了,刘寡妇特别讨厌他,怎会给他机会。”看来隔壁老王没有认真履行‘隔壁老王’这一充满神奇力量的称号。

    “洪伯,也不会,给你说个小秘密,洪伯和刘寡妇是兄妹呢。”阿牛声音很低,生怕别人听见的样子。

    “洪伯岁数那么大,怎么可能会是刘寡妇的亲哥呢”凡思不解,洪伯看起来快一百岁了,刘寡妇最多二十八,凡思没听说过谁七八十岁了还能生孩子。

    “你不懂,反正洪伯就是刘寡妇的亲哥。”阿牛从火堆上拿起一块野猪肉,很烫,野猪肉在两个手中来回颠倒。

    “我倒是想跟刘寡妇生来着,可她从来不让我进她屋子,我可是一把好枪!不过,我看她对你可挺有意思。”阿牛咬了一口肉,烫的眼泪都流下来了,舍不得吐,硬咽了下去,烫的心窝都疼。

    “你的好故事呢”凡思不打算问了,再问下去可能会引起警觉,毕竟现在所有人的嫌疑都没有排除,阿牛仍然可能是毒香火。

    “听好了,不过建议你先去撒个尿,故事很长!”阿牛打了个极长的饱嗝,胡乱擦了擦嘴,剔着牙,准备开讲。

    “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天地未开,还是混沌。”阿牛眼神开始深邃,身上也不知不觉间散发出古朴气息。

    “混沌是什么”想起了自己生命属性就是混沌,凡思开口问道。

    “别打岔,混沌就是混沌,等我说完了你就明白了。”阿牛被打断,心情不悦,声音有点烦躁。

    “混沌就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混沌之气,没人说得清楚混沌之气从何而来,只知道天地万物都是生于混沌。”

    “直到有一天,混沌之中产生了一丝意识之力,这缕意识经过十万年变成了有思想的神识,它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混元天灵’。”

    “混元天灵在混沌中游荡,孤苦伶仃,便开始找寻同它自己一样的存在。”

    “又过了三万年,终于让它找到了四缕同它刚出现时一样的意识之力。”

    “它将四缕意识之力聚拢身边,小心呵护,终于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四缕意识之力同它一样产生了神识。”

    “混元天灵按照混沌之气的四种不同形态,给这四个新生神识分别取名‘玄清气’、‘玄灵气’、‘玄空气、‘玄明气’。”

    “因为他们的出现,混沌之气发生了变化,变得不再稠密,稀薄了起来。”

    “随着混沌之力变稀薄,他们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们第一次感觉到饿了。”

    “原来他们不但生于混沌,还被混沌滋养,本不会感到饥饿,但混沌之气稀薄之后,他们几个吃不饱了。”

    “于是,混元天灵选择了闭关,消失在了混沌之中,他的四个……算是徒弟吧,开始寻找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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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破庙、和尚、六滴血
    夜尽日出,天色朦胧,雄鸡啼鸣。

    刘寡妇家的烟囱开始冒出袅袅青烟,她开始给孩子们做早饭了。

    夜就这样过去。

    “然后呢他们还在吃泥人么”时间过了很久,天边都开始泛白,火堆早已熄灭,凡思开口了。

    “呵呵,早都不吃泥人了,泥人多了,自然就产生了一些极为聪明的泥人,他们发明了香火,以供奉的形式将自己的神识当做贡品献给混元天灵的徒子徒孙们食用,而他们几个也懒得去满世界抓人吃,既然食物送到了嘴边,谁还懒得动呢……更何况泥人一点都不好吃,一股子土腥味。”阿牛又恢复了废柴本色,拿起空了的酒罐晃了晃举了起来,仰起头伸出舌头去接那似乎永远不会滴落的酒。

    “你吃过泥人”凡思眼睛一眯,不漏痕迹像是无意地问道。

    “还用吃么用脚后跟也能想到,泥巴能吃么”阿牛有点失望地放下了酒罐,头一歪睡着了,直到他的呼噜声响起,那滴酒也没有落下来。

    “混沌到底是什么”凡思喃喃自语,眼皮沉重起来,带着疑问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得并不安稳,因为凡思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他,时而化作无形无味的混沌之气,无边无际,静静等待着什么,

    时而化作混元天灵孤独漂泊,

    又或是化作混元天灵的四个徒弟,兵戈相向,

    最后竟然变成了泥人,

    化身成泥人的凡思,发现天地之间突然变幻出了一张血盆大口,咬向了自己。

    凡思醒了,出了一身冷汗,阿牛不知何时离开了,屋内只剩下了他一人。

    “天气不错!”透过破败的屋顶,一缕缕阳光笔直地照在地上化作星辰,给人一种错觉,天变成了地,地变成了天,凡思似乎捕捉到了什么,有道灵光在脑海中一闪即逝,却又瞬间就忘了,像是没有存在过。

