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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顾南西

    霍一宁起身:“把滕茗也请来。”

    江北大桥这个案子,说来,也是滕茗搞出来的,只不过——

    赵腾飞客观分析:“咱们抓得了他吗姜九笙也没起诉他绑架,而且,肇事司机余海指认了苏伏,一定意义上讲,是滕茗帮姜九笙避开了苏伏的蓄意谋杀,现在苏伏人也死了,自杀他杀的证据也没有,那个肝癌受害者又是你情我愿,她连遗嘱都写好了,把滕茗摘得一干二净,这么看来,滕茗好像真没犯什么法,至少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在犯法。”

    其实,他怀疑苏伏是滕茗弄死的,不过嘛,苏伏是死刑犯,确实是死有余辜,肝癌患者那个本来也活不了几天,姜九笙嘛,最后又是滕茗自己救出来的,秦左也没出什么事……

    好奇怪,这人好像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是觉得他丧心病狂呢而且,他还是聪明人,知道怎么钻法律的空子。

    跟时瑾一样,不好搞。

    汤正义想起来了:“他偷了傅冬青的尸体。”这也是犯法!他扭头问自家队长,“偷尸体判几年来着”

    霍一宁说:“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年啊。

    汤正义正想说他去抓人,有人推门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憨憨的,进来就说:“我是来自首的。”

    自首

    嗯,警局最欢迎自首的人了。

    蒋凯态度很友善:“犯什么事儿了”他笑,“别怕哥们,尽管坦白,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法官大人一定会轻判的。”

    那哥们儿就说了:“上周我在天北医院偷了一具女尸。”

    刑侦一队众人:“……”

    好你个滕茗!

    这天下午,姜九笙去了一趟公司,莫冰给她接了个电影,一年后开拍,她过去签约,宇文冲锋和谢荡都在,结束后,一起去了天宇传媒楼下的咖啡厅。

    姜九笙叫了一杯饮料,看宇文冲锋:“你好像瘦了。”

    他抱着手懒懒地靠着沙发:“托你的福。”

    她失笑:“抱歉。”

    宇文冲锋没再提,端着咖啡喝了一口。

    最苦的espresso,他喝得眉头都不皱一下,谢荡也是服他,问姜九笙:“那个姓滕的回江北了没有”

    谢荡头发长出来了一点,他是天生的羊毛卷,小卷发贴在头皮上,可爱得不像他,他自己都嫌弃,觉得又奶气又娘气,就戴了个棒球帽。

    姜九笙说:“还在绵州。”

    说起滕茗,她情绪平平,不气也不恼。

    不过,谢荡可没有她的容人之量,他不爽着呢,扭头撺掇宇文冲锋:“组团去绵州打他,去不去”

    宇文冲锋看了他一眼,眼神宛如看一个智障:“你蠢不蠢,不会雇人吗”

    “……”

    好阴险,这个家伙。

    姜九笙表态:“点到为止,他帮过我。”

    就事论事,滕茗虽然绑了她,但也帮她避开了苏伏,她因为他无辜被滕霄云盯上,他也助她脱身了,不必冤冤相报,不拖不欠就行。

    宇文冲锋不置可否。

    谢荡是个脾气大的,哼唧:“笙笙,做人不要那么正直。”

    她笑而不语,端起饮料。

    宇文冲锋按住她的手臂,很快又松开,靠回沙发里,漫不经意:“别喝多了,太凉。”

    她便放下了杯子。

    宇文冲锋要了一杯温牛奶,放到姜九笙面前:“等有空了,再给我调几瓶酒,之前的都喝光了。”

    她说了声谢谢,点头答应了:“行。”

    咖啡的奶味不够,有点苦,谢荡从把姜九笙的牛奶倒了一半到自己杯子里,说:“我也要。”

    宇文冲锋在底下踹了他一脚。

    谢荡踹回去。

    他抽了张纸,擦了擦被谢荡踹脏的裤腿,抬头,目光在远处定了一下:“有人在偷拍。”

    姜九笙也回头看了一眼,好像是记者。

    谢荡大大方方地冲镜头给了个正脸:“让他拍,反正我们三个一起开房斗地主,都不会有人怀疑。”

