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拯救你老婆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无敌呆呆
云杉不需要,正好都砍了建房。
林绍轩正在心里做着规划,那边午饭已备好,葛庄头来请。
鲜鱼、嫩藕、老母鸡,再来几样新摘的蔬菜,林绍轩吃得挺美,葛庄头吃得也很满意,不是满意饭菜,而是满意新东家。
山坡下的荒地都是些砂石,没人愿意要,新东家出钱每天三十文雇人叫全开了。那片杂树,一天三十文,全砍了,大伙儿拉回家当柴烧。西边一大片空地上要建座大工坊,农闲的人又有得忙了。
新东家好,人和善又肯花钱,跟着这样的东家日子肯定越过越好,等攒够了嫁妆,给小丫儿去城里寻户好人家,别叫她再跟着自己受罪了。
酒酣耳热,葛庄头把三个儿子都叫来行礼,拍着胸脯子保证,只要东家一句话,一定把人手安排好,保证把事都做得妥妥的。
“福伯,等下我就回去了,你跟葛庄头商量着来,按我计划书上写的,安排人做好。你就不用在这儿看着了,我趁机瞧瞧这庄头的能力。”
福伯接过那张纸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行字,正是刚才查看庄子时说的几件事。图用炭笔画的,看着倒还精致,就是这字……唉,这个二公子白长了个好脑子,怎么就不好好念书,瞧这字写的!
“公子您有事只管回,不用来接了,老奴明天做完事叫庄头送我回去就是。”
福伯现在对林二公子是打心眼里佩服。为什么,自然是信了他的大忽悠。什么近期规划,中长期规划,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妈呀,福伯这辈子都没听过这许多理论。
也罢,自己就舍出这把老骨头陪二公子疯一把,成了也让我李二福城志上留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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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风雨欲来无人知
林绍轩要制的是玉容散,老佛爷当年最爱用的护肤品,以十多样名贵中草药制成,再加入檀香和珍珠粉,有美白抗皱祛斑之功效。
什么是玉容散其实就是面膜,用时取两匙,以蛋清调成糊,在脸上敷上薄薄一层,干后用温水洗去即可。
林绍轩亲自去买的材料,叫上小二小三帮忙研磨过筛,又捣烂两颗珍珠研成粉,搅拌均匀,装了满满一瓷罐。
以一个锦盒将两样东西密密装好,歆雅修书一封,对赵琮诉了相思之情,又细细交代了香水和玉容散的用法,这才叫过凌霄。
“此去京城甚远,但这两样东西实在重要,还请凌护卫多多辛苦,把它亲手交给琮郎。”
“雅夫人请放心,属下一定快马兼程,取了回书即回。”
凌霄听说这锦盒里的东西非常重要,不敢怠慢,牵过马当天就出发了。
京城距此三千里,快马加鞭也要走五六天,袁歆雅原本也没指望赵琮很快回信,送走凌霄就继续想她的生意经去了。
林绍轩调了些淡香水等着陈化了拿去卖。所谓淡香水,其实就是多加些酒精,少加些精油。酒精好制,精油难得,要想批量配置香水,就要购买大量鲜花,他现在事情太多,顾不上这个。
袁歆雅做生意,林绍轩建田庄,却不知京城已被他二人搅起细细风雨。这风雨渐起,势必越变越大,不知这远在三千里外的两人可曾做好接受风雨洗礼的准备。
春已深,百花争艳,大宋皇帝景僖遣散御书房里议事的几位阁老,在一众宫人的簇拥下去了御花园。
这本是平常的一次游园,今日却有了不同。皇帝在御花园循着一缕奇异的幽香,遇到了同样在此赏花的贵妃赵丽琼,与贵妃同赏盛景,当晚又留宿紫云宫,自此日日必去贵妃宫里看望。
三日后,皇帝下旨,封淳王嫡长子赵琮为淳王世子。
“哈哈,这个林绍轩,果然是我的福将!”
