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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是大boss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江南红豆

    乡下繁重的劳动已经消磨掉这些知识青年们的满腔热情,大多数的知青们,都一门心思的琢磨着回城的机会。但一个生产队每年只有一个回城名额,还要通过大队的考核。这对于庞大的知青群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眼下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一条新的出路,那就是参加高考。前天队里正式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这让他们整个知青群体都沸腾了,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们谈论高考的事情。两天过去了,依然热度不减。

    以他们这个知青点的知青为例,插队时间最短的是林苏,刚来一年多。最长的是宋国庆,已经下乡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从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熬成年近三十的农村青年,也没有娶妻生子,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葬送在了这里。

    回城,是他们现在唯一迫切的愿望。但回城的机会稀少而又渺茫,因此高考的恢复,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是另一个希望。考上大学就可以离开农村,回城里被国家培养成才,然后被分配到各个岗位上工作。不管分配到哪,都比在农村好。这是他们这些知青唯一的机会。

    所以当这个机会来临时,每个人都想抓住,就好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林苏自然是要回城的,因此她点了点头,“我要回城。”

    其他人并不意外她的回答,他们这些知青,谁不想回去呢

    “消息来的太突然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以前学的知识都忘了,复习也来不及了!”

    “而且咱们天天上工,哪有时间复习考试大纲上内容还挺多,怎么可能复习完”

    “来的时候也没带课本,现在去哪找复习资料而且参加了也不一定能考的上。”

    “我昨天给家里寄了信,可是等他们收到再给我寄书,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每一秒都显的那么珍贵,少了这半个月,几乎整个复习时间就少了三分之一,所以不怪他们现在着急。

    众人纷纷抱怨着,越讨论,心里越没底,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未来的迷茫担忧,但又隐隐的有一些希冀的光彩。

    高考虽难,但好歹有了一线希望不是吗

    “对了林苏,你家里不是在首都吗应该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吧没给你寄些复习资料”李小梅问道。

    他们生产队里谁不知道,林苏家里十分宠她,隔三差五的就给她寄来包裹,有的是衣服食物,有些是生活用品。是以,在一众下乡改造的插队知青中,林苏就是一个异类,吃的好穿的好,在农村里依然过的跟城里的大小姐一般。而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隔三差五的装病请假不上工,娇气的跟公主似的。

    像这两天这样连续上两天工,不偷懒不抱怨,简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也不明白这大小姐既然不能忍受下乡的生活,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受苦据说她的家世背景惊人,完全可以让她避免下乡。

    不过她虽然娇气任性,脾气差,但心肠并不坏,因为知青中她家境最好,其他人手头紧急用钱用票时问她借,她从来不吝啬。也因此,她跟众人关系也不算差。

    林苏回想了一下,确实有来信提过,但是包裹邮寄比较慢,暂时还没到。因此她对几人说,“寄了,还没到。”

    听到她现在也没有,几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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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安笑完,又说了一句, “林苏,你是不是只会这么一句啊你这不行啊, 你得多背点专业术语, 好歹糊弄糊弄外行人,不然上街摆摊, 非遭人骂不可。”

    林苏面色严肃的纠正道, “我就是专业的。”

    “哈哈哈,艾玛不行了,这丫头逗死我了!”

    “传言有误, 传言有误,我今天算是相信了。”

    “来来来,轮到二哥了, 苏苏你给二哥也看看。”

    这么会儿功夫, 大家就自来熟的叫上苏苏了。林苏不介意,林阆倒是甩了说话的宋安一个眼刀子。宋安兴头正起,压根没看见。他热情的把旁边自家二哥的手送到林苏面前,“快看看我二哥是什么命格!”

    宋义原先没打算掺和他们这些小孩子的游戏, 不过手都已经送过去了,他也不好再收回来, 驳了林苏的面子。

    林苏的手, 有些凉, 触之如玉, 宋义没来得及多想,就听一道清冷的声音传到他耳朵里,“屏气凝神,放空心神。”

    宋义下意识的照做,等回过神来,林苏已经放开了他的手。

    “怎样怎样”顾小白与宋安急切的问。

    “红鸾星动,错过再等十年。”

    “嗷嗷嗷,真的二哥红鸾星动了”宋安与顾小白鬼叫道,比他们自己红鸾星动了还激动。

    “回家就跟奶奶说,奶奶老早想抱重孙子了,偏偏几个哥哥一个也不急,这下她肯定高兴坏了。”

    不待宋安说完,宋义一巴掌拍过去,“不许乱说!”

