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品修仙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黑米饭
高高在上的贵族,是不会接触猛兽的。
嘴唇上发干的皮肤有些刺痛,他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要失去。
乔四爷嘴里发苦,笑道:“更具体一点,莫顿庄园根本不算什么世家,那郑家就更不是了,而辰家,却是真正的世家,传承了数百年。”
“这些大家族,哪怕一点财富都没有,也不会影响到他们的地位。”
“更何况他们还很有钱。”
“而且……”
“确切的说,陆先生您,捡到的应该是辰家的小公主。”
陆锋挠了挠头发:“那漫漫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甚至差点饿死。”
乔四爷的声音更低了,咂巴了两口香烟,伸长脖子,凑到陆锋的跟前。
“这是一件秘密的事情,我也是因缘巧合才听说的。”
“辰家这一脉,也就是辰漫漫这一代,只有两个女儿。”
“辰家那位老太爷,对他的小孙女很是喜欢,加上那位小孙女是父母,都是极其优秀的人,不出意外,辰天临将接任辰家家主的位子。”
“我想,那小孙女就是陆先生捡到的女孩,辰漫漫。”
“辰漫漫是独生女,不过太受宠爱,辰家又不忌讳男女,很有可能辰漫漫以后也会成为家主。”
“可是这种世家,斗争太大了,十几年前,辰老太爷病倒过一阵子,意外也就在那个时候发生。”
“据说,有杀手潜入辰家,要杀掉辰漫漫,据说杀手一直追杀到雪山里……后面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只是从那以后,整个辰家,只有一位辰大小姐。”
整个世界的声音,仿佛都随着乔四爷的安静而安静。
乔四爷只敢将自己知道的跟陆锋说,不敢加上臆想,这种事情,关乎辰家,影响太大了,其中的事情更是脉络复杂。
毫不夸张的说,整个天北市的明争暗斗,在辰家面前,都只是小打小闹。
辰家的地位,哪怕是首都那边的人,都得忌惮。
当他查到这些的时候,比知道陆锋是修士还要震惊。
辰老太爷虽然身体不好,可毕竟没有死,如果一旦让辰漫漫回去,到底会发生怎样的事情。
当然,这事情一旦曝光,恐怕他们还没送辰漫漫回去,就已经死在了路上。
总有人不希望她还活着,毕竟牵扯到的人和利益太多、太大了。
陆锋低头思考,放在桌子下的指关节因为太过用力而发白。
他的双腿紧绷,甚至有些打颤。
辰漫漫的身份令他震惊,可更令他心疼的是,她当年到底是如何逃过杀手的追杀的。
又是如何在冰天雪地里活下去的。
仔细想想,那丫头当年才五岁不到吧。
从江水,一直流浪到天北。
陆锋明白,辰漫漫应当记得,这么深刻的事情,不会因为太过年幼而忘记。
恐怕正是那段恐怖的经历,才导致如今有些自闭的性格。
他的心,像是被人用斧头,狠狠劈砍着。
“陆先生,您妹妹额头上,是不是有一块胎记……”乔四爷再度确认道。
陆锋自然知道。
那是一块像是被火烧过的印记。
辰漫漫从小到大,就不喜欢去理发店理发,所以陆锋只能
第三十章 湖畔一书生
唐装老者很生气,以他的身份,从来没等人等了两天,自从那一日,陆锋离开后,他就再也没见过。
“成何体统,现在的年轻人,一点自律都没有,两天都没来练功。”李老爷子甩了甩袖袍。
坐在一旁打着哈欠的李莫歌无情嘲笑道:“爷爷,我看你是想要看字吧,连纸笔都准备好了。”
老者吹了吹胡子,也反驳不了,毕竟自己这几天可是后悔不已。
而等陆锋再度出现的时候,就看到了祖孙二人,目光炽热的看向自己。
尤其是那老者,眼珠子都要瞪出。
“小兄弟你终于来了,我等了许久,之前的事情实在抱歉,是老夫误会了。”
唐装老者连忙迎了上去,一点都没有架子,反而像是平辈之交。
“你叫老夫李老就好。”
陆锋一脸茫然,这老头的态度,怎么会变得这么快。
不过他不敢怠慢,从这老者的外貌上看,乃是大富大贵之人,以他如今的相术诀,竟然都看不清,这说明对方位高权重。
至少比乔四爷还要高。
这小小的天北市,看来也是藏龙卧虎,陆锋并不会因为自己是修士的身份而大意。
“老先生好。”陆锋颇为恭敬。
李向华习惯性的半眯着眼睛,打量着这个后辈。
身材提拔,背脊刚正,眉眼之间,不屈不挠,但也没有十足的锐气。
他见过太多的年轻人,或是背景深厚,或是天赋了得,但很少有这种能沉得住气的。
少年本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更何况陆锋还是一位修士,却如此沉稳。
李老倒是越看越满意。
“我那天见你,在这里练功,等你走后,却发现你所站立的地方多了一个‘永’字,你会书法”
陆锋终于明白,这老先生是来做什么的,他瞥向后方,见那些保镖旁边放着笔墨,会心一笑。
“略懂,小时候有跟一位老师学过一阵子。”陆锋这倒不是谎言。
他住的对面,是一位年轻的男老师,养父还在的时候,经常带着陆锋去窜门,那位老师很喜欢书法,陆锋有事没事,就去那里学习。
陆永强只是一个司机,没什么钱和本事,不过他一直坚信,读书才是出路。
多学一个本领,以后就少求人做一件事。
所以陆锋虽然没上过补习班,但东拼西凑学来的东西也不少。
“能不能,写几个”李老按捺激动的神情。
陆锋不由得好笑,很难想象,这位老人物怎么会有如此行为,跟小孩要糖果一样。
一旁的李莫歌,早就捂住了眼睛。
“李老客气了,还请您指教。”陆锋并没有拒绝,如果这人真的来自江水市,指不定在未来,就有事找他。
一想起辰漫漫的事,陆锋心里就不痛快。
