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主不吃苦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连诺
“我知道你瞧不起我。我出卖身体,我下贱,可我现在已经从良了,因为我走错了路,所以我就不配得到幸福吗”柳莹莹像是炸了毛的猫一样对着孟溪怒目而视,“别跟我讲大道理,我不想听。我想问你如果我不选择这条路,今天的我还能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吗”
孟溪叹了一口气“你很清楚我在说什么。之前你去了圣母玛利亚医院,那里的医生告诉你,你生病了,得了梅毒。你和他在一起,会害死他的。”
“你以为自己走了一条捷径,从此以后可以快乐的过一辈子,却不知道这条捷径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你在年轻的时候得到的好,占的便宜,现在到了要还的时候,你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为什么偏偏是我。”柳莹莹脸色铁青,她的手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我明明很注意卫生的。跟我一起混的小姐妹,死了好几个,我也害怕,所以我一直都很小心的。”
“你说得对,我确实后悔了,后悔走了这条捷径。”
“我本来有个孩子,我嫌她累赘,把她送人了,然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收养她的那家人不见了。”
柳莹莹坐在地上,崩溃地用手扯自己的头发,她觉得很痛苦。
“我本来可以有段美好的青涩的恋情,但我生病了,这种病是会传染的,我自私,我贪恋那份温柔,所以没有选择离开。他说他很爱我,爱我就跟我一起死好了。如果不是你的阻扰,我会带他一起走的。一个人走,太寂寞了。”
“我这一辈子亲情被我主动割舍了,爱情被我的选择埋葬了。我活得真的好失败。”
柳莹莹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这一年,下起了从没有过的大雪。
柳莹莹死了。
她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小男孩,跳下了大河,小男孩救下来了,她却死了。
孟溪在报纸上看到了柳莹莹救人的新闻。
一个善良与否,真的很难讲。
她生病的时候,心里有报社情绪,想要带男朋友一起走。
可在看见落水的小男孩,她又奋不顾身跳了下去。
这一年年底,又到了收租的日子,房东去敲崔砚生的门,半晌没动静。推门进去,顿时传出一声惊叫“人没了——”
崔砚生死了。
他这几年过得苦闷,刚来美利坚就添了酗酒的毛病。这一次他喝多了酒,没爬到床上去,活活冻死在了地上。
第91章 骗婚1
孟溪摸摸额头上的冷汗,脑子里两个字在盘旋着……
骗婚!
骗婚!
她就是那个可怜的妻子……
她的相公和魏王在凉亭里不可描述,心神全在魏王身上,哪里看得见她这个正儿八经的妻子。
成亲一年有余,孟溪发现自家相公不是个男人,是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
作为男人,卫桐有点矮,身材也过分纤弱了一点。
不过当今皇帝爱美成风,又偏好阴柔美,导致官员中纤弱阴柔的不在少数,朝中男子也有敷粉饰面。
卫桐稍稍装扮后便可以假乱真。
再者卫桐一张嘴是带着沙哑的嗓音,不似小姑娘们的娇软清脆,再加上女扮男装参加科举,可是要牵连全家的,所以从前的原身,从未往这个方向想过。
最重要的是原身可是圆过房的。
大婚当晚,她在婚房内惴惴不安地等待新郎官卫桐。
两人喝了交杯酒。
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都疼。头疼也就算了,毕竟她昨天晚上喝了酒,可是身体也疼!尤其是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简直……
元帕是见了红的。
那个时候原身还不知道卫桐男扮女装,卫桐的真实身份是女人,只以为是自己的夫君和自己行房事。
