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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休息了片刻,他就起身换上一张笑脸陪同母亲一起去参加云河的婚礼。

    云河不是云氏的亲族,在云氏族谱上没有他的名字,只是一个住在村子里的老庄户。

    可能在很多年前,他的父亲或者爷爷,或者更远的祖先发现,在这个庄子上生活,姓云比姓别的姓能够获得更多的一点帮助,所以就果断的改了姓氏。

    虽然在改姓之初,必定会被人鄙视的,也会受到云氏本族人的嘲笑。

    但是,当他们顶住这些嘲笑跟鄙视之后,他的后代总能享受到外姓人享受不到的好处。

    云昭不知道这样的远见对不对,可是,这样长时间下去,整个村子姓云就指日可待了。

    尤其是在这两年,改姓的人尤其多。

    人多了,也就没人嘲笑了,云氏本族只有云昭一个,阴族人从来都不掺和本族的事情,能说的上话的人只有云旗这一支族人。

    可是,云旗这一支人跟本族的关系太远,也管不到这些事情。

    因为云河姓云,所以,云娘给他们家的贺礼也就比别人重一些,比如,多了一枝银簪子。

    一桌蓝田九大碗的豪奢酒席上,只坐了云娘跟云昭,年迈的主家坐了半个屁股,等菜肴上齐之后,就敬了云娘一杯酒,就陪着小心离去了。

    一桌九大碗的宴席置办下来至少要一两银子,这已经是乡民们办酒宴的最豪奢的标准。

    云河家里的人丁多,也只能支撑起这一桌,其余的都是大锅菜。

    云昭对九大碗的宴席很是好奇,逐一看过之后也忍不住胃口大开,准备大吃一顿的时候,却被母亲瞪了一眼。

    只见母亲从每一个碗里挑了一筷子装在一个粗瓷碗里放在云昭面前,低声道:“这桌席一两银子呢,你看看,做饭的大师傅就等我们娘两吃完,好把这桌子的菜肴倒进大锅里让大家吃,你那么贪吃做什么。”

    听母亲说了这样的话,云昭立刻就没了胃口,跟母亲匆匆的分享了那一碗混合成的九大碗,就告辞回家。

    “这一次云河算是有脸面了,主家大娘子跟大少爷吃了一碗,上一次在刘老八家,主家大娘子可是一口水都没有喝啊。”

    “是啊,确实有脸面,不过,这一桌子没一两银子下不来,云河这也算是下血本了……”

    母亲回去了,云昭却带着钱少少留了下来,他喜欢看这样的喜庆场面。

    钱少少不知从哪里混了一碗大杂烩就着锅盔吃的香甜,云昭却看着云河那个有些木讷的新郎官被众人捉弄。

    新娘子进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好惊艳的,农家娶媳妇,以身体壮,能干为第一要素。

    当新娘子走路的时候不小心露出了一双大脚,顿时,就有好事的哄堂大笑。

    搀扶着新娘子的喜婆婆不断地指着起哄的汉子们咒骂,新娘子却恨不得在这一刻把脚给剁掉。

    眼看着云河的老爹跟老娘的脸就要变成锅底了,云昭走进人群,瞅着新娘子的一双大脚道:“太好了,我以后娶老婆一定要娶大脚的!”

    钱少少左右看看艰难的把嘴里的食物吞下去,也跟着大喊道:“裹小脚难看死了,还臭,少爷,以后我老婆要是有一双小脚,进门我就一杠子敲死!”

    前来吃酒席的云杨也皱着眉头道:“我也不要小脚的。”

    至于云卷,云舒,云飞,云树一干云家庄子最有出息的孩子们自然也是同气连枝的发声。

    “不要小脚老婆!好好地一双脚硬是给弄成那样,走起路来像肥鸭子一般,不要!”

