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太阳系危机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萤光飞舞

    当然,这只是某个穷疯了的钱串子在独自行军的时候无聊的自我yy。他搞偷袭都千辛万苦才干掉了两个,就算给他个缸做胆,他也不敢主动去找那帮魔鬼玩命啊!没有美国队长那样的神装和神奇身手,最好还是别主动去招惹这帮魔鬼,还是有多远逃多远吧,拯救世界这样的事情还轮不到他这个小佣兵!

    天渐渐黑了,路越来越难走。一开始的时候他一小时起码能走六七公里,现在一小时能走几百米就算不错了。他苦笑:“唉,为什么我就没有抢到一顶头盔呢这帮家伙的头盔里肯定有夜视设备,有这么一顶头盔,在夜间活动可就方便得多了。运气可真是够背的!”

    其实他运气好得很,如果对方戴了头盔,他哪里有机会伤到对方一根汗毛更别提一举击杀两个了。

    这是典型的贪心不足。

    天一黑,丛林加倍的热闹起来,很多野兽纷纷出动,大肆活动,喝水的喝水,捕猎的捕猎。偶尔会从远处传来麂羚、野猪之类的动物惊恐凄厉的惨叫声,很快又归于沉寂。掠食性动物正在捕猎,撞上它们,那些食草动物可倒血霉了。那声声惨叫让杨炜心里发毛,越发的警惕,他可不想成为那些猛兽的宵夜!

    比猛兽更加可怕的是蚊子。丛林里闷热潮湿,哪怕是白天,往灌木丛里一蹲蚊子也能叮得你连老妈都认不出来,到了晚上就更恐怕了,蚊子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的出动,充斥耳膜的全是那恐怖的嗡嗡声,走到哪跟到哪,找到一丁点的缝隙都猛扑过来叮,一巴掌下去起码能拍扁七八只!走过一条小溪的时候杨炜撒了一泡尿,结果就一泡尿的功夫,那疯狂的蚊子就把他的老二给叮成了玉米棒,又痛又爽,那个酸爽就别提了!

    妈的,以后跟谁有仇就将他剥光光扔进这片丛林来,让蚊子叮足他三天三夜,没被叮死再拉回去,看他还敢不敢惹老子!

    杨炜的幸运之处在于他有一身厚厚的军服,这身能防住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直接命中的军装别说蚊子,就算是老虎,让它放开了啃也啃不动,再往脸上、脖子糊一层烂泥,只要别大小便,蚊子基本上拿他没招,他也因此逃过了被叮成猪头的厄运。

    只是,该往哪里走

    杨炜有点儿头疼,前后左右都是树,天空被树冠遮得严严实实,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方




第九章 沼泽
    现在杨炜最想弄清楚的就是枪榴弹里的装药的成份。这肯定不是普通型号的炸药,就他所知,目前爆炸威力最强的c4、黑索金都远远没有这样的威力,除非……除非这枚榴弹弹里装的是传说中的金属氢或者全氮阴离子盐!

    你大爷的,还真的是土豪无人性!

    比较幸运的是,这种型号的枪榴弹主要是靠破片和钢珠杀伤,而非冲击波,所以轰到他身上的冲击波虽然让他不大好受,但并没有伤到他。他再次跳起来,撒腿狂奔!

    后面是急速的脚步声,让人不由自主的联想到猛追羚羊的猎豹,而且还是一大群猎豹!天知道来了多少敌人,一团漆黑的根本就看不清,听脚步声好像到处都是,着实让人心慌,杨炜闪到一棵大树后面,自动步枪探出去,照着脚步声最密集的方向扣动板机。打的是他最拿手的三连发点射,在海军陆战队,他练得最多的就是三连发点射,在百米距离,他射出去的三发子弹散布面也就小碗那么大,瞄都不用瞄,冒头就是三枪,枪响人倒。扣动板机,枪口迸出电弧,弹丸几乎是无声无息地射出,狠狠凿向那些追兵。他没有夜视设备,看不清敌人在哪里,只能靠耳朵辨位确定大致位置然后开火,没指望能打中,只想让敌人知道他手里同样有一支威力巨大的枪,别把他逼得太紧了,真逼狠了他也会咬人的!

    一连几枪打出去,有没有打中人不知道,反正那边传来了愤怒至极的吼声,射向他的火力变得散乱。趁此机会,他闪了出去,继续狂奔。连敌人在哪里都看不见,在这种情况下他一对一都招架不住,何况至少十名敌人四面展开攻击,脑子有坑才在这里死扛,脚底抹油才是正道!

