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主不吃苦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连诺
每到下雨天她就格外恨卫桐。
卫桐在地上抽搐,这些日子她被折磨得人都只剩下了一副骨头架子,早就没有了从前的美丽婉转。
狱卒进来收拾的时候,指着一处说道:“那是什么字”
“孟溪,行之。”
“行之是魏王的字,可这孟溪又是谁”
卫桐用残损的手掌,在泥土地上留下了四个字,几个狱卒看见了,却不知道她的用意,他们也没那个心思去研究她的那点心思。
她渐渐喘不过气来,死亡的恐惧如同潮水般涌来将她汹涌淹没。
卫桐面上泛出青紫之色,不住挥手蹬腿挣扎,两眼往上翻,渐渐没了反应。
孟溪悠悠然从桌上端起了一杯热茶,放在唇边吹了吹,却并没让嘴唇碰到杯沿,即便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面上也不显半分急切。
[卫桐死得真是时候。安容郡主下起手来真是又快又准又狠,我没看错她。]
茶水的蒸气氤氲了她的面庞,孟溪笑靥如花,她对系统说。
[有仇的报仇,有恩的报恩。]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才符合人的天性。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你觉得我应该救卫桐吗让她当上皇后生下皇子母仪天下。]
[这也是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达成共识的原因。]
[我特别讨厌你这种硬要往别人脑子里灌输垃圾思想的玩意。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陶醉其中,那就是万劫不复了。我是不会被你控制住的。]
[很多人想穿越到古代和王爷皇帝将军谈恋爱。这种事情幻想一下就好了,真到了古代,怕是百分之九十的现代女性会抑郁想自杀。]
[她们把自己代入了大家族里大奶奶或者王妃皇后娘娘的位置,有些口味比较特殊的还特别喜欢把自己带入妾室的位置,然后皇上王爷将军大人独宠我一人儿。]
[但她们却忽略了这儿的妾室就是奴婢。皇帝死了没生育过的妃子得殉葬,奴隶被视作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死了,给他殉葬一点“财产”是很正常的事,就像在墓里放金银珠宝一样。妃子如果抗拒,那是很不体面的事情,那就会有人帮她体面的。]
[历代发现的很多古墓里,凡是有殉葬坑的,被迫殉葬的人大都肢体都不会很完整,要么被砍死、吊死、毒死……要么就是直接封入墓穴活埋而死,死状凄惨看起来很可怜。没有人愿意这样死去,不是为了国家大义,也不是为了爱,而是作为“猪牛羊”死去。]
[就算是正房又如何就拿皇后来说,她也不过也就是个管家,管管后宮的账,不过能花多少钱就是看前朝的脸色,顺便管管宫里的一大堆奴婢。]
[你知不知道先皇上台后特别发了个旨意,让妃子们不要见家人,更不要把宫里的东西给家人,特别是皇后。皇后也不过是高级一点的婢子,不过是有一部分财产的使用权,死后,这些东西再给新来的妃子们分。你以为皇帝把东西赏你了,这些东西就是你的了,上面打了皇家的印记,民间谁敢收谁敢卖]
对此系统抱冷漠态度。
[因为他们不曾见过更美好的世界,不巧,我见过。]
[很久以前有人说地球处于宇宙中心静止不动,那么多年,人们都把这视为真理,可最后证明那是错的。质疑是改变的起点。大多数的改变都是从疑问开始的,根深蒂固的挂念有时甚至阻碍了时代的进步。]
[你就说这个朝代好了,有个官员,为庶民的香火着想,斗胆上书允许庶人纳妾,此人被称为良隶。]
[百姓生活富足,杀猪的卖烧饼的赚了钱都可以买个妾。民间怎么调侃来着,老爷新纳美妾,得了个新娇娇,气坏了大娘子。父兄将女孩子卖给杀猪卖烧饼的做妾,要不卖进勾栏院,在这里可是合法的!]
