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被人用过的东西,她懒得要回来。手表代表的意义不同,必须收藏好。
对于前世自己的不懂事,叶纤红也是无语了。
杨云霞愕然地望着叶纤红,脸慢慢红了,小心摘下手表,放到叶纤红的手心。
叶纤红接过,塞进裤兜里仔细放好,潇洒地挥挥手,往旁边的桃园商场走去,随口说了一句:“还有,以后别叫我小红姐,我跟你们没那么熟——”
对于这两个小丑似的人,叶纤红希望跟他们再见后,再也不见。
“小红姐——”杨云霞见叶纤红就这样走了,还想追上去解释,被杨云哲拉住了。
“怎么办哥,她是不是误会我们了”杨云霞着急地嚷道。
见哥哥没动,她又催促道:“你快追上去解释一下啊!小红姐最听你的话了——”
“你别乱来,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杨云哲虽然心
第四章被狗撵的熊孩子
“六十块。”小贩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笑眯眯地说道。
怕她没听清,同时抬起右手,弯下中间三个手指,做了个六的手势。
“四十。”叶纤红直接把价砍掉三分之一。
记得去深圳的第一年,她在工厂门口的某家杂货店,买过一个类似的机子,好像花了五十,店主还送了她两盘磁带。
这一台下面带了小个喇叭,应该略贵些。
不过在地摊买东西,讲究的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叶纤红自然不会客气。
“不行,你还得太狠了。”小贩再次看了叶纤红一眼,一付你什么都不懂,别瞎还价的嫌弃模样,语气坚定地答道。“最少五十五。”
叶纤红暗笑,这小伙子肯定是个老江湖,懂得在顾客面前演戏。如果自己没有重生的经历,肯定会乖乖地掏钱给他了。
“你这个批发最多三十五,五十五太贵了,五十吧,再送我两盘磁带。”叶纤红以一付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
年轻小贩有点意外,但是叶纤红说得已近事实,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叶纤红站起来付了钱,接过随身听,将选好的磁带也放进袋子。
一下子花去四分之一的工资,叶纤红有些心疼,不过想到弟弟得到礼物时高兴的模样,她又觉得值了。
从巷子里出来,叶纤红往回走。
刚走了十几步,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狗叫声,然后后腰被人重重撞了一下。
叶纤红猝不及防,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在她前世长期练瑜珈,平衡感特别强,朝前冲了两步,已快速站稳。
回头正要教训莽撞的肇事者,却发现地上躺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双手捂着脑袋一脸紧张地朝后望。一条米黄色的成年土狗,正汪汪叫着,呲牙咧嘴地往这边追来。
见是小男孩被狗撵,慌不择路撞了自己,叶纤红只能自认倒霉。
随手扶起小男孩,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灰尘。
小男孩子长着一张圆圆的包子脸,肉肉的很可爱,眼睛很大很亮,一付机灵相,可惜门牙掉了,显得有些滑稽。
正要问小男孩为什么一个人父母在哪里忽听路人一声惊叫,叶纤红才发现那条跑过来的狗有异常,只见它瞪着血红的眼睛,口涎乱飞,满身的毛根根竖起,一付择人而噬的模样。
叶纤红大吃一惊,急忙拉过小男孩,把他护在自己的身后。
这完全是她作为女人,保护孩子的天性,没有丝毫犹豫。
心里暗叫倒霉,都说七八岁的熊孩子人嫌狗厌,也不知道他刚才做了什么,把狗激怒得像疯了一样。
如果被它追上,就算没被咬死,也会伤得不轻。
低头在周围寻找趁手的东西,想把狗吓跑。
还没来得及找到棍棒等武器,那狗已朝前一跃,身子朝她扑来,前腿就要搭上她的胸口,血盆大口向她脖子咬来。
叶纤红头脑一片空白,在周围的惊呼声里,下意识地将手里的东西用力砸在狗的脑袋上。
只听呯的一声闷响和狗的一声嚎叫,那狗被她砸得飞了出去,在地上接连打了两个滚。
原来是手里的随身听和磁带,被她当成板砖,狠狠地砸在狗的脑袋上。因为太用力,随身听的塑料外壳多处传来开裂的声音,看来这礼物还没送出去,就要报废在这里了。
叶纤红顾不得心痛,弯腰紧张地盯着那条狗,担心它继续暴起伤人。
虽然她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是当它们与人类为敌时,她也不会心软。
周围的人也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怕自己不小心,刺激了狗,它转而攻击自己。
那条狗大概被她打懵了,居然瞪着她呜呜叫着,没有扑过来。
