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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弃哥布林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流星陨光刀
    回望身后,没有发现大队追兵,孟庆舒了一口气。

    他现在的实力还没到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步,不然也不用宣传哥布林编年史,意图用文化侵蚀的方式改变他人的想法。

    真有那样的力量,孟庆早该将人类的王国全部掀个天翻地覆了,书里的东西,哪有铁一般真实的现实来的震撼。

    觉醒七年有余,孟庆如今的实力,不动用最终手段能和中阶骑士打的有声有色。

    这仅仅指他的身体素质与木系能量上限。

    如果拼命的话,孟庆不知道能打过几名中阶骑士,也没遇见过传闻中的高阶骑士,不确定是否是那样强大存在的对手。

    “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怕呢。”

    兰雅完全没有多少害怕的意思,她的见识早就不是原本呆在偏远男爵领的初阶骑士。

    身为中阶骑士的她,可以说已经拥有了自由行走于鲜花王国乃至王国之外土地的实力,孟庆担心她,她何尝不担心孟庆呢?

    “我倒是不怕被围攻,实在没办法还能跑路,以我跑路的手段来看,那群骑士根本追不上,我只是担心你被人抓去罢了。”

    自打知道这个世界的危险后,孟庆对增强自己跑路能力的道具一直都在搜集之中。

    现在有了空间戒指的他,底牌层出不穷。

    真遇到传闻中的高阶骑士,打是打不过,跑或许还有跑掉的可能。

    兰雅摇了摇头,没有多言。

    不过透过头盔显露出的眼睛中,明显有高兴的意思,也亏了孟庆能把她的安全记挂在心上。

    (iishu)是,,,,!




第223章 人生如戏
    【】(iishu),

    “这里挺热闹啊,感觉不比之前的那个伯爵领差多少。”

    凭借一路上屡试不爽的伪造骑士证明,孟庆与兰雅两人轻松混入了人流量众多的这处贵族领。

    现如今两人已经不是初出丛林时对贵族领一知半解的情况,经历了数月的游历,不管是孟庆还是兰雅都收益颇多,对如何扮演流浪骑士也有许多心得。

    找了个沿街小店,点了些饭菜,孟庆轻而易举的打探出了这处名为黄玫瑰子爵领为何会如此热闹的原因。

    “领主要给三胞胎女儿择婿?

    真是不小的动静啊,眼下这个子爵领,怕不是已经聚集了好几百骑士,想想就让人害怕。”

    孟庆嘴上说着害怕,摘下了头盔的脸上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

    真害怕人类骑士的话,他也不会冒险走出丛林,远离家乡这么远。

    此刻孟庆的模样与在丛林中的时候有不小的差距,最明显的淡绿色皮肤与尖耳不见了,模样倒还是挺俊朗的。

    气质虽然压制了很多但仍然无法完全掩盖住,以至于路过小店门口的行人,不少人都是瞧见孟庆后多看了两眼。

    相比之下兰雅完全没有做什么掩饰,依旧用本来的面目示人。

    远离了王国西南边陲的那片区域,兰雅并不被人所知。

    吃了点食物填饱了肚子,孟庆与兰雅两人走出小店再次启程。

    偌大的子爵领,面积几乎相当于孟庆前世的一个县城中心大小,即使纵马从这头走到那头也得好一会,步行更是能走半天。

    “黄玫瑰,感觉这个贵族来头不小啊,玫瑰这种花,在鲜花王国应该是地位很高的存在吧。”

    行走间,孟庆饶有兴致的观望着沿街店铺与道路上的行人。

    这处位于鲜花王国西部的贵族领相当繁华,孟庆目测常住人口应该过万。

    加上外来人口得有两三万的样子,这样的地方已经足够让孟庆有不少的收获。

    “玫瑰一氏,鲜花王国一共有十几位,最初都源于和初代国王一起开疆扩土的玫瑰骑士。

    这一氏里出过公爵,出过王妃也出过高阶骑士,一直到现在依旧是王室之下最强大的氏族。

    只可惜早已经四分五裂,完全没有了原本相互扶持的情况。”

    “恐怕这才是历代鲜花王国的国王想要看到的。

    毕竟君就是君,臣就是臣,如果臣拉帮结伙互助互利,损失的更多的是王室利益。”

