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游竞技

末世小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秦善官

    林愁斜眼看着赤祇,“这就是你所说的团结”

    赤祇愤愤然道,“果然都是肮脏龌龊的雄性生物,浑身都弥漫着恶心的味道,就跟部族中的智者说的一样,只有被切掉累赘的男人才是最好的苦力在我们血神部族,捉到外面的男人,要先割掉累赘物,然后放他们去干那种最累的活。”

    林愁顺着赤祇的眼睛看去,某只哈同学身下嘟噜噜一坨,甩啊甩啊的。

    割掉累赘

    卧槽!

    林愁大叫一声,“真是活该滚滚拆了你们的天坑!”

    随着林愁的声音,上百只哈士奇就像是疯了一样,疯狂的撕咬成一团,嚎叫声此起彼伏。

    是真的、招招致命的撕咬,刚才还肩并肩手牵手的好伙伴如今已成不死不休的敌人,喉咙、眼睛、肚腹,专门找这些脆弱致命的地方下口。

    看得林愁一阵皱眉,这哈士奇,对自己的同类也这么狠毒么,虎毒尚且不食子。

    这他娘的不科学啊,按理说一个族群应该都是同一只雄性或者雌性首领的后代

    林愁再仔细一看,好家伙,这群上百只哈同学中,根本就没有一只雌性,全是带把的!

    别说这时候来的是同类雌性,就是这帮家伙看见同样毛茸茸双眼皮的毛牛都会觉得它美的清新脱俗!

    这时,体型和力量的优势就显现出来,六爪哈士奇明显高过其他同类一个量级,片刻功夫,能站起来的,就只剩下一只四爪。

    正是刚刚离林愁最近的那一只,虽然没有进化出镰刀状的六爪,但它却在最短的时间内抓到了最多的鼹鼠。

    两只不怀好意的六爪同时瞄上了已经受伤的四爪,四爪嘴里发出“呜呜”威慑性的低吼,踱步向后缓缓退去。

    “吼!”

    两只六爪同时嚎叫一声,扑了上来。

    林愁歪了歪脑袋,这只四爪,又聪明又能干还会吵架,看起来就是为本帅准备的啊!

    唔,本帅的平底锅呢

    正要出手来一回英雄救好汉,只听耳边一声厉喝,

    “该死的雄性生物!”

    只见大胸姐凌空将两只六爪薅了下来,轰然砸在地面,两只六爪同时惨嚎,张口露出五公分长短的尖牙向大胸姐咬来。

    “果然都是一样的龌龊!”

    大胸姐一巴掌将一只六爪满口狗牙击碎,口中怒斥。

    “猥琐!”

    再一拳,这只六爪的头颅彻底变形。

    “不堪!”

    “哐!”

    另一只六爪像破麻袋一样被举上半空,在大胸姐的巨力面前,挣扎显得那样可笑。

    “下流!”

    然后向下抡去。

    “血神的荣光照耀下,你们,就该,公平,对决!”

    大胸姐的手没有松开,同时用力,单膝半跪在地,六爪的脊椎与她的膝盖重重撞在一起。

    “咔嚓。”

    一根齐眉棒,瞬间变成双节棍。

    &nb




第二百四十九章 杏仁脑花(上)
    一片狼藉的院子被林愁和大胸姐打扫干净,将那些哈同学的尸体收进冷库吊起来保存。

    离地悬挂时,狗体内多余的血水会由伤口沁出,而一部分血液也会缓缓的进入到肉质中,类似于牛排的干式熟成,这样狗肉的肉质不会随着它们死去的时间而变老,相反,相比于刚刚宰杀时的肉质,是另一种程度上的鲜嫩。