第104章 骗婚14
[大环境差了,一个女人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幸福,那她的母亲呢她的女儿呢她的孙女呢她的朋友呢除非是那种看着母亲哭,看着女儿掉眼泪,看着孙女欲哭无泪,看着朋友哭还能哈哈大笑的货。哦,对了,即便她心肠坏,也不一定会幸福。她得保证她年老色衰以后,相公不抛弃她,她得保证她的子孙后代有出息,不是败家子。]
[卫桐仇女有一部分原因是时代所限。你呢你看过过去,看得见现在,也看得见未来,你的思想还是这么的垃圾,你是纯粹的坏。]
[我就是这样的人,从不背弃自己的信念。就好比这个世界,太子比魏王好,太子登基才是正道。什么是正道,你说了不算,百姓说了算。]
说完孟溪只觉得一阵困意来袭,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她看见的是枝头刚冒出来的绿芽。
她知道春天来了。
太子是民心所向,皇帝去世,太子必定登基。
魏王集结了大批部下,意图殊死一拼,不过他的那点势力不足为惧。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有脑子的,他们不觉得魏王的行为能有什么效果。
太子的本事是一等一,哪里那么容易受制于人
更别说那百万精兵,还有皇城里的禁卫军都是太子的手下!
魏王输得一踏糊涂,因为他得到的情报全是错的……基本上只要是这几个月来探得的情报就全部都不对!
卫桐特别想看到魏王遭到报应,也想他死去。可惜的是永远没机会亲眼看到那一幕。
她带着遗憾离去。
魏王失去了爵位,变成了普通人,除了不愁吃穿,别的什么都没有,他不论去哪里都有人跟着他。
他这辈子都过不上好日子了,他的追随者没了,他高高在上的地位没有了,他连自由都失去了。可他又无法忘怀自己的野心。
民间有传言,魏王变成了太监。
那魏王自打夺位失败变得有些奇奇怪怪,就算笑也总是透着股子阴冷,说话时更是声音凉凉的。
伺候魏王的下人口述,他偶然碰到了魏王的手腕上,不由一凝,只觉得他皮肤雪白极其光滑柔软,仿佛有一层黏性一般地吸手,让他几乎舍不得拿开手。
“拉下去打十个大板。”魏王嗓音尖利,一双细缝眼阴沉地扫过还僵立的下人。据那人描述魏王尖细的声音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公鸡。一张俊脸凑近自己,空气中仿佛还回荡着魏王那阴森沙哑的声音,久久不散。
板子没吃上,不过魏王这是待不下去了。那下人觉得魏王变成了太监。
魏王阴狠的声音令人想到毒蛇。
有人说自己看过魏王,是身材纤长的男人,大概身高七尺五的样子,这样的身高绝对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女子。可令他吃惊的是,魏王面白无须,脸上仿佛涂着一层厚厚的美白粉底,当真是白得不像是男人。
曾经的魏王身材高大,脸上充满了英气,一双眉毛又粗又黑,眼睛炯炯有神。现在的他,已经大变样。
只有宫里的太监,才会生成这副模样,面白无须,喉结几乎成了摆设,说话细声细气的。
这魏王可是真的成了太监民间有诸多猜测,但谁也下不了定论。
这题九娘能回答。
九娘相貌极其美丽,皮肤白皙,身材纤细高挑,长得很是好看。
她曾经是一个杀猪匠的妻子,后来杀猪匠死了,她就被她的小叔叔大伯子赶了出去。
几年前她在皇城晃悠了好几日,终于找到了活。
她看到了魏王,天气明明不冷,他却穿得非常多,除了穿得怪异,他长得也很独特,九娘还没见过比他更白的男人,他那脸比她还白。
她生来命贱,觉得能得到魏王的青睐,衣食无忧,还有人伺候,已经是她命最好的时候。
但魏王是个阉人不说,还是个性格古怪的怪人。
他打人,最喜欢看人惨叫,最喜欢看人被打得遍体鳞伤。
他是被关起来的饿狼,被拔去了尖利的牙齿,可他还有锋利的爪子。
那地方太可怕了,幸亏她逃出来了。
九娘心里极为厌恶魏王。
她在心里咒骂魏王,希望他就在那犄角旮旯里一直烂着。
她比旁人知道的多一些。
魏王之所以这样,大概和安容郡主脱不了干系。
那安容郡主可真是厉害。
她爹爹只有她一个女儿,她也只生了一个娇娇女。
从前的女子不能继承家业,现在变了。
父母已亡,女未嫁,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
户绝者,所有店宅、畜产、资财,营葬功德之外,有出嫁女,三分给与一分,其余并入官。
九娘嫁了人,只生了个闺女,婆婆不高兴,但相公难得还算体谅她,这也算是一种安慰。
就算她生不了儿子,家里的东西,也不至于便宜了外人。
