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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天师的那几年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应闲

    “都帮你抓到小鬼了,承诺也算是完成了。”

    徐海卿道:“不行,你必须在我见到林逸仙之前,一直听我的,不然我就放出那女鬼。”

    “艹,你还真能算计。”沈墨不得已只好去抱起棺材,看着里面镀金尸婴,皱了皱眉头,脱掉自己的外套将棺材包住之后抗在肩膀上。跟着徐海卿推门而出,外面走廊空荡荡的,还真别说,这房间隔音效果真好,两个人在里面跟小鬼折腾那么久,愣是一个人都没有上来敲门。徐海卿降服了小鬼,觉得是自己的手段高超,所以心情尤为的好。

    下楼的时候还哼着小曲,沈墨低声道:“别把人引来了。”

    走到楼梯口,忽然看到两个保姆挡在门口。沈墨心里一沉,“坏事了,还是被发现了。”

    徐海卿很想抽自己两嘴巴子,自己怎么就那么欠呢。可是当两人思考着对策的时候,那两个保姆好像是木桩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徐海卿疑惑道:“地上怎么那么多血”

    沈墨瞟了一眼,是从厨房里流出来的,地上还有狗毛,“她们把狗宰了。”

    “怎么办下去看看”徐海卿道。

    沈墨觉得事情不太对劲,便道:“我扛着棺材呢,不太方便,你去看。”

    徐海卿嘀咕了一句,“怂样。”随后下了楼,走到保姆身后,拍拍她们的肩膀,那人简直就跟木头桩子一样,一动不动。徐海卿也觉得事情不太对劲,这人摸着身体冰凉,跟死人一样。正当他疑惑的时候,两个保姆缓缓转过身子,那苍白的脸色,凶狠的眼神,满嘴的血肉,脸上的血水还粘连着狗毛,这两人硬生生把狗给咬死了。

    徐海卿被这模样吓得心里一咯噔,两人已经向他扑了过来。徐海卿侧着身子躲开,随后一招四两拨千斤抓着两个保姆的手腕将她们推飞出去。她们在地上滑出数米远嘭的一声,头部撞倒楼梯,撞得头破血流,爬起来就向沈墨扑来。沈墨打出两道灵气,两人倒飞出去,在半空中沈墨施展观气术,看到两人身上有浓郁的阴气。

    在阴气之下,有一张不属于她们的人脸在狰狞的咆哮,这是被鬼附身了。沈墨心里一惊,知道事情不好,趁她们落地的时候,冲到门口,着急忙慌的要开门,但是门就是死活打不开。忽而听到另外有人在喊他,“沈墨,这边。”

    徐海卿站在窗户口对他招手,沈墨看到两个保姆已经爬起来,来到窗户口纵身跳了出去。棺材脱手飞出,在地上滚了两圈。徐海卿捡起棺材,“走,他们也快要回来了。”

    沈墨起身回头看了一眼,那两个附身的鬼一脸阴沉的瞪着自己,让自己心里发毛。总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错事,




第七十一章:报酬
    镀金婴尸放在身上感觉怪不舒服的,徐海卿给林逸仙打了电话,说是灵阁见面。沈墨看他也是铁了心一定要跟那个两只猛鬼硬刚到底,这功夫沈墨已经破罐子破摔,都走到这个份上了,管他呢,那两只猛鬼弄不死自己,自己就要回去弄死他们。

    车子停到灵阁门口,林逸仙的车子就在门外停着,门早已经被打开。沈墨抱着棺材跟在徐海卿后面走进了灵阁。走上二楼,林逸仙早已在那里等着了,看着他问道:“怎么样了”

    徐海卿从背包里拿出了金钵,“小鬼就在里面。”

    林逸仙瞪大了眼睛,“快拿来!”

    身后的保镖立马冲了上来,将他手中的金钵夺了过去,林逸仙视若珍宝的抢过金钵,一把揭开了上面的符纸,徐海卿大喊道:“慢着!”

    可是已经晚了,小鬼冲出来趴在林逸仙脖子上咬了一口,保镖立马就要冲上去,林逸仙伸出手制止了保镖,小鬼吸够血,身上的凶气也降了下去。林逸仙一把掐住他的脖子,眼睛上下看去,“不错,你办事不错。”

    保镖把剩下的钱倒在桌子上,林逸仙忽然把视线落在沈墨怀中的棺材上,“把那东西拿来!”

