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六零:军少,来闪婚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湘诺
穿越六零:军少,来闪婚
作者:湘诺
第一章 重生
林曦站在半山腰,远眺天边夕阳西坠,薄暮苍茫笼罩群山,秋风拂面生寒,山林间红叶飞舞白絮飘摇,一切都真真切切触手可及,她再次用力掐了大腿一把,痛得呲牙裂嘴直吸冷气,终于确定:自己没有死掉,而是穿越了!
准确说法是魂穿,传说中的借尸还魂,以全新的身份重生了!
她是九零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大学毕业有稳定工作,还与兴趣相投的朋友合伙开了间工作室,日子过得挺充实,谁知交往三年准备结婚的男友突然要分手,原因是移情别恋爱上了别的女人!
如果其它理由,林曦都有可能去纠缠追问,但变心的男人她绝不挽留,留得人能留得心么所以分就分呗,只能怪自己眼瞎看错了人。
可那位成功撬走男人的胜利者却不甘于她的云淡风轻:这么拼这么努力终于把男人抢到手,竟看不到情敌悲痛欲绝呼天抢地,那怎么能行呢
小三寻衅挑事,林曦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十倍还之,她直接把搞事的小三打得哭爹叫娘。
劈腿男赶来给小三撑腰,林曦就吃亏了:男人天生比女人力气大,况且劈腿男高大健壮,林曦那几招自卫式不够看的,小三趁势用力一推,林曦从七层楼护栏摔下……
感知到疼痛的瞬间便失去了意识,本以为必死无疑魂飞魄散,结果睁开眼睛却置身这座山岭,同样是高处坠落,不同之处是原主爬上岩崖砍柴,脚踩空摔下来撞到脑袋,血流过多挂掉了,可巧她的魂魄穿越而来占据这个身体!
原主也叫林曦,十七岁,是下乡插队的知青。
做为华夏人,即便没经历过,林曦也知道“插队”、“知青”是怎么回事——她居然穿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原主留下的记忆里,现在是1968年秋天,海市知青林曦落户到这个黔西小山村插队当农民,已经半年了。
其实原主摔落下来的那片岩崖并不算高,三米左右,崖底全是软土和草丛,按说不应该死的,也是她运气背点,坠落时脑袋在崖石上磕了一下流很多血,无人在旁边及时救治,很快没气儿了,后来被山风吹拂醒过来的是穿越的林曦。
原主的魂儿去了哪里不得而知,林曦占用这个躯壳也得到她的记忆,原主之前曾在山上放声痛哭,悲苦情绪低落到谷底,林曦整理那段记记,也禁不住感同身受黯然神伤,深深理解她为何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信心和**。
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林曦很出色也很骄傲,可以我行我素有点任性,但那是因为她所处的年代环境宽容自由,如果让她像原主一样处于六十年代还有这样的遭遇,她觉得自己未必就强到哪里去,肯定也会吃亏受罪、低迷彷徨,只不过,原主未免太过柔善懦弱,若按照自己的性子来,或许能少受点憋屈。
前世林曦看过一些反映六七十年代的影视作品和,特殊十年,“wg”运动席卷全国,政治高度敏感,计划经济,全国上下贫穷落后物质匮乏……这样的环境下,被呵护被娇养像朵温室小白花的原主,从小被周围人们各种忌恨,可以说是群狼环伺,一旦失去了庇护,可想而知等待她的是什么样的命运,一个被孤立被打压的十七岁弱女子,能有多大力量与命运抗衡唯有随风飘零走一步算一步。境遇如此艰难,稍微再增添一点点压力,那真的是承受不了。
艰苦环境能锻炼但也能轻易消磨掉一个人的意志,而让小姑娘痛不欲生的,是来自家乡海市的消息:她那位曾被父辈指腹为婚、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即将迎娶她后母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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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宝贝
灌了半瓶水,大口咬吃完蛋糕,林曦意犹未尽地想要点咸味肉松饼,再次如愿以偿,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吃饱喝足天色也越来越暗,真的该走了,她没有乱扔垃圾的习惯,心想带回去自己焚烧掉,伸手触碰水瓶和糕点包装纸,掌中瞬间空空,全收起来了!
肚子里有货脑子好像也灵活不少,联想到前世看过的那些闲文,林曦知道自己捡着宝了,内心狂喜:果然那些没骗人,穿越者都有金手指!太好了,不管它是什么东东,回去再好好研究研究!
