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余生为你着迷乔陌漓颜汐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乔陌漓颜汐落

    他的声音很快被传回几道,震得荒草俯低晃动。

    平顺眼巴巴看了一圈,不但等不到任何的回应,就连那道熟悉的身影都看不到。

    “唉,”平顺重重叹了口气,用手抚摸着雪豹毛绒绒的头顶,“看来洛克师父并不想见我,走吧,我们回去祭拜一下查玛师父,就回去吧。”

    雪豹闻声转身,驮着平顺回到查玛的衣冠冢前。

    等平顺祭拜了查玛,他们没有再停留,直接下山离开了神女峰顶。

    他们走后过了很久,静寂的荒草丛中晃动了两下,走出道消瘦的身影。

    他不是别人,正是离开p国已经多年的洛克。

    如今的洛克再不复之前的神采飞扬,他整个人瘦的厉害,脊背微微有些前弓。

    再加上那头早生的白发,从背后看过去,根本就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洛克脚步虚浮走到那处衣冠冢前,看到平顺刚摆好的水果,眼里满是感动:这孩子,有心了。

    自从查玛离世被放入那处奇诡的山洞后,洛克就悄无声息远走他乡。

    他足足用了六年,才终于肯接受查玛终于离去的事实。

    斯人已逝,在外面漂泊太久的洛克突然想回来看看,缅怀自己这辈子唯一的挚爱。

    他精心选了束雏菊悄然来到神女峰顶,意外看到了处衣冠冢,心中不由感慨万千。

    还没等他弄清楚这是谁为查玛立的,就听到平顺由远及近的自言自语声。

    虽然已经多年没见,洛克却还是轻易听出了平顺的音调。

    那毕竟是他和查玛共同的学生,这些年锥心之余,洛克也会想到平顺,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样子。

    久别重逢最是伤感,洛克没等平顺走近,就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

    他虽然很想看看平顺的现状,却不想让平顺发现老态龙钟的自己。

    隔着那些森密的荒草,洛克看到了已经长成大人的平顺。

    他有着比达尔贝还要挺拔的身板,五官俊朗非常,眼睛炯炯有神,整个人比他当年还要意气风发,一看就是女孩最喜欢的少年。

    这才是平顺该有的仪态,洛克藏身在暗处无声点头,犹豫着该不该走出去。

    还没等洛克想好,平顺已经发现了那束刚放在衣冠冢的雏菊,然后激动地寻找起他来。

    看到这样的平顺,洛克升起的念头悄然打消。

    自己已经离开了那么久,真的跟平顺碰面,该从何说起?

    因此,无论平顺怎样呼唤,洛克都静静藏在茂盛的荒草里,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

    他清晰看到了平顺脸上的欣喜转为失落,却又不得不勒令自己,不要再去参与到任何人的生活。

    在洛克看来,他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不详的人,不然也不会害得查玛……

    洛克只要一想到这两个字,心就像被用尖利的指甲狠狠揪住似得疼。

    等他好不容易抚平心中的伤痛,平顺已经和雪豹离开了神女峰顶。

    这样也好,他只想静静缅怀查玛,不想跟任何人再有交际。

    洛克找了块隐蔽的高处,俯瞰着骑在雪豹背上离去的平顺,默默为他祝福:孩子,余生一定要幸福!

    无声做完这些后,洛克没有再停留,转身隐入那些荒草中,幽灵般离去,就像从来没有来过似得。

    而这边,平顺闷闷不乐下了山,直到回了皇宫,脸上的表情还很郁闷。

    达尔贝正陪着陆卉儿散步,远远看到平顺骑着雪豹回来,想了下日子,就猜到他是去祭拜查玛了。

    想起这个自己昔日的左膀右臂,达尔贝心里唏嘘不已,扬声问向平顺,“你是不是去祭拜查玛了?”

    (iishu)是,,,,!




第2413章 清水芙蓉…
    【】(iishu),

    听到达尔贝的问话,平顺没精打采的脸上突然闪过抹希冀,“爹地,洛克师父他回来了!”

    “什么?”达尔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快步来到平顺跟前,“洛克他回来了?在哪儿?”

    “走了,”平顺无奈地摇头,“我和豹儿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他。但是我敢肯定,查玛师父坟冢前的那束雏菊,肯定是他送的!”

    “唉——,”达尔贝摇头叹息,“造化弄人啊,当年他们是何等的出类拔萃,最后却……”

    后面的话达尔贝都咽了下去,因为伤感眼角微微有些泛红。

    陆卉儿连忙轻拍了下他的肩膀,“这是谁也不想看到的,现在洛克肯回来祭拜查玛,证明他的心结已经打开了些,这是好事。”

    “是啊,好事,”达尔贝笑得苦涩,“等他真正想开了,或许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了吧?六年了,咱们已经整整六年没见过他了。”

    陆卉儿不想让达尔贝太过伤感唏嘘,连忙转移话题,扭头看向平顺,“对了,芙蓉好像刚才有事找你,见你不在又走了,你不去看看?”