    徐海卿点了点头,沈墨将棺材放在他脚旁,林逸仙揭开外套,看到了里面的镀金婴尸,脸上露出变态的笑容。小鬼吸了林逸仙的血好像是喝了麻醉药一样,歪着头好似睡着了,一动不动。沈墨觉得奇怪。

    林逸仙将小鬼塞进了棺材,有从口袋里取出一条红布将整个棺材小心翼翼的包裹起来,让保镖抱着,拿着手绢擦了擦脖子上的血迹,笑道:“干的不错。”接着道,“走。”

    等他们离开之后,沈墨也能松一口气了,这小鬼被他们拿走了,那两个猛鬼总不至于再来找我了吧

    沈墨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徐海卿在整理桌子上的钱。一摞摞码好,拿出了两摞放在沈墨面前,“这是给你的报酬。”

    沈墨有些意外,徐海卿道:“怎么嫌少啊”

    “我帮你不过是为了偿还人情,这钱我不能收。”沈墨严肃道。

    徐海卿道:“我给你你就拿着,至于吴凯豹那边的事情我不会再拿来要挟你,以后或许还会有请你帮忙的地方,所以你还是收下吧。”

    “这钱你还是拿回去吧,我先告辞了。”沈墨将茶杯中茶一饮而尽,起身离开了灵阁。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家里,何静在客厅看电视。看到沈墨回来了,何静立刻关掉电视,问道:“你这两天去哪了电话也打不通,公司也没去。”

    沈墨道:“去还一个人情,做饭了吗饿死了。”说罢一头躺在沙发上,将头枕在何静的双腿上,何静皱了皱眉头,沈墨道:“我刚换了一个手机,号码你存一下。”顿了顿,“怎么了你不高兴”

    “你到底瞒着我什么我总感觉你从苏妃伊来了之后,整个人就不一样了。”何静关心道,“是不是那些仇人又找上门了”

    沈墨笑了,起身温柔的将她抱入怀中,“只不过是最近事情有点多而已,别胡思乱想。”

    何静的手机响了,她接通之后,过了会儿沈墨觉得她脸色不对劲,便问道:“怎么了”

    “苏大老板找你。”何



第七十二章:双臂的异变
    沈墨安慰过肖雅之后,决定陪肖雅回老家看看,至于公司这边只能继续请假了。生活越来越偏离沈墨以前所设定的轨道了。

    跟苏妃伊那边讲好,然后跟何静讲了这些,何静也很善解人意的同意了。于是乎第二天他们就买了车票,坐上火车,往老家赶去。路上沈墨跟家里人打过电话事先通知了一声,家里人让沈墨在路上照顾好肖雅,也就没有其他事情了。火车上肖雅一个人望着窗外的风景,沈墨闭上眼睛小憩,忽而觉得双臂发痒,起初只是轻微的痒,就像是别人那手头轻轻的挠。

    但是慢慢的越来越痒,沈墨睁开双眼皱着眉头,这里人虽然大多已经休息了,可是还有一部分人没有休息,或是看手机,或是聊天,沈墨不好意思在公共场合将绷带拆开,于是乎说道:“肖雅,看着点背包,我要去趟洗手间。”

    肖雅点了点头,沈墨来到洗手间,双臂已经奇痒难耐。沈墨撸起袖子,看到纱布下有黑色浓密的毛发露出来,把自己吓了一跳。之前只是以为伤口结痂了没有在意,这怎么变成这个模样了沈墨伸手去摸,发现血痂已经脱落,而且又不痒了,但是总感觉手上的力气增大了。于是握着门后面的钢管慢慢加大力气。

    嘎吱——

    刺耳的声音响起,沈墨不敢再继续了,松开手,上面已经留下了一道手印。沈墨大为惊叹,“这难道是僵尸的毒造成了我手臂的变异”

    沈墨一咬牙,拿出随身携带用来削苹果的小刀,右手握刀,在左臂上猛地一划,皮肤变得有些坚韧,伤口很浅,有紫红色的血流出来,但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伤口已经开始愈合,再过一会儿就已经结痂,血痂脱落,那片皮肤恢复如初。这让沈墨大为惊叹,随后找了身上的其他部位想再试一下,一道划在胸口,噗嗤一声,鲜红的血立刻飚射而出。

