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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叶纤红会认出它是桃子树,主要是因为树的主干上,长有不少浅红色的黄色粘稠体。这种看着恶心的东西叫桃胶,加工后可以食用,据说能排毒养颜。

    前世一些相关网站,经常有相关的介绍,叶纤红对它印象深刻。

    不过奇怪啊这个深山冷岙里,怎么会有桃树呢,谁吃饱了会到这里种果树

    再说这片山,也不是私人的,难道是野生毛桃

    不管它,既然碰到了野生桃树,就把它挖了吧,种到空间里,也算有了一株果树。

    叶纤红拿起锄头,开始挖树,好在这里的山土并不硬,虽然这个一米深半米宽的坑费了她好大的劲,她还是觉得值得。

    把桃树移进空间,仔细种好后,她继续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运气来了,躲也躲不开,她没走多远,居然又碰到了一株果树——野板栗树。

    这个更容易认了,树下一圈全是裂开的栗蓬,估计是去年成熟的果子,因为没有人摘,熟透后掉到地上,被太阳晒得裂开。

    里面的板栗一颗颗还在,叶纤红用手小心挖出来一看,已经全部烂掉了。

    真可惜,叶纤红暗叫。

    板栗可是个好东西,它营养丰富,被人称为“干果之王”,不管是烧肉还是加糖炒,都是美味。

    前世每到冬天,城市的一些角落,总能看到一些卖糖炒栗子的小店,每次路过,都能闻到一股馋人的甜香。

    叶纤红也特别喜欢吃,经常从健身房出来,花上十块钱,买上半纸袋的糖炒野栗,边走边剥边吃,到家时已吃得一干二净。

    如果把它也移进空间,说不定明年就能吃到自己亲手炒的糖炒野栗了。

    让叶纤红奇怪的是,她们这边山上的野果子其实蛮多的,为什么没有松鼠呢

    她明明记得小时候,有邻居大伯捉了一只小松鼠带回家,给他的儿子玩耍的啊

    如果有,那它们在哪里呢为什么不来捡野栗吃

    叶纤红再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株足有碗口粗的板栗树挖出来,移到空间里。

    挖树的时候忍不住想,如果这个空间能像仙侠写的那样,只须把手按在树上,就能直接把它吸进空间就好了。那样的话,自己想要什么树,就方便省力多了。

    接下来这段路,叶纤红的好运似乎结束了,一直没有看到自己感兴趣的植物。

    倒是在一个山沟沟里看到一株野生葡萄树,主干都有手臂那么粗了,藤蔓至少爬了二十多个平方的范围,叶子中间开了数不清的小花,也不知道成熟时,可以摘多少野葡萄。

    如果能把它移到空间,等葡萄成熟,全部摘下来用来酿酒,说不定能搞五十斤野葡萄酒出来呢

    可惜这颗树实在太大了,以她小胳膊小腿的力气,根本不可能把它移到空间。

    叶纤红站在那里遗憾地叹口气,最后只能离开那里。

    往下走了几十步的时候,她忽然一拍脑袋,暗叫自己真是傻了,葡萄不是可以扦插的吗为什么非要把它全部移进去,剪几根枝条进去,在空间重新培育几棵不就行了吗

    就是印象中扦插似乎要等冬天,葡萄树的叶子脱落后,才可以剪枝条种下去,现在这样种,不知道能不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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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妈妈的盘问
    “小红,你老实跟妈说,那个送自行车给安安的男孩子,家里到底是干什么的”叶知书拉着女儿的手让她坐下来,神情严肃地望着她,生怕错过一个字。

    她关心的不是男的人怎么样而是关心他的家庭出身,这或许是每个做母亲的通病,都希望女儿认识一个家庭出身比较好的男孩子,这样女儿嫁过去就不会吃苦。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只知道他是警察,老家在京城,家里条件应该不错。”

    见妈妈脸色沉下来,似乎不相信,她又补充一句。“他有个表哥叫肖东胜,前几天刚调来虞城工作,是我们虞城市新来的副市长。”

    “副市长难怪——”听到这个答案,叶妈妈的神情才放松下来。

    刚才小姑和对象提了一袋水果过来,说计划十月一号结婚,提前过来打声招呼,希望他们一家到时一起去,并问侄女去哪里了

    小姑两人话里话外,都在打听女儿的事,似乎这次过来,就是因为听说女儿回来了,所以才专门过来探望。

    叶知书不明白的是,这个精明的小姑,什么时候这么看重女儿了,居然舍得花几十块钱买水果。

    要知道自己嫁到郑家十九年,从来没有吃到过小姑买的水果啊!