林曦扛起柴捆下山,狭窄山路七拐八弯磕磕碰碰,好不容易下到山脚平地,天色已经全黑了,好在天空星群灿烂,还有一弯月牙儿发出淡淡光晕,四周景物看不清,但脚下的路是山村人们祖祖辈辈行走的,铺有青石板,星月返照依稀能见,她就顺着石板路一直走,中间遇到凸出的石块和坑窝,不提防摔倒了几次,林曦也不在意,爬起来继续走,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左右,看到前方黑糊糊一片阴影,应该就是村子了。
原主记忆中,这个山村不通公路也不通电,村里半数人家舍不得花钱买煤油,入夜村子里就是这么乌漆麻黑的,村头村尾人家还养着看门狗汪汪乱叫,真是够吓人的。
林曦纵使胆子不小,也被狗的狂叫吓到,逃跑似地快走,顺着村道很快回到位于村东头的知青点。
这是个小院子,一长一短两排屋子加竹篱围起,住着村里两个生产队的八名知青,三男五女,来自不同地方,林曦是海市人,背着个“资本家崽子”名份,其他知青都不愿意跟她走近,只能自己一个人住在右边最末那间屋子里。
这年代农村没什么休闲娱乐,知青们也跟村民一样舍不得钱买太多灯油,吃过饭就凑一屋去,只点一盏灯闲聊看书打牌玩一会再睡觉,林曦走进院子,倒是能借着从那户门里透出的灯光,走路轻松些。屋里的知青不知谈论什么话题,男男女女笑声喧哗,没谁察觉有夜归人,或者听见了也装不知道。
林曦将柴捆放好,掏出钥匙打开自己的房门走进去,再轻轻掩上门。
这就是原主半年来的日常生活,独来独往,没人理她,她也不主动去招别人,有时候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明明生活在人群中,却孤寂如夜空星月。
林曦循着记忆,从墙缝里掏出一盒火柴,划燃,点着靠墙边小木桌上的一小截蜡烛,这蜡烛还是从海市带来的,一盒十二根,省着点,至今不用买煤油和灯盏。
屋里东西很少,一床一桌一张木条钉的长凳,床铺只有盖的被子没有垫褥,桌上有个铝制饭盒和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白色搪瓷口盅,床对面的墙上拉了根绳子,挂着两件衣裳和一条毛巾,下边墙脚摆放铁桶、脸盆,桶和盆里都盛满清水,应该是早上出门前打好的。
窗下一个简易灶台,灶下码着一小堆木柴,灶台上有一口炒菜的铁锅和烧水煮饭的陶锅,都洗得干干净净,林曦把陶锅注满水,点着火烧水,农村的土灶一般人不会用,林曦前世也不是农村人,但她就是会用。
烧着火的当儿,林曦取出在山上吃完食物剩下的包装纸,扔进灶里烧掉,等水烧开,她舀了杯开水慢慢喝,再拿出一包香辣牛肉干,就着开水吃牛肉条,倒是想泡个快餐面吃的,考虑到快餐面味料太浓郁,怕传到知青们呆的屋子引起轰动,只能啃干粮了。
啃完几根牛肉条,心念微动,手里捧出一面书本那么大的镜子,对着左照右照,检查完额头伤口,发现这副相貌除了有些狼狈并过份清瘦之外,竟然跟自己前世长相重合度极高,玉琼鼻、璎桃小口,唇瓣丰润,翠眉婉秀,最出彩是那一双水眸,流转顾盼间,仿佛缀满月华星辉,又似深藏一个梦幻世界,令人见之迷失。
前世大学选美,她上榜但没拿第一,却无端得了个“魅惑妖姬”封号,林曦很不服气:她明明是个佛系女生,走的端庄优雅路线,怎么就成妖姬了
叹着气收好镜子,将锅里剩下的开水倒入洗脸盆兑温水,慢慢清洗伤口,把脸也擦洗干净,头发暂时就不洗了,另外又烧了一锅开水兑满桶温水,提到院子里公用洗澡间洗洗,回屋躺在木板床上松了口气。
此时隔壁的两个女知青也从“聚会”上回来了,还在兴奋地吱吱喳喳说个不停,稻杆掺泥抹的隔墙根本不隔音,林曦随意听了听,立刻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她们的谈话内容。
隔壁住的是胡小红和张艳芳,一个是本省省城人,一个来自h省,两个人都想趁冬季生产队没活干之际,请假回家,过完年再回来。有这想法的不止她俩,知青点里其他几个都想回家,打算集体向生产队长申请!