    处理完这些,林愁忽然有点放松。

    貌似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闲下来,专门为自己做上一顿美餐了吧

    现在,正是值得庆祝的时候。

    上古时代的人们常用“渴饮其血、生啖其肉”来形容对一个人的痛恨,说起来是有点抽象和小暴力的。

    当然这种行为转移到鼹鼠身上时,就变得如此顺理成章。

    看着一排码放的整整齐齐的白尾鼹鼠,林愁嘴角露出冷笑。

    这些鼹鼠都是从死去的鼹鼠堆里挑出来的,个个膘肥体壮,首尾长达二十厘米左右,总共是一百只。

    鼹鼠的处理方法非常简单,小尖刀刺喉,开出一厘米长的小口,烧一大锅水,水温达到85度时停火,放入鼹鼠

    浸泡。

    三分钟后,锅内的水已经被鼹鼠脖子上开出伤口中流出的血液浸染变成淡红色,浸泡后的鼹鼠取出用手一抹,体表的毛发就会立刻褪掉,露出白白胖胖的表皮。

    一百只鼹鼠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林愁和赤祇忙了一个小时才将它们清理完成。

    去除体毛的鼹鼠看起来就可爱了许多,又白又嫩。

    用小刀沿下颚开口一直割到两条后腿中间,顺便挑掉大胸姐所谓的“累赘”,恩,大约有半颗米粒大小的玩意。

    掏出所有内脏丢进饲料桶,稍后可以给植物们加餐。

    再次一只只的清洗干净后斩掉鼠头,放旁备用。

    鼠头才是林愁要用到的材料,而鼠躯也不会被浪费。

    用两根竹签由前后肢横向贯穿,支撑起鼹鼠的躯干,让其摊开,不得不说,这样的造型有点像风筝。

    在后院点燃一堆干稻草,之所以选用干稻草,是因为干稻草燃烧出来的火焰是“黄火”,温度稍低,正适合熏烤鼹鼠。

    一只只将鼹鼠烤到表皮发黄沁出油脂后,用绳子串成一大串,挂在房檐下。

    一个半月后,这些鼹鼠就可以变成美味细腻的腊鼹鼠。

    而林愁今天要做的菜,还在案板上等待着他。

    这是属于一个厨师才有的奢侈,因为林愁要用这整整一百只鼹鼠做成一道菜那些腊鼹鼠跟林愁要做的菜比起来,只能算是边角料了。

    细说起来,上古时代某些地方的人们也有着食用鼹鼠的习惯,甚至很有一些餐馆打出的招牌就是鼹鼠制作的菜肴。

    这些餐馆每天要用掉大量的鼹鼠,而鼹鼠的脑袋上着实没有什么可以食用的地方,看起来也不那么美观咳咳,事实上剥了皮露出森森白牙白骨和肌肉的鼠头看起来会让绝大多数人倒尽胃口,大多数的餐馆会选择将其丢掉。

    那时的鼹鼠大多是十厘米左右的小鼹鼠,没有大灾变后鼹鼠这样巨大的体型。

    但那个镇上就有一家餐馆的老板是个十足的小心眼,心想,鼹鼠都是论斤买来的,丢掉脑袋不就平白多了一份损失

    于是他就琢磨了这么一个办法,取鼠脑后以水煮脑花多用猪脑的方法烹饪。

    烹出的鼠脑花大小如杏仁,别具香味,客人品尝之后赞不绝口,当地镇上“杏仁脑花”的名气便传了出去。

    因处理方法繁复且极耗时间,想要吃杏仁脑花的客人每日里排起长龙,这道菜也因此身价倍增,颇有些反客



第二百五十章 杏仁脑花(下)
    林愁吸了吸鼻子,口水开始大量分泌,肚子也迫不及的发出抗议,

    “那个谁,大胸姐,饭焖好了么”

    大胸姐端着一整盆米饭咣当一声顿在饭厅桌子上,嘴角扯了扯,终究还是打算回避掉任何可能增加“刑期”的发言,

    “好了。”

    每人盛了满满一碗米饭坐在桌前。

    米是上好的青稻米,米粒狭长饱满,颜色微微呈淡青色,表面泛着光,米香浓郁又不失富有矿物质的清香。

    面前装着水煮脑花的大碗闪耀着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颜色红油透亮,豆腐白皙,脑花细嫩,蒜苗翠绿。

    白嫩的豆腐和脑花表面浸透了红油,微微沉浮在浓稠的汤汁上方,每一块豆腐、每一朵脑花都在汤表面露出最标准的三分之一体积,这代表着芡汁的浓度掌握得非常到位。

    辣椒与花椒或许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意想不到也是最顺理成章的组合,大开大阖的刺激性植物芳香,麻辣的口感,完全可以从最深处调动起每一个嗅觉细胞的激情。

    花椒与辣椒同属于“触觉”范畴,人体抗敏细胞的排异反应在大脑中合成出类似于灼烧般的刺痛,便有了“辣”

    而麻,则更为不可思议,花椒中的花椒麻素有选择性的的刺激人感知纤维中某些特定的部分,感知纤维会以高达每秒五十次周期性频率在舌尖震颤,并将这种感觉反馈给大脑,这就是所谓的“麻”。