    “不看不看,”平顺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她找我能有什么事,估计是又让我看她新绣出来的那些小玩意,没兴趣。”

    “你这孩子,从小芙蓉就爱听你的意见,你去帮她参考下怎么了!”陆卉儿沉下脸,推了平顺一把,“快去,顺便去瞅瞅平妮在不在。那个小丫头,准时又缠着芙蓉给她做好吃的了。”

    拗不过陆卉儿的平顺很是无奈,拖拖拉拉朝芙蓉住的地方走去,“好吧,唉,女人真是麻烦。”

    达尔贝立即不爽地冲平顺扬起拳头,“喂,小子,你在说谁呢!”

    “哈,”平顺肩膀一垮,无奈翻着白眼,“当然不是说我最亲爱的老妈啊…”

    不等平顺把话说完,达尔贝不满的声音再次传来,“说谁老呢?我再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

    “没有没有,你肯定听错了,我怎么会这样称呼貌美如花的妈咪呢?”平顺没什么诚意地改口,笑得挤眉弄眼,“我妈咪可是全世界最美丽最漂亮最可爱无敌的,这样够不够狗腿?”

    “算你识相,滚吧!”

    达尔贝笑闹着一脚踹过去,被平顺直接躲过,三两步走得没了人影。

    等平顺走后,陆卉儿貌似有些忧心地仰头看向达尔贝,“老公,你说平顺这孩子,知不知道芙蓉的那点心思?”

    “他呀,呆头鹅一个,不知道的可能性很大。”达尔贝想也不想就下了结论,“不管他怎么想的,过几天咱们就把商量好的事提一提。芙蓉毕竟是咱们养大的,懂事乖巧又贴心,跟平顺那蠢笨孩子十分登对。”

    “哪有你这么说自己孩子的?”陆卉儿瞪了达尔贝一眼,语气仍是有些忧心忡忡,“可是那孩子明显还不怎么开窍,我怕这样反而会引起他的不满。”

    “有什么好不满的,咱们只是建议他和芙蓉订婚,又不是让他怎样。”

    达尔贝大咧咧搂住陆卉儿的肩膀,轻声安抚道,“你呀就把心给放在肚子里,说不定这孩子像我一样是个闷葫芦,心里早就喜欢,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

    “是么?”陆卉儿仍是有些忧心忡忡,“可是我们私下帮他拿主意会不会不太好,这样貌似不够尊重他。”

    “过几天就是他十九岁的生日,咱们在那天提议出来,又不是直接勒令他必须要去做,有什么不好的?”

    达尔贝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乐呵呵拥着陆卉儿往前走,“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就别担心这么多了,过几天不就知道结果了?”

    “那好吧,我再想想,要怎么筹办几天后的生日宴。”

    两人碎碎念走远,小声商量着该怎么筹办平顺即将到来的生日宴。

    他们嘴里说着的芙蓉并不是p国哪个大臣的孩子,而是陆卉儿十年前在路边捡来后养大的孤女,比平顺要小一岁。

    十年前的雨夜,陆卉儿因为第二个孩子早夭,心情极度的悲伤,在一个黄昏独自离开了皇宫。

    哪知道她走着走着,天空突然下起了暴雨,劈头盖脸砸下来不说,还拉黑了沉沉的暮色。

    为了躲雨,陆卉儿胡乱走进了路旁一处废弃了的旧庙,刚进去就踩到个软绵绵的东西。

    等她定睛看过去,才发现地上倒着个脏兮兮的小孩,埋着头蜷缩成一团,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眼前的景象唤醒了陆卉儿本就无处派遣的母爱,弯腰仔细查看起来。

    等她将小孩翻过身,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眼前的孩子骨瘦如柴,身上衣衫褴褛不说,那些果露出来的肌肤上,遍布着陈年的伤疤。

    尤其是一双还没有细藕粗的胳膊上,道道鞭痕似得旧痕更是触目惊心。

    唯有那不及巴掌大的小脸黑漆漆的,倒没有什么伤痕。

    陆卉儿不知道这孩子之前受着什么样的折磨,可既然老天让她在痛失爱女的这个雨夜遇到,她就不会坐视不理。

    她立即将浑身滚烫的孩子抱出破庙,没走两步就遇到了过来寻找她的达尔贝。

    两人都没有商量,直接将这孩子带回了皇宫,准备先给她看好身上的伤,再为她找寻家人。

    哪知道次日这孩子醒来,居然已经不记得任何。

    她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甚至不知道满身的伤痕到底是怎么弄的。

    陆卉儿很是心疼,一边暗暗派人在p国寻访,一边安抚着女孩在皇宫暂住下来。

    宫里的侍卫走访了小半年,几乎把p国问了个底朝天,却没有谁认识这个女孩的。

    没办法,陆卉儿索性将女孩养在了皇宫里,并且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芙蓉。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陆卉儿之所以为她取芙蓉这个名字,是希望无论之前芙蓉身上发生过什么,自此都可以揭过去,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开出独属于她自己的芬芳。

    (iishu)是,,,,!