    宋安捂着脑袋躲远了点,“那你究竟有没有鸾动啊”

    宋义不说话,但这个时候不反驳,就几乎相当于默认了。

    “嗷!竟然是真的!”宋安又嚎了一嗓子,引的宴会厅的人都频频看来。

    这下,众人对林苏的看相游戏多了几分兴趣,不管是猜的还是蒙的,总之说对了一个,这就勾起了大家的兴致。左右这宴会无聊,权当打发时间罢了。

    再不济,也能卖给林苏一个面子,配合一下小姑娘的表演。即便不能联姻,与林家也是宁交好勿交恶。

    于是最终的结果是,林苏只这一次宴会就把目标人物搞定了一大半。按这势头,剩下的几个应该也不难。

    宴会开始,一直被重点保护的江挽歌,终于跟顾淮携手出来了。

    江挽歌穿着一袭黑色曳地长裙,香肩微露,透出几分性感。或许因为有孕在身,脸上带着温婉的笑容,散发着母性光辉。她身边的顾淮,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彼此对视的时候,是满满的柔情蜜意。此时他们刚刚新婚,正是最相爱的时候,顾淮还没有出轨,江挽歌也没有拿掉孩子。

    林苏虽然已经在报纸新闻上见过江挽歌,但见的只是精修的照片,很多东西没办法从照片上看出来,只有见到真人才能确定。

    林苏仔细观察了一下,江挽歌此时的气运颜色是白中带点淡紫色,也就是比普通人稍好一些的运势,甚至连她旁边的顾淮气运颜色深都没有,毕竟投胎也是个技术活。

    这种颜色绝不是什么大气运之人,如果不出意外,她一辈子也就是平平淡淡的度过,没有大福大运,也不会有什么大灾大难。可见重生之前的她并不能算主角,重生之后的她才是。

    林苏的目光在江挽歌身上停留的时间有些长,顾小白几人看到她一直盯着顾淮的方向看,心中暗道果然如此,还是因为喜欢顾淮,求而不得,才编排出什么绿云罩顶的鬼话吧

    不知道顾淮听到这番话会是什么表情,不用猜,一定很精彩。不过,却也没有人真打算在顾淮面前嚼舌根子。这种挑拨离间的话,不管怎么说都显下作。顾淮执意退婚,落了人家女孩子的面子,背后吐槽两句又不算什么。巴巴的去告诉顾淮,只会引起双方误会,两边都不讨好。

    林阆也把这事看在眼里,只是在宴会上不好跟林苏说什么。宴会结束,林苏跟林阆坐一辆车回去。林阆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道,“顾淮跟那个小明星还挺配。”

    没有听出他试探之意的林苏,摇了摇头,笃定道,“一年之内必散。”

    林阆闻言,心里十分忧愁,又忍不住为林苏心疼,他的傻妹妹啊,一颗痴心错付,顾淮究竟有什么好的

    很快回过味来的林苏,无奈笑道,“哥,我真不喜欢顾淮,你不用担心。”末了又加了一句,“而且我说的面相也不是骗人的。”

    林阆将信将疑,“真的”

    也不知是怀疑她说的不喜欢顾淮是真的,还是说面相是真的。不过时间总会证明一切,因此林苏道,“真的,比真金还真。”

    一连参加了五六场宴会,林苏总算把目标人物都忽悠过来看相了,只除了一个顾家小叔顾北城。他因为人在军队,不经常回来,所以林苏至今没有机会碰到他。不过也不着急,顾北城本就是最后一个被江挽歌攻克的,过程还有点不光彩,可见此人心性坚毅,不会轻易被诱惑。

     



74.星际之文娱天王14
    仙女是不会看盗文的!请支持正版, 谢谢。  这位可是真大佬,程老爷子提出的那些举措, 是她们每年的必考题!是必须背诵记忆的!老爷子的人生经历也颇为传奇,几经起落,却始终屹立不倒。

    赵青梅原来只知道他被下放过,却不知道他被下放到哪里。直到从周翰给她的资料中,看到这老爷子原来就在赵家村劳动改造,才让她明白,老天让她穿到这个时代并附身到这个农村女孩身上,不是没有意义的!

    原来老天给她开了不止一个金手指, 红包群算一个,这个巨粗的金大腿她要是不去抱才是脑子智障了!

    所以,她自从知道这位住在牛棚的凄惨老人就是那位大佬后, 她就找机会接近他, 最终让她成功了。老爷子一开始还拒绝她的接近,怕连累她, 但自从上回老爷子感冒发烧, 她给他送了药送了吃食之后,老爷子就不再抗拒她的接近了。

    这一次,她是从周翰发的百货红包中,抢到了一盒奶粉,想着老爷子会需要, 就给他送来了。

    不过她来的不巧, 她过来的时候, 牛棚里面还有其他人,里面隐隐约约的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赵青梅不知道是谁,怕被人发现,因此就悄悄准备离开。

    现在的时局还不安稳,被人发现她和这些坏分子走近,怕是有嘴也说不清。虽然她知道老爷子终将会被平反,但赵家村里的人不知道。好不容易搭上这条大鱼,若是还没等到老爷子起复,她就被害了,那她得有多悲催啊!

    “什么人!”