    疼的沈墨一颤,小刀脱手而出。沈墨急忙捂住伤口,还好只是小刀,伤口有两厘米左右,但是并不深。不一会儿伤口基本上不流血了,但是结痂估计需要一天多的时间。沈墨捡起小刀,看着双臂,也不知道这个样子对他是好是坏。门外响起砰砰的敲门声,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好了没有啊掉里面了”

    沈墨道:“便秘了,稍等一会儿,马上就好。”他缠上绷带,整理好衣服,用纸巾擦去地上滴的鲜血,把染血的纸巾随便丢进垃圾桶里,却看到垃圾桶里有一根包了byt的黄瓜,“有这么饥渴吗。”

    门外再次响起催促声,“好了没有啊”

    沈墨推开门,“催命呢”

    门外站着一位身穿皮夹克,寸头,大耳朵胖肚子的男人,手腕上戴的金表非常显眼,还有咯吱窝里夹着的厚厚的钱包,张嘴说话的时候沈墨瞄到他下牙床的靠左边一点有一颗金色的牙,那应该是金牙。一股浓浓土豪气息扑面而来,哦,忘了说他脖子里的金链子了。

    他粗暴的挤开我,挤进了厕所里,瞄到垃圾桶里包裹着byt的黄瓜,以及那旁边带血的纸巾,露出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他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露出坏坏的笑容,“给服务吗”

    沈墨一拳打在他腹部,他的胖脸变成了猪肝色,沈墨吐了口唾沫,转身离开。那家伙咬着牙关,嘀咕道:“不做就不做吗,哥有的是钱,难道还怕找不到。”

    回到座位上,肖雅道:“我还以为你掉里面了呢,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回来”

    “便秘。”沈墨道,“饿了吗需不需要我给你买点吃的,泡面怎么样”

    车上也只有这些东西了,肖雅露出恶心的神色,“听你一说,我没有胃口了,我要吃面包。”

    “那也行。”

    等卖东西的过来,沈墨买了四个面包,两瓶矿泉水。肖雅胃口比较小,所以吃不了太多,而沈墨有一个毛病,一旦长途的奔波,胃液的消化能力就会减弱,所以面包吃了两口就放下了。

    推着零食车子的姑娘年纪也就在二十三四,或许是厌倦了这个工作的缘故,脸上有些疲惫。走到前面,一道熟悉的声音说要买东西,她便停了下来,但是却听到清脆的啪的一声,小姑娘顿时清醒,捂着屁股,小脸满含怒色的看着那个肥头大耳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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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情侣旅店
    经过一番检查救治,他所中的子弹不过是钢珠,只没入了皮肤下浅浅的一层,幸好救治的及时,不然可能失血过多而亡。

    一场风波暂时也就这么平静下来,没有人伤亡是最好的结果,只不过经过这一件事情之后,给大家枯燥乏味的形成增添了一点气泡。沈墨回到座位上,肖雅惊讶的问道:“你怎么做到的”

    沈墨道:“小孩子管那么多干嘛,吃饱了吗”

    肖雅点了点头,沈墨道:“吃饱了就睡觉。”

    “哼。”肖雅起身,沈墨问道:“你去干嘛”

    “上厕所!”

    “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拉,你是猪啊。”沈墨笑骂了一句,肖雅脸蛋微红,“快让开,很急的。”沈墨起身让开路,肖雅一路小碎步跑到厕所,过了一会儿,沈墨正在小憩,被肖雅挤醒,尚且算的上丰满的胸口擦着他鼻尖过去,而后肖雅一屁股坐下来。沈墨当做没有发觉,继续睡觉,但是能够察觉到肖雅盯着自己看了几秒钟。而后将外套轻轻盖在沈墨身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列车停了,沈墨叫醒了沉睡中的肖雅,“起来了。”

    “啊地球爆炸了吗”

    “爆你个头,拿好自己的东西下车了。”

    下了火车,这里还是市区,大半夜车少了,在路旁等着等着肖雅倚着沈墨的肩膀又睡着了,沈墨担心她着凉,便给她输入了一股灵气,这样就不用担心她感冒了。过了会儿车子来了,沈墨才叫醒她,肖雅醒来之后意外道:“好暖和啊,我还以为已经到家了呢。”

