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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之穿越时空之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英魂灭ing

    碧莲,魂力师四阶上级。

    赵云,他的特殊技能就不用说了,《神枪决》、《烈焰决》、《风云步》,还有神级武器西风剑。

    李科成,学飞刀数十余年,自身练成李氏飞刀,刀刀命中,快且狠。并且练会了一种瞬移之法,适合他追击和躲避敌人,拥有自制的钢刃飞刀,锋利无比。

    胡棒子,会耍一套棍法,力气超大的他也可以耍一些重型兵器,吃苦又耐劳的一个人。当年在江湖走南闯北,就数胡棒子最讲义气,大伙都非常敬重他,有一根比一般棒子较为粗壮的铁棒。

    白袍,自身魂力是六人之中最强大的,身上白袍可以防身,还可以发出光芒,必要之时可以使毫无防备的敌人致盲。他也学了一点时空的知识,并且开辟新径,会一些小型传送术。他还有一个法杖,上面镶嵌这一个他多年之前去走遍江湖找寻到的魂力之石,可以吸收魂力,相当于是一个转折点,用来迸发出自己肉身承受不了的魂力,一直放在他的时空之袋之中。可以说是团队中的重要分子。

    苏一刀,身形小,步伐轻盈,适合当刺客,当然他本人也正是个刺客。手中的利刃一旦出鞘,自见其血,这匕首也不普通,乃是他们家族的传家宝:狂杀之刃。杀一个人,则锋利一分!只是不是永久的,总比没有强。脚上的鞋子是黑鹰靴,有着像老雕一样的锋利之气,冲向谁,谁就不由得生畏,不知道魔族是不是也是这种情况。

    碧莲,那就厉害了,会杀人,更会救人,医药方面的天生奇才,美貌与能力,集于一身。家庭条件很好,就是因为跟官家没有往来,所以一直被官家剥削,致使碧莲隐姓埋名学医也学毒,心愿就是杀死昏官,救治百姓,只可惜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身上没有武器,要说有,也只能是她那几乎全身都有的毒。

    六人之中,人人各放异彩,使赵云从“万人迷”到了平平常常,想来想去,是有点不适应。

    但这并不影响赵云为人族崛起而努力的这种信念。

    不知不觉,午夜以至,万籁俱寂,六人正行走于草地之上,不时出现的树木成为了他们的遮蔽物。

    “诶白袍,金星皇帝有没有交代我们小队如何与他们取得联系啊”赵云突然想起了这件事,小声问道。

    “队长,你且放心,金星皇帝特地教会了我一种皇室秘术,名唤飞鸟术,可以把声音的震动




第二十三小章,赠离歌
是夜,万物本该无声,可是,我还是想着,再等等罢。

    阴云与白桌,相别与相在,

    故事与传说,神气于你我。

    乃纵是漆夜,可比于白昼,

    昼夜不可分,情形同黄昏。

    明镜高悬身,将以比白昏,

    或阴城小镇,或好坏之分。

    天地无穷大,盘古犹可伸,?



第二十四章,魔星
    且说赵云等人潜入丛林,但见那丛林,浑身发紫,枝条泛黄。在那些植物的根那边,还长出了一些奇异的东西——紫色的水晶!

    那片片水晶相交在一起,活像矿山里有的水晶结晶体,呈四散分布着晶片,霎是迷人。

    赵云等人也是看呆了,随即忍不住观察了起来。

    由苏一刀侦查周围情况,白袍警戒,剩下四人则切去紫水晶样本,小心翼翼的放到了碧莲的医药袋里。

    “这东西来头可不小。”碧莲目光审视着这块样本,颇有经验的说道。

    “此物何足贵”赵云一急,不小心说出了古文。

    碧莲也是听懂了,说道:

    “此物最相思!”碧莲盯着水晶,又盯着赵云,肯定的说道。?“啊”碧莲身边三人齐齐惊讶。

    “从何说来”赵云也是不慌。

    碧莲幽幽念道:“古往今来,水晶,乃魂力大陆之稀有品种,多以蓝者居多,黄者居少,红色更是水晶之极品。

    这水晶,多生于矿洞之中,几乎未曾生在大陆之上。凡是晶体,遇光则亮,遇暗则深,看这晶体通体发暗紫,想来是水晶无疑。

    一般水晶,如蓝水晶,其所用途乃汲取本体蓝色能量,好比你我魂力一般,多用于短时间升级境界,少数用来照明、装饰。只是这一水晶......”