第2414章 青梅竹马…
    【】(iishu),

    醒来后的芙蓉很是乖巧懂事,再加上陆卉儿的亲自教导,越长大越讨人喜欢。

    她不仅有着艳压芙蓉的相貌,性格也十分的温婉,如陆卉儿所愿的那样,长成了一朵高洁的白莲,端庄风雅。

    芙蓉平时说话总是细声细语的,没事时就跟在平顺的身后,唯他马首是瞻。

    而且芙蓉的出现似乎带给了陆卉儿好运,令她暂时忘掉了女儿早夭的伤痛,并且在几年后,顺利添了伶俐可爱的平妮。

    幸福的生活总是过得很快,仿佛只是眨眼间,芙蓉就从被陆卉儿捡来时脏兮兮的小女孩,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她不再跟在平顺身后疯跑,总是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平顺,然后低头浅笑,眉眼里满是雀跃的豆蔻情怀。

    少女心思总是春,身为过来人,陆卉儿早就看透了芙蓉的心思。

    她知道女孩总是早熟些,反观自己的儿子平顺,虽然个子高高大大,脑子却还停留在懵懂无知的孩提时刻。

    一天到晚只知道疯玩不止,对这些风花雪月根本没有开窍。

    陆卉儿悄悄将自己观察到的告诉了达尔贝,两人决定在平顺的生日宴上,提议平顺跟芙蓉订婚。

    毕竟放眼整个p国,确实没有哪个女孩比芙蓉更加优秀。

    只是这毕竟是陆卉儿跟达尔贝私下里的期望,至于平顺会不会接受,他们心里也没有什么底,这才边走边小声议论着。

    平顺并不知道自己正被爹地和妈咪算计着要订婚,脚下生风间,已经来到了芙蓉住着的寝殿。

    虽然达尔贝已经彻底解散了p国的君主制,不过他们并没有搬出去,仍旧住在皇宫里面,偶尔会全家飞去跟陆少华和安琪拉小聚一段时间。

    芙蓉住着的地方有一小片荷塘,如今正值初冬,却有几株品种特异的冬荷盛开着,在黄绿相见的荷叶间犹为注目。

    平顺的性格大大咧咧,对这些风景早已经司空见惯,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寻常的。

    他穿过这片荷塘,还没走进前院,就听到里面传来清脆的笑声。

    “哈哈,芙蓉姐姐,这个荷包真是精致啊,从现在开始,它就归我所有了!”

    这道声音干脆爽利,平顺都不用猜,就知道是自己刚刚七岁的妹妹平妮。

    她可是个小人精,鬼点子最多,只要一有空就过来缠着芙蓉,索要各种美食和精美的绣品。

    平顺不知道身为现代人,芙蓉怎么会有那么古朴的爱好,按理说刺绣这种繁琐的东西,只有古代那些没事做的仕女才喜欢的吧。

    再加上芙蓉还喜欢烹饪美食,没事就捧着本书临窗而立。如果不是她身上穿着的现代装,平顺很多次都误以为自己穿越了时空,邂逅了笑不露齿的林妹妹。

    不过也只有这么温婉的芙蓉,才会任由平妮那个小人精肆意压榨吧!

    平顺轻摇了摇头,大步朝前院走去,“妮妮,妈咪四处找你,我就知道你在这儿。”

    “我哥哥过来了,快,芙蓉姐姐,快收起来。”平妮并没有回应平顺的话,反而低声催促起芙蓉来。

    “啊?那怎么办?”芙蓉慌乱的声音跟着传来,“你帮我看着点,别让他进来。”

    前院响起手忙脚乱的声音,平顺疑窦顿生,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了脚步,“嗯?好像有情况?哈哈,我来也!“

    说着,他已经顿脚前纵,轻盈的身形稳稳落在了平妮面前,弯腰捏住她肉呼呼的小脸,“快说,你们在偷偷搞什么小动作?”

    “放开,你这个大猪蹄子!”平妮不客气地伸出小拳头,捶向平顺健硕的手臂,“你这个笨蛋,谁让你突然冒出来,等下吓坏了芙蓉姐姐!”
1...751752753754755...939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