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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台法师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墨乡




第十一章 虫子
    凌晨五点不到,弗米亚完成了转换仪式。

    他伸了下懒腰,站起身,抬起一脚,将一具干瘪尸体踢到墙角“来了啊,把地上的污迹清理干净。”

    两个幽灵奴仆从阴影角落里浮现出来,一个清理地板的血污。另一个拖走了干尸。干尸摩擦着粗糙的地板,发出嗤嗤地细响,就似一个装满了棉絮的人形皮口袋。

    弗米亚看也不看,径自走到窗边,拉开窗页,一股冬日的寒风扑面而来,让他精神猛地一振。

    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正流淌着一股蓬勃的活力。

    自从他中了那该死的诅咒,每天都被折磨地死去活来,如今天这般的状态,相当的难得。

    “可惜这种状态只能维持小半天,这见鬼的诅咒”弗米亚忍不住想起了那个对他释放诅咒的法师,心里顿时就充满了恨意。

    要不是那法师死的早,他敢保证,他一定会给他灌下清醒药剂,然后当着他的面,一片一片地拔干净他的指甲,一条一条地抽干净他的筋,一根一根地取出他身上的骨头,直到留下一滩毫无支撑的血肉后,再把他扔进一口装了一半冷水的大锅,点上一堆小火,一点一点的煨熟。

    “可惜了啊。”弗米亚叹口气,复仇时酣畅淋漓的快感,就好像是寒冬中甘泉,冰冷而清冽,哪怕是幻想,依旧能让他感到极度愉悦。

    “咔擦咔擦”

    门外传来骨头断折的声音,打破了凌晨的静谧,也打断了弗米亚的复仇幻想。

    他心中大不悦,大声咆哮“格罗德格罗德”

    “砰”

    门被重重推开,一个雷霆般的炸响从楼下传来“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弗米亚痛苦地捂住额头,觉得自己头很痛,似乎诅咒都要提早发作了“啃骨头的时候,小声点。”

    “是,主人。”

    格罗德的声音总是让人特别烦躁,弗米亚再没心情遐想,他感到自己肚中饥饿感正如火焰一般升起。

    他知道,这不仅仅是饥饿之火,更是诅咒之火。

    在瓦兰森死愿咒的作用下,他的身体变成了一个猛烈燃烧的火炉,若不能及时地往火炉里增添柴火,他的身体,甚至他的灵魂会飞速燃烧殆尽、烟消云散。

    他抬高音量问“仆人们,早餐准备好了吗”

    没人回答。

    这情况可不常见。

    弗米亚感觉自己情绪要失控了,他大步走下楼,咆哮道“早餐我的早餐呢”

    吼完后,他看见了窝在大厅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幽魂仆从,而在餐桌上却只摆了2只干瘦的腹鳞兔。这点食物,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怎么回事”弗米亚问了一句,就大步走上去,抱起一只烤兔就啃了起来。食物虽少,但却能暂时缓解他肚中的饥饿之火。

    幽魂奴仆缓缓走上来,双手迅速比划着。

    他们不会说话,唯一的交流办法就是手语。

    弗米亚自然能看懂手语,他用力嚼着兔肉,脸色越来越阴沉,等他啃到兔头的时候,怒火终于控制不住地爆发了,咔擦一口,兔子头骨被咬个对穿

    “这么多人,竟然抓不住一个愚蠢的战士不仅折损了这么多骷髅守卫,还耽误了捕捉猎物的正事。真是废物蠢材活该下地狱的蠢驴”

    弗米亚的咆哮犹如雷霆,整座尖塔都被震得瑟瑟发抖。

    残存的理智告诉他,单纯发泄怒火并不能喂饱肚子,他必须冷静下来。

    他急速喘息几下,稍稍平息了怒火,沉默了大约半分钟,他突然冲门外大吼“格罗德格罗德”

    “主人,我来了。”格罗德快步跑进来。

    “去去圈栏抓个虫子回来,我今天要吃虫子”

    如果有选择,他并不想吃虫子。当然不是说虫子不好吃,而是虫子有更好的用处,光用来填补肚皮,实在是太浪费了。

    “是,主人。”格罗德知道主人的心情很不妙,他动作罕见的麻利。

    他狂奔而去,又狂奔而回,1分钟没到,虫子被带回来了,虫子的身材很丰满,胸前还挂着两个饱满的脂肪袋,想必吃起来非常可口。

    奇特的是,这只虫子并不如其他虫子那般惊慌失措,她站的笔直,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冷峻地盯着弗米亚,神态凛然,似乎还带着一丝威严。