    子弹追着他打,前后左右的划来划去,咻咻作响,那尖啸声让他心惊肉跳。他不断走之字形,在林木间变换着位置,没指望林木能帮他挡住子弹,但子弹在打穿树木之后弹道会改变,偏离目标,这多少可以为他提供一点保护。

    吸入体内的气体变得潮湿,这说明他闯进了浓雾区,这对他来说是件好事。浓雾会不会影响追兵那先进得匪夷所思的夜视设备不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被浓雾笼罩的地方,激光制导武器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对方的激光制导枪榴弹和狙击手的激光制导子弹都被废了武功,他的小命又多了一重保障。

    当然,他的激光制导枪榴弹和激光制导子弹也没法用,大自然果然是公平的。好在他也没想过要跟人家硬扛,没法用就没法用呗,逃就是了!

    轰轰轰轰!

    一连四枚枪榴弹轰过来,爆炸产生的白色强光刺得他眼前白花花一片,差点就被致盲了。预制破片和钢珠密密麻麻的倾泄而下,吓得他亡魂直冒。显然,追兵追了这么久都追不上,有点不耐烦了,打算用枪榴弹把他给废了。幸好,浓雾同样对追兵造成了干扰,这几发枪榴弹都打偏了,绝大部分的弹片和钢珠都打到了地上,徒劳地溅起点点泥浪。但也有好几块破片打在他后背,撞得他向前冲了几步。

    然后就感觉自己一脚踩空。靴子和裤子都很厚,皮肤也就感觉不到什么了,但耳朵却分明听到了水声,这一脚好像踩进了水里,而且水还蛮深的

    不加思索,他飞快地关掉步枪的电源,将背包卸下来抱紧,纵身一跃跃入水中。然后就被一股激流卷住,朝着下游一路横冲直撞而去,真的有大河!

    后面的追兵追到的时候,这小子已经顺水漂出老远了。这一带雾气太浓,无人机什么都看不见,队长只能收回,打了个手势,带领队员沿着河岸狂奔,朝下游追去。这条神秘的河流他们知道,通向一片沼泽,那片沼泽无边无际,而且长年被浓雾笼罩,更有强烈的磁场干扰,一切电子侦察手段到了这里都失灵了。在土人口中,这片沼泽被视为地狱,进入沼泽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那小子到了沼泽,肯定要上岸的,除非他想死,否则决不会往沼泽深处跑。想将他从沼泽岸边挖出来可能要费点事,但有无人机帮助,他跑不掉!

    这条河起码有七八米深,水流湍急,杨炜就像一只小小的肉丸,被水流抛来掷去。幸运的是背包防水性能极佳,而且内部有不少空气,提供了强大的浮力,他才不至于被拍进河底去。漂着漂着他便发现,两边都看不见树木的踪影了,四下里白茫茫的一片,除了水还是水。他暗暗骇然,这条该死的河,到底有多宽啊!为什么这样的大河,在地图上根本就找不到

    坑死人咧!

    幸运的是,漂了大概一个小时后,水流的速度放缓了,只是雾气反而变得更浓,无法辩别方向。杨炜只能以自己来时的方向作



第十章 该死的猴子
    杨炜对此一无所知,他还在丛林中划着水,往天知道在哪里的岸边游去。

    算一算,他已经在水里泡了三四个小时了,往常情况下,早就该冷得直哆嗦了。但现在他全身都暖洋洋的,一点都不冷。

    只是很累,累得快抽筋。

    不光累,还饿。游泳是最消耗体力的,游了三四个小时,他昨晚吃麂羚肉补充的那点能量早就消耗得一干二净了,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计,而且越唱越凶。他边游边看着从头顶飞过的鸟咽口水,恨不得变成长臂罗汉伸长手臂将它们拽下来一口吞了。

    好饿,好想吃点东西……

    红树林已经被抛在身后,周边的树木变得越来越高,足有三四十米高。这是件好事,这意味着他终于不用担心红树木那跟触须怪一样的根系了。只是,这该死的沼泽,到底哪里才是边缘

    咕咚!

    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溅起一朵水花。饿得眼睛发绿的杨炜第一时间扭头望去,同时脑补出一颗甜美多汁的水果。在丛林里,野果熟透了落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会找,只要季节对,在丛林里行军就不用担心饿肚子。如果嫌树太高了,不好爬,可以捡石头砸树上的猴子,挨了砸之后保证那些猴子会疯了一样摘下水果砸过来,拉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捡几颗就跑而已,轻松得很。莫非现在他要转运了,老天爷知道他饿了,特意为他送来熟透了的野果

    一圈波纹扩散,落入水中的东西又浮了上来,黄澄澄的,呈不规则的条状,散发着独特的气味。杨炜看了一眼,马上望向头顶的树冠,激动地叫:“是哪个王八蛋在树上拉屎!!!”