    女儿是自己生的,她有几斤几两,叶知书比谁都清楚,小姑这么看重她,肯定不是因为她本人,而是她身边某个人。

    那个姓段的男孩子已经跟女儿分手,这一点她知道,小姑在镇上,消息比自己还灵通,肯定也清楚,所以不可能因为他。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女儿现在正在谈恋爱的那个男孩子

    看他出手这么大方,随便就送一辆山地车给儿子,应该也不是普通人。

    这样一想,她就确定女儿看上的男孩子也不是一般人,等女儿一回来,她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盘问。

    有个表哥是副市长那可了不得了而且来自京城,只怕他的来头比那个姓段的男孩子还要大。

    “妈,你别担心这个了,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以为妈妈担心自己被胡向阳骗,笑着安慰道。

    “这个我不担心。”叶妈妈神情轻松地说:“我只是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么好的运气,碰到的男人个个这么出色——”

    叶知书望着女儿,心里又骄傲又激动,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那个胆小怕事的女孩子,什么时候已破茧成蝶,重获新生,已经达到小姑都需要仰望的地步了。

    “妈,你笑话我。”叶纤红搂着妈妈的背撒娇。

    “我笑话你什么——”叶知书捋了捋女儿越来越黑亮的披肩发,反问道:“你是我生的,长得也像我,你过得好,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心中有些不解,印象中女儿的头发又枯又黄,什么时候连发质都变得这么好了。

    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和妈妈说了一会悄悄话,感觉心从来没有这么贴近过。

    前世在深圳时,她经常做这样的梦,梦见和妈妈亲热地靠在一起,没想到现在终于实现了。

    叶妈妈同样很激动,前些年因为身体不好,疏于照顾女儿,让她吃了不少的苦。她最大的愿意,就是把身体养好,然后好好弥补这些年对女儿的亏欠。

    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靠女儿才实现了这两个愿望。

    “大嫂,小红——”门口传来小姑的声音,打断了母女俩的悄悄话。

    小姑郑建琴自从转为公办教师后,在学校里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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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小姑来了
    “怎么没见姑夫”,见小姑一直在这个话题上打转,语气也过份讨好,叶纤红听得有点腻歪,就岔开话题问道。

    小姑新找的对象才三十岁,比她还小两岁,在镇上一家工厂上班,听说还在镇上买了婚房,家里条件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奇怪的是,以那个男人的条件,什么漂亮的老婆娶不到啊怎么会看上小姑这个老女人呢

    倒不是她刻薄,看不起自家小姑,实在是小姑长相太普通了。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因为长年在镇上当老师,很少做农活晒太阳,所以皮肤倒是比农村女人白净些。限于家里条件,代课老师的工资也不高,所以就算用心打扮,也不过比农村女人略时髦些。

    加上从小奶奶纵容,性格有些自以为是,又不会做家务,实在不是好妻子的人选。

    “他家里有事,刚刚回去了。”小姑笑着回答。

    对这个对象,她确实非常满意。

    当她过了三十还没嫁出去的时候,多少人说她这辈子完了,嫁不出去了。

    就连自家人对她也失去了信心,觉得就算有人要,也只能找个老光棍,或者找个二婚男人,做别人的继室当后妈了。

    没想到最后说成了这门亲事,不知道多少人跌破了眼镜。

    “听说你现在没在酒店上班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郑建琴又问。

    叶纤红离开酒店,她们倒不觉得意外,毕竟那种地方工资低,又是伺候人的工作,上不了台面,换一个更好。

    只是接下来会去哪里上班,她们私下讨论过很多次。

    在郑建琴看来,如果那个男孩子真的有本事,最好把侄女弄进政府机关,次一点的到国企也行,就算当个临时工也值了。那里上班干净又体面,工资奖金又高。等工龄长了,说不定还有机会转正,那真的成吃皇粮的干部了。

    “想跟朋友做点小生意吧”叶纤红随口说道。

    她没打算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们,免得惹来麻烦。

    倒不是看不起老家的亲人,而是心里明白,如果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她们肯定不会赞成。只会拖后腿。

    毕竟在她们的眼里,女孩子干得不如嫁得好,所以最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营企业坐办公室,找个能干的男人,这样的小日子才是最完美的。

    至于经商,她们会劝阻你。

    如果你失败了,她们就会事后诸葛亮,说早劝你了你不听,现在后悔晚了吧如果稍微有点起色,她们肯定会把沾亲带故的人介绍给你,说自己人可靠,外人会占你的便宜。

    如果你拒绝,这些人就会想法设法抵毁你,把你在亲朋圈的名声败光。如果你同意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她们把你的心血败光。