    “这水晶既不是蓝,又不是黄,更不是红——”赵云推论道。

    “那就是古医术之上所记载的——霸王紫水晶!”碧莲略带害怕的说道。

    “何为霸王紫水晶”赵云又问。

    碧莲闭眼默祷,又睁开了眼,然后说到:

    “霸王紫水晶,传说之中拥有无上魂力的水晶,色泽越发深重,力量越发强大!

    这种东西很少有人知晓,并且就算拥有他也不可运用里面的魂力。”

    “因为,那太恐怖了。”

    赵云四人有些呆滞的注视着紫水晶,没有说话。

    赵云定了定神,小声叫道:

    “好了,各位,我们还须进入内部作探查,不可耽搁了。”

    “碧莲,你且收好这水晶,看看能否为我人族造福,也看看魔族能否使用。”

    “好。”众人答道。

    仍是午夜,六人按队形循序渐进。让赵云奇怪的是,诺大的森林,到现在仍不见魔族一人。

    吼吼吼~

    惊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使六人不禁捂住双耳。

    哦呜~

    一声狼鸣,让大地颤动起来,让赵云颤抖起来。

    在那绿的发黄的木灌之中,冒出一些双眼发红的狼。

    不,这不是狼,准确的说应该是——狼人!

    它们身体壮硕,肌肉发达,爪子锋利,那种感觉,使人忘记反抗,只想恐惧!

    那些狼人三两成双,四肢着地,竟在地面上奔跑了起来,进了一看,在看见这些狼人还穿着衣服,活像拥有狼外形的人。

    赵云见势不妙,第一个回过神来,吼道:“别犹豫,拿出你们的看家本事,别让魔族爬虫看不起!”

    白袍适时眯起双眼,早已摆好了架势,手中拿着法杖放于腰间,对准狼人群,双腿弯曲,口中念叨着什么咒语。赵云仔细观察,发现白袍竟是人魂蓝色品质,这种先天的天赋也可以练就一身魂力磅礴,可谓是一奇人啊。

    胡棒子怒吼一声,站在碧莲和李科成前面,抡起棒子就是打,身上散发出兽魂豹子的黄色品质。

    李科成却不慌张,从身上摸出了一把飞刀,朝一个狼人的眼睛就是投去,散发出兽魂凤凰的红色品质。

    “呜呜~”一刀命中,那狼人看样子痛不欲生,而身体却并未止住。

    碧莲在周围用魂力做动力,洒满了毒,狼人进来不是中毒身亡,就是浑身抽搐,动作大幅变慢。定睛一看,碧莲却是人魂红色品质。

    砰砰砰!

    此时,白袍老者已经续满了魂力,法杖从左到右向前一挥,磅礴的魂力应声而出,一道弯月般的魂力冲击波横着直冲入狼群。

    呜呜呜呜~

    狼群大部分狼都是皮肉软烂,满身掉血,样子非常血腥。

    赵云见势,右手显出龙魂枪,加上红唇一般的烈焰,全身气势如虹,发出阵阵蓝光,还隐隐有些龙鸣之声。

    赵云背后仿佛生了翅膀,双脚如风,使枪尖上的火舌越来越大,一枪刺去便把一狼人斩杀。

    “啊啊啊!”胡棒子也是急了,不在防守,主动出击,一棒子打死一个。

    赵云可不是只是沉浸于厮杀,他在观察。

    果不其然,在木灌丛中,仍然有数不胜数的狼人出来,这样子是打不赢的。

    赵云又杀了一个狼人,冲五人叫道:

    “各位,听我说,魔族太多,即使是我们这些人族的精英,也不可与它们多做纠缠。我们相继撤退,由棒子殿后,碧莲先走,科成与白袍掩护,一刀仔细观察魔族动向,听懂了吗”

    “是,队长。”五人齐道。

    按照这样的方式,六人步步撤离,与狼群的距离越来越远。

    “想走别介啊,让我来招待你们吧。”

    一声震耳欲聋的声音在赵云的背后传来,准确的说,是六人撤退路线的毕经地!