    孟庆很轻松的就猜到玫瑰一氏现如今处境的原因。

    换成他是当代君王,知道国境内有开国功臣的后人在拉帮结伙,也会想办法让他们内部产生矛盾最终各走各的路。

    这无关善恶,仅仅只是身为君主必须要做到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更牢固的统治一个国家。

    “那些恐怕不是鲜花王国的人吧。”

    逛了两条街,孟庆忽然瞥到不同于其他人的一伙人。

    这群人有着蛇一般琥珀色的眼睛,鼻梁也十分高挺宽大,腰间挎着的不是长剑而是弯刀、圆盾等武器装备,与其他骑士打扮的人非常格格不入。

    “恐怕是落火荒漠以西的其他人类国度骑士。”

    兰雅看清了孟庆看到的那群人,观察了片刻后,面带严肃的回答孟庆的问题。

    “不是那劳什子雄狮王国的?”

    孟庆对除了鲜花王国之外的人类国度完全就是小白,只知道鲜花王国周边有两个王国,偏远地方好像还有一两个公国,处在三国的夹缝之中,地位尴尬。

    “不是,我听人说过,雄狮王国的骑士常年骑在马背上,腿都是外八字的。

    这群人虽然有一点外八字的样子,但明显不是常年在马背上的雄狮王国骑士。

    咱们现在距离落火荒漠并不是太远,有落火荒漠以西的骑士来到这里并不稀奇。”

    对待鲜花王国之外的骑士,兰雅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同类相争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鲜花王国成立之后没少经历与周边国度的战争,这才牢牢守住了现有的这么大片的土地。

    似乎注意到了孟庆两人的注视,那群眼睛泛黄的别国骑士,冷冷的打量着孟庆两人。

    其中几人嘴角微动似乎在进行交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很快一行人就是远离了之前所在的区域,没有和孟庆两人打交道的意思就是离开。

    “这样的眼神,真让人感觉不舒服。”

    孟庆皱了皱眉,那群骑士看他的眼神,孟庆觉得很熟悉。

    这和他在带着狩猎队狩猎的时候,看向猎物的表情差不多。

    孟庆的瞳孔是黑色的,像是婴儿的眼睛一样纯粹,不似正常人类成年时的黄褐色。

    兰雅的瞳孔则是蓝色,异色瞳孔在鲜花王国很常见,除此之外还有绿色、黄色以及少见的红色。

    “走,想办法碰个瓷。”

    下一刻孟庆的决定让兰雅都忍不住笑了。

    不管怎么样,那群人虽然看他们的眼光不好但也只是看看,孟庆现在就因为这件事就要去碰瓷明显是在找事。

    只不过站在和孟庆统一立场上,明知道孟庆要找事,兰雅也会选择和孟庆一起行事。

    碰瓷这种事情孟庆最拿手不过。

    望星瞳锁定了那群人之后,他很快从沿街的一处杂货铺中买到了一个看起来花里胡哨的琉璃碗。

    沙子经过高温灼烧之后,冷却下来就会形成琉璃般模样。

    琉璃碗花了孟庆十几个银币,不过孟庆并没在乎。

    现在的他可是身怀巨额现金的大户,再也不需要像当初一样靠顺手牵羊弄钱。

    那群异国人一直在街道上走着不知在做什么,沿途中还与两拨骑士发生了口头争执。

    就和兰雅看待这群异国骑士的看法一样,发现这群不速之客后,许多鲜花王国的骑士都对这群人没什么好感。

    一道身影匆匆的从这群人身旁走过,似乎是不小心绊倒了脚,那人极其狼狈的就那样摔倒在地。

    许多人因为琉璃碗破碎的声音闻声看来,看到的就是倒地的那人仓皇的想要把地上的那堆碎片拼凑成原本模样的动作。

    “啊,我的碗!

    花了我一个金币啊,刚买到手还没暖热乎。

    谁绊我?是不是你们绊了我一脚?”

    那名初阶骑士打扮的人,演技十分浮夸,让那群异国骑士一眼就看出这人是在找事。

    几人用异国语言对话了几句,为首之人冷漠的望着那名初阶骑士,中阶中位骑士的气势,片刻间就压得那名初阶骑士说不出话来。

    (iishu)是,,,,!



