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弃哥布林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流星陨光刀
没有了对普通哥布林的剥削,如今大棒营地普通哥布林的生活要比其他同族幸福的多。
活动频繁耗力训练的战士吃得多是自然的,哪怕是艾草雁羽的饭量也都颇大。
拳头大小的新鲜肉块煮好切成片,沾上盐分充足的果酱,再点缀一些新鲜的虫子,用可以生吃的蔬菜叶子裹住吃下。
这等享受,远比当初只能啃硬如石头的肉干好出太多,要知道吃风干的肉干,对任何年龄阶段的哥布林而言都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出发!”
没有战前动员,也没有誓师大会,更无须冠冕堂皇的缴文,孟庆的这句话对哥布林们而言,就是最好的鼓舞。
此行每名哥布林都带上了足够吃上三天的干粮以及饮水,这些负重并不能影响他们在林间的行进速度。
有可以紧紧扣住的衣兜和皮质挂包,吃饱了的哥布林们在林间行进了没一会就是遇到合适的地形,几下窜上树冠,开始了猿猴般敏捷的林间穿梭。
初搬来营地还能在林间看到的各种猿猴动物,如今能被发现的频率低了很多。
生活在附近的各生灵都知道,搬到这里来的哥布林们非常可怕,遇到的时候尽可能的逃跑才是首选。
哪怕是其中的肉食者如今也不敢再哥布林狩猎队伍面前晃荡,大棒营地那一排排木架上悬挂晾晒的毛皮就是最好的证明。
孟庆并没有一次性的将大棒营地附近的所有生灵屠戮一空,没有这个能力是一说,更重要的是他不想竭泽而渔。
曾经的大棒营地附近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年就算了,过了冬天他定然要开始着手让哥布林们学习如何种植,如何照顾作物让其更多的产出更稳定的收获。
离开新的大棒营地一直向南走上八公里左右便会抵达丛林边缘,这是孟庆之前亲自到达丛林边缘大致测量出的数据。
在这片丛林中还生活着众多的生灵,但没有了能够威胁到大棒营地的魔物族群,这也是孟庆敢带着营地八成战斗力走出营地的自信。
连续对外开拓地盘,命丧甩网、钉锤与风羽箭下的各种魔物与野兽不要太多。
包括蛛魔、猫妖、树精、鱼人以及不知从哪搬迁过来生活在丛林中的一群地精。
都是小个子,但哥布林与地精不同,智慧与语言也有很大差距,二者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族群,虽然人类经常把二者混淆。
地精喜欢挖洞,不喜阳光。
地下挖掘到的虫子、生长在阴暗处的菌类是他们的主食,孟庆遇到的这一伙文明程度要比哥布林还逊色不少,日常使用的工具大多由挖掘到的坚硬石块和矿石打磨而成。
扫荡那群地精没有花费孟庆太多时间,对于被杀一部分就躲入地下不现身的地精,孟庆甚至懒得进入复杂的地下甬道找寻它们,一把冒着浓烟的火就将其全都熏了出来。
虽然大部分地精都吃素,但不要以为它们就是无害的,这只不过因为它们的实力只能吃素而已,一旦能杀死猎物,它们会变得和野兽无异,茹毛饮血。
地精单体实力要比哥布林还弱小,也没有掌握火焰,仍然对火焰畏惧。
之所以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经常挖洞算是最关键的。
生活在地下的地精们有洞穴保护见势不对就躲起来,
第51章 骑士的切磋
呼喝声在宽敞的校场上回荡,声音洪亮,心智稍弱者只是听闻到就会心生畏惧,战意皆无。
校场内,两道身影正打的难解难分。
一道身影高大壮硕,比普通平民怕不是要高出一尺有余,偏偏还生的十分魁梧,可想而知其身躯内蕴含的力量有多强。
不仅如此,这道身形的速度更是敏捷,各种不可思议的动作能轻易的做出,堪比身体柔软的舞者。
但他手里的不是乐器,而是有一人高重量更是达到十几磅重的精钢大剑,乃是真正的大杀器。
另一道身影相对要娇小许多,手里的武器也是细小许多的细剑。
和贵族们习惯佩挂在身上装饰的礼仪剑很相似,但武器的威力也要因人而异。
这把细剑在娇小身影的手中仿佛变成了一条柔软但极有任性的丝带,挥舞间光芒不停的闪动极大的影响对手的视线,即使不懂剑术的人一眼看去也会被惊艳到。
两把武器一直在两道身影间碰撞又分离开,两道身影的位置也在不停的移动之中。
势均力敌的局面没有持续多久就宣告结束,随着高大身影的一声雷霆怒喝,肉眼可见的淡青色荧光浮现在他身上。
而后又是一声刺耳的尖锐爆鸣,高大身影顶着一道宛如弧形盾牌模样的淡青色荧光发起了势不可挡的冲锋,将面前的对手直接冲撞飞十几米。
空中几个翻转,兰雅艰难的调整好身体踉跄落地,就差没有直接摔倒在地。
