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湘小妃
至于为什么要发动战争抢粮食,抢牲畜,抢女人,抢奴隶,抢金银财宝。奇怪吗鲁迅不是说,翻开人类发展史,上边写得血淋淋的两个字:吃人。
张辅摇了摇头,没什么好想的,在这个年代要实现和平怎么可能。
抬眼一看,其他几个人也都在喜笑颜开地收着军功。鞑子兵死后犹自瞠目张嘴,颈下更是血糊糊的,头发油腻得像一年没洗过的抹布,他们也不嫌弃,结在一起,连绳子都省了。
张辅已近脱力,跌坐在地上呼呼喘气,看着他们砍头,结发,剥盔甲。
头脑渐渐清醒,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前些天他被梁铭指派,带着“雪山飞狐”小组前往边境侦探敌情。过大风墩十余里,张辅就死也不肯往前走了,但是朱高煦无论如何也不肯,带着他们几个一直深入鞑靼人腹地。
张辅的反对直接被无视了,人家是郡王,又武力值爆表,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能怎么办只能祈求老天别让他们遇到危险了。
事实证明,临时抱佛脚是没什么用的,怕什么就会碰到什么,有时候老天爷就像在专门跟你作对一样。
还好他们有满达和希日莫引路,一路上倒也没有碰到大股鞑靼军。他们也不敢暴露滑雪板,只能骑马行走。
算起来他们已经在鞑靼人地盘游荡了将近一个月,接连发生十几次遭遇战,刚才这场是最惊险的了,张辅都险些丧命,这些敌人也明显不同于以前碰到的游骑。
看得出来朱高煦很有草原上生活的经验,干粮吃完了,他率领张辅他们一起去鞑靼小部落去劫掠,为防止鞑靼人认出他郡王的身份,穿的盔甲样式也与张辅他们无异,只是佩刀和马匹还是朱高煦自己的。
张辅就纳闷了,自打穿越到大明,怎么事情一件接一件的来,无休无止呢。
上天老让他在生死线上穿梭,浮沉,真的好玩吗难道真的有一双命运之手在捉弄他
难道是这方世界对我这个穿越者本能的排斥
算了,先不去想这个……还在生死线上挣扎呢,活下来再说!
“快点快点!收好了,路还远着呢,到地方再分不迟!”朱高煦吩咐道。
他自己腰间只挂着一个首级,便是那个和他单挑的悍勇骑兵,瞧装束,应该是这队人的头领,死了之后,那双长而细的眼睛还会从眼皮褶子下瞪着朱高煦,仿佛随时都会暴起,咬上他一口。
朱高煦这少年真的不简单!年纪虽小,却是悍勇非常,装备又异常精良,还不贪功,天生就有将帅风范,不愧是燕王朱棣的儿子。
张辅暗自想着,他再也不敢小窥大明朝的人了,幸好这悍勇少年生在大明,如果投胎到北元,恐怕又是一个王保保这样的猛人,凭他们几个可真不够他一个人杀的。
张辅也有些热血激荡,额头上满是汗水,他先从地上掏起一把雪,将手上的血污拭尽,这才有空擦干脑门子上的汗水。
收完首功,把射出去的羽箭也一一收捡回来,这些三棱箭镞可宝贝得很,每个人只分得两壶也就是一百支,草原上可不会再有箭矢补给,丢一支便少一支。
几个人的目光同时
第三十三章 张辅的小确幸
真的,死过一次的人,格外珍惜生命,哪怕他流落到原始社会,成为一个原始人,那也想好好的活下去!
此刻他在边关当兵,活下来比别的环境要难一些,但是,他会尽力保护好自己!
