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晕,松狮犬叫起来不像狮子,像什么像猫叫吗”叶纤没胆量继续在外边遛了,牵着狗狗往回走,嘴里没好气地说道。
“我不管。”章诗萍任性惯了,抓住叶纤红的胳膊嚷道:“你这只狗哪里来的,帮我也搞一只,我也要养——”
“诗诗姐送我的——”叶纤红也没有瞒她。“听说是她朋友家的狗生的,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那你帮我问问。”章诗萍摇着她的胳膊叫道。
“行,行。”叶纤红无奈地答应。
回到屋里,看时间已近十点,这么晚了自然不适合给苏思诗打电话,章诗萍倒也体谅,提醒她明天别忘记打电话。
叶纤红只好应了。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松狮犬一路跑过来,在叶纤红的脚下拱了拱,然后贴着她的脚躺下来。
叶纤红见它发怒时异常凶猛,平静时却出奇地乖巧,此时头靠在自己的脚背上,似乎非常依恋自己,有些心软,俯下身子,轻轻在它头上捋着,替它搔痒。
狗狗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然后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脖子时不是扭一下,头往叶纤红的小脚上蹭一下。
章诗萍被一人一狗的互动羡慕坏了,伸手也来摸狗狗的鼻子,狗狗也不生气,反过来舔她的手。
“对了,你这么晚过来干什么”叶纤红想了想,主动提起话题。
以前章诗萍过来,要么是蹭饭,要么是碰到感情问题,找她来诉苦。
今天这么晚过来,蹭饭肯定没机会了,最大的可能是,她跟温俊的感情又出问题了。
叶纤红她实在怕了跟别人挤一张床,所以想早点听她说完,早点赶她走,免得她又要跟自己抵足而眠,赖着不肯回家。
至于生意上的事,她认为没什么问题,新款式已开发出来,只要服装厂那边用心做,肯定能得到顾客的青睐。
何况店里还时不时拿出促销款吸引顾客,营业状况肯定比以前好得多。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章诗萍被狗狗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居然忘了自己这次过来的目的,被她提醒,才反应过来,不高兴地问道:“叶纤红,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你的好姐妹啊——”
“这话说的——”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好像我辛苦帮某人提高销量,辛苦帮某人设计新款,都是自己犯贱似的。如果某人不领情,我还不如自己开家店赚钱呢”
“好啦,好啦,算我说错了。”叶纤红一番指桑骂槐,让章诗萍羞愧了,她嘴里老老实实地道了歉,说出了来意。“主要是今天听到一个消息,让我不爽,所以才来找你算帐——”
“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今天的事今天有什么大事除了挖兰花卖了不少钱,好像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难道是听说了自己送花给赵大成他们,却没有送给她,所以让她吃味了
“是不是兰花的事你放心,肯定不会少了你一份。”叶纤红指了指窗边放着的两盆兰花说道。“这是我给你和诗诗姐准备的,既然你先来了,就挑一盆喜欢的带走——”
“啊兰花”章诗萍的注意力又被叶纤红带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是什么品种好漂亮——”
“叫程梅,九节兰的一种。”叶纤红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只能照胡向阳他们说的解释。“是兰花里的极品,二千块一盆,如果碰到喜欢的,说不定还要贵——”
“这么值钱啊”章诗萍吓了一跳。“这么贵我怎么好意思收对了,这花你从哪里搞来的”
“山上挖来的啊”叶纤红惊讶地反问。“你来找我算帐,不是因为我没有送花给你吗看你的情形,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
“我怎么知道”章诗萍听叶纤红要送这么贵的兰花给自己,越发不好意思了。“我是听说你有特别好吃泡菜,却不告诉我,所以才过来找你算帐的——”