英武的脸上是一脸的不甘以及尚未退去的震惊,初级高位骑士萨克的实力比兰雅想象的还要强。
她以初级中位骑士看似能在之前和对方打得难解难分,皆因为对方没有用全力,待她体力与斗气消耗巨大后萨克只需雷霆一击就可分出胜负。
期间她的攻击皆是无功而返,哪怕连萨克的衣角都没碰到一次。
围观的人送出惊叹的欢呼与掌声,方才的对战虽然短但十分精彩,在场每个人都能从战斗中收获到部分战斗经验。
这就是有势力的好处,换成单身的流浪骑士,怕不是只能用命来战斗,从一次次结果未知的战斗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成长。
“你太心急了,一开始就想着怎么打败我,招招直奔我的要害,殊不知在你看到我要害的时候,你的要害也早已不知不觉的露了出来。
兰雅,若是你不能从这次切磋中发现问题,那你的将来将会有很大的局限,这临门一脚可能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来跨过。”
呼吸有些急促的初阶高位骑士萨克完成了冲锋撞飞对手,没有追加跳斩在半空中完成斩杀连招,死于他这一连招下的魔物不在少数,哪怕是身形魁梧的牛头怪也不能硬抗住初阶高位骑士一次冲锋不为所动。
大河丛林一行归来后,兰雅的变化很大,她的脸上少见笑容,人也沉默了许多,即使是往常熟悉她的人也会觉得陌生。
没有人会对此觉得奇怪,兰雅与柯蒂斯的感情很深厚,义兄义妹之情是否纯粹无人知晓,可以知道两人都把对方当做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堪比血亲。
野蔷薇领的普通民众都知道柯蒂斯失踪在了大河丛林,虽然有所疑惑但大部分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
不过对于了解内情的人而言,这不过是一个好听的借口罢了,什么失踪,无非就是死不见尸的另外意思。
从银杏村归来的兰雅没有再提之前怒言要与萨克不死不休的事情,两人没有不死不休的仇恨。
兰雅的心中皆被柯蒂斯失踪带来的悲痛占满,她需要活下去才能有朝一日为柯蒂斯报仇,而非将怒火撒在同为人类的萨克身上,即使真的要不死不休,对手也得是可恶的魔物。
但萨克也没就此真正的轻松下来,几乎每天兰雅都要挑战他,从一开始的几招落败到如今萨
第52章 矮人酒馆
日暮,劳作一日的野蔷薇领领民纷纷收工。
有中年男人止步于面包店外,良久咬咬牙推门进入其中,掏出铜币买下一块松软的全麦面包,也有人嗅着街道上飘荡的面包香味,捂着干瘪的钱袋连连摇头。
无论在哪个时空哪个世界,人类与酒的牵连总是扯不断。
孟庆曾经为人的时候,所在世界有‘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绝句。
而这个世界,人们对酒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一些单身汉不必担心家里老小还在饿肚子,收了工就会急不可支的钻入后街的小酒馆,洒出铜币端来一杯劣质麦酒,再来一碟盐煮豆,直到喝的醉眼迷离才会摇摇晃晃的在宵禁之前赶回冷清的家中呼呼大睡。
稍阔绰的则会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小酌几杯同时也解决了晚饭问题,当然有家室的难免会在归家后和妻子吵上两句,最终不了了之。
不大的蔷薇镇,有好事者统计过,大大小小的酒馆不下于十家,甚至有些临街居住的镇民都会偷偷贩酒,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要问蔷薇镇哪家酒馆最有名,所有在蔷薇镇讨生活的人都会异口同声的回答这个问题:“当然是矮人埃德酒馆啊。”
矮人嗜酒,更好烈酒,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说的很正确:‘如果想和矮人交朋友,首先要请他喝酒。’
埃德的全名很长,粗略描述一下就能明白想叫出一个矮人的全名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矮人一般以氏族名为姓氏,父亲名字在后,祖父名随之,当然十几代之前的祖先就不必怀念了,但出身矮人氏族的矮人,全名少说也都是由七八个名字组成的。
不仅如此,矮人还喜欢在高兴的时候给自己的名字中添加上额外的词语,一般都是最得意的成就或者最能体现出不凡的那种。
俗点的有什么铁锤、铜锤、钢板之类,有文化的会加上山川、河流、得意锻造作品乃至崇拜者的名字放到自己的姓名之中。
如果问什么是矮人的心病,那么所有矮人都会回答你:“我想长高!”
