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生活指南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十年狂欢
李昂道:“随时都可以,话说你们都吃饭了吗”
拉克心中一喜,这可是一个拉近关系的大好机会!他笑着道:“不瞒您说,我刚好…”
没等他说完话,托尔突然扭头看了过来,暗金色的竖瞳充满了淡漠和威严。拉克一下子打了个哆嗦,连忙改口道:“来之前我们都已经吃过了!尊敬的梅林古堡之主,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我就带着小精灵们工作去了。”
“去吧,麻烦你们了。”李昂点点头。
拉克如蒙大赦,身子僵硬地转身走出了餐厅,两腿一软险些摔倒在地,整个人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心中后怕不已,刚刚那条龙,绝对是想要杀了自己!
餐厅内,李昂朝托尔哭笑不得道:“他知道你的身份,你只要看他一眼,他就会感到害怕,没必要动用龙威。这会容易使他精神崩溃,变成一个傻子。”
托尔缓声道:“我只是不希望像他这样不长眼的家伙打扰我们难得的独处时间罢了。不过,还真是可悲。”
“什么”
“地精。他们在十万年前曾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文明,几乎统治了整个大陆。只可惜,他们后来被他们的狂妄和自大蒙蔽了双眼,也因此葬送了他们的文明。”
李昂惊讶道:“这么说,关于哥布林帝国的传说是真的”
在提坦大陆上,一直以来流传着有关于哥布林帝国的传说,传说在十万年前,小精灵还不叫小精灵,而是叫做地精的时候他们曾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帝国,当时大陆上所有种族都被地精一族压得抬
第五章 三个金币
李昂没有打扰拉克,从靠门的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魔咒入门基础》,这本书由一千五百年前的传奇巫师阿不思编写,和《巫师守则》一起被誉为新巫师必备的两本基础书。这两本书在巫师心目中的地位,就好像是前世地球上的语文数学课本。
李昂所拥有的这本《魔咒入门基础》是阿不思手稿的拓印本,看起来排版混乱不堪,远不如市面上所能买到的《魔咒入门基础》那么整洁,几乎每一页都有涂改的痕迹,在正文两边的空白处,更是有许多密密麻麻的小字。
然而李昂看得津津有味,从混乱的排版和涂改的痕迹里,他能揣摩到一些当初阿不思在编写这本书时的想法和考量,正文两边的注释则是阿不思所留下的种种关于魔咒的想法和灵感,这些正是手稿里最珍贵的东西。每一次看这本《魔咒入门基础》,李昂都能从中获得一些新的关于魔咒的想法和见解。
不知道过了多久,拉克一脸意犹未尽地合上了书本,当他抬起头来看向四周,看见站在书架旁的李昂时,他吓了一大跳,手里的书差点掉到地上,“尊尊尊…您怎么来了抱抱抱抱歉,我只是想来打扫书房,我已经洗过手了,我绝对没有弄脏您的书,我我我我这就离开。”
看着手忙脚乱接住了书的拉克,李昂温和笑道:“没关系,书本来就是给人看的。”
说着,他低头看向拉克手里的书,笑道:“《魔药炼金学》,这本书本来是炼金学会新出的刊物,结果出了几期之后销量和口碑都不如魔药工会的《小药瓶》,然后就停刊了。”
见李昂没有要怪罪自己的意思,拉克心中松了口气,壮着胆子道:“我听说过《小药瓶》,那是全提坦大陆关于魔药最权威的杂志,好多魔药师都以自己的文章能发表在那上面为荣。它的名字《小药瓶》,就是取自魔药师最常用的工具。”
李昂道:“事实上在一开始叫做《坩埚》,魔药工会还用这个名字出了几期,后来他们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就改成了现在的名字。”
见拉克的目光有些诧异,李昂笑着道:“那几期《坩埚》现在可是具有收藏价值的文物,我有收藏书籍的爱好,正好收藏了几本,所以才会知道这个故事。”