第224章 全靠演技
    【】(iishu),

    “不想死,马上滚!”

    异国骑士为首的那人,用有些僵硬的鲜花王国语道出这句话。

    这引来了周围更多人的不满,很多人完全没看到碗碎之前的一幕,只看到初阶骑士哭喊的一幕。

    “不,你们赔我的碗,赔我一个金币我才走!”

    似乎是因为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那名初阶骑士胆气也足了起来,梗着脖子与那名中阶骑士对视着。

    “你想死么?”

    异国中阶骑士没想到对方会如此大胆。

    换成是在他的国度,眼下根本不会有人在敢在这个时候挡在他面前。

    周围的人虽多,不过是大半平民与少数初阶骑士,中阶骑士就三人而已,他们一群七八人,全都是中阶骑士。

    “怎么?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绊倒了我摔碎了我刚买的碗,不想赔钱还想杀人?

    你好大的威风啊!”

    初阶骑士几乎是闭着眼说出这段话的,他万分懊悔因为一枚金币就答应了这个差事。

    没错,这就是孟庆雇来钓鱼的诱饵,没有诱饵,鱼怎么会上钩呢?

    “没错,中阶骑士就能为所欲为了?

    咱们领主大人也是中阶骑士,他肯定会为你做主的,别怕,他不敢怎么样你。”

    “这伙人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眼睛就像是蛇一样阴冷,看得人恶心。”

    “我见过将死之人的眼,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的。”

    围观的人声音越来越高,引起的动静招来了更多围观者。

    外围的人只能从其他人口中听闻到事情的只言片语,只知道本国的骑士与一伙异国骑士发生了矛盾正在对峙。

    “给你!”

    眼看周遭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和身旁的人对话了几句,不想再惹不必要麻烦的异国骑士,无奈之下掏出一枚金币丢向那名初阶骑士。

    “等一下。”

    就在围观之人叹息着觉得没热闹看马上就要散开的时候,人群里有人呼喊,一人越众而出,不是孟庆还会是谁?

    “先不说你给的是不知哪个偏远小国铸造杂质极多的金币,你们摔碎的这个碗,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出场的孟庆又换了一身行头,虽然还是骑士打扮,但手里多了一本书,背后的弓变成了一把琴。

    许多人看到孟庆这样的打扮就是不由自主的在内心得到一个答案:吟游诗人。

    “你又是谁?”

    异国中阶骑士不耐烦的望着孟庆,那琥珀色犹如蛇一般阴冷的眼睛紧盯着孟庆,他记起了孟庆,之前见到过,不过孟庆并不是现在这身打扮。

    “不才,吟游诗人陆仁甲是也。

    大家听我一言,地上这个破碎的碗,并不是普通的琉璃碗。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它应该是鲜花王国建国初期王室所烧制的一批宫廷用碗,流传到今日的已经极其稀少,只有王室还有少数存在,市面上几乎看不到踪迹,有也是仿品。

    这个碗,从材质与釉质看,凭我游历二十年的经验判断,这绝对是真品。

    如果是完好的,那他的价值应该百倍于阁下购买的价格。

    只可惜,它碎了,即使黏上也没办法恢复原本的模样,价值十不存一。”

    说话间,孟庆看向雇来的那个托。

    对方听了孟庆的话后,咬牙继续表演起来。

    他的脸色连番变化着,从震惊再到惋惜再到绝望,外人任谁都能看到对方脸色精彩的表情变化,也不由得为对方感到可惜。

    真是真品的话,上百枚金币就这么没了,换谁谁都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你说真品就是真品了?”

    异国中阶骑士不傻,他制止了有些暴躁的同伴,用冷冷的声音质问着孟庆。

    围观的看客看的津津有味,孟庆横插一脚让他们喜出望外。

    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直都是人类共同的乐趣,不管是在哪个时空都是如此。

    “哗啦啦”

    孟庆回答对方的方式及其粗暴干脆,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硕大的袋子,将其反过倾倒出里面的东西。

    金灿灿的金币就那么洒落一地,放眼望去怕不是得有近百枚之多。

    “喏,谁拿来和这个碗一样的真品,我现在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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