这倒是符合林曦的情况,如果他们能请假成功,那么林曦也可以,只是,路费需要想法子筹一筹。
林曦闭上眼睛,想到了自己的“金手指”,手上能凭空出现食物,这些东西从哪来的她还能取出什么可以取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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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了解
第二天早上被冷醒,**的木板床把她后背都硌痛了,摸一下额头,烧已经退了。慢慢翻个身,动动僵硬的四肢,一看原来是睡梦中把盖的棉被踢下床了,不由得暗骂自己笨蛋:空间里新疆棉、羽绒羽丝被、太空被、蚕丝被多了去,竟然都不记得拿两床出来睡,把自己弄得这惨样。
听见院子里人声喧喧,想着也睡不成了,便爬了起来,下乡插队就是农村人,要努力向老一辈劳动者学习,保持勤快肯干作风,睡懒觉会被耻笑。
不过如今秋末冬初,生产队基本没什么活干了,只要大队不集中开会,知青们都可以自由活动,砍砍柴割割草,不然就走东村窜西村到处找老乡朋友玩儿。
林曦没朋友没老乡,哪也去不了,起床找到一把缺齿木梳,把长过肩的头发依旧梳成双马尾,然后收拾昨晚换下的脏衣服,又拿了搪瓷口杯和牙刷、毛巾,拎着桶和脸盆出门,昨夜把水都用完,洗脸漱口也一起到河边解决好了。
几个女知青站在院子中间说笑,听见林曦开门,齐齐看过来,都发现了林曦额头上的伤,胡小红惊讶问道:“林曦,你脑壳怎么啦”
林曦想了一下原主平时的模样,略略低头走过她们身边,轻声回答:“昨天在山上跌倒,受伤了。”
胡小红:“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哪”
张艳芳哼声:“宝里宝气的,瞧她砍的那柴火,小小一捆,咱们一捆能抵得俩,还能把自己给摔了,真是!”
另一女知青抿嘴笑笑:“行了别说了,人家是海市知青,大城市来的,又是娇小姐,从小到大都没干过活,放到这儿来委屈了呢,怪可怜的。”
“可怜什么万恶的资本家,剥削阶级……”
林曦脚步不停往外走,这样子符合原主性格,不管别人说多难听的话都不会分辨反驳,现在的林曦当然不是那样,但她此刻还没洗脸漱口,没心情搭理她们罢了。
村外一条小河水流潺潺,河底布满鹅卵石,清澈见底,有小鱼小虾游戏其中,林曦在城市生长,十分稀罕这样干净可爱的小河流,蹲河边洗脸洗衣,又捺着水戏弄一会水底小鱼虾,这才上岸回到知青点,院子里静悄悄的,人都不知哪去了。
晾晒好衣裳进了自己的屋子,林曦脱下弄湿的旧鞋,从空间里拿出几双新鞋摆在地上,虽然很想很想穿上轻便舒适的名牌运动鞋,最后还是选了一双比较不显眼的灰色胶底布鞋换上,知青年代,又是“资本家崽子”,讲究享受或赶时髦什么的,那是自取灭亡。
早上起来翻看过,原主棉套里藏了十二块多钱,估计是她所有的钱财了,床底下还有个背包,里面放着些旧东西,若有人问起鞋子来处,林曦可以说这双鞋子是自己从海市带来,一直收着没舍得穿。
肚子饿了,林曦很想吃碗热热的快餐面,又担心其它屋里有人,为防万一还是忍住馋虫,取出一罐八宝粥喝着,再吃了两片炭烤海苔、一个真空包装卤味鸡蛋,这才拿起柴刀锁上门,又上山砍柴去。
砍柴只是借口,吃早餐时她想过了:这具身体本来就单薄羸弱,昨天又流了很多血,动不动头晕目眩还耳鸣,十分需要补充营养,但和知青们同住一个院子,若吃点好的必定会有香味传出去,怎么解释食物来源一抢不来二又没钱买,那就只能从深山老林里做文章!