接完封赏圣旨,世子之争尘埃落定,小王爷赵琮志得意满,在小书房接见了大功臣凌霄。
“你说他是怎么做到的”
就算林绍轩站在这里,也一定不会告诉他,给贵妃的那瓶香水里加了依兰、迷迭香、肉/豆蔻等具有催情作用的香料。这可是他专为某人精心调配的,本想找个机会试试效果,没想到先便宜了贵妃。
小王爷兴奋得哈哈大笑,凌霄自然要凑趣,把林二公子在杭城做的那些大事细说了一遍。
“哎呀,我这个兄弟……”听完林绍轩的青楼丑事,又听说他追玉郎直追到知府家去,赵琮也很是无语。
当初我怎么说来着明明只要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得到美人,你偏不肯承认喜欢人家,现在可知后悔了
姐姐在宫里重获盛宠全仗这位小弟的帮忙,自己的世子之位也算得他之助,算了,我也帮你一把吧。
赵琮眼珠一转,写下了两封书信。一封给歆雅,叫她放心,自己地位稳固后就去杭城接她。还有一封嘛,赵琮嘿嘿奸笑几声,提笔一挥而就,盖上世子大印和自己的私章,把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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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过来,在耳边细细叮嘱了几句。
“是,世子爷请放心,属下回去后立刻就办!”凌霄站得笔直,口号喊得震天响,心里却偷偷翻了个白眼。自己这主子,又开始不正经了,哪有这样感谢人的,只怕林二公子这次收到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可怜的林二公子还不知自己辛苦了一天,又送出珍藏的极品催情香,换来的却是一场大祸,他还在为自己未来的大业做准备。
福伯和葛庄头两个老头搭配,带着数十位壮丁,几天时间就把城南的庄子按规划修整完毕,他要盖的大工坊也已挖好地基、建起围墙,这几日正从砖窑拉砖,不日就能建好。
“二公子,葛庄头派人来回,再有三日就能上梁,问公子要不要去看看。”福伯接了葛庄头的信,马上就去回林绍轩。
“庄子的事我就先不管了,你跟葛庄头商量着办,我有样东西你帮我看看。”林绍轩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张画纸。
林绍轩这几天假装浪荡,其实正事一件没少做。在侍书的银子攻势下,他已有了许多基层情报员,也渐渐掌握了府里的一些情况。
老爷一个月才去夫人房里一次,对夫人甚是冷淡。
大公子最近不叫扫雪和听琴去问话了,也没理表少爷。
大公子晚上经常关起门来画画,但除了翠痕没人看得到他画什么。
林绍轩对这个神秘的大哥每天晚上画什么非常好奇,没法偷进他的书房,干脆派人监视翠痕,终于发现她常去几家书画铺子裱画。花了一锭银子收买个画师,林绍轩得到了大哥画作的摹本,现在正拿在他手上,放在福伯面前。
“这……二公子从哪里得来的!”看着画上的扑蝶美人,福伯吓得脸都白了,拿过画又仔细看了一遍,才颤声询问。
“此乃我大哥所绘!”
福伯的脸一霎时青白交错如开了个染料铺子,那只手抖得拿不稳画纸,却什么也不肯说。
“这人是谁”
福伯的样子,一看就知道这里面有故事,林绍轩必须找他问清楚。
“二公子您别问了,老奴也不知此人是谁。”
不知是谁你吓成这样你哄傻小子呢
“福伯,此事非同小可,你要是知道什么一定要据实相告,否则你家小主子恐怕没多久好活了。”
林绍轩这话半真半假,却正好说进了福伯心里。若是那人能画出这幅画,恐怕当年的真相也遮掩不住了,可是,这样的事叫他怎么说
 
第四十五章 认真的二公子很可爱
初夏未至,阳光虽炽,气温却不算高,正是菡萏初发之时,此时去游西湖当别有一番情趣。
林绍轩没有去游西湖,他一早就约了瑾瑜同去城南的庄子。
福伯来报,庄子已按他的要求改造好,玫瑰园、香草园都已建成,他要的花草树木也已栽种完毕,就等着他前去查看。
“瑾瑜,今日有暇,咱们不如在庄子上好好玩一天,我做了一盒玉容散,晚上你拿回去交差即可。”
一辆低调的马车,车前坐着一掌柜、一小厮,车内坐着两位同样俊美的公子,正是林绍轩和江瑾瑜。
“好,就依林兄。”
江瑾瑜在单独面对林绍轩时,声音总算不再那样清冷。感念于林绍轩的真心相待,他已放开心防,彻底接纳了这个朋友。
车轮辘辘,有美相伴,不一时就来到了城南。
“二公子,咱们到了。”车外采青回话,二公子携瑾瑜下了马车。
“走,进去看看。”
上次来时还只见荷叶,今天再来,见水面已是莲叶田田,小荷尖尖。江瑾瑜一身白衣,走在这黄土路上,很有些不协调,然他却毫不在意。
城里喧嚣,府中压抑,虽有美景,怎比得上这里的天然野趣。
“林兄请。”江瑾瑜这些天早习惯了被林绍轩拉着手,也不再抗拒,任他拉着往木桥上行去。
“瑾瑜,我这庄子可还入得你的眼”
行过木桥,眼前立现一座花园,白的是茉莉,红的是石榴,更有紫薇、鸢尾、美人蕉,丛丛簇簇开得热闹。见瑾瑜面露微笑,林绍轩得意了。
“甚好,可惜来得晚,这几品名贵的牡丹都开过了。”
啥还有名贵的牡丹我……
好吧,林二公子真不懂这个,前世他也就附庸风雅地养点兰花啥的,都是不懂品相,只问价钱。名贵嘛,不就是要贵
“无妨,我还要建个暖房,你喜欢什么花告诉我,管叫你冬天也能赏春花。”
暖房嘛,在林绍轩的改造计划之中,不过要到秋天才动工,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开花田,建工坊。香水=银子,大把大把的银子,像小山一样的银子,嘿嘿……
“林兄,林兄!”