    弗米亚感到有些奇怪,上下打量了下虫子,很年轻,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棕发碧眼,皮肤紧致光滑,身材高挑,丰满却绝不臃肿,虽然身上、脸上都沾满了污秽,但依旧能看出来,它有着相当不俗的姿容。身上穿的衣服虽有多处破损,但料子却是上好的月光绸。

    “这什么情况格罗德,我不是吩咐过你,胖的留着,先用瘦虫子吗”

    格罗德大手挠了挠脑袋,声音含糊“主人,虫子说要见你,格罗德就带它来见你。”

    弗米亚怔了下“要见我啧竟有主动送死的,真是稀奇。”

    这时,虫子忽然走前一步,抬手屈膝,对弗米亚行礼“法师,请问,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赎回我的自由呢”

    如此狼狈的情况下,依旧不失礼仪,且开口就直指核心,提出以钱赎命的办法,这是贵族世家才有的家教。

    一般来说,弗米亚并不会去招惹贵族,因为他们往往掌控着巨大的资源和力量,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现在,弗米亚依旧是这个想法,哪怕这只虫子浑身散发出食物的甜美香气,哪怕肚中的饥饿之火在疯狂地吞噬他不多的理智。

    弗米亚拿起桌上另一只烤兔,快速地啃上几大口,稍稍压制食欲,这才轻咳一声,端正坐姿“金克朗有意思。不过,相比于金克朗,我更想知道你姓什么。”

    要真是贵族,他不会惹麻烦,但他也绝不喜欢被人诓骗。

    虫子挺了挺胸膛,身姿显得更加丰挺“夏尔。”

    弗米亚微微一愣,就连肚中疯狂燃烧的饥饿火焰似乎都熄灭了一瞬“夏尔格伦麦的王族”



第十二章 你高兴太早啦~
    白石堡处于耳语森林深处,耳语森林地属于格伦麦王国,处于王国西南角落。从白石堡出去,一路往东走上2天功夫,就能见到格伦麦王国的城镇。

    名义上来说,白石堡在格伦麦王国境内,而弗米亚,是王国的子民。

    当然,只是名义上。

    现在,一个自称是格伦麦王族的虫子站在弗米亚面前,他自然是另眼相看。

    虫子继续说道“对,我叫爱丽丝夏尔,都灵城公爵的第三个女儿。”

    弗米亚再次怔了一下,他再次仔细地打量了下眼前的虫子,足足看了三分钟,他笑了起来“爱丽丝夏尔,传说中都灵最艳丽的玫瑰,啧啧,有意思,真有意思。不过,我只听过你的名声,却从没见过真人。你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话刚说完,刚刚被压制的食欲又腾地一下骂出来,弗米亚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他恶狠狠地嚼着,心里怒骂“该死的诅咒”

    虫子高傲地点了点头“没有问题。”

    她伸手入兜,掏出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秘银怀表,表盖上印有夏尔家族徽记不死鸟。怀表由萨林大师打造,细节无可挑剔,走时也相当精确。”

    弗米亚接过怀表,仔细看起来。

    的确如虫子所言,怀表做工非常精细,表盖上,也的确印有一只张开双翅,在火焰中浴火重生的漂亮鸟儿。打开表盖,可以看见表盘周围一圈镶嵌着细碎的红宝石,在灯光照耀下,红宝石熠熠生辉,彷如燃烧的火焰。

    看了几眼,弗米亚啪嗒一声合上怀表“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这下你相信了吗”虫子问,声音有些迫切。

    没想,弗米亚却还是摇头“不够,证据不够。怀表虽然精致,但世上多得是钟表匠,只要有钱就能仿造。我还需要更多的证明。”

    虫子咬了咬下唇,又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我的家族匕首,高等锋锐术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阳王头像,刀身由燃光铁打造,不仅锋利,还能破法。”

    弗米亚看了眼匕首,见刀柄上的确刻有一个光头胖子的头像。

    别看这光头胖子长得磕碜,但这幅形象却是广为流传,为无数人知晓。这的确是格伦麦王国的先祖,太阳王斯巴克夏尔的模样。至于高等锋锐术和燃光铁材质,弗米亚瞄上一眼,就看出这的确是真品。

    这样一柄匕首,在市场上至少能卖上50金克朗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亚点了点头,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后用力嚼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兔肉已经不多了啊。

    虫子期盼地看着弗米亚“法师,那你相信我的身份了吗”

    弗米亚专注咀嚼着兔肉,保持了近三分钟的沉默后,终于开口“昂贵的怀表,刻有太阳王头像的匕首,的确是普通人无法拥有的。你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就算不是贵族,那也肯定是王国里有数的富商。”

    虫子大松口气“对对对。那么,法师,我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换取自由”