    他决定出去走走,

    早日找到有毒香火,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白晶晶还在等他。

    穿过整个村子也没有看到一个人,

    凡思知道他们都在,并未离开,而且能想象出来他们都在做什么。

    樵夫一定上山砍柴去了,他的凶婆娘还在被窝里。

    老王一家三口有睡懒觉的习惯,和樵夫的婆娘一样。

    刘寡妇在做饭,她的儿女在被窝里互掐嬉戏。

    洪伯此刻应该在看他那本泛黄的破书。

    阿牛不用说,即便是昨晚没有喝酒,你也只有在吃过午饭后才能看到他躺在村口的枯树上晒太阳。

    和尚,和尚一定在念经。

    凡思的目标是和尚。

    所以他第一站就是那座破庙,

    这将是凡思最后一次来这破庙,

    只是想做最后的判断。

    虽然结果早已刻在了自己的心中。

    破庙位于村子东边,并不在村子里,而是远离其他所有人,格格不入,孤零零的样子,

    凡思从村里走出了一段距离才看到破庙,破庙门口的杂草一人多高,光看这些门前屋后的杂草,绝不像有人住在这里。

    可凡思确定那和尚一定在里面,除了坏天气,和尚从不出门。

    更何况,破庙里那不急不躁的木鱼声,始终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直到凡思推开庙门,踏入庙中。

    木鱼声才停了下来。

    凡思去看,发现打断木鱼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把带血的刀。

    和尚拿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然后将血滴落到一方砚台之中,旁边是一副即将抄完的经文,或者说一张即将被血字装满的纸。

    和尚的手很稳,九十九滴血,一滴不多,一滴不少,手腕的伤口也在最后一滴血珠落下时凝固了。

    和尚拿起毛笔,蘸足了血,提笔稳健有力,却没有抖落一滴。

    凡思走到和尚身边,他知道和尚不会在意,和尚也没有抬头的意思,他甚至可能都没有发觉有人进来。

    生又何欢,死又何苦,

    万物轮回,终归于土。

    一个字需要六滴半血,所以最后一个‘土’字只能完成一笔,

    万物轮回,终归于‘一’。

    凡思看了看和尚,又看了看血书,并不想开口,以免打破了这幅如画般的宁静。

    和尚却开口了,语



第三十四章 洪伯的规则
    洪伯的家位于村子的正中心,院落不大,刚够三口之家使用,但洪伯一个人住,就显得格外的大。

    门是虚掩着的,凡思来过很多次,所以他没有敲门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洪伯意料之中地坐在正屋圆桌旁看着书,看的很入神,没有听到凡思在唤他。

    “洪伯。”凡思再次喊了一声,这一次有了回应。

    “来了啊!”洪伯的目光越过手中书的上沿看了过来,看清楚来人是凡思后,他高兴地合上了书,指了指面前的椅子,“坐,等你好久了!”

    凡思依言而坐,目光落到了桌面上的一盘残棋上,黑方优势明显,多了一马一炮外带三个卒,士象全在,红方则岌岌可危,只剩下半边士象,一马一炮一个兵。

    “会下棋么”洪伯笑着说道。

    “会。”凡思曾是少年组的全国亚军,当然不是这一世。

    “和我一同将这局残棋下完,你选边。”洪伯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那就红方吧!”凡思面前摆着的就是红方棋子。

    “你这个小家伙,又在让我了,可别后悔哦,再给你选一次的机会。”洪伯笑容更浓,这黑方棋力远大于红方,只要不冒进,耗下去一定不会输。

    “就红方吧,我懒得换座位了,站了一天一夜,有点累了。”凡思坚持选择红方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这红方虽然看起来棋子少于黑方,但却能赢。

    “开始吧,你先走。”洪伯注意力全在棋盘上,并未留意凡思所说站了一天一夜的事情。

    “炮四平三,将军!”凡思也不客气,上来就是隔山打牛。

    “马三退二。”洪伯不慌不忙退了一步,化解了这一步杀棋。

    “马八退七,将军!”凡思步步将军,不给洪伯喘息的机会。

    “将二退一!”洪伯脸上笑容淡了,额头开始冒出细细的汗珠。

    “马七进五,吃士,将军!”这一步走下去,凡思笑了,不出三步,红方胜。

    这局残棋极具诱惑性,黑方虽然棋子远远多于红方,但占位很分散,远不能攻,近不能守,倒是红方棋子虽少却占住了关键位置,步步带将不死不休。

    洪伯不服气,坚持走完了最后三步。

    “将军!”凡思落棋不动,黑方已是无路可退,将死了。

    此刻,洪伯拧紧的眉毛却舒展开了,哈哈一笑并不认输,手中拿起将往旁一步。

    “将五平六!”

    “你的将出不来的!”凡思微笑摇头,将帅不能面对面。

    “我就要出来!”洪伯笑得越来越开心。

    “好吧,帅过河,吃了你的将!”凡思拿起自己的帅吃掉了洪伯的将。

    “我赢了!”凡思看着自己的帅取代了洪伯的将盘横在对方的老窝,拍了拍手做了个‘你输了’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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