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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王宠妻:冷妃医天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半世笙箫

    正在床上盯着昭合欢的某人,忽然勾起来一抹笑,但这抹笑消失的极快。

    等到干完手中活的昭合欢看到了床上已经醒来的人,不禁吓了一跳,他是什么时候醒的,她怎么不知道

    “你是谁”燕北城看到昭合欢似乎有点出神了,便先开口说道。

    他从未在边关见过如此……秀气的男人,显然是刚来的新人。

    昭合欢听到燕北城的话语,回过神来:“小生是军医队伍的,经过李大夫特许后来为主帅解毒。”

    昭合欢只觉得此人的气质很熟悉,让她想起来那日救下她的黑衣男子。

    燕北城显然有些不信:“你救了我叫李鹊进来!”

    面对他的不相信,昭合欢习以为然,太多的人不相信她的医术,也不在乎这一次两次了!

    李鹊进了帐篷,燕北行质疑的眼光看着昭合欢。

    李鹊主动解释道:“王爷,这位小兄弟虽然年轻,却是出了名的神医!是她解了王爷的毒。”

    昭合欢谦虚道:“是李大夫肯相信吴某,没有李大夫的协助,毒一定解不出,多谢李大夫的信任才是。”

    “救命之恩本王自当要好好报答,小兄弟可有什么愿望本王答应小兄弟的三个要求。你随意提,只要是本王可以做到的,我一定尽力满足你。”

    燕北城面对救了他命的昭合欢很是诚恳,他也从来不喜欢欠下人请。

    昭合欢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想了想自己来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寻找草药,这个草药对了燕北行来说意义重大。

    虽然燕北行对皇帝说他的心悦之人另有他人,不是她。

    虽然他向皇帝请求赐婚,那个人不是她。

    虽然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很痛,但是……

    即使燕北行这样做,她还是不能完全不管燕北行。

    这个草药,可以彻底清除燕北行身体中的余毒,这对于燕北行来说,是努力了很久的事情,她又怎么能完全置之不理呢

    他无情,自己又岂能真的无义

    最后一次吧,昭合欢这样对自己说,最后一次为他再做一件事吧,自己能为他做的或许只有这件事了。

    这件事情完成之后,自己一定忘记他,不和他有任何纠缠,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现在的机会难得,既然燕北城要自己提条件,那不如就留在军队里,寻找药材肯定会更加方便一点,可以尽快帮助自己找到药材。

    找到之后,就算是送给他的大婚知物吧!

    “主帅,吴某只有一个要求,便是想要留在军营里。”昭合欢微微行礼,对燕北城说。

    燕北城听到这个要求,略一思索。

    昭合欢感觉到燕北城的迟疑,也是……自己突然说要留在军营,确实让人会有所怀疑,便补充说道:“吴某现在没有地方可以去,跟在于大夫身边也可以学习学习。还望王爷成全。”

    昭合欢的这一理由很有说服力,燕北城觉得即使这个人有什么坏心思,一个大夫又能在他的眼皮子下面做什么

    而且他已经答应了自然要遵守诺言。

    想到这里,燕北城便缓缓点头,“来人,带吴兄下去,好生招待着,一定不能亏待了他。”

    燕北城考虑好了以后,便向军帐门口喊了一声,立刻便有士兵进来,朝燕北城行礼,“三皇子殿下。”

    随后,看向了站在床边的昭合欢,“吴方小兄弟,这边请。”

    士兵也知道是昭合欢救了他们的殿下,对昭合欢的态度自然会比较好,很是恭敬。

    昭合欢朝着士兵的方向点了点头,又转身向燕北城告辞行礼,说道:“多谢王爷成全。”便随着士兵来到了一顶军帐前。

    士兵照着后面的昭合欢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昭合欢立马就会意了,明白接下来的几天,她就住在这个帐篷里。

    士兵看




第103章 夜查包裹
    尽管燕北城得知了昭合欢是女儿身,但是没有赶她走的意思。

    他很好奇,对昭合欢好奇。

    一个女人为何非要到边关来吃苦受累,和一群大老爷们厮混在一起凭借她的医术,才华富贵,受人敬重都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难道是西夏派来的间谍么故意接近自己。