事实上,书房内的所有书都是李昂在过去的一千年里亲自买来的,只是一个人类巫师活了一千年这件事说出去实在是太惊世骇俗,所以对外,李昂都是用自己有收藏书籍的爱好这个借口。
“您一定很富有。”拉克一脸羡慕道。像《小药瓶》这样的杂志,每月发行的数量有限,因此价格极为高昂,一本就要一个金币,更别说是没改名之前,具有收藏价值的《坩埚》了,那一定是个天价。
李昂笑着道:“我愿意在书上花钱,书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是一个人最大的财富。无论对于炼金师,魔药师还是巫师来说,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
拉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转身小心翼翼地把《魔药炼金学》放回书架上。在打扫完书房后,他看了坐在书桌前看书的李昂一眼,轻手轻脚地走出了书房,带上了房门。
………………………
事实证明小精灵在家政方面的确很有一套,他们在不借助魔法的情况下之用了一个下午就打扫完了整个梅林古堡。傍晚,小精灵们聚集在梅林古堡前,准备离开。
拉克从李昂手里接过钱袋子,转身走到马车前当着所有小精灵的面把钱袋里的金币分发下去,发完了所有人的之后,他捏着属于他的一枚金币神色站在原地,神情看起来有些犹豫。
“拉克,我们该回去了!”马车上,一个小精灵大声催促道。
拉克这时突然转身小跑到李昂身前,当着李察的面脱下了鞋子,从鞋子里倒出一枚金币,他随即把手伸进衣服里,从暗袋中摸出一枚金币,朝李昂支吾道:“尊敬的梅林古堡之主,我知道在混乱之领这个地方,就算是十个金币也难买来一本《小药瓶》。但这是我的全部钱,我能不能请求您,卖给我一本《小药瓶》”
莉莉丝和托尔一脸诧异地看着拉克,马车上,他的同伴们更是开始大呼小叫。
“拉克,你疯了吗用三个金币买一本没有用的破书三个金币甚至可以让你找一个半精灵小妞乐呵乐呵,让她跪在你的身前叫你主人!”
“哥布林在上,这家伙脑子一定是被驴给踢了。”
 
第六章 冰与火之歌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每个周末拉克都会如约来到梅林古堡,为李昂打扫他的书房。头一个月里,拉克几乎全程不敢跟李昂说话,如果李昂正好在书房看书的话,他会选择等一会儿或是刻意放轻动作,尽量不打扰到李昂。 一流小站首发
到了第二个月,在拉克和李昂没有那么生疏之后,他慢慢发现这位在罗格城中被传得神乎其神,拥有一位龙女仆和一位吸血鬼女仆的梅林古堡之主并没有传闻中那么高高在上,他没有什么架子,温和,博学,比他见过的绝大部分人都要好相处得多。
不仅如此,拉克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还发现了李昂的一些爱好或者说是生活习惯,譬如说,他喜欢甜的东西,看完书之后喜欢喝一杯加六块方糖的红茶。于是有一天,拉克壮着胆子在李昂看完书之后给他端来了一杯红茶,茶里放了不多不少正好六块方糖,他数了至少十几遍。
在李昂接过并且笑着朝他道了声谢后,拉克忐忑不安的心才算是放了下来,巨大的喜悦随即填满他心中每一个角落。
那天下午,他们在书房里聊了半个下午的天。
从那之后,每个周末的下午在李昂看完书后,拉克都会为他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并且在李昂喝茶放松大脑的空当向他问问题。
拉克发现这些困扰他许久的问题对于李昂来说就好像是1+1等于几那样容易,无论什么问题,他只要三两句点拨,就能让自己茅塞顿开。
这使得拉克对李昂更加敬佩和崇拜,也使得他对每个周末的到来变得更加期待,哪怕他为了抵达梅林古城,要一大早从罗格城出发,搭乘顺路的出城马车,再穿过几十里的小路——这样比起直接雇佣马车来古堡,能节省一个银币。
然而莉莉丝却越来越不喜欢周末,因为每到周末这个可恶的绿皮就会抢了属于她的工作,在主人看完书后给他端红茶这明明应该是她的工作!主人喝茶时的那段时间,原本也应该是她和主人的独处时间!