    只是她的动作明明已经很轻了,却还是被里面的人察觉了,瞬间从里面传来一声暴喝。紧接着,一个穿着军装的俊郎青年从里面冲出来。

    蒋毅城看到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不由愣了一下,这时候程老爷子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是赵青梅,笑着拍了拍蒋毅城的肩膀,“毅城别紧张,这又不是在军队。这小姑娘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心地善良,经常来看望老头子我。”

    蒋毅城知道是自己误会了,因此歉意道,“抱歉,吓到你了。”不过他向来面容冷峻,即便道歉,也让人觉得不敢接近。

    赵青梅却丝毫不怕,她笑着摆了摆手,“没事的。”

    哇哦,长这么帅,还穿着军装,看起来跟程老爷子关系不浅,大佬的身边能会有凡人吗莫不是她的春天要到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但牙齿很白,因此笑容看起来十分的阳光灿烂。

    蒋毅城不由多看了她两眼,觉得她笑起来的样子十分顺眼。

    程老爷子人精似的,顿时察觉了这两人之间的相合气场,于是笑道,“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青梅,这是我一个老友的孙子,年纪比你大上两三岁。毅城,这个是青梅,她可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许欺负人家啊……”

    这样相亲现场似的介绍,让两人闹了个大红脸,但两人都沉默着,也没有反驳。这让程老爷子看在眼里,觉得他们更有戏了。一个是他欣赏的子侄,一个是他喜欢的小丫头,这两人在一块,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三人进去之后,欢声笑语一直不断,远远看到这景象的林苏,扔掉了手中把玩着的一根干草。

    原来男主女主这么早就遇见了吗她还以为他们是在赵青梅考入大学后才遇见的呢。

    只是,看他们初次见面就一见如故的模样,男主大人显然已经忘记了他还有一个名正言顺的未婚妻。或许不是忘记了,而是压根没当回事。

    蒋毅城一直都不喜欢原主这个未婚妻,不过是因为长辈给他们订了婚,才可有可无的维持着这段关系。不过原主倒是十分喜欢他,经常追着他跑。当初也是因为蒋毅城一句话,而冲动的跑到乡下当知青。殊不知,蒋毅城只是嫌她烦人,想远远的支开她而已。

    而原林苏虽然不喜欢下乡的生活,却始终没有让家里把她弄回去,原因也是不想让未婚夫蒋毅城看扁她,她想自立自强让他刮目相看。

    只是她显然不知道,她只是一个反派,男主是女主的,任何人都抢不走的,她做再多都是徒劳的。

    林苏不喜欢这个男主,你要是不喜欢未婚妻,直接跟家里说退婚不就好了既不退婚给别人希望,又一边跟别的女人谈情说爱,这表现,就算是男主,也有点渣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林苏这个反派才有发挥余地,她这个身份有利于给男女主制造误会,让他们分分合合,给他们的爱情添砖加瓦,最终促进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于是反派领盒饭,男女主he。

    添砖加瓦的工作她还是要做的,只不过只能算是闲暇时候的消遣,让她一辈子的人生都围着男女主打转,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至于程老爷子林苏对他观感并不差,他确实是对这个国家贡献很大,以后也一定官复原职,但却并不意味着林苏就要去抱他大腿。女主愿意抱大腿就抱吧,抱大佬的金大腿算什么她可是目标要成为大佬的人!

    于是他们理智的结果就是把事情的真相告诉顾淮,以免因为江挽歌的挑拨离间,坏了兄弟情义。

    尽管顾淮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一晚上差点连戴三顶绿帽子,还是被气的脸色铁青。连林苏都忍不住同情他了。

    一旁的顾北城从初听时的惊讶,到现在已经完全麻木了,心里对大侄子充满同情。

    一个在绿帽子边缘徘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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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团是用粗粮和野菜剁碎了糅合在一起做成的,在原主的记忆中, 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因为每个人的口粮都有限, 经常吃不饱肚子,只能想方设法的弄一些野菜充饥。

    这个时代, 连野菜都是宝, 漫山遍野的都已经被搜刮干净,连草根都不剩。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 总是没有当地的百姓有经验,能挖到的很少。而且已经冬天了, 以后连野菜也没得吃了。

    林苏尝了一口饭团,这东西果然跟它的外表一样让人难以下咽,粗糙的剌喉咙。无奈,林苏只好先把半块红薯吃掉,等嗓子活动开了, 再跟这团东西较量。

    因为晚上不用干活,所以也不敢吃多, 她碗里这些已经是最低的饭量, 只能混个五分饱, 所以不吃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么艰苦的年代,却还有那么多人想来,真是不可思议。

    没错, 林苏这次穿越的世界, 正是晋江时下最流行的年代文小说。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赵青梅, 是林苏插队的赵家村生产大队里的一个女孩。不过主角并不是这个土著赵青梅,而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赵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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