“我晕。”叶纤红想曝粗口了。这个章诗萍的脑回路也太奇怪了吧!“我上次整了你的家乡菜请你吃,你居然不念我的好,只为没有请你泡菜,就要来找我的麻烦”
“是啊!”章诗萍振振有词地说道:“谁叫你给了那个苏思诗十几坛,却连说
第七十七章好事接踵而来
有人说福无双至,叶纤红却发现自己的好运接二连三来了。
这两天单卖兰花,就卖了四万多,应该够她在老家造新房子了。没想到当天晚上,章诗萍找上门来,帮她男朋友温俊牵线,要采购自己的泡菜,给饭店供货。
这跟卖兰花不同,属于长期合作,即使单日销量不高,天长日久算下来,也够一个家庭发家致富了。
所以叶纤红非常看重这笔生意,第二天吃过早饭,她就进了空间,清点里面还剩多少蔬菜瓜果。
这些日子下来,最大的消耗,就是给诗诗姐准备五十坛泡菜,用掉了将近五百斤蔬菜。至于自己平时断断续续地割些炒菜吃,真的没用掉多少。
当初因为空间小,她没种多少,所以剩下的蔬菜瓜果真的不多了。
想到不久前,自己还在担心种多了,让里面的蔬菜白白老去太可惜。
没想到才过去几天,因为接了温俊的生意,她又开始为蔬菜不够而发愁菜了。
多想也没用,还是去买些蔬菜种子了,尽快种下去吧。
叶纤红的性格是,宁愿多备些,种多了卖不出去,也不希望因为蔬菜不够,到时有生意,却只能看着没法赚钱,那真的太痛苦了。
想着那盆花还没送给诗诗姐,叶纤红出去前,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兰花的事跟她说了一遍,叫她有空自己来拿。
反正她就住在自己家后面,开车回家时经常路过,上来拿一下很方便。
苏思诗也从蒋建辉那边听说了叶纤红卖兰花的事,暗里为她高兴,听说要送自己一盆,笑着道了谢。
两人关系走到这一步,这点礼物真的不算什么,苏思诗自然不会拒绝。
叶纤红锁好门出去,来到种子商店,考虑到全部是用来做泡菜的,大多数绿叶菜水份大,不适合做泡菜,只能放弃了。
除了上次种过的萝卜、豇豆、黄瓜、四季豆、包菜之外,他又挑了芥菜、茄子、莴苣、番茄、西芹等品种,至于莲藕、金针菇等需要特殊种植方式的植物,她就无能为力了。
看到大白菜种子的时候,她突然想着,是不是可以尝试做韩国泡菜。这个虽然比四川泡菜复杂一些,有的调料也不容易搞到,不过前世很多饭店根据国人口味,做了些改良,调料也是现成的,叶纤红相信自己也能做出来。
这样一想,她又买了一包大白菜的种子。
至于种植的季节对不对,这个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至少到现在为止,空间没什么季节变化,似乎是恒温的,只要种下去,什么植物都能生长得很好。
从里面出来,叶纤红顺路去美容店那边看了看,刷白工作已完成,工人已把房间上上下下洗扫了一遍,连院子也冲了水,看起来很整洁。
那株叶纤红特别牵挂的藤本蔷薇,虽然伤了些枝叶,现在被雨水冲洗干净后,又恢复了艳丽的外表。
想到家里造房子后,她也想在院子围墙上种些类似的植物,叶纤红趁院子里没有,从空间拿出那把大剪刀,挑了些不起的枝条,剪下来丢进空间,打算在里面养活后,再移植到老家院子里。
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灵水对植物的作用,除了能长得更快更茂盛之外,还能让植物产生变异。
她没别的要求,只要能让花开得比外面这些大就行。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没有人打理,这些新开花的颜色从粉红变成了淡粉色,花也好像变小了,跟铜钱差不大。
叶纤红印象中的藤本蔷薇,不是应该长得更好
第七十八章造房子计划
造房子的事确定下来后,一家三口都很激动。
特别是郑建国,辛苦工作这么多年,却没有攒下一分钱,内心其实非常愧疚。
他们现在住的老房子,还是父亲在世时造的,分给他当新房,里面的家具也是那时候打的,这么多年都没换过。
他自己苦惯了,住的差一点不在乎,却不能苦了儿子。特别是是儿子一年年长大,很快就会到说亲的年纪,如果家里还是这付样子,谁家的闺女肯嫁过来
好在女儿懂事又能干,郑建国觉得这样的闺女,比别人家亲生的还孝顺。
一家人坐下来,讨论造房子的细节。
这一点叶知书没意见,倒是郑建国想去村支书那里批一块三间房的地基,打算造三间二楼,楼上多备几个客房,就算女儿嫁出去了,也给她留个固定的房间,方便她随时回来住。
老房子这边只有两间地基,地方小了点,腾挪不开。
叶纤红没有反对父亲的意见,只是把自己画的草图拿出来,说了自己的计划,给父亲参考。
郑建国一个乡下男人,哪里建过这种乡村别墅,只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望了女儿一眼,又有些不踏实,造得这么漂亮,四万块应该远远不够吧。
