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坏:起源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墨香双鱼
士兵话还没说完,突然愣住了,他呆呆地看着斗篷阴影下那双瑰红的眼眸,有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看到的并不是一双人类的眼睛,而是野兽那散发着嗜血红芒的凶眸,紧接着甚至出现了幻觉,他仿佛看见一张狰狞又恐怖的巨口从阴影下冲出,比刀锋还要锐利的獠牙就这么撞碎了铁门,带着瘆人的尖啸向他的脑袋咬来。
当士兵回过神来时,已是满身冷汗,那件漆黑的军装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甚至可以拧出水。
精于人情的阿诺比较善于捕捉表情变化,他知道这个士兵是被洛忧身上,或者说每个荒野孤狼身上特有的那种威压震慑住了,他赶紧打破了沉默:“哈哈哈,兄弟,我们是连夜行军赶过来的,你看他还背了一个小女孩,早就累坏了,那些程序性的东西要不就免了吧,你难道还信不过我阿诺吗”
士兵不停地擦着头上溢出的冷汗,刚才他都差点下意识拔枪了,低沉地说:“阿诺,你应该知道规矩。”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瞒你说,这家伙长得有点丑,比较在意自己的容貌,所以遮住了脸,你非要人家把斗篷摘下来,那双方都不愉快不是”阿诺说完,贼贼地从怀中取出了一根香烟,穿过闸门的缝隙放在了两眼发光的士兵面前,笑
第二十七章 圈养牲畜
“七载飘摇,赤旗不复,看今夕九州,竟是胡尘滚滚。雨后方歇,高墙耸立,目及可视皆为人肢畜口,其曰:莺歌燕舞。”——《荒野通史:拂晓》
...
这一刻,洛忧突然感觉有一股眩晕感传入脑海,心中的某个角落好像缺失了,就像坚守已久的希望毫无征兆地破碎了一样。
纵然多年的荒野生涯已经让洛忧血液中的温度冷却了下来,但他骨子里依旧是个有家国情怀的人,在他心中,纵然末日的天灾摧毁了一切,但脚下的土地仍是曾经的国土,传承了数千年的华夏文明仍声声不息。
其实,在崩坏元年的夕城封锁战中,军队的钢铁防线有机会将洛忧拒之城内,当时,当洛忧被立方体的崩坏辐射影响而发生进化时,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人类了,他已经站在了人类的对立面,变成了一个怪物。
当逼近防线,看着国家的军人们如同钢铁般伫立,眼中迸发着保家卫国的信念,将满腔热血付诸于枪口对准自己这个“怪物”时,洛忧很欣慰,真的欣慰,当时他就想,如果能倒在这些英雄的枪口下,那或许会很幸福,有他们守卫这个国家,末日将不再可怕。
对于洛忧来说,历史的车轮本应在七年前的夕城封锁战就停止,但事实上他当时并没有停下脚步,原因很简单,他带着洛唯,身后既是地狱,无路可退,哪怕与英雄为敌,他也必须把洛唯送出去。
后面发生的事就已是世人皆知,钢铁防线的破碎,陆军少校的陨落,赤怒獠牙的崛起,洛忧冲入了末日的黑海,化作了一朵骇浪,在无光的暴雨中继续前行。
只是,洛忧不曾想到,山河犹在,家国已破。
这一刻,洛忧眼前似乎又浮现起了封锁夕城的那支军队,他们豪情满腔,意气风发,这一幕...再也看不到了吗
第一次,洛忧的身躯有些无助地震颤着...