    出租车离开了市区到达县城就停下了,到了这里司机师父不愿意再送了。而这里距离到地方至少还有三公里左右的路,这也没有办法,三更半夜的,哪里还有人了。沈墨将大部分行李都拿了,只留下一些小的给肖雅。两个人慢慢走,也不着急,路过一个小的破旧的情侣酒店的时候,肖雅接驻足良久,沈墨道:“坚持一下马上就到家了。”还没有走出县城,肖雅忽然哎呀了一声,沈墨急忙放下东西去扶肖雅。

    但是脚踝被扭伤了,这距离到地方还有大半的路要走,肖雅这样走回去怕是这只脚都要废掉。沈墨一个人不可能提着行李,又背着她,不过好在这里距离刚才路过的情侣旅馆没多远,沈墨扶着她,又走了回去。推门走进旅店,一个妇女正在柜台后面抽烟,嘴角一颗黑色的痦子非常显眼。

    “两位打算住多久啊”

    沈墨拿出自己的身份证,“两间房。”

    肖雅道:“我一个人住害怕。”

    肥婆老板笑眯眯道:“对呀,一间房还省钱。”

    沈墨皱了皱眉头,“那就一间吧。”

    付了钱,老板将钥匙交给沈墨,“走右边楼梯,第三个门就是了。”

    沈墨先将行李放在门口,扶着肖雅上楼,阴暗的走廊,一闪一闪的灯光,跟鬼屋似的,“怪不得这么便宜。”第三个门找到了,门牌号没错,插了半天钥匙,才把破旧的锁打开,里面一张床还算大,勉强能够睡。沈墨扶她坐下,“我把行李拿上来,你先歇着吧。”

    “嗯,你快去快回。”

    沈墨下了楼,问道:“这附近有诊所吗”

    老板道:“你要套子还是药”

    沈墨无语了,恐怕这个时候外面的诊所也早就关门了,只好提着行李上楼,老板喊道:“要的话我这里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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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树上悬尸
    女人之间的聊天沈墨也没有兴趣,而肖雅的奶奶的葬礼还在筹备中,杨清云也给肖雅的父母打了电话,让肖雅暂时先住在沈墨家。毕竟老家有一个传说,说是老人死去的灵魂会逗留在家中,因为想念孙儿辈,就会对孙儿辈下手。也曾传出过,老人死后没多久,自己家里的孩子也变得神情呆滞,好似魂勾走的事情。

    所以肖雅暂时是回不了家了,沈墨将带回来的礼物拿出来,给父母的就交给了杨清云,还有一些是送给肖雅父母的。本想直接送去,但是杨清云拦着沈墨不让去,因为她知道肖家老太太待沈墨就跟亲孙子一样,担心沈墨会被勾去魂魄。沈墨笑道:“别信那些迷信的了,我出门一趟,顺便在那里帮忙。晚饭就在那里吃了。”

    走出家门,大黄狗也跟在沈墨后面跑了出来。大黄狗在沈墨上大学的时候从路上捡回来的,喂养了两个月就丢在家里了,偶尔回来的时候大黄狗也会寸步不离的跟着他。所以沈墨也没有驱赶它。大黄狗很听话,也不乱跑,就老老实实跟在沈墨身旁。

    拐过几个拐角,便看到一口黑漆棺材横在路中央,村子里一些务农的中年人和妇人今天也闲下来,过来帮忙。肖雅父母跟邻里乡亲相处的都不错,人缘也很好。

    他们站在门口聊天,沈墨过去就给他们问好,总之认识不认识都叫一声叔或婶,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墨提着东西走了进去,院子里传来猪叫声,一头肥肥的大胖猪被几个成年人抓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绑在凳子上,三叔正在磨刀,口叼着一支烟,长头发瘦身材,脸上虽然带着些皱纹,但是也无法掩盖他潇洒的气质。

    据说这家伙年轻的时候曾是一个赌徒,赢下过过百万金钱,在城里买了房,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洗手不干了,回到了村子安定下来,到现在为之也是伶仃一个人,长刀磨好之后,放在眼前细细看了看,眉头微皱,觉得有些不足,继续磨,旁边几个人耐心的等,也没有一个人敢催。

    “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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