保镖很快搬来桌子,铺好如雪花般的宣纸,又研磨好墨水。
清晨的风一吹,顿时这湖畔边的空气,仿佛都浸染着墨香。
“写什么”
陆锋提笔,有些犹豫。
闭着眼睛细细思考,自己这一生,这段时间的机遇,让他忽然看清了更多事情。
沾墨,提笔,落笔。
李莫歌原本百般无聊,摆弄着精致的手镯,双眼懒洋洋的,但这一刻,忽然被那个白衣少年吸引。
她见过数不清的富家子弟,大部分都谈吐非常,但也只是如此。
只不过,少年和墨香,少年和湖畔,少年和清晨的阳光……这完全是一种奇异而瑰丽的景象。
明媚的湖畔,飒飒响起的银杏叶,还有一位斯文书生。
她看见自己的爷爷,竟然看呆了,不由得迈着小碎步,跑上前一看。
那宣纸,比她的肌肤还要白皙几分,此刻绽放出黑色的墨迹。
陆锋写的,并非行书,也并非草书,而是端端正正的楷书。
少女喃喃出声,将纸上的内容念出来。
“见自己。”
“见天地。”
“见众生。”
湖畔的风,吹过她的脸颊,马尾辫轻轻摆动,李莫歌对书法没兴趣,但这一刻,不知为何,看到这字,有一种由内而外的战栗。
她的灵魂,仿佛都被吸入其中。
李莫歌不了解,厉害的修士,尤其是专修字画方面,是能够达到极其可怕的境界。
文控人,咒驱邪,落笔三千镇妖魔,泼墨万里定山河。
虽说陆锋只是踏出了一步,但足以对普通人产生精神上的影响。
“好字!好意境!”李老眼前一亮,这字,虽然对书法大家而言,有一些稚嫩,准确的说,不是太过正规。
但正因为如此,才写出了陆锋的意境。
“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人生三重境界,你小小年纪就能看透,真是了不得。”
李老越看越欢喜,越看越喜欢。
再过十年,不,五年,他敢打赌,恐怕这偌大的华夏,这小子在书法界,便能够称雄了。
只不过,这笔锋,怎么有
上架的胡言乱语(1)
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上架感言,就当成乱言吧。
第一。
作为一根半老不新的油条,从没签约开始,在黑岩也呆了四年了,加上这本,一共写了四本末日,两本都市修仙。
因为上本出了点成绩,所以这本上架的时候无比恐慌,总觉得会对不起读者和编辑的期待,总觉得会写得不满意。
尤其是,这本书没在推荐最多最好的时候上架,反而又磨蹭了几天,于是追读跟中年大叔头发一样都掉光了(我毛发浓密,这只是个比喻),不过剩下的朋友,应该都是真爱了吧。
所以,明天上午十点上架,一口气五更,每一章都有红包,劳烦各位帅气的叔叔阿姨,以及慈祥的爷爷奶奶们,给我这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年一点支持,点一下订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打了个哆嗦,因为一看日历,马上就要生日了,马上又要满十八岁了。)
第二,关于这本书的。
上本写都市修仙是第一次,所以误打误撞,像个愣头青一样,激情满怀,承蒙各位厚爱,成绩真的不错,虽然其中大部分情节不在我的掌控之中,被我定义为便秘也要憋出一颗屎的情节。
如果上一本是激情的,这一本大概属于发酵的。
也许是最近佛性了不少,就想写一本慢慢铺开,像一颗种子一样,抽根发芽,最后长出苍天大树的书。
陆锋,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不是重生,不是穿越,没有太大的仇恨,也未登临过这片世界的巅峰。
他就是一个小人物,在慢慢成长着,于是这本书也因为主人公的关系,到最后会越来越精彩。
这本书会立起一些角色,不想写得太过脸谱化,于是严重拖慢了我的码字速度。
最近的码字速度在两个小时一章,这还是在事先准备好剧情的情况下,我都要写疯了。
尤其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我在一些地方,刻意的更改文风,刻意更改我的写法,希望到中后期,甚至到下一本书,以一个全新的面貌,更好的文笔出现。
当然,这会是一本好书,自以为至少在整体的构架上,剧情和新颖力上,在情节展开后,会超过上一本。
这本书也会有一些神转折,希望到时候能出乎你们的意料。
就像鲁迅说的:“惟意外,才是最珍贵的财富。”
第三。
一件很苦恼的事情。
 
上架的胡言乱语(2)
鬼知道。
我喜欢写作,可任何兴趣变成工作以后,他就变得不再纯粹。
也许这是最后一本书,也许不是,不过至少我会把她当成最后一本书来写,写得结实一点,写得富有感情一点。
而且这些年来,写得越多,发现自己肚子里的墨水越少,所以最近每天强行规定自己看书的时间,希望能给你们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所以关于更新量,明天会五更,然后会有一周保持四更,以后每周保底三更,会有两天四更,有大推荐的话,应该会四更多一点。
第五。
同志们啊,明天的首订很重要啊!
首订高,后续的推荐就好,后续推荐好,地球就不会灭亡。
你要问我如何推导出来,我也不知道,因为这是我瞎编的!
每一个行业,都需要利益,让它更好的发展,小说这个行业也同样如此。
更何况现在物价狂涨的年代,我昨天买了一瓶椰子汁,竟然要五块多!!
一场电影,要四五十块,imax一百。
还有,连实体书都要涨价了。
我不是哭惨啊,我是真惨啊。
所以陆锋就是我啊,没钱连修仙都困难,每天只能啃萝卜。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