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逆袭日常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连诺
林晚娘母女跑了,父亲没了,攒的银元花光了,日子越发难过。
为了贴补家用,她只能加班加点地干活。
这么一来,就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比如说菜谁买买回来谁做衣服谁洗怎么洗
生活一团变得一团糟。
到最后丈夫变得疑神疑鬼起来,她出去工作要跟着,她出去做采访要跟着,她出去吃饭,他也要跟着。
她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在全校师生面前侃侃而谈的林秋风是什么样子了,人间烟火气渐渐磨灭了这个男人身上的锐气。
“你去报社工作,穿得这么花枝招展干嘛”林秋风一张脸都红了,气的。
“我这哪里花枝招展了,手臂腿不都遮住了吗”董云按了按太阳穴,“今天不是有个作家交流会,你不去了。”
“老子不去了。”林秋风怒气冲冲地拉住了董云的胳膊,“在报社工作,你一个月只有十二块大洋的工资,可是你脖子上这串珍珠项链,就要二十大洋呢,你去西餐厅吃一顿牛排喝一杯咖啡都要三个大洋,我就问你,这些钱你哪里来的钱”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怀疑我你太让我失望了。”董云一瞬间红了眼眶,嘴巴张了张,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眼泪掉了下来。
“我错了,我错了。”林清风跟在她身后,一步也不肯离开。
“这项链是我爸给我买的,西餐厅是主编请客,我的主编是位女士,留洋回来的女士,那天西餐厅里都是我们杂志社的人。”董云的声音变得微微沙哑,她抹了把眼泪,抬头挺胸,不想显得太狼狈。
“别哭,我的错,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林清风签过她的手,吻着她苍白的手背。
他甚至抓住她的手指要往嘴里放,最后董云被他弄的没脾气,俯身抱了他一下,“你先吃早饭。然后再去作家交流会。我,我要赶紧去报社,不然就迟到了。”
跟衣冠不整一脸颓废的林秋风比起来,董云则穿着西方传进来的洋装,看起来英姿勃发,看起来真不像一对夫妻。
唐柠站在人群中冷眼旁观,她一点都不出挑,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
这个社会远不及后世开放,民众普遍保守,看着中年男女当街搂搂抱抱,很惊奇,大概就跟后世的人,在动物园里看见了公猩猩和母猩猩抱在了一起一样。
林秋风回头一看,看见唐柠手里打着个伞站在那儿,白裙子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个仙女,一眼就像好人那种,无比纯良。
他看到她,先是微怔,而后有些恍惚。
唐柠面不改色,从他身前走过去,完全没有可能会被发现身份的忧虑。
唐柠之前看了眼镜子,镜子里映照出的自己,因为没有认真打理过,一头头发杂乱而枯黄,脸上也脏兮兮的,因为常年吃不饱,整个人面黄肌瘦的。
那时候还鼻青脸肿的,脸上青青紫紫一片,母女俩搬过来这么多年,邻居基本常年不知道委托者究竟长什么样子,因为她总是自卑地低着头,因为她的脸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印子。
在他印象里林阮阮就是一个干瘦干瘦的女孩子,又哪里有眼前的女孩漂亮有气质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那么一瞬间被唐柠的眼睛看着,心底非常慌乱害怕,好像老鼠看见了猫似的,等到他回过神,那种感觉又凭空消失了。
知道林秋风过得不顺心,唐柠就觉得舒心。
这两人是在排练话剧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常常给她写信,多的时候,据说董云每天就能收到一封。
直到现在这段爱情经历,在他们的母校还是一段佳话。
只是过了这么多年,很多东西都和当初不一样了。
那时候,林家还没看败落呢,他可以尽情邀请董云去喝咖啡跳舞,给她买各种礼物,给她制造各种惊喜,玫瑰蛋糕烟花,他可以带她游遍全城,因为他口袋里有的是钱。
董父在政府担任文职,她小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西洋文化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女学读书,她的父亲就也把她送去了学校。
因为现在老派女人已经不受人欢迎了,上过女学甚至乃至在留过洋的女人才更讨人喜欢。
林家当时已经没落了。