“不过别担心。”阿诺突然大大咧咧地一笑,说,“我刚才也说了,现在的‘共和之辉’是由旧时代存活下来的军人组成的,他们更有毅力与斗志,作风更加简练果敢,而且每个人都有热血的复国梦,就算暂时屈辱又怎样我相信,总有一天,红旗还会在赤县神州飘扬。”
眼看洛忧不说话,阿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突然一愣,说:“你眼睛怎么湿了进沙子了”
“恩”洛忧不自觉地揉了揉眼睛,过了一会,淡漠地说,“恩...进沙子了。”
...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诺带着洛忧在拂晓城逛了很久,这个城市很大,实在太大了,跟旧时代的国际都市有的一拼,逛了一早上连十分之一都没逛完。
在这里,洛忧见到了培养棚下的农田,看着那些基因改良后的速熟稻米一袋又一袋地运出,有的运到了车水马龙的市场上售卖,有的被送进作坊撒上酵母,涂上牛油,不久后变成了香喷喷的面包,还有一些甚至送到了偏远的酿酒厂,由机器加工进行快速发酵做成了米酒。
他也见到了田间盛开满地的美丽鲜花,虽然叫不出这些花的名字,但它们随着一条条银渠纵横交错,将一望无际的田野点缀得缤纷斑驳,一些野生的蜜蜂在花间穿梭,蜂翼间的鸣响就像秋日的丰收乐章。
他甚至看到了酒馆这种富有情调的建筑,现在虽是拂晓时分,但这里已经十分热闹,燃烧的烛火冒出缕缕青烟缠绕在人们身边,将朝阳的光晕染得更加迷离,人们放声
第二十八章 个人意志
面对妇人的拉扯怒骂,乃至撕咬踢打,阿诺如同磐石般站起不动,只是俯首看着痛哭的妇人,低沉地说:“对不起。”
“你这个畜生!恶魔!毒蛇!我儿子就是受你的蛊惑才偷偷出了城,你把他还给我!把他还给我!”妇人哭得嗓子都破了,但还是抓着阿诺的衣服沙哑地喊道,“他才刚满二十啊!我给他买好了房子,找了最好的老师,本来要让他安心读书,以后去进入侯爵府过好日子!我们林耕以后是要成才的!你这个畜生,你是不是嫉妒我们林耕,一心想要毁了他!你说话啊!!”
阿诺除了最开始那句对不起,后面一直沉默不语,因为他知道,一切解释都是徒劳的,虽说他没有蛊惑林耕出城,但林耕是听了他的事迹后诞生了出城的想法,再加上他确实没能保护好林耕,所以无论妇人怎么指责他打他骂他,他都不会还嘴更不会还手。
眼看阿诺身上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巡防的士兵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拉住了妇人,好言相劝:“你的孩子是为国家牺牲,是个英雄,相信他会瞑目的。”
“我不要什么英雄!”妇人几乎快哭晕过去,挣扎着喊道,“我就想儿子平平安安,什么国家,让那些想死的人去死不就行了!还有你们这些士兵,平时干什么吃的!我们纳税交钱养着你们,你们为国家去死不就好了!”
两个士兵脸色铁青,但一言不发,现在的这个时代,军人就是受到歧视,因为崩坏元年的战争太过惨烈,军队为了保护平民几乎死伤殆尽,精锐军的战损率高达百分之九十,最能征善战的将领大多数都死在了那一年,所以才会在之后的重建中屈辱地接受北美的条款,让联邦的军队驻扎在自己的国土。
因此,共和之辉目前的将领不是中立派就是鸽派,外交上比较柔和无力,鹰派几乎绝种了,大方针也是以休养生息,闭关不战为主,所以在人看来十分软弱。
当然,共和之辉里也有一些军人会组成小队,和其它进化者一样去立方体接受任务,这类士兵一般都隶属鹰派,可是自从崩坏元年强将皆死以来,鹰派早就一蹶不振,也没出现个像样的领导者,所以这类士兵都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没有太大的影响力。
在这种大方针下,军队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城内固守,维持治安,帮助城市运作,很少有出城的,其实就目前而言,这应该是末日中最稳妥的做法,但这种做法经常不能得到平民的理解,在他们的印象中,军人就该英勇走上战场,坦然赴死,而不是像软弱的乌龟一样缩在城里。
然而共和之辉的军人真的软弱吗一派胡言!每个士兵心中都有热血的复国梦,有谁喜欢看到自己的国土和人民被他国的军队笼罩着可是现在真的不是时机。
对内,共和之辉成立较晚,内部制度有许多需要调整的地方,没有前车之鉴,完全就是走一步摔一步地摸石头过河,多少人因此摔得头破血流,却又要忍辱负重地站起来继续向前。
对外,境内横行的变异生物,东部沿海的联邦驻军,乃至北方山域的叛军像三座大山一样压在共和之辉头上,一旦高层做出太过强硬的举措,其所面临的将是三重压力,若无强将顶住重压,带来的后果绝对是毁灭性的,足以让平民流离失所,让士兵血流成河,有几个将领敢站上这样的风口浪尖,保证自己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更何况,士兵也不是战争的机器,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会痛会哭会流血,战争这种事嘴上说说容易,但有多少人会考虑他们的感受所以才会有很多平民像妇人这样,说出“我纳税养你,你为我去死”这种充满消费主义的言论。