跟刚才相比,它充血的眼睛恢复了正常,虽然依然呲着牙,却少了狂暴,似乎只是在防备人们对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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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初遇胡向阳
“今天真的太感谢你了。”男子激动地握住叶纤红的手,用力摇晃着。
“不用客气。”叶纤红被他握得手疼,抬头瞪了他一眼,缩回了手。
对方看起来二十三四的样子,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估计有一米八几了。浓眉下一双细长的眼睛,算不上漂亮,却黑亮有神,嘴形线条极其诱人,理着小平头。整个人特别清爽、阳光。
因为刚跑过,身上出了很多汗,却不难闻,带着股青年男子特别的清香。半湿的t恤和运动裤贴在身上,露出他紧实的胸部和大腿轮廓,线条流畅,透着长期运动的痕迹。
如果脱了上衣,露出六块腹肌和人鱼线,肯定更迷人。
叶纤红想像他运动时,汗珠从他鼓鼓的肌肉里喷溅出来,在皮肤上铺上一层仿似橄榄油的样子,感觉嗓子有点干。
真是可口的小鲜肉啊!叶纤红心里暗赞,不知道有多久没碰到这种让他感兴趣的男孩子了。
上次对异性有感觉,还是她看到张晋豪光着上身,在健身房满头大汗做卧推的时候。
去深圳的二十多年里,她一直没有结婚,工作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健身中心健身和练瑜珈。
当汗水大量从身体排出时,她感觉生活的压力和痛苦,似乎也跟着排了出去。
张晋豪是某高校的篮球特招生,因为伤了脚,不得不放弃成为体育老师的计划,来深圳找工作,进了一家健身中心担任私人教练。
叶纤红是那家健身中心的金卡会员,在原先的健身教练离职后,经理介绍张晋豪担任她的私人教练,两人很自然地相识了。
那一年叶纤红已四十岁,张晋豪刚到二十五。
张晋豪算是她离开杨云哲后,唯一投入过感情的男生。
两人在一起不到三年,这段感情却让她刻骨铭心。
面前的男孩子,外貌上跟张晋豪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却偏偏给她极其相似的错觉。
望着他充满男性魅力的脸,叶纤红忍不住想起了张晋豪,想起了两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对了,我叫胡向阳,还不知道怎么称呼”男子咧咧地问道。
被叶纤红大胆地盯着,他没有丝毫害羞的意思,反而地朝后掳了掳头发,一付我很帅,你快夸我的表情。
“我叫叶纤红。”叶纤红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见他不要脸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嘴里简短地回答。
看对方的举止和打扮,家世应该不错。
叶纤红活了四十多岁,阅人无数,眼光一向毒辣,一般人几个照面,她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家世和素养。
今年才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过去仅几个月,除了那些有传承的家族,普通家庭即使经商赚了大钱,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有修养和气度的后代。
叶纤红相信,在这个国人普遍缩手缩脚的年代,能由内到外,散发这种痞痞特质的人,肯定接受过西方某些思想洗礼。这跟某些人看了几部港产片,学古惑仔讲忠义实则耍的行为不同。
那不叫风度,那叫失态和没品。而面前的胡向阳,坏坏的笑容里,看着不靠谱,却有种吸引人的力量。
“你好叶小姐。”胡向阳再次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转身牵起外甥,征询道:“如果不介意,我们先去跟几个朋友会合吧!刚才出来时,大家分头去找小彦了——”
“没问题。”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对他又有难以描述的好感,爽快地应道。
二人把小彦护在中间,一起往北走。
刚走到龙山路口,就看到另外三人已汇合,一起朝这边跑过来。
看到小彦,走在最前面的男子,气呼呼地走过来,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骂道:“臭小子,
第六章回家
到了停车场,蒋建辉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叶纤红。“这是我的名片,等你办完事回到虞城,记得一定打电话给我——