    叶纤红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除了自己的父母弟弟,其它人她谁都不信。

    除非自己的生意做得非常大了,大到被人败掉一些也无所谓的地步,那时用些自己人,让他们得些好处,才真的无所谓。

    就当是花钱买名声好了。

    “生意不好做吧又累又不好赚——”小姑果然开始规劝了。“还不如找个好单位,又轻松又体面,大嫂,你说对不对啊”

    说完,还把话题丢给叶知书,希望她劝劝女儿,一付我们都是为你好的口气。

    “这个我不管,小红她自己拿主意就行了。”叶知书哪里会上小姑的当,直接把话题丢回去。

    何况她也是看明白了,女儿进城后,改变了许多,现在的眼界和处事手段,早不是自己可以比的了。

    小姑那一套理论,指点她大侄女郑兴怡还差不多,女儿如果照她那一套去做,岂不是越混越回去,跟她们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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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胡向阳登门
    种好兰花后,叶纤红把篮子里的马兰头倒到地上,开始清理。

    剪掉老根和黄叶,浮在水里洗干净,等晚上把捡好的青叶子丢进滚水里烫熟,捞出来切碎,加点作料,在这种天气里,弄盘凉拌菜特别好吃。

    郑建琴没有动手,只是搬过椅子坐到屋门口,一搭一搭地跟叶纤红母女聊天。

    看情形打算在这里蹭饭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叶知书倒没在意,虽然小姑跟自己一直不亲近,终究是一家人,没理由吃顿饭也要计较。

    更何况女儿今天买了不少肉菜回来,拿出出东西招待。

    唯一不开心的是,母女俩难得有机会在一起,说些贴心话,多了一个外人,自然不方便。

    叶纤红也很郁闷,原打算种好兰花后,到楼上一个人时,就进空间,把今天刚搞到的那些花草树木,好好理一理,现在小姑一直在身边盯着,也不方便离开,只能等晚上再说了。

    转眼时间已近五点,叶知书站起来,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叶纤红猜测弟弟也该放学回家了,就走到院子门口,看他回来了没有

    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达的轰鸣声,隆隆的声音震得家里的老房子都有点回响。叶纤红惊讶地抬头,看到一辆边三轮正从远处驶近,然后往自家屋前的弄堂开进来。

    骑手戴着头盔,穿着一套休闲服,看不清相貌,叶纤红却一眼认出他是胡向阳。

    他来干什么怎么找到这里的叶纤红又意外又气恼地想。

    现在不是二千年后,男女谈朋友,可以随便上对方家玩。就算今天一起吃了饭,明天反目成仇,跟另一个异性出去开房,也是家常便饭。

    这时候的农村,大家还是很看重一些老规矩。男孩子第一次上女方家可是有讲究的,胡向阳都没有跟自己商量,就这么莽撞地过来,不知道会不会被长辈说失礼

    下一刻看到摩托车后面的山地车,一下子明白了,原来胡向阳先去了乡中找到弟弟,然后跟他一起回来的。

    “姐——”郑兴安骑的是山地车,所以一直落在胡向阳的身后,等到了巷子口,胡向阳停了下来,他的山地车不必停,这才冲到了胡向阳的前面。他一靠近院子门口,就激动地大叫。

    放学时在校门口看到胡向阳,才知道姐姐今天回家了,他急着回家见姐姐,顾不得同学们缠着他帮忙,想去胡向阳的边三轮坐一坐的要求,跟胡向阳一前一后,匆匆回来了。

    “放学啦——”叶纤红望着弟弟见到自己,兴奋得满脸通红的样子,心里一暖,走上前去,站在他面前。

    这个弟弟就是她心里最重要的宝贝,每次看到他姐、姐这样叫,她的心就软得不行,恨不得搂住他狠狠亲一下。

    看到姐姐的笑脸,郑兴安反而有点羞涩了,他下了车,把山地车停在院门边,拿下书包,站在姐姐身边,跟她一起在门口等胡向阳进来。

    “他们姐弟的感情真好。”小姑在屋里听到了,跟厨房的叶妈妈说了一句。

    “是的啊!”这是叶妈妈最骄傲地地方,姐弟俩的感情,绝对是她见过最好的。

    可是她们的关系好到自己这个当妈的也要靠边站的时候,她又忍不住想吐糟。“安安这个臭小子,眼里只有他姐姐,现在恨不得丢下我这个妈,跟他姐姐在虞城生活,被我骂了一顿,才消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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