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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谍克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池生

    王德彪心里高兴地心花怒放,林桂兰有情,冯慕华有意,这件事看来是成了八成了,从今以后,他也算是能在长官面前说得上话的人了,前程还不得平添许多筹码,便弯着腰,恭恭敬敬地笑着,打趣道:“长官,依卑职来看,这种事赶早不赶晚。人家一个女子在苦苦地等着长官,长官还是不要去吊她的胃口了。依卑职看来,我们现在过去就挺好的。”

    “哈哈哈哈。”冯慕华被王德彪逗得哈哈大笑,这小子实在是太会说话了,真不愧是一条好的舔狗啊,目前他刚刚晋升中尉,并且让自己的才能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可以说整个仕途的局面已经初步打开了。不过,正如他之前所想的那样,在不久的将来,他将会面临一个巨大的乱世,在乱世之中,个人的能力再强,力量也是有限的,必须得和其他人凝结成一个命运共同体才能求生存。

    所以,他必须趁现在赶紧拼凑起自己的班底,这种事赶早不赶晚,做的越早,对自己越有利,不要小看自己现在拼凑出的这个小小的班底,最初期的班底往往对自己最为忠心,因为他们的身上已经深深地打上了自己的烙印,就算是想转头别家,别人也不会相信他们。

    若是没有小站练兵时期攒下的班底,袁世凯后来能当大总统吗当初他在小战练兵时,有谁能想到这区区几千号人最后能发展成威名赫赫的北洋军,最终走出来一堆总统总理。这大概就是历史中的蝴蝶效应吧。

    冯慕华现在处于事业初创,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将来他的摊子会越铺越大,做的事情也会越来越多,光凭文远谋和孙大富两个人帮他是远远不够的,现在见王德彪主动前来投靠,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而且通过上次的案子,他对王德彪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觉得这个人还是挺得力的,便笑了一下,用满意地语气对他说道:“行,那就按你说的。赶早不赶晚,那我们现在就去。”

    “长官英明,长官英明。”王德彪立即点头哈腰的笑道,心里乐开了花,有了冯慕华这句话,这件事就算是成了九成,看来自己这一把是押对了,自己的决定没有错,男人就是应该有一股闯劲儿,不能害怕失败,不能害怕被人嘲讽,不去做什么都得不到,努力去做了,将来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时间也已经差不多了,长官们该走的也已经全走了,冯慕华也就不想在




第一百一十七章 新年快乐(春节不断更)
    林桂兰很细心,冯慕华是她的相亲对象,她肯定不能像对待王德彪那样将大门洞开与他见面,这样的话就太不礼貌了,当然,她肯定也不会傻到直接将大门反锁,那样以来她成了什么了想男人想疯了吗这样一来,冯慕华该会怎么去看她所以,她只是将大门虚掩了一下,在中间留了一道缝隙,既能遮挡一下院内的情况,又可以避免冯慕华多心。

    初次见面就要在人家家里吃饭,冯慕华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一想他们两个就是来相亲的,彼此又都满意,一起吃饭是迟早的事情,便不再推辞,笑道:“那好吧,兰姐。那就有劳你了。”说罢,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一块玉佩,递给她道:“兰姐,初次见面不成敬意,这个你收好。”

    这块玉佩是一家货行的老板送他的,这年头对货物的运输管理的很严格,因为害怕一些不法分子将关键的物资倒卖出去,所以凡是做货行的人都手眼通天,最起码在军事情报处这种专管单位必须得有人,否则今天查你一下,明天查你一下,你根本就没办法做生意。

    自从冯慕华立下大功,升职授勋以来,他的名声就渐渐地传开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前途无量,那些货行的老板们个个都是杭州城内消息灵通的人物,早就打听到了这个消息,纷纷开始对他展开投资,送了他不少东西,以便在将来用到他的时候能有个说话的机会。

    冯慕华不是什么圣人,活了两世的他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礼物,那感觉真是美滋滋,再加上党国对这一块管的比较松,所以他也就没有推辞,将礼物都带了回去,交给了自己的未婚妻文素秋保管,只是这个和田玉制成的玉佩实在是太过精美,他很喜欢就戴在了身上。

    这次再见到林桂兰之后,他心里很是喜欢,就顺手将这块玉佩送了出去,也算是借花献佛,借别人的钱,泡自己的妞。

    林桂兰好歹是个商场中人,对玉佩这些东西多少是有些见识的,一见这个玉佩就知道价值不菲,心里很是高兴。她在意的不是钱,她也不缺钱,她在意的是冯慕华的这番心意,一个连像样的礼物都不肯送给你的男人却天天说喜欢你,你相信吗