下午太阳没落山,林曦回来了,依然扛着一捆脑袋那么大的柴枝,手上还拎个用软藤和茅草、树叶胡乱编成的“网兜”,网兜不大,感觉沉甸甸的,路上遇见的人们十分好奇,特别是大婶大妈们,纷纷问林知青上山捡到什么好东西啦林曦就亮给她们看,原来是一兜“野鸡蛋”,个头不大,可数量多啊,足有二三十个呢,大婶大妈们啧啧惊叹,羡慕眼红也没办法。
至于是不是野鸡蛋当然不是啦,是从空间里超市区域弄出来的小母鸡初生蛋,个头只有正常鸡蛋一半大,营养价值高,滋味也更好。
回到知青点,其他知青都回来了,正在做晚饭,对于林曦在山上捡到野鸡蛋,男知青没什么反应,几个女知青也是挺眼馋的,但他们从一开始就将林曦排除在外,不让她共一锅吃饭,此时也没好意思问人家要鸡蛋,胡小红倒是巴结着要替林曦接拿东西,被谢绝了,胡小红嘟了嘟嘴,讪讪地走回他们共同的厨房去了。
放好柴捆,林曦开门进屋,也打算做顿热饭吃,查看一下挂在梁上的米袋子只有两斤左右玉米面,林曦没动它,从空间拿出二两大米煮粥,在粥上架两根筷子,放个白面馒头蒸上,再煎四个香香的荷包蛋,清炒几根嫩嫩的芦笋,虽然没有肉,但这顿晚饭也挺满足。
 
第四章 赶集
不知是偶然还是运气,林曦和胡小红在山上砍着柴,居然打到了一只野兔子!
很肥的兔子,约莫有**斤重,听见人声从草窝里窜出来,慌不择路地跑不掉,被两个姑娘围追堵截加柴刀木棍齐上,逮住了。
胡小红笑得见牙不见眼,紧紧搂着野兔子,这可是肉肉啊,她有多久没吃到肉肉了
两人收拾了柴枝扛下山,回到知青点,又是一番轰动热闹。
晚上林曦破天荒得到邀请加入知青们的饭桌,大家因为兔子肉对她态度改变不少,林曦无所谓了,她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地方呆太久。
其实这个年代吧,插队当知青也没什么不好,城市里某种局势比较农村更显严峻,成份出身不好同样很难过,动不动被拉去学习、审问,人民群众时刻监督;另外,农村粮食不够可以寻打些野味补充,城市里就真的只能饿着,钢筋水泥啃不动啊。林曦也愿意安安静静呆乡下捱几年,她是了解历史走向的,等几年后这阵风气一过,直接报名考大学回城就行了,但现在她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公外婆,她必须得尽快回海市。
又过了一天,到赶大集的日子。
现在是计划经济,粮食和商品实施统购统销,禁止自由贸易,不允许开集市,但黔省是华夏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还是可以有点土政策的,比如这个大集,外省多数地方都已经取缔了,这山区里却依然保留,只不过也有规定,大集里不准买卖粮食和肉类,主要摆卖的都是些竹藤编织器或生产用具,也可以卖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当然不比贸易自由兴盛时那么多,少量罢了,算是偷摸着卖,干部们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毕竟本土风俗由来已久,有些老百姓他就不听教,制止不住的。
知青们最爱赶集,几乎是逢集必赶,买不买东西都要去,林曦期待了好几天,肯定也是要去的。
她心里揣着小九九,不愿意跟别人一路,假装听不见隔壁胡小红的邀约,没应口和她们做伴赶集。
早上天刚麻麻亮林曦就起床了,翻出原主很爱惜的一套军装——当然是没有红领章的,六七十年代崇敬军人,保家卫国英勇又威风,青年们只要有条件都给自己弄套军装穿穿。林曦也敬重军人,只是,以绿色军装为时髦,呃,二十一世纪时尚淑女不太认同,不过原主根本也没几件衣裳,这套算是最新最结实的,那就穿着呗。
再把双马尾改成麻花辫,打扮停当,背起个军色挎包悄咪咪出门了。
小山村离公路挺远,得沿一条简易机耕路走七八里才上公路,村里人要去公社赶大集,大多数凭脚力走着去,只有少数人会等生产队套牛车马车上路。
林曦沿着机耕路大步走,等走到前面村子,天色才透亮,看见那边村口有辆马车赶出来,林曦凑上去问能不能捎上自己,赶车的大叔和车上坐的五六个大婶大妈都不认识她,一个个盯着她瞧新鲜,林曦就说自己是后头村的知青,赶着要出门,可本村马车没那么早,大伙儿才露出了然的神情,友善地冲她点头笑,给她让了个位子。
大婶大妈都爱八卦,一路上对着林曦问个不停,林曦只能耐着性子,面带微笑一一回答,这态度倒是赢得大婶大妈们的好评,有拿着煮熟的芋头、炒花生上集卖的,还硬塞给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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