不同时期、地点都有自己独特的规则,目前他只能尊重并适应,规则都由是统治阶级制订的,如果想拥有说话的权利,那么,首先你得做一个高度。
一路上再没有人说话,就算想说点什么,风也会把声音吹得支离破碎。
在星光的照耀下,一行人默默纵马奔驰在茫茫草原。
每个人都伏低了身体,贴近马背,既可以减少风阻,也为了保暖。
张辅不擅骑术,就在他担心不会控马的时候,惊喜地发现根本不需要大脑指挥,身体自然而然就会控制胯下的马匹。就跟他小时候学过的珠心算一样,根本不需要背乘法口诀,手指会自动飞速拨弄算珠。
他的臀部上方受了箭伤,但是并不很深,涂过朱高煦丢给他的药末之后,便无大碍。只是马鞍时不时碰到伤处,痛得他呲牙咧嘴。
但是去掉马鞍骑光马也不是个好主意,大腿内侧会被磨破。
薛大个子也受伤了,但他浑然没将肩膀上的箭伤当回事。
高小平给他上药,包扎,他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张辅开始还担心伤口会不会发炎,要知道在这里可没有什么抗生毒,但是天气冷有天气冷的好处,就是没有多少病菌,只要小心一点,就不必过于担心伤口会感染。
中途换了两次马,黎明时分,已经跑出百里之外。
“哎,累死了,休息一会吃点东西!”跑到一座小山坡后,朱高煦翻身下马,招呼他们停下来休息。
天气暖了起来,这草原到处都是雪化成的水洼,倒映着蓝天白天和绿油油的草原,说不出的好看。
满达见他们贪看草原美景,不由得骄傲地说:“如果再过一个月来,这草原就更漂亮了,到处开满了花,就像花毯一样……”
这小山坡上有一条清澈的河水,难怪朱高煦轻车熟路地在此停留,估计以前就来过这里。
队友们踩着马蹬艰难地跳下马来,长时间骑乘,使他们的腿脚都有点肿胀充血,尤其是张辅,他的臀上有伤,在那种危险的地方,他可不敢让队友停下来等他,只能勉强忍耐,这时候,臀部疼得已经失去了知觉。
见他行动困难,薛大个子和高小平便好心地过去帮他,半拖半拉地把他马上弄了下来。
朱高煦嘲弄似的看着这一切,但并没有出声说什么。
满达人很机灵,也很勤快,就在水源处找几块石头垒了个简易行军灶,又在附近找了些牛羊的干粪便,取火折子引燃了,便打算引火。
朱高煦懒洋洋地走过去,一脚就将火苗踹熄了。
“你!”
满达呆呆地看着他,薛大个子却非常生气,瞪着朱高煦。
张辅在一边趴着像条死狗:“别烧火,这牛羊粪一烧便有烟,隔老远便能看见,那还不是给鞑靼人引路吗”
开始他也没有想到这一点,但是朱高煦踹出的一脚提醒了他。
薛大个子嘟嘟囔囔地抱怨道:“我去搬石头的时候他又不说。”
人家肩膀受了伤还去搬石头!朱高煦不帮忙也就算了,还这么冷血地看着他白忙乎。不过他性情憨厚,没再说什么。
草原上自然也有牧民,也要升火,但是这附近百几十里都没有发现人烟,升起火来难免招人注目。这个时候被鞑子兵撵上,有死无生。
被牧民发现也是一桩麻烦
第三十四章 社会青年朱高煦
“你们看,马蹄都给青草染绿了,真舒服!”张辅满足地呻吟一声。
朱高煦斜眼看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出一句话:“马蹄绿了和你有什么关系对了,你是哪里人”
张辅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叼着一根草茎,草汁有点甜也有点涩,听到他问起,便说:“我也不知道。”
朱高煦的话,让他想起了那三个著名的哲学问题。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他要怎么回答难道说我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
“你也不知道”
“我老家是河南人,但是我出生在北平,极少回河南,对家乡并无多少记忆。”
朱高煦点了点头,张辅的语气,好像让他感触良多:“这么说来我也不知道算是哪里人了,我父王是凤阳人,在南京长大,现在却说得满口的北方话;我出生在北平,却说的满口南京官话,凤阳话我们父子反倒都不会说了。”
他说到自己的出身,面上并无骄矜神色。
朱高煦也只在陌生人面前摆出一幅生人勿近的样子,混熟了之后和别的少年没什么两样,也是会与人亲近,会开玩笑的。
不过,他只和张辅这样亲热,对王四良他们不太客气,显然跟那些大头兵说不到一处去。但他如果心情好的话,也会讲几个荤段子,像一只卖萌的刺猥。
薛大个子推了推张辅,偷偷跟他耳语道:“老大还是你厉害!能跟郡王说上话。”
张辅笑眯眯地摇了摇头:“地位再高贵,年纪也与我们相当,都是同龄人,有什么说不上话的,他没你们想的那么可怕,对自己人很不错的。”
没想到这么轻的声音也给朱高煦听见了,他瞥了薛大个子一眼,白眼一翻:“本王只跟有本事的人交朋友,可不与没啥本事的人说话!”