    两人虽然是第二次见面,但是见面的目的不比平常,不是普通的交友,而是相亲,凡是相过亲的朋友都知道,相亲的节奏都是很快的,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又是奔着恋爱结婚去的,还搞那些弯弯绕儿干什么

    林桂兰心里是喜欢冯慕华的,而且也觉得冯慕华喜欢她,否则他也不会送给自己如此贵重的礼物了,谁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对着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还出手这么大方,不是豪爽,而是脑子抽风。这一切都让两人的关系在无形之中就拉近了一大截。

    所以,林桂兰也就没有推辞,双手接过玉佩,将它收了起来,笑道:“谢谢你,慕华,这玉佩真好看。”

    冯慕华微微一笑,道:“你喜欢就好。”

    有了感情的升温,林桂兰对冯慕华就很好了,晚上亲自下厨给他做了几个精致的小菜,然后烫了一壶上好的女儿红,陪冯慕华喝了几杯。

    席间二人也聊了很多事,基本上将二人的人生经历都告诉了对方。借此机会,冯慕华也了解到了林桂兰也是一个孤儿,父母死的早,是跟着乡下的叔叔长大的,这一点倒是跟他很相似,让二人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经过这顿饭之后,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基本上算是确定了恋爱关系,只不过恋爱关系发展的再快,也不可能在当天晚上就修成正果,否则不仅会增加两人的感情筹码,还会让彼此之间产生一定的误会——你怎么这么随便啊

    因此,在吃完这顿饭之后,冯慕华便走了,林桂兰也没有留他,只是送了他不少糕点吃,并跟他约好改日再见。

    时光飞逝,又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转眼已经到了月底了,距离冯慕华成亲的日子还有半个多月,文家上下都在为他和文素秋的这件大事忙碌着。

    他也很忙碌,忙碌着跟别的女人谈情说爱,有那么一瞬间,冯慕华感觉自己就是个传说中的渣男,但是过了不到一秒钟他就不这么想了,因为这个时代的男人们都这样,文家的那几个老少爷们在外面也都有女人。

    渣男不存在的,那叫本事好吗

    这半个多月以来,冯慕华频频借口加班去找林桂兰约会,对此文家的人也都没有多想,毕竟冯慕华加班是很正常的现象,而且有时候会一连几天不回家,谁让人家的工作特殊呢

    经过半个多月的接触,冯慕华和林桂兰的感情迅速升温,已经到了无话不谈,并且有轻微的肢体接触的时候。再加上,二人交往的目的也很特殊,所以冯慕华感觉时机差不多了,就不再拖着林桂兰,直接跟对方摊



第一百一十八章 帮派纠葛
    “什么事都瞒不过你的眼睛。”听到冯慕华这句话,林桂兰心里像到了蜜一样甜,她一个富婆什么都不缺,重新找一个男人,还给他做小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想找一个有了事能为自己做主的人吗,现在见冯慕华肯为她大包大揽,感觉自己这次是找对人了,又怎么会不开心呢便笑了一下,又往他的胸膛上依偎了几分,道:“是这样的。爷你应该知道青帮和洪帮这两个帮派吧。”

    这两个帮派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可以说是大到如雷贯耳,妇孺皆知,后世的网络上更是将其传的神乎其神,各种有关于他们的文章小说电视剧不知道搞了多少部,冯慕华怎么会不知道呢

    事实上,洪帮又叫洪门,最一开始是反清复明的组织,从明末清初一直延续到了民国时期,可以说是一个历史久远的帮派了,在孙中山先生举起反清的大旗之后,他们曾经积极地支持过革命。

    青帮则是由清朝的漕运机构演变而来的,又叫安清帮,并不想跟清政府对着干,不过在辛亥革命的风云激荡之中,他们一个小小的帮派也做不了什么,只能是顺应着历史形势,跟着社会一起来到了民国。

    相比洪帮而言,青帮里走出来的大佬就多得多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杜月笙和常申凯两位猛人。当年常校长落魄江湖的时候曾经受过杜老板的恩惠,所以在他上台之后也极力支持青帮,使得青帮的势力突飞猛进,一时风头无两。

