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主宰在都市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温酒煮浣熊
便走向那里。
因为失血过多,因为神魂受损,他的意识,早就混淆。
他走过湿漉漉的石板小巷。
他走在楼宇之间的阴影里。
他手足并用,翻过低矮的围墙。
他就像一只蜗牛,在这异国都市建筑群中,缓慢而坚定的前行。
身体很冷,视线越来越差。
黎明前的黑暗,显得特别危险。
他最终还是爬进了那栋让他感觉温暖的阁楼。
低靠着阁楼,胸口剧烈起伏。
他决定上去。
阁楼上有灯光,温暖的灯光。
这是支撑他走进来的所有动力。
阁楼之上,有一只大黑猫,正缩在屋檐边角长出来的青草中。
它瞪着幽绿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古怪的家伙。
接着便喵呜喵呜叫了起来。
显然对这个敢侵占它猫大爷住所的家伙,非常不满。
“黑炭,你又来偷东西啦!”
一个动听女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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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聪明的阿雪
雪千寻看着陆霄,做了个嘘声的姿势。
“谁啊”
“阿雪,是我。”
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来了。”
雪千寻小跑到了阁楼,开了门。
“大婶,怎么了”
“这个给你。”
有着水桶腰的中年妇人,递给少女一张照片。
“大婶,这个是什么”
雪千寻疑惑道。
“是一个华夏男人的照片,三星会的人发下来的,说只要有人发现,提供消息,就会有五千万韩元的奖励。”
“三星会的人,这几天就跟疯了一样,全国搜寻这个男人呢。”
“这样么……”
雪千寻收下了照片。
“阿雪,你一个人在家,记得要小心。”
中年女人走了,雪千寻吐了口浊气。
她看着手中照片,借着微暗灯光,照片上的男人,五官俊美温润又不失硬朗。
“真是个好看的男人。”
“等等——楼上那个家伙……”
她心中一惊,连忙跑上楼。
发现陆霄已经晕厥了过去,黑炭正很无聊的,拿自己的尾巴,拨弄他的头发。
陆霄浑身脏兮兮的,散发着恶臭,雪千寻打来清水,给他擦拭了一番。
当然也包括他血迹斑斑的脸。
心中咯噔一下。
他就是照片上那个价值五千万的男人。
雪千寻心动了。
她很缺钱,很缺很缺。
父亲公司破产自杀,妈妈跟着服毒,虽然被抢救了过来,却因为神经受损,成了植物人。
以至于她每个月,都要很辛苦很辛苦的赚钱。
甚至从事了那种职业。
跟其他没有办法的女孩子一样,用自己的身体换钱。
要是有了这笔钱,她就可以摆脱现在的窘境。
她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往外面走。
黑炭却喵呜了一声。
“黑炭……”
雪千寻止步。
“不行,我不能这么做,走出去这个门,我就是在杀人。”
她自言自语,突然就做了个决定。
放下小包,找来医疗箱。
开始给陆霄清洗伤口,止血,消毒。
她读过两年卫校,有相应的经验。
……
早上八点。
天光大亮,有鸡鸣狗吠。
阳光普照大地,红彤彤的光,给万物镀上一层金边,遥遥看去,好像许多跃动的火焰。
菜市场,贫民窟每天清晨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听说了没,三星会好像在跟早稻会火拼,全国很多城市都被戒严了!”
“瞎说,是在抓一个华夏男人……只要找到他,就有五千万奖励!”
“哇,五千万,我要找到这个华夏男人,不就发财啦!”
“切,做你的美梦吧,你哪有这运气!”
“嘿嘿,也就想想。不过这三星会可真有钱!”
“缺德事干多了,没钱才有鬼!”