    他们三个,酒一起喝过,架一起打过,局子也一起蹲过,就没有什么不能一起干的,粉丝司空见惯,他们自己也习以为常了。

    总有些人,他无关风花雪月,要活在有些人的生活里,甚至生命里,比如谢荡之于姜九笙,姜九笙之于宇文冲锋。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儿,中途,谈墨宝过来了,一看见姜九笙,就红着眼,又哭又笑的样子。

    姜九笙哭笑不得。

    谈墨宝是个很能活跃气氛的,妙语连珠,把前来要签名的服务员都逗得捧腹大笑。

    谢荡突然提到:“谈墨宝,你昨天是不是又直播拉小提琴了”

    她咬了一口小蛋糕,鼓着腮帮子:“是啊,怎么了”

    谢荡一脸的不爽,小祖宗似的:“你的粉丝艾特我,让我管管你,别再放你出来荼毒别人的耳朵。”

    谈墨宝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她义正言辞:“那是他们不懂欣赏,我拉的又不是技巧。”

    谢荡哼:“那你拉的是什么”

    她正儿八经:“是灵魂。”

    她一直都是灵魂派的音乐人好吗不管是她的演唱还是演奏,都是直击灵魂深处的。

    谢荡呵呵:“你拉的是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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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狗粮之浴血奋战,时瑾治病
    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他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把手里的那把手术刀藏到背后,躲开她的目光:“笙笙,你出去。”

    声音极力压抑着,嘶哑得几不可闻。

    姜九笙走进浴室,只是几步的距离,眼里的慌乱渐渐平静下来,再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时瑾低着头,手放在背后,不停地擦手上的血,眼睫惊慌地颤着,不安躁乱得像犯错后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说:“尸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血水遍地流淌,湿了她白色的鞋,一地的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她依稀能看出来,是那只抓伤他的流浪狗。

    他杀了那条狗,他解剖了那条狗。

    他不敢抬头了,无措地解释:“那只狗差点抓伤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里扭曲,他仇恨所有伤害她、或者意图伤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里有一股残暴的血液,他快要压制不住破体而出的毁灭欲。

    这么多年伪装,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他体内的那只魔。

    “时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后退,惊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马又藏起来:“别过来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别过来。

    她喜欢翩翩君子,他怕吓到她。

    姜九笙走过去把水关了,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静,血腥味似乎更浓了,扑面而来的气味让她胃里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宝宝,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觉压下去,她朝时瑾走近,她近一步,时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时瑾不再动了,却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脸上沾到的血:“没关系,现在我也沾到了。”

    怎么会怕呢

    从她爱上这个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狱黄泉,怎么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这一生,算不上慈悲为怀,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这一个人,能让她不问对错,不辨是非,不管善恶,只一味偏袒。

    时瑾还是低着头,手背在身后,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颤抖着声音轻哄:“别看了。”

    姜九笙推开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别看。”

    她仰起头,把他的手拉下来,唇覆上去,亲他微微凉的掌心:“时瑾。”

    时瑾不看她,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

    “时瑾。”

    “时瑾。”

    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温柔。

    时瑾还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红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热得滚烫,慌乱又惶恐,亮如星辰。

    这样的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姜九笙踮起脚,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右边又亲一下,亲完浅浅笑了:“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都敢去的。”

    咣——

    手术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脸,重重吻下去。

    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占为己有,手绕道她后背,将她的裙摆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间被血水染红,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发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带着轻颤,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嗯。”

    “你要爱我久一点。”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比时瑾年长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时太太。”

    姜九笙莞尔一笑。

    时太太,她出奇地喜欢这个称呼。

    飞机起飞,越飞越远,蓝天白云,微风和煦。

    阿弥收回目光:“少爷,我们回去吧。”

    还以为少爷是来抢人的,结果面都没露一个。

    滕茗依旧站在机场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远处,问:“阿弥,你养了多少只猫”

    阿弥一脸困惑,不知道少爷为何突然问起,便诚实回答:“现在有十九只。”他是个猫控,猫奴,十九只猫,全是他的心肝宝贝,是他的小宝宝小肉肉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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