    “小玉,你不要裹脚啊,每天见你连路都不能走的模样,我看了心疼啊……”

    听云卷喊出这句话,人群里一个半大的丫头嗷的叫了一声捂着脸就跑了。

    至于云昭一群人看着素来不愿在人前说话的云卷齐齐的张大了嘴巴……

    云昭从袖子里摸出二两银子放在喜婆婆端着的木盘里算是给新娘添了嫁妆。

    新娘子感激的目光即便被红盖头挡住了,云昭还是能感受的到。

    一句话就能拯救一个人,云昭当然会做,更何况他本身就对裹小脚这事深恶痛绝,他连母亲的小脚都非常厌烦,遑论其它。

    云昭相信,自己这群人放出了这样的话,不论年岁大小,以后云氏众人不裹小脚会成一种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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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章 不合理的要求
    第一三三章不合理的要求

    蓝田县变化很大,野猪一家的变化也很大。

    两年前,母野猪身边带着八个崽子。

    今年,她身边带着十四个崽子。

    她没有变的更老,少了一只眼睛反而越发的彪悍。

    云昭走上秃山的时候,她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继续躺在巨石上量晒肚皮,云昭看的很清楚,有无数的跳蚤在她的毛发间穿行。

    云昭皱皱眉头对身边的钱少少道:“告诉乡民,以后不许霸占野猪洗澡的地方。”

    钱少少抽抽鼻子瞅着云昭惊讶的道:“少爷,你不会真的是野猪精附体吧”

    云昭叹口气道:“我也想当野猪精啊,啸傲山林其实也是不错的一种选择。”

    “你经常来看这头大野猪”

    “嗯,有时间就来,毕竟它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它的眼睛怎么了”

    “有一头大公猪爱上它了,它不愿意。”

    “哦,好贞烈的一头猪!”

    云昭点点头道:“不一定是贞烈,要是换一头公猪,它的小崽子就会没命。”

    “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是我猜的。”

    “我记得野猪都是一群,一群的,这头母猪好奇怪啊,自己带一群小崽子。”

    “猪群大不大跟周围的食物多不多有关,也跟周围的人良善不良善有关。

    你看啊,别的野猪会被乡民捕杀,这头野猪因为我的关系没人敢动,所以,它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安全的,所以啊,它的活动范围就固定在秃山上了。

    同时呢,别的野猪也知道,它们要是敢留在这里就会被乡民捕杀,所以它们就不敢来。”

    钱少少想了半天慢慢的道:“你是在说我们还是在说这头野猪”

    云昭叹口气道:“都是一样的。”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啸傲山林”

    云昭拍拍钱少少的肩膀道:“等你们这群小野猪全部长大了,就到我们探索新世界的时候了。”

    “也就是说我们这么辛苦的做事情,最终跟这头野猪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听着都让人丧气。”

    云昭笑了,朝大野猪招招手,拒绝了邀请他跟钱少少去喝奶的好意,背着手就下了秃山。

    只要看到这头野猪,云昭的心情总会好一点。

    他觉得自己已经初步战胜了灾难,虽然仅仅是蓝田县一个地方,这还是让他有了很浓的成就感。

    然而,他还知道,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他在蓝田县做的这些努力就会变得更好。

    他知道,就在八月,孙承宗将会在大凌河遭遇最惨烈的一场失败,从这一战后,大明朝将再也没有能力进逼黄台吉,黄台吉会趁着这个好机会,进军朝鲜,进军蒙古,完成自己的初步布置。

    从今往后,黄台吉就能轻易劫掠中原,而大明毫无还手之力。

    他还知道,崇祯八年“北旱南水,飞蝗遍野,多地大饥”。

    崇祯十二年“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

    崇祯十三年,全国“大旱、大蝗、大饥、大乱,人相食”。

    崇祯十六年“大疫,南北数千里,北至塞外,南逾黄河,十室鲜一脱者。

    他更加知道,李洪基,张秉忠,曹操,这些人将会真正的登上大明朝的舞台,直到将整个大明朝搞的天翻地覆。”

    云昭以为自己是历史的参与者,在这些大事面前,他悲哀的发现,自己仅仅是一个历史的旁观者。

    虽然深入其中,却无回天之力,明知道灾难就要发生,却说不出一句话。

    就像是另一个空间人,隔着一座结界大声嘶喊着“危险”却无人倾听,眼看着他滑向深渊却无能为力。

    回到庄子上,云昭终于见到了前来商议用盐换取粮食的张家口的巨商黄永发。

    原以为此人会是一个白面胖商人,等云猛跟此人见面的时候,云昭化身小厮在一旁观看,才发现,只要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都有他不凡的一面。

    此人身高八尺有余,行动坐卧极有法度,即便是端坐在椅子上与云猛谈笑言欢的时候,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浓眉大眼,鼻直口阔,声音洪亮,像马贼多过像一个商人。

    “他就是一个马贼。”