薛大个子嘟囔道:“你也只是力气比我们大点。”
朱高煦嘿嘿一笑,不再和他争辩。
转过头又和张辅说:“你是个有意思又有见识的人。”
“你鼻子上长了个痘痘。”张辅说了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话。
“哦,一夜没睡上火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朱高煦说。
他们俩都是神逻辑,但是却都能理解对方话中的含义。朱高煦学着他的样,拔了一根草茎丢在嘴里叼着,两个人一齐眯着眼看着头上的蓝天。
天空非常的蓝,蓝得没有一点杂质,云朵非常的白,像巨大的棉花在空中飘浮,有时候又被风撕扯成薄薄一片。身下是柔软的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而雪水汇聚的水洼像是草原上的绿宝石。
鼻子里全是枯青与青草混在一起的芳香,身边是同生共死的战友。张辅首次觉得,这才是男人的生活,粗糙,血性。
高小平很自觉地在一边放哨,一场血战,一夜奔波,所有人都筋疲力尽。
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醒来时发现已近晌午,高小平已经躺在草地上酣睡,换成满达坐在不远处的坡上警戒。
张辅走过去和满达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他想知道鞑靼人更多的生活习性。
“问他有什么用,不如问我,我从小就了解鞑靼人的一切。”有人插嘴。
不用说,说话的自然是朱高煦了,他睡在张辅边上,张辅一醒他也醒了,闭着眼睛听他在和一个大头兵闲扯,便不甘寂寞地走了过来。
“你该不会从来没有出过门吧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朱高煦说。
张辅早起好了说辞,笑眯眯地答道:“我前不久摔过一跤,所以才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老大前不久和薛大个子角力,不小心摔伤了脑袋。”高小平觉得有义务帮张辅证实一下。
朱高煦嘟囔一声:“被摔坏了脑子不知道还有没有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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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张小吹和朱法螺
草原狼在有食物的时候,不会骚扰人类与他们饲养的牲畜,更不会跟着携有铁器、火铳的人,除非它们饿红了眼。
薛大个子说:“连年打仗,这草原上的牲畜都少了。这些狼想必是饿得狠了,否则,是绝不敢跟着咱们的。”
当然,与它们结仇另一回事,狼是非常非常记仇的动物,为报仇,它们会不计后果。
王四良也醒了,一边走,一边拍打着落枕的肩颈说道:“最好是能找到一两顶帐篷,在那里睡下那才安稳,还能吃到口热的。“
饼子既干且硬,只有慢慢咀嚼,就着冷水吞下,味道实在算不得好,但是好歹填饱了肚子。五个人懒洋洋爬上马背,极目远眺,希望看能见一缕两缕炊烟,给他们指明方向。
日暮时分,还没有找到哪怕是一个蒙古包,几个人都有点焦急。
没有宿营地就意味着他们必须纵马夜奔,这就得找个地方将马匹集中一处。
危险不说,外边烧起火堆,还比较费事,一是得捡柴火,二是烧火有被敌人发现的危险,三是七个人太少,晚上得分出人手值夜,得不到充分的休息,如果后面跟着的狼多很是麻烦。
他们虽然并不畏惧与狼群一战,但是杀一夜狼也挺悲催不是狼头割下来又不记战功。
虽然狼皮非常保暖,保暖性是上等羊羔皮的两倍。谁有一条狼皮褥子和狼皮袄,冬天就好过了。
狼羔皮做的皮袄,又轻又暖,是最上等的皮毛制品。
但是草原人不会拿狼皮来做这些,狼是它们的图腾。很多部族的传说中,狼是他们的祖先。
不少鞑靼部落的旗纛之上,都绣有一个金狼头。
甚至死亡之后,他们也是举行的天葬。当然他们的天葬与西藏那边有所区别,西藏的食尸者是秃鹫,而草原上的食尸者就是狼。
人死了就把尸体用牛车或者马车拉到天葬台,脱去衣服,如同初生的婴儿一般**地放在台上。过三天来看,如果被吃得只剩下骨头,那就说明他的灵魂升了天。
如果尸体安然无恙,则说明长生天憎恨这个人,不肯接受他的供养。那么这家人会极度恐慌,反思自己是不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
不过草原上的狼很多,基本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地平线那里已经可以看见一匹狼的身子,它远远站在太阳落下的地方,画面极具野性的美感,有一种苍狼啸月的感觉,若是有手机的话,拍摄下来可以当屏保用。
“噢呜——”
四周都响起了回应的狼啸声,张辅身下的马匹不安地竖起了耳朵,刨了刨蹄子。
几个人都不约而同地伸手去安抚胯下的战马,同时看向四周。
朱高煦胯下的黑马小虎反而鼻孔翕张,很兴奋的样子,似乎还想跑过去和狼群打上一架。
“那是一只狼探子。“朱高煦皱着眉头说道。
“他么的,老子的冷月是拿来杀鞑靼人的,不是拿来杀狼的,这群畜生最好识相点,别把老子惹发火。”他拍了拍腰间的刀鞘,样子很不高兴。
张辅安慰他说:“没事,我可以练习一下箭术。”
朱高煦嗤之以鼻:“你那三脚猫水平也能叫箭术你别侮辱箭术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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