    弗米亚吃光了最后一口兔肉,而后比出一根手指。

    “1000金克朗”虫子问道。

    弗米亚摇头。

    “10000金克朗会不会太多了点”虫子又问。

    弗米亚还是摇头。

    “法师,我不喜欢猜谜,你说个数吧。”虫子脸色微沉,有些不悦。

    弗米亚脸露微笑“不用这么多,100金克朗就够了。”

    虫子大喜过望,眼睛闪闪发亮“100金克朗吗噢,法师,感谢你的慷慨和仁慈,我感激不尽。”

    “高兴吧”弗米亚笑容满面。

    “能重获自由,当然值得高兴。当然,也感谢您的仁慈。”虫子又对弗米亚屈膝行礼。

    “啧啧,礼节倒是很周全。不错,你有很好的家教。”

    “感谢你的赞美,法师。”虫子脸上显出了得体的微笑。

    忽然,弗米亚哈哈大笑。

    “法师”虫子有些莫名其妙。

    弗米亚一边笑,一边用手指着虫子,嘲讽道“瞧你那喜悦的模样你高兴太早啦,骗子”

    “骗子我听不明白。”虫子一脸惊诧。

    弗米亚止住笑声,眼中陡然射出噬人的凶光“夏尔王族,人人都是紫眼金发,这是连最卑贱的妓女都知道的事。而你,碧眼棕发传闻中,都灵城公爵的三女儿爱丽丝拥有举世无双的美貌,号称都灵最艳丽的一朵玫瑰。而你,虽然有些姿色,但远远称不上美貌绝伦你当我是只知道在泥地里打滚的乡下蠢驴吗,随便弄点破烂就能蒙骗吗嗯”

    虫子怔了下,急忙道“不,这是有原因的,请听我解”

    弗米亚耐心耗尽了,连连挥手“吵死了吵死了格伦德,快快让这骗子闭嘴”

    格伦德走前一步,举起比常人还要粗壮好几倍的手臂,往虫子细长脖子上抡了一把,只听咔擦一声,虫子的脖子就折断了,歪斜地挂在肩膀上,身体也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主人,它永远闭嘴了。”格伦德傻笑着。

    “干得好。”弗米亚敷衍地称赞着。

    他闻到了鲜血的气息,一股可怕的食欲直冲入脑,他看着虫子的尸体,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嗷

    弗米亚发出一声如野兽一般的嚎叫,朝尸体扑了过去,用手抓、扯,用嘴撕、咬,狼吞虎咽。

    一场恐怖的血肉饕餮,足足持续了半小时才结束。

    虫子不见了,地上余下一滩鲜血、几条肠子,一堆嚼不碎的白骨。

    终于终于弗米亚暂时打退了饥饿之火,**消退,理智重新回归。他擦干净脸,招呼幽魂仆从帮他换了身衣服,又将一根粗壮的大腿骨扔给一旁垂涎欲滴的格罗德,而后,他拿出一根银牙签,悠闲地剔起了牙缝中碎肉。

    “夏尔王族还叫爱丽丝呵呵装成谁不好,偏偏装个名人不过,肉倒是挺多的。哦,对了,昨晚还跑了两个战士。”

    弗米亚对正在啃骨头的独眼魔道“两个战士逃出去,不是说留下了一个吗你去,把那战士尸体带上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是怎么躲过我的守卫的。”

    人虽然死了,但只要尸体在,他就能让尸体开口说话。

    没想,听到这话后,格罗德却站在原地没动,不,他动了,他趴在地上,神态谦卑,就好像是世上最温顺的猫咪。

    弗米亚愣了下,立即就明白过来,他拿起桌上的碎骨,没头没脑地朝格罗德扔过去“你个混蛋,你把他吃了,对不对”

    “呜呜”格罗德发出求饶的呜咽声。

    “馋嘴的蠢货我让你吃我让你吃”

    弗米亚心中的愤怒终于有了发泄口,他念头一动,空气中光影一闪,就对格罗德用了1记克罗莫古之鞭。

    只一鞭,这个健硕的独眼魔就发出凄厉的惨叫,他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一齐失禁,空气中充满了屎尿的骚臭味。

    再抽一鞭的话,估计能将这家伙的魂魄给抽散了。

    “真是不经打啊。”弗米亚叹了口气,忽然想起了罗兰。

    那小子曾经挨了他足足5鞭,非但没死,还活蹦乱跳地活到了现在。昨天挨了3鞭之后,也就喝杯酒的功夫,竟然就能爬出他的尖塔,真正是一个硬骨头。

    想到罗兰,弗米亚又想到了罗兰昨天的表现,越想,越觉得哪里不对劲。渐渐地,他停止了剔牙。

    虫子呵有趣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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