    杜老板也凭借着这股东风广交四海朋友,手眼通天,黑白两道通吃,就连戴笠都是他的坐上宾,由此可见此人在这个年代的影响力有多么大。

    冯慕华是搞特务的,不可能不会知道这么一股很有力量的势力,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林桂兰为什么会突然跟他说这个,难道她实际上是帮会的人,或者是跟帮会有什么关系,便搂着她的娇躯柔声说道:“我当然知道了,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你跟他们有什么关系”说罢,用柔和的眼光盯着林桂兰的俏脸,想要看看她到底要说什么。

    林桂兰靠在他的身体上,小鸟依人般地说道:“爷,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哪里能逃得过他们,每个月都得给他们交保护费,要不少钱呢。”说罢,便嘟囔着嘴开始撒娇卖萌,看来这笔保护费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否则也不会让林桂兰心疼成这样。

    冯慕华这次恍然大悟,他这才想起了,与后世光明的新中国不一样,在这个年代,像帮派这种接近于黑社会性质的机构竟然是合法机构,可以堂而皇之地设堂口收徒弟。像杜月笙那么多徒子徒孙都指望着他吃饭,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光靠他自己做生意赚的出来吗累死他他也赚不出来,实际上,他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从那些没有背景的商贩身上收保护费收来的。

    像林桂兰这种没有背景的孤弱女子,在任何人眼里都是肥羊,那些帮派大佬们肯定更不会轻易放过她,不一定变着什么法从她身上榨取钱财呢不要以为那些混黑社会的都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敬重关公,义气最重,那都是扯淡。他们其实还是混钱,没钱还混个屁,没钱谁还认你当老大

    那些个整天将江湖义气挂在嘴上的浩南哥们,一见到钱保准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若是见到林桂兰这种财色兼备的小美人,那更是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江湖义气扯淡!能当饭吃吗能当美女睡吗

    冯慕华可以想象,在林桂兰守寡的这些日子里,为了摆脱他们的纠缠,不知道费了多少周折,花了多少心思。之前的事情他管不着,但是现在林桂兰是他的女人,林桂兰的钱是他的钱,他岂能再允许这些鼠辈插手便拍了拍林桂兰的肩头,豪气顿生地说道:“兰姐,你放心吧。从今天开始,那些人再也不敢来找你的麻烦了。这件事就交给王德彪去办吧,他要是连这件事都办不好,以后也就不要跟着我混了。”

    林桂兰大喜过望,实话实话,这些年她没少受这些人的气,偏偏她自己又是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孤弱女子,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只能忍气吞声地每月给他们缴纳巨额的保护费,还动不动要忍受他们去自己的店里白吃白喝白拿,现在有冯慕华给她出头,她感觉自己的苦日子总算是熬过来了。

    此时此刻,林桂兰不由地长舒了一口气,颇有一番扬眉吐气的感觉,一时忍不住激动往冯慕华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娇滴滴地笑道:“谢谢爷。”说罢,又开始卖力的伺候起冯慕华来。

    第二天清晨,在林桂兰这里吃过早饭之后,冯慕华就开着自己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离奇命案(今天就两更,看完去拜年吧。)
    当王德彪将林桂兰和冯慕华的关系告诉金七的时候,金七吓得浑身出了一身冷汗。要知道,他们这群收保护费的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最起码得表现的凶神恶煞,这样人家才肯乖乖地将保护费交出来。

    有一位并不太出名的哲学家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是最难的,第一件事就是割人身上的肉,第二件事情就是掏人兜里的钱。不管是官府也好,还是黑社会也罢,往人身上刮钱总是会引起人们的怨气的,所以一来二去,他们青帮跟被他们收保护费的对象之间难免产生一些冲突。

    金七是个老江湖了,他深知人在江湖飘与人产生冲突是难免的,有了冲突一定要及时的化解,这样以来,不仅不会跟对方结下梁子,说不定还会化敌为友,若是拖着不赶紧解决,时间长了那肯定会在对方心里留下芥蒂,如此一来,便平白无故地得罪了人。当然,这个人也得值得他去化解,他们这些混帮派的,得罪的人多了,若是个个都去化解,那也化解不过来。