所以他们的结合受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他们为了与老旧思想作斗争,为了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私奔了。
十五年前,她将自己首饰和一些值钱东西卖掉了,然后就和男人一起坐上轮船来到了这个城市。
他们两个在租来的房子里成了亲,约定一生一世,然后就过起了只有两个人的生活。
那时候男人还挺有钱的。
林秋风当初在学校里是公认的大才子,到了这里之后就开始给报纸投稿,但却被报社拒之门外。
他这么个大少爷,没有经历过什么人间疾苦,写不出有人生阅历的文章,写出来的文章多是无病呻吟,要么就是上流社会的奢靡生活,这种文章,在这个时代并不受欢迎。
唐柠在旧报纸上看过一两首他的诗,仗着现在推广白话文,写得狗屁不通,一股子酸气隔了十万八千里都闻得到,真不知道董云是看上他哪方面的才气。或许他在写情诗方面,非常有天分也说不准。
后来父母没了家族倒了没钱了,还可以压榨林晚娘,心里要是有火气,也可以往林晚娘和林阮阮撒,日子倒也过得去。
他很少跟董云出去玩耍,以前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去看看电影,金钱不允许的时候,这项活动被迫没了。
但他聪明呀,他约董云去公园,往那一坐,阳光温暖明亮,他拿着铅笔在白纸上一笔一划画着董云。
偶尔写朦胧又浪漫的小情诗,在不浪费钱的基础上,尽力浪漫起来。
董云很吃这一套。
但现在情况又不一样了,这个家全靠董云撑着。
董云没办法再跟他一起风花雪月吟诗作对,也没有闲工夫去欣赏他写的小诗。
她要盘算着一个月的收入要怎样支出,一家三口的衣食住行,应该怎么解决。
除此之外她还要上班,下了班,她要做饭洗衣打扫,因为他们手头紧张,已经雇不起帮佣了。
林秋风不出去工作,一天到晚,只要宅在家里看看报纸看百万小!说,参加市内举办的作家交流会。
林秋风别说是买菜洗衣做饭了,他稍微拿个重一点的东西都不乐意!
感情是需要维护的,柴米油盐与永不停歇的付出只会将感情磨损的厉害。
林秋风这段时间很失败,整个人变得很颓废。
而董云则不一样,她受到了主编的赏识,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整个人自信满满,自信使人美丽。
男人除了感到了自卑和不痛快,还有害怕,害怕失去,所以,他就变成了尾随者,董云上班下班买菜吃饭,他都躲在暗处偷看,但凡她打扮得好看一点,但凡她和哪个异性走得近一点,他都要大发雷霆。
那天她要是笑容太灿烂了
第480章 女人之觉醒6
出了医院,男人站在阳光底下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对上男人的眉眼,董云莫名有些脸红耳热。她的声音像蚊子一样,“董云,我的名字是董云。”
“我叫姜东。”男人一如既往地绅士。天也不早了,男人请她去吃饭。
“这个是蛋挞,国内从前是没有的,西洋那边传进来的,我之前留洋的时候经常吃,你尝尝。这个是咖啡,有点苦,你可能喝不惯。”姜东点了单,“来一杯果汁。”
“我也要一杯咖啡,虽然咖啡有点苦,但是多加点奶精跟方糖,就会很好喝。”董云仪态端庄秀气十足。
男人在美丽的女人面前,会展示自己绅士的一面,女人在优秀的男人面前,也会拼命展示自己美好的那面。
两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
“我送你回家吧。”
“不,不了,太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就好了。”董云摆了摆手,然后又问,“你在国外待了很久吗”
在车上的时候,男人常常国语和西洋话掺杂着说,相当洋气。说国语的口音,也带着洋人的腔调。
“可以算是吧,不过以后就在国内定居了,还是国内待得比较舒服。”姜东侧头对她微笑,甜腻腻的蛋糕和暖暖的咖啡的香气弥漫,温暖的午后的阳光之下,她心里有什么被触动了。
“我在哪里可以见到你”男人的眉眼,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深邃。
“阳光报社,我是那里的一位编辑。”董云鬼使神差地告诉了男人自己工作的地点。
“现在新时代女性要独立要坚强,董小姐,也算新时代女性的楷模。”男人毫不吝啬地夸赞了一番。
董云的脸都红了,“不敢当,不敢当,你太抬举我了,天色不早了,那我先回去了。”
“这个送你。”男人掏出了手链。
“这个我不能收。”
“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个小玩意儿,董小姐要是不喜欢,那我就扔了。”男人作势要扔。
“勤俭节约是新时代男性的优良品质,你,你这样……”董云腮帮子鼓了起来。
“所以为了让我也变成新时代男性的楷模,董小姐务必要帮我这一回,收下这份礼物。”姜东最擅长的就是顺杆爬。
“你,你这分明就是歪理。”董云最后还是收了手链,一脸娇羞模样。
绝味轩煲的汤是一绝,唐柠喜欢极了,她一边小口喝汤一边用筷子捣鸡肉,鸡肉柔软,但却充满嚼劲,鸡汤鲜美至极,她一边喝一边吃鸡肉,然后看着窗外上演的大戏,不知道有多快活。