    云昭出门的时候正好遇到养好伤的出溜爷,听见云昭的嘀咕声,出溜爷仅仅看了一眼坐在大厅里的黄永发就一口断定他是一个马贼。

    出溜爷的左臂受伤了,现在依旧活动不便,不过,这好像并不妨碍他骑马。

    “何以见得”

    “你看他坐椅子的方式像不像在骑马”

    云昭回头看看点点头。

    “你看他的腰板是不是挺得笔直”

    “没错。”

    “你在看他的脚放置的位置是不是有点内八字”

    云昭再次点头。

    出溜爷嘿嘿笑道:“我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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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章谁是官,谁是贼
    第一三四章谁是官,谁是贼

    “种子粮可就不是这个价格了。”云掌柜有些愤怒,在他看来任何不说明原因的买卖就是欺骗。

    对于云掌柜这种察言观色后的说法,云昭一笑了之。

    云掌柜不知道云昭真正的目的,以及云昭对张家口这些商人的看法,所以,只能从利益方面去考虑。

    希望将事情化小,最终达成这笔利润丰厚的买卖。

    不仅仅云掌柜这样看,就连云福跟云猛也对云昭明显表现出来的敌意有些困惑。

    自己家主要以合适的价格把高粱卖出去就好,至于人家是要喂牲口,还是要当种子,那是人家的事情。

    “这件事就这样吧,你们负责筹粮,把生意做成,我们以后依靠口外的这些商人的地方还多。”

    云掌柜非常高兴,连声道:“少爷,交给老奴去办,只要今年秋粮收获,五万担粮食不难筹集。”

    云昭点点头就离开了大厅。

    五万担粮食中的七成,应该是供应给大明九边军卒,用来换取盐引,这是一定的。

    而剩余的三成,也就是高粱这种既能当牲畜饲料,也适合人吃的东西,才能脱离边军的监控,最后运往何方就很难说了。

    云昭本来打算把高粱齐齐的炒一下的,后来发现这样做太明显了,于是,他就准备把高粱用硫磺熏一下,然后再用蜡抛光让它的颜色看起来更好,更富有光泽。

    他不知道用硫磺熏过用蜡抛光后的高粱会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只是想单纯的用后世的经验来破坏一下。

    反正用硫磺熏过,用热蜡抛光的东西应该吃不坏人,最多就是对人没什么好处就是了。

    如果这一批高粱最终还是进了边军的嘴巴里,问题不会太大,如果不小心流进了其余人的手里,也不知道这样的种子还能不能钟出来

    这个法子还是云昭以前帮买了假种子导致颗粒无收的农民打官司的时候知道的法门,且是最恶劣的一种。

    用硫磺熏过的种子不生虫,用蜡抛光过的种子色泽艳丽饱满,至于会不会出苗,那就要看农夫的运气了。

    这件事一定要做的隐秘,最好不要让云掌柜这样的人知道,如此才能把事情掩盖过去。

    对商人一定要保留足够的警惕心,哪怕是自己家的。

    历朝历代,不管是什么时候,商人都是官府眼中不可信任的那一批人,且绝对没有例外!

    跟张道理做生意就不必这么麻烦了,张道理打开了府库,将里面的钱全部提了出来,连铜子都没有放过。

    他以低于市场价五分的价格购买了蓝田县二十一万担的粮食,浩浩荡荡大张旗鼓,在西安府全体官员,陕西督抚两院以及秦王府差官以及无数百姓的监督下,将二十一万担粮食装进了粮仓。

    此举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声望。

    做完这件事,张道理就带着老婆孩子,以及两辆马车的行礼,以一个清廉官员的姿态离开了西安府,去南京吏部上任。

    马车还没有离开西安城,他的马车上就被万民伞,万民旗给包裹里一遍。

    临出西安城的时候,更有老叟亲手脱下张道理的靴子,以示人去靴留之意。

    被西安城的美人儿换上新靴子之后,张道理从护城河边上的垂杨柳上折了一枝杨柳插在车上,连饮了三杯酒,就决然,毅然的上了马车,与西安百姓洒泪而别。

    云昭在灞桥目送张道理离开,亲眼看到了这场声势浩大的送别场面,即便是知道张道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此时此刻,也只有钦佩的份。

    同时,也对大明百姓对官员的要求之低感到触目惊心。

    “没错,就是这个样子的,张道理算是一个聪明的,临走前结结实实的给西安百姓干了一件好事,所以有这样的场面,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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