    赵云立马转身,但见黑暗之中,一个身影现了出来。

    碧莲走在最前面,被吓了一跳,立马撒出毒素,后退三步,全体人员:苏一刀在狼群背后,胡棒子、白袍与李科成在和狼群正面对峙,碧莲、赵云则看到了这个神秘的身影。

    一个跟苏一刀差不多个子的身影走了来,脸上还带着微笑。

    但见此人,一头黑发,肤色是深蓝的,双眼通红,穿着道士样子的袍子,不过却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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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生如夏花
    荷花之颠

    在那荷花之上,在那白又粉的花上,想像着荷花塘的春天,我不仅看到了高高矗立的荷花,也搜寻到了高低有致的荷叶。盛夏仿佛只有荷花还在绽放。

    位于小小的村镇里,早已不见了年轻人,风也抛下了那群妇女,奔向自己的目标去。树影婆娑,遮着正在干活的那群妇女。

    “嘿,你家那汉子是不是走啦”

    “嘿,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你也留不住你的情郎啊!”

    “诶,我都知晓。”

    “诶,我都明了。”

    风,不知何时悄然奔向了北方。?但,风忍不住又回了回头,望向了这座小镇。

    又是一天,万里晴空,高山不在,绿水长流。这天气,人不出去游玩一下还真挂不住老天爷的面子了。

    这不,小女孩们忍不住了,踹开脚丫子走向小舟,各个拿起桨来,脸上被太阳晒的火红火红,却总是使人感觉阴云密布。

    那开满荷花的潭水,碧绿碧绿的,一眼望不到边,犹如碧绿的草原,几条小鱼儿嬉戏竞相跃门,穿梭于高大茂密的深林。

    小舟冲进深林,显得亮眼无比,把只只游人似的鱼儿遣走。大地般宽广的河流仿佛是不满意小舟的举动,以它排山倒海之势翻滚起来,调皮的卷起圈圈白浪。女孩们的脸,却是晴,却又是阴。

    “姐妹们,咱们不如赏赏荷花,休息他个把时间。”

    她们也是这样做的。

    不知是怎的,大地母亲也暴怒了起来,它引出了地下水,大开闸门,配合着河水,妄想水淹七军,小舟顿时摇摇晃晃。

    但是,七军不是她们。

    嗖嗖~

    枪炮声突然齐鸣起来,水泡涌起,鱼儿惊鸣着尽散。深林有了波动,游人早已不见其踪迹。可怕却又是激动。

    一艘小船,面对敌人的疯狂攻击,早已吓出了七魂六魄,一时忘却了阴,急忙忙拿起手中木桨,便也可游走自若。大概是水性有别。

    毕竟,这可是她们存在了很久的地方。

    她们走到了荷花最多的地方,也是最美的地方,大眼一扫,就知晓是荷花淀。

    荷花翻腾,几何不消。

    机枪四射,谁人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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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人族与魔族的对峙
    且说赵云等人,离开了魔族之森后就星夜直逼栾阳城,寻找管事将军,诉说魔族的可怕。

    “你是说它们不像是野兽之派,倒像是高智商生物。”

    说话的人是赵云在金星首都迟迟未见的三叔,张浩杰。

    “正是。”

    话说赵云在首都之时,未见张浩杰,实则是金德命他火速前往栾阳城,休整军队,准备好与魔族全面开战!

    在之前几年中,人族一直处于被动,几乎是魔族想战便战,想走巴不得魔族走的一个情况。而现在,对抗魔族的可就不止金星的东韩两国了,四大国齐聚一堂,端坐于栾阳城后的大金岗。

    这大金岗,是金星最有名的工匠施展毕生所学所建,其各墙壁之厚度看似纸,实是墙;看似墙,实是纸。内部有各种大量军械,又坐落于军事要地之旁,可以说是金星的战略中心枢纽。

    “我等前去查探,发现事情并不简单,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繁衍很久的种族,怎么会一日就见了光,漏了消息。”?“只是,再详细一些怕是我等也做不到。”赵云低下头道。

    “嗯,我会如数禀报皇上的。”

    张浩杰又道:

    “此番回来,皇帝还有个事要你去办。”

    “何事”

    “去大金岗,跟随你国的皇帝参加这次的魔族探讨会。”

    赵云眉头微皱道:“我知晓了。”

    赵云出了城去,跟五人会合。

    “队长。”五人向赵云叫道。

    “不必见外,现在不是外地,大可随意一些。”

    赵云干笑道。

    “民族大事,绝非儿戏。”白袍双眼一眯,探查到了赵云的一丝紧张。

    “记得我们聚在一起的原由吗”李科成说道。

    “当然。”赵云对着李科成笑了起来。

    “胡子,还疼吗”

    “没事的,队长,休息了几天,好的差不多了。”胡棒子讪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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