“嘘,小声点,这里到处都是三星会的马仔,你找死么”
……
猪头摊铺前,雪千寻听着人们兴奋的交谈声。
她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买了些猪肉,又说道:
“大婶,再给我一块猪肝。”
猪肝补血,失血过多的人,吃这个很补的。
“阿雪,家里来客人啦”
水桶腰的大婶说道。
她就是昨晚敲雪千寻大门的大婶,他们是邻居。
“没……大婶……我……我来那个了。”
“那是该补补。”
大婶知道雪千寻的职业,却并不歧视。
生活本就艰难。
能活着都算不错。
谁又有资格去歧视谁呢
她还很喜欢这个孩子。
比大多数人都懂礼貌,人也很善良。
是一个见着野猫饿肚子都要心疼好久的好孩子。
大婶喜欢这个女孩儿干净的眼睛,所以多给了她一块猪肝,当然没有告诉她,若是告诉了,她便不会要了。
雪千寻提着猪肉和猪肝,几样小菜,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到了一家小诊所外。
家里那个不请自来的“客人”,发高烧了,浑身滚烫,接近四十度的高温。
她在卫校两年的求学经历告诉她,他需要服用抗生素,大量的抗生素,最好是输液,其次是针剂,药片基本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而在这个当口,买这些东西,太过敏感。
她其实很聪明。
爸爸还在的时候,都叫她聪明的阿雪。
她走进了这间私人小诊所。
仲夏的天,如孩子的脸般善变。
刚才还是阳光绚烂,突然就大雨倾盆。
沥沥雨声中,简陋的小诊所,传来男人粗重的鼻息,女人细碎的娇喘。
 
第四十一章:正确的事情
“先生,你……你要走了么”
雪千寻说。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就变得紧张,说话都有些结巴。
她自然不知道,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能让整个世界都感觉恐惧。
“是的。”
陆霄笑了笑,尽量让自己显得温和。
或许是心中蕴着滔天怒火,此刻的他,有些收敛不住自己身上的杀气。
有些吓到了这个善良的小姑娘。
“阿雪姑娘,我可以这么叫你吧。你不要紧张。”
“我叫陆霄,谢谢你救了我。现在我要离开了,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如果我死了,一切休提。若我活着做完了这件事,一定会再次来拜访,多谢阿雪姑娘的救命大恩。”
雪千寻说道:
“……阿雪救您,可不是为了什么报答的。我看了一些关于您的消息,他们说……您是我们华夏人的大英雄……”
陆霄道:
“你不能拒绝。你要拒绝我就会生气。我生气起来,很凶的。”
说到这里,他自己就笑了起来。
雪千寻也笑了,明媚嫣然。
“我……能不能问您一个问题“
少女看着陆霄。
陆霄点了点头。
“你说你要去办一件很可能会丢了命的事情,你不害怕么”
陆霄笑道:
“不怕。只要是在做正确的事情,我的心就无所畏惧。”
“生命固然可贵,但总有些东西,是比生命更重要的。”
雪千寻疑惑道:
“什么东西,会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呢”
“承诺。”
陆霄笑了笑,
“我欠了自己的同胞一千座坟。我就得砍下一万颗脑袋。筑成京观,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京,便是高丘。
观,则是阕形。
筑京观,便是将敌人的脑袋和尸骨,列成高山,以告慰自己同袍在天之灵。
历史上,隋炀帝曾三次远征高丽,却俱都失败。
隋军的尸体,被高丽筑成京观,以炫耀其武功。
现在,陆霄也打算在高丽筑一座京观,用他们自己人的尸体。
三星会众,不下万人,再加上巫神教数千教众,凑一凑人头,总归是够筑一座京观的。
“阿雪姑娘,陆霄告辞。”
陆霄拱了拱手,转身便走。
雪千寻看着陆霄逐渐远去的背影,呆愣良久。
直到陆霄完全消失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
“做正确的事情,就会无所畏惧么”
她回过头,黑炭转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一动不动看着她。
“黑炭,你说他到底要去做什么事情呢,能活着回来么”
黑炭喵呜喵呜两声,表示听不懂女主人在说什么。
它只知道,那个讨厌家伙终于走了,它就可以独享女主人的温柔和照顾。
无论陆霄还是雪千寻,都没有发现,
陆霄从雪千寻家离开这一幕,被街边一个宿醉的酒鬼,全都看在了眼中。
醉鬼接着微弱的天光,仔细看着陆霄的样子,又从怀中摸出捡来的一张华夏男人的照片。
浑浊的双眼顿时一亮,连酒意都醒了七八分。
……
陆霄走后一个小时。
一个极为英俊的男子,穿着一身极为得体的长风衣,带着纯白色手套,走进了一间破败的阁楼。
他脚下的军靴,踩在木质地板上,发出哒哒的、极有节奏的清脆响声。
雪千寻看着这群不请自来的陌生人,惶恐道:
“先生,请问……找谁”
英俊男子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抬起手,敲了敲阁楼的墙面,他的手很好看,手指颀长,看不到任何骨节。
接着皱起了秀气的眉头:
“姑娘,你这墙面有白蚁,应该修葺一下子。”
雪千寻结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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