叶纤红看到上面的虞舜集团字样,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家公司她知道,虞城最早生产建筑材料的企业。现在或许名气不大,等过十几年房地产火爆,作为排名靠前的大型地产集团,那真的是赫赫有名,无人不晓了。
她自认为已很重视胡向阳了,没想到蒋建辉这样的身份,只配给他打杂当司机,他的身份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
想到这里,叶纤红也没矫情,爽快地接过名片:“行,到时一定来找你们。”
把名片小心地放进兜里,叶纤红突然有种撞大运的感觉。
没想到自己出来买个东西,就碰到这样的大人物,这运气也太逆天了吧
来到车前,蒋建辉打开车门,从驾驶室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拿出一台小巧的随声听,递给叶纤红:“这是我前几天才买的,只用过一次,你拿去送给弟弟吧——”
“那怎么行!”叶纤红看到上面的爱华英文标志,连忙拒绝。
这个牌子的东西可不便宜,这种超薄型的最新款,起码得一千多吧!都可以买二十台杂牌货了。
“你呀,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现在只有两人,蒋建辉说话随意多了:“那肖焕彦是普通人吗你刚才等于救了他一命,他的命还不值一千块”
“他是他,你是你。”叶纤红前世独立惯了,不愿意轻易接受他的好处,这时候转不过弯来。
“有什么不同。”蒋建辉不由分说,将它塞到叶纤红的手里:“说起这件事,我还要感谢你呢”
见叶纤红一时没明白,他又解释:“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是蒋家人,在本地还算有点地位,可是跟胡向阳他们比,就远远不如了。我跟他们能混一块,是因为上一辈有点交情。——但要他们真正拿我当朋友,可没那么容易。也许有了今天这件事,会多了些机会——”
叶纤红点点头,这些道理她明白。
普通人一直说要打破门户之见,但现实是,到了一定层次,最讲究的就是地位对等,如果下面的人贸然往上凑,只会引起上面的人反感,想要得到大人物的友谊,哪有那么容易
“好吧。”话说到这个份上,叶纤红也知道不能再拒绝了。“那就谢谢你了。”
至于破了的随身听,她依然拿在手里,舍不得丢掉。
等从家里回来,去一趟家电修理部,说不定换个壳,还能用呢
两人上了车,车子驶出城区,一路往西开去。
因为找不到话题,两人都没有出声,只有车载音响传来钢琴声,叮叮咚咚地在车里流淌。
这盒《命运》专辑,是国内最早引进的理查德克莱德曼正版钢琴曲,叶纤红对它印象很深。
高中时,室友有个小录音机,经常播放这盒卡带,听多了,里面的每支曲子,她都耳熟能详。
去深圳后,她还专门下载过这盒卡带的所有曲子,在家休息时,就会连上音响,让钢琴声围绕着自己。
正在播放的是《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她每次听到,都会心情沉重。
前世的她,非常期待有一天能穿上婚纱,跟相爱的人举行一场浪漫的婚礼,可惜年过四十,依然孑然一身,她喜欢的人最后还是没有向她求婚。
叶纤红睁开眼睛,扭头望向窗外,借以掩饰乱成一团的思绪。
窗外是连片的稻田,这个时候秧苗还没有抽穗,却是杂草疯长的时候,有不少农民正在耘田拔草。
远处的茶山,
第七章母女的心事
走进屋里,看到妈妈正背对着她,站在灶前煮食。
把一碗煮熟的红薯,倒进装满泔水的锅里,用手一一捏碎,盖上了锅盖。
妈妈还是记忆中的样子,一头便于打理的齐耳的短发,一件洗得发白的卡其色翻领衬衫,一条深灰色的长裤,脚下一双深蓝色的塑料凉鞋。
身子非常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
因为长年吃药,头发已变得稀疏枯黄,脸色也腊黄腊黄的,年轻时漂亮的五官,此时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痕迹。
叶纤红看过妈妈年轻时的照片,那时的她,红润的脸蛋像溢满浆汁的苹果,头发又黑又亮,皮肤又白皙,是个少见的美人。
没想到才过去十几年,妈妈就像被风吹干了似的,四十来岁的女人,皱纹比六十多岁的奶奶还多。
“妈——”叶纤红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走进厨房叫了一声。
“回来了啊!”叶知书转头望了女儿一眼,喜色从脸上一闪而过,又回头在灶上胡乱拾掇着,嘴里嚷道:“你先洗个脸歇一歇,等我喂完,就做午饭。”
早上婆婆给女儿打电话,她自然知道了,也猜到女儿中午就会到家。
她还专门去了趟地里,摘了些新鲜的蔬菜瓜果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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