    食材与食材、味道与味道的碰撞如此鬼斧神工,但殊途同归,它们所带给人类的体验是无与伦比的美妙。

    红油浓烈辛香,那是能够刺入骨髓震撼灵魂的味道,鲜嫩的青蒜苗带来的清新又恰到好处,麻、辣、鲜、香,说的就是脑花豆腐这样的菜肴。

    一朵脑花,在筷间颤抖,让人无比担忧它会在顷刻间融化、烟消云散,又似乎真的要盛开绽放一般。

    可盛开之后,难道不是凋零吗

    怀着这种奇怪的感情,将脑花轻轻放入口中,红油带来爆炸般的麻辣感觉顷刻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一股酥麻从脖颈兵分两路,一路直抵后脑,一路涌入胸膛,沸反盈天。

    轻轻咀嚼,脑花质感绵密,异常鲜嫩,既有肉的肥美,又更富含脑花特有的磷质醇香。

    入口滚烫,口感厚重回味绵长。

    林愁深深呼出一口气,眉毛却蹙了起来。

    再看赤祇,连头都不太,大口扒饭大口吃菜,双唇红艳艳的似要滴血,额头沁出几滴热汗,双颊透粉。

    林愁想道,到底是没有关键的红油豆瓣来提香提味,虽然味道还过得去,但以他的舌头,瞬间就能感觉到其中的差距。

    一味调料之差,完全就是两道菜!

    大灾变,到底断送了多少人类记忆中的味道。

    勉强吃了几口,叹了口气,放下筷子。

    赤祇把脸从饭碗里拉扯出来,含混不清的说,

    “老板,你咋了不吃了”

    林愁表情很惆怅,这道菜勾起了属于厨子的愤怒,你让本帅怎么还吃得下去

    说道,

    “这是身为厨师吹毛求疵的忧伤,你不懂!”

    “哦那我就都吃了。”

    赤祇端着杏仁豆腐的大碗转身就走,生怕林愁跟她抢一般。

    哎!

    想不到你原来是这样的大胸姐!

    赤祇还不知道她已经被黑心老板惦记上了,等待着她的,将是刑期的无限期延长,回到椰树小屋尽情享受美食。

    林愁拎起饲料桶,打算给植物们来一顿加餐。

    刚走出后院,就看到一块腊肉躺在地上,应该是被风从屋檐上吹掉的。

    捡起来准备洗洗挂回去,却感觉手中的重量不对,好大一块腊肉,怎么没个二两重

    翻过来一看,腊肉的另一面已经空了,成了凹槽,几只白蚁正在里面浑汗如雨。

    “”

    再一看地面,一条细细的白蚁形



第二百五十一章 游荡魔的最爱(二合一)
    林愁锋利的可以给变异蜘蛛刮腿毛的大铲、狂追恶犬吴小黑十八条街的辉煌记录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威慑性的加成buff。

    两只二货梗着脖子声情并茂的跟他讲道理,

    “嗷!”

    “嗷嗷!”

    “嗷嗷嗷嗷呜!”

    林愁眼珠子都快被气成哈士奇一样的蓝色,啊不,我们的小雪公举还是哈同学中的异类,虹膜异色,一只眼睛湛蓝,一只眼睛明褐色。

    大胸姐从厨房里走出来,看着快成斗鸡眼的一人两狗,撇撇嘴,

    “老板,有客人。”

    林愁收铲,哼哼着,“今天算你们两个二货走运,本帅不跟你们一般见识。”

    “嗷,嗷嗷!”

    林愁一挥铲子,“娘希匹,通通去给老子抓耗子去!”

    空荡荡的饭厅似乎有被一个身影塞满的架势。

    游荡魔照例裹着一身异兽皮毛,魁梧至极的身躯似乎更加强壮了,一只手臂搁在桌子上,比林愁的腰还粗上一些。

    任何关于力量的形容词放在他的身上都不会显得突兀,这就是一个人形野兽。

    林愁严重怀疑,游荡魔的脑袋里装的可能都是硬如铁条一般的肌肉。

    游荡魔脸上布满了狮子鬃毛一般杂乱的黑色胡须,黑漆漆的瞳孔对准林愁,闷声道,

    “林老板,好!”

    林愁点点头,“吃点什么”

    游荡魔挠头,“我没钱,林老板看看外面的暴牙狼,你要不要”

    林愁过去看了一眼,显然这位半个多月不见兄台又跑到荒野深处捕猎了,因为在基地市附近,根本就没有三阶以上的暴牙狼王。

    “要。”

    游荡魔这才笑了,连成交价都不问,直接道,“那来一杯五彩蛇王酒,十只盐焗鸡,一盆猪血汤,多加血,我喜欢血!”
1...8182838485...642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