“爸,你放心,照我这样造,花的钱其实差不多。”叶纤红指着图纸解释道。
现在农村造房子,除了工匠,其它小工都是邻居帮忙,不用付钱,只要待饭就行。反正下次别人家有类似的事,还得还回去。
而造别墅,唯一增加的就是人工,毕竟结构发生了变化,加工难度也增加了,同样的房子,那样造只要一百工的话,这样或许要一百三四十工了。
郑建国听女儿这样一解释,觉得也有道理,就不吱声了。
至于把旁边那块空地换过来,他也觉得问题不大。大不了自家多用些地,跟人家换好了。
如果在老家盖起这样一栋小洋楼,肯定是村里独一户,郑家这么多年被人看不起,也该扬眉吐气了。
这样一想,郑建国反而觉得女儿想得周到,于是拿起纸笔,重新画了张图纸,包括新房子地基的位置都作了调整,尽量照女儿的要求去做。
叶纤红看爸爸认真在画图纸,知道他同意了自己的方案,就没打扰他,拉着妈妈起身,准备出去一趟。
爸妈难得来一趟县城,叶纤红打算和妈妈去一趟菜市场,买些好吃的招待她们,顺便再买些肉菜让她们带回去。
叶知书这回也不推辞了,女儿既然有本事赚钱,吃得好也正常,没必要亏待自己。
这一点母女俩倒很像,有钱了舍得花。不像有的农村妇女,有钱了也不舍得用,宁愿藏在家里被虫蛀,说到底是穷怕了,没有安全感,有钱傍在身边,才睡得踏实。
不过叶知书更多考虑的是儿子安安。
男孩子发育期间,营养确实很要紧,特别是姐弟俩都是早产,身体本来就比普通人弱,以前家里穷,吃不起,她也没办法。现在他姐姐有这个本事,当然不能再苦了儿子。
儿子现在还不到一米七,实在太矮了,她巴不得他能长得一米八。
男人么,身体高大强壮才好,能保护家人。
像胡向阳这样就不错,身高有一米八几了,看起来非常健壮有力量,又是当警察的,说出去有面子,所以她一眼就相中了。
女儿跟他如果能成,肯定不会被人欺侮,她
第七十九章泡菜生意
“你好,叶小姐,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过来拜访,顺便谈谈泡菜的合作细节。”温俊在谈工作时,就像换了一个人,特别彬彬有礼和特别有耐心。
“行,你过来吧!”听说他愿意亲自过来跟自己谈,叶纤红更加满意。这说明温俊非常重视泡菜,到时会比章诗萍说的多订一些也说不定。“你知道我的地址吧”
“知道,知道。”温俊连忙回答。“你稍等一下,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就进了厨房。
除了苏思诗上次带走的,空间里还剩三十多坛泡菜,叶纤红自己最近倒没吃,所以厨房并没有放。既然温俊等一下要过来,肯定得提前在厨房放几坛,万一他等一下要带走,再从空间拿就来不及了。
于是手一挥,厨房的角落多了五坛泡菜。
里面空间小,放多了也不行,万一他五坛也嫌少,那只能借口放在附房,提前从空间拿出来了。
回到客厅,坐在爸妈身边。
爸爸已把图纸画好,虽然比不上专业的绘图师,不过比自己潦草的图却好得多了。
“谁要来”叶知书刚才听女儿打电话,似乎有客人要过来,问道。
“是章诗萍的男朋友。”叶纤红随口回答。
忽然想起爸妈似乎跟她没见过,又解释了一句:“是一个开饭店的老板,打算来买我的泡菜——”
“啊”叶妈妈一听,惊讶极了。“他们开饭店的不会自己做啊,居然要向你买”
“我做的更好吃啊!”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得意地笑道。
“看把你能的——”叶妈妈对这个女儿又是骄傲又是欣慰,嘴里却忍不住打击她。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女儿明明胆子很小,性格又孤僻,所以没什么朋友,没想到来虞城工作后,就像变了一个人。
难道是因为城市的环境特别锻炼人,所以才让她变化这么大
安安一直在乡下,性格也单纯,以前她不想给女儿添麻烦,所以不许他放学后来虞城。
现在看来,自己这样做可能错了。
如果他跟姐姐生活在一起,说不定也会变得越来越懂事,越来越能干
如果安安能变得像他姐姐一样会赚钱,那她做梦都要笑醒了。
女儿虽好,终归是要嫁人的,只要儿子才能陪自己一辈子,所以叶妈妈看到女儿这么能干,反而想到了儿子。
老一辈都重男轻女,这在农村更严重。叶知书好歹有文化,所以两碗水还算端得平,没有过份疼惜儿子而忽略了女儿。
一阵声敲门声传来,叶纤红站起来去开门。
“叶小姐你好。”温俊一看到叶纤红,连忙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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