“娘亲,今儿个戏班子要唱宋小姐记,就是被安容郡主夸了的那出戏。娘亲那宋小姐没有孩子没有相公可会晚景凄凉”
九娘给闺女梳头:“你这孩子,从哪里听来的胡话,这女子有钱有宅有下人伺候,哪里会苦,最多也就是无病呻吟几下,人活于世,哪里有样样如意的。这世上的人不论男女不论老幼,最怕的莫过于无安身之所,无食可吃,无衣可穿,无银两治病。有了保障,才能去谈情说爱,不然,到最后就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娘亲,爹爹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意思是对于我们这样共患难的夫妻而言,这样的永诀更为悲哀。”小姑娘的声音脆甜脆甜的。
九娘脸一红:“所以你要多读书,不然就会像娘一样叫人笑话了去。”
头梳好了,小姑娘往外奔。
“娘亲,娘亲,你快出来看,下雪了,好大的雪,好漂亮。雪花凉凉的真好玩。”
天上飘下雪花,大片大片往下砸,这是今冬的第一场雪。五年前的这个时候她不安地在路上颠沛流离,如今却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不用再流浪,真好。
“汝汝,你跑慢点,别摔着了。你这孩子叫你跑慢点怎么就不听呢”
雪花落到地上,很快便累积了薄薄一层。
等到戏曲结束,天地之间是白茫茫一片,这鹅毛大雪,昭示着来年必定是丰收之年。
“娘我也想学刺绣。”
“你不是最讨厌这个吗”
小姑娘嘟着嘴:“娘,有一门手艺,不管沦落到什么境地,总不至于饿死。”
第105章 陪男孩长大1(收藏1100+)
咖啡厅装修风格简约别致,环境清新怡人,摆放了许多绿植,放着轻音乐,氛围轻松愉悦。
伴着轻音乐,突然洒落在眼睛里面的光亮让孟溪眯了下眼睛。长长的睫毛轻微地颤抖了几下。
孟溪听见自己说:“我不分手!我不同意!我绝不可能分手的!”
“强扭的瓜不甜。”大男孩单手支着下巴,虽是慵懒惬意的姿态,可那对有神的眼眸中却闪过厌恶和不耐烦。
“和你谈恋爱真的好累,我不喜欢,不喜欢学习。我可是校霸,你见过校霸的吗”
是在新生讲话的时候对孟溪一见钟情的,更准确点说应该是见色起意。
台上讲话的少女肤色白皙,军训了半个月人都没有变黑,可以说是天生丽质。
她五官精致,睫毛长而卷翘,像是两把小扇子。不笑的时候又冷又美,抿着唇不好意思的时候,又楚楚动人。
她人长得还高挑,手脚细长,特别是那双腿,又细又直。
他感觉自己的小心脏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
像他们这种不爱学习的校霸,谁不谈几个恋爱。
但他只喜欢好看的。
军训的时候,他扔了不少情书,要是赶上有人当面告白,他会毫不犹豫地拒绝。
他就是个颜控,喜欢脸好看的,身材好的。
孟溪是他的初恋。
“我们结束了,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如果可以重来,我是不会和你在一起的。学习太枯燥了。”
“我们不合适,谈恋爱本来是件高兴的事,结果我们一个比一个辛苦”
孟溪长得好,成绩好,还擅长唱歌跳舞,她眨眼之间成了全校男生的女神。学校贴吧十个帖子里面有三四个都是与孟溪有关的,剩下三四个是跟他有关的,他们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孟溪很难追,他追得很辛苦。
后来终于成功了。
但他当初累死累活的追她的时候,可没想过给自己追回来一个班主任,一个灭绝师太!
自从他们在一起以后,他就失去了自由,成天不是被她盯着学习,就是被她逮着补课,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写作业,周末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
经过一年的折腾,他的期末成绩是好了一点,可代价是他安高扛把子的名声不再。
他安高的校霸。
乖戾打架成绩差,样样不落,军训的时候就坐稳了校霸的位置。
直到遇到了孟溪。
苦追一年后,终于追到手。
至此小弟们再叫他。
“姚哥,二中那帮孙子又来找事!要不要削他们!”
他咬着笔:“今天我媳妇儿要给我补课,我哪里都不去。”
“姚哥,今天去网吧打游戏吗你带带我。”
他捧着作业本:“今天没空,我要写作业。”
不打架不泡网吧的校霸,还能是校霸吗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