这一天,拉克打扫完书房后正准备离开,李昂放下书看了一眼墙上的魔法钟,道:“等一下,拉克。”
拉克转过身来问道:“李昂大人,您还有什么事吗”
李昂摸摸鼻子道:“今天弗兰克送书来的日子,他已经快有半年没来了,而且我从他那订的书有点多。所以说,今天你恐怕得多留一会儿了,如果你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会让托尔给你收拾一间房间,你晚上可以住在这里。”
拉克巴不得能在古堡里多留一会儿,多问李昂几个问题。他立刻点头道:“没问题李昂大人,我今天和明天正好都没有什么事。”
李昂点点头,站起身来道:“这一次弗拉克送来的书估计不会少,在弗兰克到来之前,我们得先整理出一个书架来。”
在两人的合作下,很快腾出一个书架的空间,但代价是书房的地上堆满了书,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拉克低头看着四周的书为难道:“李昂大人,这些书我们要怎么办”
“这些暂时不看的书送到地下室去,我的绝大部分藏书都在地下室里,书房里一般都是放一些近期的和我比较常看的书。跟我来吧。”
说着,李昂朝书房外走去,拉克刚要弯腰捧起地上的书,却见这些书一本一本立了起来,拍成了队跟在李昂身后,和他一起“走”下了楼!
拉克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幕,直到最后一本书“走”出书房,他才回过神来,急忙跟了上去跟在队伍最后方。
来到古堡的地下室,李昂解开地下室大门的魔法锁,打开了魔法水晶灯,水晶灯明亮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地下室,当拉克看见地下室内的景象时,整个人呆立当场,半天没回过神来。
书,全部都是书!
偌大的地下室里摆着一个又一个的书架,每一个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书,这一幕对拉克的冲击,比刚刚书自己走路还要大,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书,甚至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跟在李昂身后,拉克时不时地朝两边书架上看,书架上的书有些已经泛黄,一看就历史久远,有些崭新无比。在这其中,拉克甚至看见了一整个书架的《小药瓶》,书架最上方那一层的最左边,则是李昂提起过的《坩埚》。
拉克咽了口口水,收回目光朝李昂忍不住问道:“李昂大人,这里…到底有多少书”
李昂道:“差不多有一百万本,具体的我也不太确定。”
咕咚
拉克又咽了口口
第七章 《魔戒》也是我写的
“主人” 一流小站首发
莉莉丝笑着摇摇头道:“别开玩笑了托尔,如果是《小药瓶》或是《炼金学》上哪篇没写完的论文要举办续写大赛,我相信主人一定可以拿第一名,甚至比原作者写得更好,毕竟我来古堡的这三百年里,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书房里看这些书,或者是泡在魔药室里。”
莉莉丝晃了晃手里的书,继续道:“但这可是小说!小说和那些论文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我可不相信主人会写小说,如果他来续写《冰与火之歌》的话,一定会把这部伟大的小说写得跟魔药学论文一样枯燥无聊的。”
托尔微笑道:“如果我现在告诉你,《冰与火之歌》就是主人写的呢”
莉莉丝站起身来,笑着道:“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不过你一本正经开玩笑的样子倒是挺有趣的。我要去书房拿下一本书了,我本来打算一个月只看一本,但是忍耐的滋味太难受了,我还是一口气把它们全看完吧。主人说得没错,今天的酒就该今天喝!”