卫桐一直表现的很深情的模样,让原身对自己和“他”有了夫妻之实这件事深信不疑。
卫桐是新科状元,原身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骑在高大骏马上,整个人看起来仪表非凡。
卫桐被众人围着,前呼后拥,真是威风。
不止老百姓们纷纷围观看热闹,就连达官贵人们交头接耳。
“他就是皇帝钦点的新科状元,名叫卫桐。按照规矩,状元及第,该赴琼林宴,并游街三日。”
“这状元郎好俊的相貌!就是身子看起来过于单薄了一点。也不知道他可有妻儿”
“状元郎还未婚配。他年方二十,学富五车,正是好时候。听说令千金才貌出众,大人觉着这状元郎怎么样与令千金可般配。”
谁也想不到状元郎卫桐竟娶了个一无所有的孤女。
原身姓孟,全名孟溪,但早已没人在意她的姓氏,甚至没人在意她叫什么了。
原身这一生,没过过几天快活日子。
她在十五六岁花朵一样年纪的时候,自然也同大部分闺中少女一般期盼着能嫁个良人——然而她最终嫁给了卫桐,一个不近女色的“男人”。
至于卫桐为什么不近女色呢
答案就在眼前。
当然是因为她压根就不是男人而是货真价实的女人,试问一个性取向正常的女人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漂亮的姑娘。
性别相同,怎么谈恋爱
这卫桐换上了女装,从头发丝儿到一双雪足,无一不是备受上天的眷顾,她生得貌美。
她有着一张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光滑细溜的脸蛋。
别的贵女平日里都会涂抹很多脂粉,把脸弄得跟面板似的。
卫桐却不喜欢这一套,她天生肤白,劣质的脂粉只会为她减彩,故而她只描了两撇细细的柳叶弯眉,涂了薄薄的口脂。
一簇桂花开得正繁,光影筛落在少女晶莹的面庞上,模糊了她的神色。
卫桐紧张地站着,她这是头一次紧张得忍不住抓着自己的衣角。
魏王走的每一步都仿佛踏在卫桐的心跳上,他每走一步,她的心就“咚”地跳一下,心不由己。
魏王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侧腰“阿桐,这样就生气了”
文武百官,还有他父皇一个个的眼睛都瞎了!卫桐明明是个美娇娥,他们怎么能把她当成男人!这腰肢轻轻一掐,细得不可思议,男人怎么会有这么软这么细的腰!
卫桐娇小轻盈,抱在腿上没什么分量,她的身子很软,隔着单薄的绸缎料子,少女窈窕的曲线清晰地印在了他的手上。
乌黑的发丝衬得她的肌肤宛如丁香花瓣,细腻娇嫩,又有种容易被摧毁的脆弱。
因为羞愤难当,卫桐的杏眼中汪着晶莹的泪意,她的双眸水润又勾魂,不妖不媚,吸引了魏王的目光。
只因为,这个世界上这样大胆的女子十分少有。她不似青楼女子的狂放,却也不像大家闺秀那般古板得无味,眸光流转之间,原本算不上倾城的面容也变得生动起来。
卫桐扭了扭腰,想要甩开魏王的手,可是亭子就这么大个地儿,魏王又逼她逼得紧,卫桐被逼到边边儿去了,差一点就要掉入水里。
“我听了王爷的话,换了女装,王爷现在满意了王爷现在可以离开了吗”卫桐冷冷地道,只可惜声音里的哽咽破坏了气势。
魏王眉如青峰眼似寒星,面容冷峻,如意云纹镶边的锦袍,阳光将他身上的沉肃冷硬压去了一点点。
其实魏王的五官俊美和善,唇角天生微微上翘,只是他气势逼人,让人望而生畏,让人不敢对他的相貌生出懈怠之意。
比起卫桐的紧张和拘束,魏王显得胸有成竹,他伸手握住卫桐的下巴,用拇指摩挲了一下,就感到手下的小人儿轻轻地抖了抖。
卫桐的睫毛扑闪,像快速扇动的小扇子,又像是正在拼命振翅想逃离的小蝴蝶,她的身子在魏王的手掌轻轻抚摸她的背脊时,颤抖得越发厉害起来。
两颊绯红,眸如水洗,魏王像欣赏垂死挣扎的猎物般看着卫桐。
深沉的黑眸,与卫桐水汪汪的桃花眼对上了。卫桐胆怯,瞬间移开了,脸颊通红。她此刻羞怯不已,哪里敢看魏王的眼睛。
在魏王低下头,轻轻地在她唇角留下痕迹时,卫桐只觉得天旋地转,呼吸艰难,快要喘不过气来“魏王,您自重……”
实际上卫桐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卫桐的“重”字未曾说完,便被魏王接下来的动作给吓得语不成调。
魏王欣赏着卫桐充满恐惧和不安的眼神,低下头去,俯首在她耳边说“本王不知道自重两个字怎么写。不如下次你教教本王。”
第92章 骗婚2
“不要在这里!”