    咕咚、咕呼、咕咚!

    硬物落水之声不断,还带着欢快的笑声,在树上拉屎的王八蛋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生平第一次,前海军陆战队员尝到了被人骑到头上拉屎的滋味。其实只要他留意一下头顶便不难发现,在高高的树冠上搭建着一幢幢小木屋,木屋边缘三三两两的露出一个个光溜溜黑乎乎的屁股……这是聚居在丛林深处的部落,他们与世隔绝,除非是必要的交易,否则绝少与文明社会来往,一直生活在丛林深处,坚守着他们的传统。为了远离毒蛇猛兽的侵袭,也为了避免在雨季被沼泽淹没,他们在上千年前就学会了在几十米高的树上搭建木屋,旱季的时候住在地面,雨季的时候就搬到树屋上去,吃喝拉撒都在上面解决,嫌无聊了出了门再往上爬一爬就能到达树梢,居高临下欣赏丛林里的壮美风光,别提多惬意了。

    但惬意的人里肯定不包括杨炜,他现在正被从天而降的大便狂轰滥炸,狼狈不堪呢。树上那帮小兔崽子肯定也发现下面有人了,然而这帮毫无公德心的家伙居然拉得更起劲,看着他狼狈躲藏,笑声越来越大,跟过节一样开心。气得杨炜只想抄起电磁步枪照着树上扫上一梭子,打光一个弹匣看还有几个活着的,再揪下来语重心长地教导:不要随地大小便,尤其是在下面有人的情况下!

    树上那帮猴子一点也不理解他的心情,他们大概还没有见过这么笨的人,居然在大家早上起来方便的时候在树下游泳,一个个瞅着狼狈的杨炜嘻嘻哈哈,又笑又跳,别提多开心了。碰到这么一帮欢乐的家伙,杨炜只能自认倒霉,加快划水的速度,先离开这里再说。

    这时,对面驶来几艘独木舟,每艘独木舟上都有两三个男子,身材高瘦,只穿一条小裤衩遮挡住要害,每个人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串漂亮的兽牙和贝壳……话说这种内陆地区,他们哪来的贝壳一名年约四十岁的男子见杨炜正被从天而降的污物逼得狼狈逃窜,一帮兔崽子在树上嘻嘻哈哈,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冲树上发出一声大吼。他可能是族长,这一声大吼凛然有威,那帮闹得正欢的兔崽子好像老鼠见了猫似的齐齐噤声,不敢再作怪了。

    这名男子指挥独木舟驶向杨炜,向他露出热情洋溢的笑容,嘴里一连串的古怪音节发出,毫无疑问是在询问什么,但杨炜一个字都听不懂,大写加粗的懵逼。

    那男子似乎也知道自家部落的语言有多小众,可不是谁都能听懂的,于是他又换了一种语言,语速很快,有点像某种家禽的叫声,错落有致,也挺有趣的。但是很可惜,杨炜还是听不懂……所以说,多学几门外语是很有必要的,甭管多小众。艺多不压身,学会了,总有派上用场的时候。现在他只能很无奈地用英语问:“can you speak english?”

    这回轮到那名男子懵逼了。英语虽然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语言没错,但还没有广到一个世代居住在丛林深处、与世隔绝的小部落也能掌握一口流利的英语的地步。

    杨炜只能换一种:“pouvez-vous parler fran?ais?”

    ————你能说法语吗

    在一百年前,非洲大陆被欧洲殖民者瓜分,英国占大头,法国次之,而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之



十一 树屋
    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哪怕是原始部落的首领,多少是有点特权的。这位首领的特权就体现在他居住的地方。他的木屋建在一棵参天巨树上,这棵巨树的树干直径超过一米五,近乎笔直的直插云天,高出周围的树木二十多米,气势逼人。首领的树屋就建在那离地面五十米高处的树冠上,弄得还挺美观的————按照这些住在树上的部落的传统,树屋的高度跟个人的地位有直接的关系,树屋越高,在部落里的地位就越高,而反过来,也只有在部落里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能力建那么高的木屋,毕竟想在离地面几十米高处搭建木屋并非易事,得整个部落帮忙才行,除了部落首领和长老,还有谁敢劳烦整个部落帮自己建木屋

    据白人老头介绍,首领的名字叫波巴亚,五年前当上首领的,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挑中这棵大树,然后整个部落一起动手,帮他建起了这幢漂亮的木屋,别说雨季沼泽水位升高,就算是发洪水也淹不到。这幢木屋是波巴亚的骄傲,偶尔有客人来,他都会邀请客人到他的树屋上作客。

    可惜杨炜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那幢跟鸟巢似的的木屋上,他一眼就盯上了这棵大树,看着那巨大的、笔直的树干直咽口水,心里嘀咕着:“这么大一棵树,砍下来拖到木材市场得值多少钱啊!”