“主人说的明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托尔哭笑不得道。
来到书房门前,莉莉丝先是敲了敲门,等到李昂请进的声音从书房内传来后,她才推开门进去,正好对上了李昂调笑的目光。
“这一个月过得可真够快的。”
莉莉丝朝李昂做了个鬼脸,轻哼一声道:“我改主意了,我决定一口气全部看完它们。比起等待,忍耐更让人煎熬,至少在等待的日子里,我还可以看我的《冰与火之歌》和《魔戒》。”
说着,吸血鬼女仆突然话锋一转,“主人,话说《提坦脊索动物》又举办了《冰与火之歌》的续写大赛,刚刚我跟托尔说起这件事,她说《冰与火之歌》是您写的,如果我不是对她知根知底的话,我说不定真的会被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给骗过去。”
李昂道:“她没有骗你,《冰与火之歌》的确是我写的,事实上《魔戒》也是。”
莉莉丝闻言扭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魔法钟,没好气道:“今天可不是愚人节主人,谁都知道出版《冰与火之歌》的布克家族和出版《魔戒》的瑞德家族势同水火,没有一个作者能同时在他们两家的月刊上连载小说,而且《魔戒》的作者是格林,跟《冰与火之歌》的作者la明明是两个人!”
李昂耸耸肩不再说话,事实上如果莉莉丝能再细心一点的话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说la和格林的小说都是在九百六十三年前开始连载,比如说他们两个都从来没有露过面,没人知道他们是谁,包括布克家族和瑞德家族在内。
在过去的九百六十三年里,关于la为何不接着写《冰与火之歌》以及格林为何不接着写《魔戒》,他们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的猜测在提坦大陆上一直没有停歇,然而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九百六十三年前小说界最耀眼的双子星,竟然会是同一个人。
la是李昂拼音的首字母,格林是绿色的意思,代表真实身份是绿龙的托尔,这两个看似毫无关系的笔名,实际上分别代表了李昂和托尔。
那时托尔刚成为李昂的女仆没多久,再加上某些原因,李昂急需一个落脚处,所以他选择了写小说,并且靠着《冰与火之歌》和《魔戒》的稿费买下了梅林古堡。
后来李昂逐渐投入到巫师修行中,他发现同时写两本小说占据了他每天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他开始拖更,并且拖得时间越来越长,从一个月到两个月,三个月,半年…最终断更了九百六十三年之久。
这九百多年来,布克家族和瑞德家族每隔三五年就会举办一次《冰与火之歌》和《魔戒》的续写大赛,然而没有一部续写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能够比得上李昂写的原著。
这使得李昂在两本书的粉丝们心中地位越来越高的同时名声也越来越臭,天知道每个月《提坦脊索动物》和《小说月报》发行
第八章不速之客
深夜,梅林古堡。
因为托尔变成绿龙而变得一片狼藉的大厅此时已被李昂用魔法恢复回原样,他坐在椅子上,率先打破了沉默,朝奥恩道:“所以,究竟是什么事能让你穿着这一身铠甲来到我的古堡怎么光明教廷终于准备讨伐我这个邪恶的巫师了吗”
听到邪恶的巫师这几个字,坐在奥恩身旁的女孩立刻有些害怕地往他身上靠了靠,不敢看李昂。
女孩看起来六七岁年纪,模样粉雕玉琢的煞是可爱,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的小脸看起来有些苍白。从进古堡到现在,她就保持着这种状态,一句话也没有说。看得出来,她心中的陌生和恐惧还没有消散。
尤其是李昂刚刚用魔法恢复大厅的那一幕,更加坐实了他在女孩心中邪恶巫师的身份,也让她对李昂和这座幽深寂静的古堡更加畏惧。
奥恩知道自己刚刚在古堡外安慰女孩的话瞒不过李昂的耳朵,他笑道:“我这次前来只代表我个人,和教廷无关。对了,还没给你介绍,这是洛娜。”
奥恩低头朝身边的女孩轻声道:“洛娜,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李昂,年轻时我们曾一起冒险,他是个很厉害的巫师。”
洛娜闻言怯生生地抬头看了一眼李昂,结果正好看见李昂也在看着自己,她顿时吓了一跳,立刻把头埋在奥恩的臂弯里,说什么也不肯再抬起头来。奥恩朝着李昂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洛娜她有些怕生,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害怕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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