‘天哪,你好高!’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名矮人,他和你这么打招呼的时候,不要以为他真的在夸赞你。
这句话都快成矮人们的口头语了,他们只不过随便说说而已。
当真的人类不乏少数,一般都是被能开酒馆的精明矮人灌的酩酊大醉,酒醒后不得不掏出比进入酒馆前预料要多得多的酒钱。
矮人寿命没有创世神的宠儿精灵那么长,但也有人类的两倍左右。
大多数矮人从成年到死亡的时候看起来都差不多。
他们的体质堪称非人,极少有矮人重病卧床下不来地的情况,甚至有矮人还在拎着铁锤敲打铁毡或者背着石头修建房屋的时候忽然死亡。
这并不是意外,真的是他们寿命到了尽头,无疾而终。
除了体质好、嗜酒这些特点外,矮人出了名的力气大,最喜欢的就是和人类中号称大力士的人掰手腕,一般情况下都会打赌,赌注也不高,一大杯麦酒而已。
夜晚到来,几十年前就被称呼老埃德的山地矮人高坐长酒台后的高椅上面,树皮般干皱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习惯了人类生活的矮人都过的美滋滋的,他们也相当大方,一般都是赚到钱第二天就花掉。
敢进埃德酒馆兜里不带够酒钱的人不多,胆敢不带钱就进来的更是少之又少,不要想着能够赖掉一名矮人的酒钱,他们花钱慷慨,但对属于自己的金钱看得非常重,即使是一枚铜板也不能少。
有过流浪骑士被埃德赤手空拳揍趴下的事迹,早就没有谁敢来埃德酒馆混酒喝。
矮人酒馆的酒也是出了名的好,喝过的人都忘不了,尤其是真正由矮人酿造的烈酒,一小杯就价值半枚银币,这可以喝上五大杯满是泡沫
第53章 矮人的算盘
“想让埃德请客也不是不可以,给埃德讲一个故事就行了。”
精明的山地矮人捋了捋浓郁的大胡子笑道。
请客
哪怕是乔治男爵过来喝酒,也是不可能让埃德请客的,除非他真的高兴了,别说请客,免了今晚所有人的酒钱都没问题。
“算了吧,讲了一个你就会说听过了,要我讲一个新的,你这套路诈别人还行,诈不到我了。”
萨克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放下酒瓶后摇了摇头,似乎想到了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不愉快事情。
“呵呵,当初你不也是相信了么”
埃德也笑了,笑的很开心,胡子也随之颤动,远远的看去像是在扫地的扫把一样。
自萨克进入酒馆,他就自然而然的成为酒馆的中心。
初阶高位骑士啊,即使到了王都也能不愁吃喝,更别提王国边疆的这种男爵领。
在聆听到萨克与埃德的笑谈,有消息灵通的酒客低声和同伴讲述出曾经的故事,其他人这才知道,当年萨克骑士初来野蔷薇领的时候,可是因为想要矮人埃德请客喝酒,绞尽脑汁给埃德讲了十几个故事,矮人埃德的回答都是一致的:已经听过了。
当忍无可忍的萨克怒而站起喝问埃德什么时候听说过这些故事的时候,矮人埃德笑捋胡须道:“刚刚。”
想要用故事打动矮人让其请客,这种事情尚未在野蔷薇领发生过。
甚至有酒客戏言,这辈子是没有谁能让埃德请客了,对此山地矮人只会斜视对方:“那只是你的故事不精彩而已。”
“再来一瓶。”
不知不觉一瓶能灌倒两名成年酒客的暖冬就被萨克与埃德喝完了,两人一是酒量惊人从未在人前喝醉过的山地矮人,一是实力超群以一敌十轻而易举的初阶高位骑士,一瓶酒而已,刚能暖暖胃罢了。
几枚银灿灿的银币被萨克丢出来,刚在桌面上旋转了一圈就落入到山地矮人之手,萨克虽然喝酒一直挂账,但从未有过喝酒不给钱的情况,几枚银币而已,要是说骑士拿不出手那就太扯了。
“今年从同族那里拿到的暖冬不多,你再来三次就没了。”
回到酒柜拿回一瓶装满酒液的酒瓶,埃德用委婉的意思提醒萨克。
“莫不是冬天过了你要跑路”
萨克原本接过酒瓶打开就要倒酒,闻言手臂顿住了,一直到酒液即将溢出酒杯的时候才惊醒收回酒瓶,酒杯中的酒液满满当当,怕是一滴都容不下了,换成另外一人这会绝对会倒撒。
“怎么会呢”
埃德的表情有些扭捏,这种表情出现在十八岁与八十岁相差不大的矮人脸上很有意思,矮人一般都不会说谎,除非逼不得已。
“看来连你都做好准备了,是啊,连鸟儿都知道在冬天到来前飞向温暖的南方越冬,松鼠知道在秋天时储存更多的松果当做冬季的食物,矮人怎么会嗅不到弥漫在蔷薇镇上方的不安情绪呢
冬天,很快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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