洛忧瞥了妇人一眼,又看了看一言不发的阿诺和军人,他并没有出声说什么,在这个时代,争辩是最愚蠢也最没有意义的事情。
世界需要每个人恪尽职守,有人仍在为未来奋斗,这就够了。
&nbs
第二十九章 步入黑街
黑街,这是拂晓城中的灰色地带。
因为灾难发生后全球人口急剧减少,人口增长率更是出现负数趋势,因此维持人口就成了各个执政官的重任,最直接的政策就是法律的宽松化,各类罪犯犯案后基本都会做减刑处理,能不杀就不杀,因为人口真的不多了,罪犯也是人口,杀一个就少一个。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也不能不管,杀了是破坏人口均衡,关牢里又要公家的钱粮养着,怎么看都不划算,为了解决这种尴尬的处境,共和之辉制定了两项政策。
第一个,死囚营,对于那些罪大恶极,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不直接对他们实施死刑,而是将其编入共和之辉的军队序列,将这些罪犯集中起来编制出一个前锋营,不论大小战役,这个充当前锋的死囚营一律冲锋在前,死生由命,死者就地掩埋,生者论功行赏,然后将新的死囚编入,如此反复。
说白了,死囚营就是替正规军卖命的炮灰,也是共和之辉判给这些罪犯的另一种“死刑”,只不过死法不太一样,传统死刑是直接赐死,这种是让他们在战场上战死。
为了防止罪犯哗变,死囚营都有一套专门的洗脑程序,让他们认为在战场战死是一种荣耀,再加上生者有赏的奖励制度,自从死囚营建立以来倒也没出现过太过恶劣的事件。
而第二种处理罪犯的政策就是现在洛忧眼前的黑街制度,将一些罪不至死,但又有犯罪倾向的罪犯统一安置到一片区域,由守军专门看守,不让他们影响到正常居民,但允许他们在黑街内进行各自的生活,而且一定程度上默许毒品与交易。
说得通俗点,就是把人予以划分,人渣和人渣放在一起,平民和平民放在一起,权贵和权贵放在一起,而黑街就是一个人渣聚集的地方,就像旧时代的贫民窟,充斥着灰暗,暴力,野蛮,一片法外之地,只要不闹得太过分,侯爵府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实,洛忧如果是想找吃的,完全没有必要来黑街这种地方,这里的隐性暴乱分子太多,像偷窃抢劫这种事,守军是不会管的,因为实在太频繁了,根本管不过来,他们能做的也只是提醒无意闯入的旅客和居民远离这里。
不过,面对眼前的混乱之景,洛忧反倒是有一种亲切感,而城内街道上那种虚伪的繁荣与和平,他看到就想吐,因为在他眼中,那些面带微笑的居民并不是人,而是一头头用两只脚行走的牲畜,每天的生活就是吃喝拉撒外加交配,沉浸在自以为的幸福中,浑然不知世界早已天翻地覆,那种地方,他一秒都不想待。
至于黑街的“暴力”,开什么玩笑洛忧是在荒野上走了七年的人,荒野是什么地方那是一片真正的无主之地,人命贱如草芥,人杀人,人吃人的场景屡见不鲜,每个对你微笑的荒野流民都可能在你转过身后拿出霰弹枪轰爆你的头,抢走你的行李。
在洛忧眼中,和凶暴的荒野流民比起来,黑街里这些拿拳头打个五分钟还仅仅是打出鼻血的混混简直就是一堆玩过家家的小屁孩。
洛忧背着凌向着黑街走去,这时,坐在关卡入口吸烟的守军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前面是黑街,不想出事就往回走吧。”
第三十章 琳琅店铺
只见洛忧单手捏住了混混的脸,将这个百斤重的男人轻松提在了空中,那双纤细的手此时就像铁钳般强劲,捏得混混的面骨咔咔作响,没过多久,随着渐响的惨烈嚎叫,破碎的面骨刺出了皮肤,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
洛忧本来是想直接杀了这个混混,按照他一贯的观念,这种人的生命贱如草芥,对他来说无足轻重,不过转而又想起这是在拂晓城里,就算是在黑街,当众杀人肯定会惹上麻烦,而且他能感觉到,不远处的守军已经将注意力集中在这边了。
洛忧像丢垃圾一样把混混丢到了一旁,混混的几个狐朋狗友心惊胆战地一看,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只见混混的脸已经整个变形,面骨被巨力捏得粉碎,没有了骨头的支撑,脸上的五官扭曲着挤成一团,就像和烂了的泥巴,虽然他没有死,但下半辈子估计只能带面罩出门了。
虽然在黑街上厮打致残的事时有发生,大家也见怪不怪了,但此时,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洛忧的力量早已超出了常理的范畴,轻松单手抓起一个人,还像捏饭团一样把人的面骨捏碎了,这股力量只有一种可能!