唐柠收到了一张纸条。
计划一切顺利——姜东。
想了想,唐柠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清水煮青蛙,不可操之过急,钱不会少你的。
前一阵子本来不知道董云每天出去干什么,回来的时候这么高兴。
他心觉不妙,偷偷跟着对方,没想到对方居然去见了一个男人,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
“你要去见谁”林秋风一下子就炸了。
她浑身的汗毛炸起来了,瞳孔颤动,直到林秋风走到身边来,她的身体都是僵硬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事情要败露了,该怎么办
董云很心虚,下意识地将包包放在了身后,捂住了手腕上的手链,“你不是明天才回来吗”
“本来是明天回来的,但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我特地早点回来了,然后,正好撞见你要出门,你告诉我,你现在要去哪里”林秋风咬牙切齿地说。
“见一个朋友。”董云弱弱地说。
“什么朋友会让你半夜出门见什么朋友,你要穿成这个样子,你看看你露出来的肉。”林秋风脸色铁青地看着董云,眼睛通红,眼神恐怖,像择人而噬疯狂的野兽,声音尖利的能刺破人的耳膜,“你真是自甘下贱。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要去干什么吗你是要去私会男人,你怎么就这么自甘堕落呢!”
“孩子还在睡觉呢!”董云压低了声音。
“孩子,你还有脸提孩子!”林秋风眼睛都红了。他的脸瞬间狰狞了一下,看着董云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和痛恨。
“拿个包而已,你怎么磨磨蹭蹭这么久都还不下来。”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女性站在楼梯口说。
“忘了告诉你了,这就是我要见的朋友,她是以为睿智的女性,而不是男人。”董云吐出一口气,然后愤愤说,“我连出去见朋友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然后,她拿着包,伸手一把打开林秋风的手,转身就往外走,门哐当一声在他眼前阖上。他理直气壮地去了楼下。
男人就在楼下等她。
这段时间男人态度暧昧,却又不捅破那张纸,他说欣赏自己的大胆、不屈、独立、有一个自由的灵魂。
当然她知道这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可回到家里看到阴郁狂躁好吃懒做顶着鸡窝头的粗糙男人,她就觉得他不够有魅力,她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侃侃而谈的男人是什么样子,失败彻底磨灭了这个男人身上曾经让她迷恋的特质。
姜东一个人住在一栋郊外的房子里,他的家和他一样很体面。
这样体面的生活,是她向往的。
现在她和林秋风的薪水加在一起还不到二十大洋,上学的时候,她可是随随便便请同学去西餐厅去喝咖啡去吃蛋糕,嫁了人以后,她的生活,就和体面没什么关系了。
现在呢,这么点钱要抠出房租跟衣食住行,还要给女儿读书,这么点钱哪里够
当然这要是穷苦人家二十块钱能用小半年,然而董云她不是穷苦人间出身,她本来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
这会才真切感受到什么是人穷志短,心里忍不住怨恨林秋风,如果林秋风不带着她私奔,就不会出现这么窘迫的情况。
眼前的男人又有钱又绅士,是个女人都会喜欢。
这段时间两人为了联络感情常常有书信来往,他会为她作画,一个娇俏美丽的女人形象跃然纸上,去他书房看看就知道,他都给她画了好几幅美人像了。
也是被鬼迷了心窍,这一夜,她留在了郊外的房子里。
姜东幽默风趣,风度翩翩,越是与他接触,她就越舍不得这种美好。
林秋风心头冒火,这火气堵得他面色难看,喉头跟卡了什么东西似的。
他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抬脚就往董云的方向追去,只闻到了汽车尾气。
他气恼得一拳头砸在路边的柱子上,顿时手指刺痛无比,他脸色发白地甩了甩自己的手,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刚刚还明月高照,此时阴沉沉的,片刻后细雨飘了下来,雨势渐渐越来越大,他心里堵着一股气,被冰凉的雨水淋着,不仅没有消散,反而火气愈发的重了。
气得脸都青了,甩了甩自己的手,感觉手腕很疼,而且这股疼意还窜到了指尖,让他的手肿痛得厉害。
他在外游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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