    不合道理,若是西夏的女人,让他死掉更省力,何哭煞费苦心的救了他。

    更何况通过这两日的观察,吴方的确是有医术,平日里只和军医呆在一起,不喜与将士们打诨喝酒。

    他想一探究竟,于是当天夜里,悄悄地潜入了昭合欢的帐篷,昭合欢穿着粗布衣服熟睡着。

    燕北城更加觉得可疑,现在是冬日,边关的风尤其冷冽刺骨,吹过脸上如刀划过一般痛。

    若睡觉不脱下厚重的袍子,第二日起床只会更冷。他是大夫,这个道理不会不懂。

    燕北城屏住呼吸,翻出昭合欢的包裹,除了简单的衣物之外,还有一个精致的小匣子。

    红木上雕刻绽放的海棠花,边缘处有一行提字‘十里寒塘路,烟花一半醒’。

    这不是男人的东西,也不是贫苦人家的东西。

    匣子被精致的小锁锁着,燕北城将小匣子的底部翻过来,钥匙被粘在匣子的底部。

    燕北城心中暗笑昭合欢蠢。

    钥匙和盒子藏在一起,这不是给贼送钱财吗他猜测这里面一定是财物,一个独自外出流浪的女人,身上没点钱财很容易被地主掳去做丫鬟,做妾室。

    ‘啪嗒!’一声,钥匙插进锁孔力转动的声音响起,惊动了燕北城,他慌忙看向床榻上的昭合欢,手条件反射般的放在腰间,准备随时利剑出鞘;

    同样也惊动了昭合欢,她皱着眉头,似乎在责怪嘈杂声惊扰了她的美梦,她咂咂嘴翻了个身又继续睡去。

    燕北城松了一口气,他打开匣子,里面只有一些细碎的现银,其余的都是首饰。

    什么玉簪金钗,宝石琉璃琥珀,全数被藏在这个小匣子里。

    甚至还有钻石胸针和一对羊脂玉手镯,燕北城自小也在宫中长大,好东西司空见惯,他大眼一瞧便知是好东西。

    想不到还是一位富家小姐。

    燕北城丝毫没有怀疑昭合欢是女贼,因为从她平日的言语行动来说,随爽朗大气不同于一般大家闺秀,走路吃饭却很秀气,应当是位大小姐。

    只是不知她是哪家哪户的小姐,为何跑到边关来

    燕北城将匣子收好,包袱也收好放回原处,又悄无声息的离开这间帐篷,看到帐篷内的火盆要灭了,又扔进去几根柴火,足够烧到明日清晨。

    第二日……从昭合欢走出帐篷,燕北城便一动不动的盯着她,但是昭合欢浑然不觉。

    她刚出了帐篷便打一个喷嚏,裹紧了身上明显宽大很多的棉袍,棉袍一点都不能勾勒出她妙曼的身段。

    燕北城嘴角勾起意味深长的笑:“吴兄这是怎么,冻着了”

    “无妨,吴某只是不太适应这里的气候,多谢三王爷关心。”昭合欢礼貌的学者男子的样子和燕北城行礼。

    燕北城挑了挑眉:“吴兄怎知本王在宫中皇子们中,排行老三”

    原来是达官贵族家的小姐,对宫中的事了解倒是不少,燕北城越发对这个女扮男装的‘吴方’感兴趣。

    昭合欢清澈的眼眸转了转,应急反应道:“三皇子戍守边关,为南陵国保家护国,百姓们人尽皆知。”

    燕北城笑了笑,没有继续再在这个问题上刁难昭合欢。

    他又道:“昨日本王去巡逻,行至吴兄的帐篷发现吴兄衣服没脱就睡了,想必是每日太劳累!”

    昭和还讪笑着:“是……是啊。”

    她哪里敢脱衣服这里的大老爷们一个比一个粗犷,喝烈酒说荤话;军营里都是男人出入不打招呼。

    像她这种在现代见惯了荧幕上的小鲜肉的人还真是不习惯!

    若是脱了衣服睡,赶上燕北城巡逻,岂不是什么都暴漏了

    她女扮男装,若燕北城善心大发还会放她走,若是杀伐果断一刀要了她的脑袋也说不准!

    很快大家的对话变成了西夏上月的败仗,真是振奋人心!