瑾瑜的呼唤打断了林绍轩的臆想,他赶紧擦了下不小心流出来的哈喇子,假装正经。
“你不是说要在这里建座香水工坊吗咱们去看看吧。”
“哦,好,咱们先坐下喝杯茶,等我把庄头叫过来再同去。”
两人走进花园中的青砖瓦房,所见景象又与上次不同。原先的主人家没打算在这里住,屋子只是用来歇脚,布置得并不奢华。林二公子打算把这里建成工业基地,以后会经常过来,自然要好好收拾整齐。
木雕窗棂,已换上天青色窗纱,堂屋里摆着一色的红木桌椅,左右两间都做成了卧房,一间留给夫人,一间给二公子,两边的厢房也都已整理好。
瑾瑜在堂屋喝茶,留福伯相陪,林绍轩把两间卧房看了一遍。
嗯,不错,两边都是胡桃木的雕花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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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间留给母亲,床前拉着帐幔,窗边置着小榻,红漆衣柜、梳妆台样样齐全。
西边是他自己的卧房,放着好大一张床,床上铺着玉簟,两个白玉凉枕,两床夏被叠得整整齐齐。
好嘛,福伯可真是个妙人。瑾瑜若在此小住,我正好与他抵足而眠,哈哈,妙哉妙哉!
不想把瑾瑜撂在一边,林绍轩略张了一眼就回去喝茶。屋内伺候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梳着双丫髻,穿着一身白底青花衫,下面青色撒脚裤,腰系一条白色绣花的布裙,看着淳朴又娇俏。
这是谁呀没见过。林绍轩以眼色询问福伯。
“这是葛庄头家的,今日听说二公子要来,怕别人粗蠢冲撞了贵客,特意叫他小女儿过来伺候。”
哦,原来是葛庄头家的,这粗坯倒生个这样灵秀的女儿,江南水土养人啊!林绍轩再转头瞧瞧那雪砌玉雕般的玉郎,嗯,养美人!
“我叫小丫,见过二位公子,见过李管家。”
那小丫头是个机灵的,见福伯说起她,赶忙上前行礼。
“嗯,辛苦你了。”小丫头家家的,又不是自己家的下人,林绍轩觉得该客气一下,从袖子里一摸,带着对金耳坠,伸手就递了过去。
“拿去玩吧。”
怕瑾瑜误会,他又赶紧向福伯解释:“家里两个丫头托我买的,不小心买多了,带着也累赘,送她得了。”
“谢谢公子!”小丫这辈子还没戴过金首饰呢,她最好的首饰不过是根银簪子,平常还舍不得戴,城里的公子出手果然大方!
小丫偷眼把那传说中的新东家看了一遍,果然是个风流俏郎君!只见他今日披着件品红纱质凉衫,露出内着的玄色素纹丝绫衣,衣上无纹饰,只一条织金腰带尽显奢华。
那东家满眼温柔,正看着另一位白衣公子笑容满面。白衣公子淡笑相应,素手执着白瓷杯,指尖竟比磁盏还要莹白,好似那画里的神仙下凡。
城里的公子真好看,竟把满庄子的姑娘媳妇都比下去了。爹爹说等攒够了嫁妆,要给自己在城里寻一门亲呢,若有这二人一半的相貌……
小丫闻着鼻端萦绕的异香,再偷看两位公子一眼,突然脸红红地低下了头,好羞人啊!
小丫正乱糟糟心里长草,突然听到自家老爹的声音。
 
第四十六章 大姐要办单身派对
其实林绍轩也只为逗瑾瑜说话,什么都没准备,连身换洗衣服都没带,又怎么住在这里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绍轩也发现了,江瑾瑜有心事,时常闷闷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还是个孩子呢,尚未行冠礼。自认已两世为人的林绍轩看着这样的瑾瑜,不由自主地就想去照顾呵护,每见他失神,总要找个话题逗他说话,或哄他一笑。
果然,瑾瑜听他这么一说也笑了,却并未拒绝。
“今日不便,不如改日准备好了再来。我还真想在此处松散几日呢,顺便看看林兄的工坊怎样运作。”
哈,你还真的喜欢这里喜欢就好。林绍轩原本只想把这里当成他赚钱的工厂,见瑾瑜喜欢,少不得多下些功夫,把这里建成个舒适些的别院。
“好,那咱们说好了,等工坊开张的那日我去请你,咱们在此好好玩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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