进化者!
一时间,周围的人众说纷纭,都不敢直视洛忧,只敢侧眼偷偷瞥一下,眼神中也都是浓浓的忌惮,原本一些试图找麻烦的人想也不想就退缩了。
进化者即意味着是走出过墙外,踏上荒野的人,更意味着完成过立方体任务,开启了进化树状图,这类人在性格上就已经不厌杀戮,将人命看得低微,而且力量上处于一种绝对碾压的强大,而黑街里的居民纵然性格阴暗,心狠手辣,但要跟进化者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黑街并没有因为一个进化者的到来而陷入恐慌和混乱,因为进化者在这里并不稀有,大多数来城内修整的进化者都喜欢来到黑街,一是因为这里的气氛和荒野比较相似,让人比较熟悉,再者则是法外之地总有一些让人惊喜的东西,不管是女人,毒品,违禁药物,还是一些能让人放松的猎奇物,比如人妖秀,怪胎秀这样的东西,这些在和平的净土可是找不到的。
所以,如果确定了对方是进化者,那很简单,不要主动去找麻烦就行了,进化者里虽然有很多疯子和怪物,但在城内一般也不会乱来。
因此,黑街很快又恢复了原来的面貌,街边的商贩开始叫卖各种东西。
没什么稀奇的生活用品是不会摆上黑街台面的,因为根本没有竞争力,就算开一家,要不了多久也会倒闭,所以黑街商铺卖的都是极其奇特的东西,而在这个世界上,所谓奇特的东西无非两种。
第一,跟变异生物有关的各种器脏或者标本,比如洛忧左手边就有一家店铺在叫卖血狼的头,这颗狼头上经过了防腐处理,血已经干了,狰狞的毛细血管也全部萎缩,但那双狼眸却还散发着凶光,店家声称拿回去放家里可以辟邪。
洛忧右手边的商家则是在叫卖夜魔的眼睛,几颗灰不溜秋的像石头一样的夜魔眼正装在盒子里,老板还直接拿出一颗,放到冒着黑烟的机器里开始搅磨,说是泡水喝的话有明目的作用。
其它奇奇怪怪的还有食肉圣甲虫的角
第三十一章 物品需求
b级是血统类的一个分水岭,b级以下的任何血统都只有强化身体机能的作用,只是强化的领域不一样,比如吸血鬼,丧尸,食尸鬼之类的血统偏向恢复能力,狂战士,精灵等血统偏向敏捷性,狼人和巨人血统侧重力量,仅此而已。
但从b级开始,血统类就多了一项变身能力,比如这一次团战中捕食者小队的高远和杨锋,一个是b级巨人血统,一个是a级狼人血统。
前者可以让身体巨大化,大幅度增强肌肉和骨骼的密度,力量毁天灭地,无坚不摧。
后者更是可以直接进入狼人形态,速度力量耐力获得爆炸性的增长,而且进化出了抵御辐射和严寒的皮毛,还有比尖刀还要锋利的獠牙和利齿,近身作战能力极为恐怖。
其实,杨锋的a级狼人血统还有许多其它的能力,比如狼人特有的威慑咆哮,可以震慑住比自身弱小的生物,再比如短时间内大幅增强战斗力的野性狂化,乃至是让皮毛短时间内变得比钢铁还要坚硬的硬化鬃毛。
不过杨锋还没来得及把这些能力使出来就被洛忧突袭击杀了,这主要也是赤怒獠牙的威名震慑住了杨锋,让他一时有些混乱,而且他说自己是洛忧的崇拜者,也不知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见到“偶像”有点不知所措也情有可原。
否则如果这头a级狼人火力全开,洛忧没可能那么轻松就将其拿下,毕竟赤怒獠牙只是一个旧时代的传说,在口口相传中渐渐被后来的人夸大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