卫桐哪里肯依,这里随时都可能有人来,他一发起疯来,折腾她就没轻没重的,要是被人发现了她是女儿身,捅了出去,她就完蛋了。
魏王不愿意,他不满道“以前在魏王府的时候,我们又不是没这么干过,怎么这回就不行了阿桐若是不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本王可不依。”
他这么一说,卫桐眼中闪过羞恼之色,魏王一来兴致就口无遮拦,她知道,今儿个她要是不能让他满意,魏王是不可能消停的。
她瞪了魏王一眼“这里不比王府,下官御下的本领远不及魏王。魏王您位高权重自然是不怕的,可是我,我却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连累家中老弱妇孺。”
以前在魏王的威逼利诱下,卫桐总会羞窘的满脸泪水,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
可见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你若是不听我的,我现在就一头撞死。”
“本王可舍不得你死。”平时在她面前已经很不正经的魏王突然笑起来,“你为什么这么害怕你是不是怕自己叫得太厉害,会把别人吸引来。”
卫桐身子一僵,也不反驳,随便他怎么说吧,总之只要他能乖乖不在这里折腾她,说她什么都行。
反正也不是没被说过,更难听的她也听过了。
魏王心里头还是有点数的,在一起越久,这小东西就越不怕他,没准过段时日这小丫头踩在他头上作威作福了。
所以他难得很乖地被卫桐牵着往书房的方向去,但是刚进书房,还没来得及关门,他就先遂了心中的渴望,把卫桐压在门板上恶狠狠地亲了下去。
这个世界,卫桐的节操全掉光了,孟溪一来就发现自己名义上的状元相公卫桐穿着女装脚步轻挪,一脸娇羞地走进凉亭。
魏王一出现,两人纠缠在一起,卫桐表现出抗拒的表情。
孟溪气得都快吐了,这家伙欲迎还拒的模样,让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躲在假山里不敢动。
原身就是因为识破了卫桐的女儿身,紧接着又撞破了两人之间的龌龊,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暴露了行踪,因为怕原身多嘴,所以卫桐连同魏王毒哑了原身的嗓子。
原身听卫桐提起过魏王,一开始是嫌恶的,后来是多有赞赏,最近这段时间提到魏王的时候,两颊绯红,看起来十分娇羞。
原身作为钢铁直女,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孟溪接收了原身的记忆,从卫桐的举止中捋了一条故事线出来。
魏王这人狂得没边,就是看长得阴柔的新科状元卫桐不顺眼,总是作弄卫桐。
卫桐每次都巧妙地躲过魏王的捉弄。
魏王就是喜欢胡搅蛮缠的逗她欺负她,她躲过这一次,魏王能再想出十七八种法子来作弄她。
卫桐不是个男人,三番五次下来她对这个魏王男人能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从一开始称呼魏王为蛮子,慢慢的称呼变成了行之,行之是魏王的字。
魏王的一举一动都让卫桐很在意。
魏王也很狂躁啊,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于是时不时刁难一下卫桐。
有时候会把卫桐弄得相当狼狈。
卫桐偶尔会跟原身抱怨,说魏王相当地难伺候,事情多,爱吹毛求疵,也会说些魏王的好话,可谓是对魏王又爱又恨。
卫桐每天忙进忙出,有时候晚上就住在魏王府然后夜不归宿,从她招惹了魏王以后,原身见到自己相公的机会越来越少。
作为女人,卫桐没有3,自然不可能给原身播种,她就算有这个心思也是不可能办到的。
魏王给她找一大堆事情干,有时候还不让她走,她心里反而是相当高兴的,毕竟每天找借口不跟结发妻子睡一张床,她也很累的。
魏王经过一番纠结纠结再纠结,承认自己被一个学富五车的阴柔男人吸引了,他承认他彻底栽了。
在一次喝醉后,趁着酒醉,把持不住自己内心澎湃的情绪,把卫桐那啥那啥了。
卫桐仓皇地跑回家。
她身上不过草草裹了衣服,脖子上面印着明显的指痕还有着红痕点点,叫人看了莫名面红耳赤。
原身也是真信任卫桐,见了这种痕迹,一点都不怀疑相公有问题。
卫桐说那是蚊虫咬的,原身就没有再探究下去的意思。
谁家蚊子,这么下流,能制造出这么暧昧的痕迹,却一个包都不留下。
这个世界上明白人还是有的。
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
这种拙劣的谎言都相信,不过是因为爱,罢了。
卫桐和魏王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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