    西夏元气大伤,暂时不会攻击,日子趋于和平,昭合欢终于清闲下来,但是这里恶劣的寒冬季节,还是让她难过。

    好在她自己懂医术,不是经常生病。

    燕北城身边的名军医李鹊很是欣赏昭合欢,一是因为昭合欢医术了得医好了燕北城,而是因为昭合欢没有架子,很是随和。

    尽管他的年龄更大些,偶尔向他求教,昭合欢也总是讲解的清清楚楚,丝毫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由此,李鹊经常与昭合欢交谈关于医术方面的学问。

    昭合欢也欣赏李鹊,他这种肯认真求教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历史上的‘华佗,张仲景,李时珍……’

    昭合欢越发觉得李鹊像扁鹊。

    昭合欢渐渐与李鹊成了朋友,她也从李鹊口中得知了很多关于燕北城的种种。

    比如燕北城十七岁便来到了边关,这里虽然环境恶劣,吃穿用度都比不上奢华的皇宫,并且朝不保夕。

    可是他喜欢这里的自由,甚至喜欢这里杀戮时的释放!

    燕北城讨厌深宫中为夺皇位的



第104章 身负重伤
    李鹊徐徐道来:“吴兄因为家中老母重病,这才离乡远去。他说家中老母的病需要一味药,这味药极其罕见,可遇不可求,却生长的地势都极其危险,就算拿到了药,也不见得可以有用上的福气,吴兄每日出行便是寻药去了。”

    这样说来,李鹊越发敬佩昭合欢,小小年纪便为了老母亲肯到边关来吃苦,着实有心!

    燕北城点了点头:“什么药材”

    “天山雪莲,生长在干燥的深山中,最为陡峭的地方,且不易被人发觉。从古至今有许多人为了寻此药丧了名,往往是拿到药,也跌下了山崖!”

    他了解的这么多,也只是在古书上记载的。

    燕北城皱眉,如此危险她还要每日去寻,要这味药材到底有什么用

    “好,你先下去吧。”

    燕北城却将这味药牢记心中。

    ‘天山雪莲……’

    李鹊刚走到帐篷门口,又被燕北城叫住:“等一下!李大夫,你可知天山雪莲的样子画一幅图给本王。”

    “属下也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过图,至今还记得,长的和莲花没有分别,很难让人觉得是一味药材。”李鹊又折了回来。

    将士已经呈上了笔墨和纸张,李鹊伏在桌子上小心翼翼的画了冰山雪莲的样子。

    第二日,燕北城特地出军营一趟,他骑着马奔波到一望无际的荒原,眺望远方的山脉,直接选中那处最高的山,双腿夹紧马腹:“驾!”

    一个时辰后,才到了这座高峰下。

    他在边关十余年,从来没来过这处山,因为这山上有猛兽出没,曾经他的副将来这处山上狩猎,被野虎活生生的吞了。

    此后将士们说这座山有守护灵,不得冒犯这些生灵。

    可是燕北城不觉得,在他眼里都是畜生罢了,不过分温顺的还是凶悍的。

    他喜欢凶悍的畜生,每次打猎射中的也总是跑的最快的羊,他喜欢看这些最厉害的生灵在他手下屈服的感觉,这会让他觉得,整个边关都是他的。

    广袤无垠的天空,稀薄的空气……哪一样不必奢华又富丽堂皇的皇宫好

    燕北城下了马,将马匹拴在一处石头上,跨好了剑便往山脚大步流星走去。

    起初还好,但是还没有到半山腰,燕北城便有些上气接不上下气。

    只是走了五分之一,便如此陡峭,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每天怎么忍耐的!

    燕北城脚下一滑,一个踉跄险些滑下山。

    他极速往下滑着,一手拉住一颗长歪了的树,待定住身形后,一个跃身又牢牢的踩在一块磐石上。

    他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仔细的勘察地形,比刚上山时又小心了几分。

    又过了两个时辰,燕北城才行至半山腰,然而他的罩袍已经被灌木挂破,整个人灰头土脸的,没有比昨晚昭合欢回来的时候好到哪里去。

    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手臂上的伤,触目惊心。

    也许她以后每日都会带着伤回来,新伤未好,旧伤又添!

    “真是蠢女人。”燕北城嘟囔一句,又继续往前走着,他将宝剑当作支柱,支撑着他的身形得以稳固。

    然而从前任何时候,燕北城都最爱惜这把宝剑。

    这是他离宫那边,永乐帝亲自命人打造送给他的,他拿着这支剑赢了第一次胜仗,此后再也没有败过!

    这么多年来,它被鲜血沐浴的更加锋利有灵气。

    燕北城极爱这把宝剑,每次打仗回来,他都要仔仔细细的擦拭。先把宝剑打理好了,再处理自己满身的伤。

    军营中的将士们都背地里取笑他将宝剑看的比女人还要呵护。

    可是现在他却甘愿用这把剑当一个普通的枝干。

    一直到了深夜,燕北城还是没有回到军营,甚至将士们都着急了,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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