    不知道如果波布亚知道他内心的想法,还会不会如此自豪,如此热情地邀请他上去作客

    估计还是会邀请他上去的,但会不会弄点酒灌到他迷迷糊糊然后将他从五六十米高处扔下来就不好说了。

    树屋盖在那么高的地方,气派是够气派了,但想爬上去也是非常困难的,哪怕是猴子想爬上这么高的树也不容易。不过,部落的人自有办法。波布亚在下面吆喝了几嗓子,上面很快就放下了一个很大的吊篮,波布亚和他的儿子七手八脚将独木舟里运载的东西搬到吊篮里去。完事了,他的儿子也坐进吊篮里,上面的人绞动绞盘,吊篮慢慢上升,就这样晃悠悠的扶摇直上。杨炜看着都有点儿揪心,问白人老头:“他们平时都是这样上下的吗”

    白人老头说:“对啊,这么高的树,不用吊篮怎么上去啊嗯,你们年轻人可能没问题,但是小孩子和像我这样的老头子可万万爬不上去了。对了,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杨炜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自我介绍呢,便主动说:“我叫杨炜,华国人。”

    白人老头笑:“来自华国的雇佣兵很少见哦。”

    杨炜说:“是啊,我们国家愿意出来当雇佣兵的人很少。对了,先生,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

    白人老头说:“我叫沃尔顿,威廉w沃尔顿,是个生物学生,同时也酷爱探险,听说恩戈罗山区非常神秘,我便和几个同伙一起过来探险了。”

    杨炜对此是见怪不怪了。白人酷爱探险,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这个种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冒险史,早在四千年前,白人的先民印欧人便离开了大草原,兵分几路向欧亚大陆迁徙,一路探索,一路征服。他们摧毁了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希腊文明,他们建立了盛极一时的波斯帝国,他们缔造了明珠般璀璨的希腊城邦。他们向着欧洲腹地艰难而坚定地挺进,跟古罗马爆发了长达将近六百年的战争,最终将无比辉煌的古罗马变成了废墟,然后在废墟上建立了一个又一个国家。他们总是在探索,总是在冒险,尤其是在文艺复兴之后,这种冒险风潮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那几百年里,靠着这股不要命的劲,他们瓜分了新大陆,开辟了欧亚航线,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他们的探险队穿越撒哈拉沙漠,乘坐雪撬抵达了南极大陆……这是欧洲民族最为辉煌,最为自豪的一段历史,影响最为深远。直至今日,他们依然很喜欢去冒险和探索,一代代探险家的足迹遍及整个蓝色星球,越是凶险越是恶劣的地方他们越感兴趣,甭管你欢不欢迎,他们都要来。在非洲这种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鬼地方撞到一个来自英国的探险家,实在是再寻常不过了。所以杨炜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随口说:“嗯,恩戈罗山区确实非常神秘,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秘密,值得花时间去探索。”

    沃尔顿有点遇见知音的惊喜:“你也深入过恩戈罗山区探险”

    杨炜心里苦笑:“何止深入恩戈罗山区探险,我还在那里被人追杀了三天三夜呢!”不过这话不能说,所以他只是嗯了一声。

    沃尔顿拉住他的手,连声说:“快说说你在山区探险的经历,快说说!”

    杨炜有个屁探险经历,被人追杀的



十二 树屋主人的盛宴
    “他们是真正的森林之子,丛林里的精灵。”

    看着远处一幢木屋和在树桠间嬉戏的孩子,杨炜心有感触,由衷叹赞。

    沃尔顿说:“森林之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确实啊,再没有哪个民族能像他们这样懂得与森林和平共处,尽量利用森林提供的资源而不破坏森林了,跟他们比,我们这些生活的钢铁混凝土丛林里的人差太远了,应该为此感到羞愧。”

    杨炜可没有那么深邃的思想,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教授,你在这里住了整整一年”
12345...62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