    冯慕华显然是一个十分值得他去化解的对象,军事情报处的权力很大,并不是只抓日本间谍这么简单,实际上,抓捕日本间谍只不过是军事情报处现阶段的最主要任务。

    军事情报处是一个手握军警宪三方大权的变态组织,原则上,只要是他们认为能威胁到党国利益和安全的事情,他们都可以管,比如间谍、比如、比如黑社会。

    金七知道,林桂兰现在跟了冯慕华,他要是再不赶紧表现,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因此,收到王德彪的通知之后,金七立即下令自己手下的兄弟,从今天开始不许再收林桂兰的保护费,不许再到人家的店里白吃白喝,见面必须鞠躬行礼,否则的话,一律按照帮规断手断脚。

    此外,金七还赶忙备了一份重礼,让手下的人提着,亲自来到林桂兰的家门前道歉,并且将之前收的保护费一并退还,另外还送了林桂兰不少礼物以求化解这段恩怨。

    收到礼物的林桂兰顿感扬眉吐气了一把,此时此刻,她由衷地感觉到自己跟对了人,若是搁在以前,像金七这样的帮派大佬哪里肯正眼看她,哪次见到面之后不是冷这个脸,以求威慑住她,好方便自己收保护费。

    现在见对方把钱都退了回来,林桂兰自然也不会拒绝,待对方将礼物都放好之后,也没有留他们,像往常他们对自己那样板着个脸,冷冷地说道:“知道了。冯长官回来,我会告诉他的。”

    金七连忙拱手,脸上笑出了一朵菊花,客客气气地说道:“有劳了,有劳了。今日多有打扰,实属不该,改日在下略备薄酒,以祝贺嫂子和冯长官的成双之喜,还望嫂子赏脸,将之转告给冯长官。”

    林桂兰还是冷着脸,淡淡地“嗯”了一声,便摆出了送客的姿态。

    金七不敢多留,便又抱拳说了一声告辞,便带着手下快步地离开了。

    林桂兰万万没有想到冯慕华的办事效率这么高,她昨天晚上刚去求他,他今天就把事情办了,看来自己没有跟错人,自己的男人就是有本事。若是别人帮她办了这件事,她的心里肯定会心存感激的,但是冯慕华是他的男人,她的人和钱都是他的,他给她办事其实也是给他自己办事,又何必去感激

    不过,高兴肯定是会高兴的,所以等冯慕华回来之后,林桂兰便又使出浑身的本事去逢迎和服侍冯慕华,搞得冯长官飘飘欲仙。

    一晃又是两天过去了,这天晚上下班之后,冯慕华没有去林桂兰那里,而是径直地回到了家里。温柔乡虽然好,但是身为男人,不论在什么时候也不能不顾家,更何况他马上就要跟文素秋结婚了,家里有一堆的事等着人去做,身为文家的女婿,这个时候不能不长点眼力劲儿。

    民国时期,社会的整体思想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开始举办女子学校,让女孩跟男孩儿一样去读书接受教育,但是这个时候人们的思想还是偏保守的,认为女子去上几年学,认识几个字也就行了,没有必要像男人们那样,非得学出个锦绣前程来。再加上,此时的人们的结婚年龄往往都较早,女子上着上着学就退学结婚的大有人在,文素秋她们学校甚至有一个十四岁的女生上了半年就退学结婚了。

    大家没有觉得有什么惋惜,认为女人终归是要嫁人的,早几年结婚反倒是好事,因为可以早生贵子,为家族添丁进口。

    所以,听到文素秋要结婚的消息之后,她的同学们谁也没有感觉惊讶,纷纷对她表示祝贺。只不过她的老师觉得文素秋冰雪聪明,是个学习的好苗子,就这么嫁人了实在是学术界的损失。不过,民国时期的大环境就是这样



第一百二十章 展开调查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快说说,到底是哪里不对头了”冯慕华立时来了兴致,这个年代的治安不是太好,帮派之间为了争夺地盘和利益发生火并是很正常的事情。只不过,这些帮派的成员十分复杂,有的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有的却是给日本人做走狗。

    “奇怪的地方在于射进死者身子里的子弹。”孙大富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虽然他知道这个屋里没有别人,但是出于多年的工作习惯,在说到重要的地方的时候,他还是会下意识地四处看看,随后又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根据我们的检验发现,打死死者的两枚子弹出自同一把手枪,是产自比利时的勃朗宁m1906。”

    一听到这句话,冯慕华的瞳孔不由地猛然一缩,作为军人兼职军迷的他自然知道这把勃朗宁m1906,这是勃朗宁公司生产的一把袖珍手枪,手枪全长只有114毫米,只比火柴盒长一点儿,比成年人的手掌都要小很多,就算是握在手里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又叫做掌心雷,对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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