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大农枭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
随后又击败了李世绩,薛万均,薛万彻等名将,夺得了冀,魏,邢,莘等州,占据了整个河北,现在他属下能征惯战之兵已达十万之众,已成李唐不可速胜之敌。
而且,此人治军极严,对属下军士和治下百姓,也较为宽厚,内部不存在多大变故,即便是李唐派了秦王李世民来征讨他,胜负也在两可之间,这仗,肯定还会持续打下去的,您大可以不用担心借贷出去的粮种,会收不回该得的盈利。”
卢钊这话说的卢士让连连点头,最后却是开口道,“个中利益,老夫还是看的清楚的。
只是,刘黑闼此人虽然能征惯战,但也着实野性难驯,去年他不顾我卢氏颜面,在瀛洲杀死了士睿兄,这已经引起了族中的不满,现在族中早有相助李唐,除了此獠,结束河北战乱的意思。
如果这个时候你们将高价的粮种大量借了出去,最终却是因为战争结束,收回来一些低价的粮食,却是与族内的利益和期望不符啊!”
“您放心吧!刘黑闼有河北千里纵深,并且有诸多坚城在手,这场仗不会那么快结束的,而且此人脸皮薄,不愿意做恶人直接去向百姓征收粮饷,所以,他还是得依赖我们的,只要粮食先到我们手上,到时候,给他多少,不给他多少,就都是我们说了算了,等秋收之后咱们将粮食收上来了,一个冬天,咱们就能赚到好几倍的利润,族中到时候如果不愿意河北之地再打下去了,只需要断了刘黑闼的粮食供给,和李世民来个里应外合,此獠轻易可以铲除。
属下觉得,在铲除他之前,给族中赚取足够的利益才是上策。
您应该知道,自李渊登基以来,天下其它各个方向已经逐渐安定下来,粮价也开始一路走低,现在还能维持在这样不错的价格,可不正是因为咱们河北这边还在大战么,合该我卢氏趁势赚一笔。”
卢钊说的头头是道,卢士让最终还是点头,市面上的粮价之所以这么高,可不就是因为他们五姓七望这样
第十一章 烧山开塘
在后世管理过大型连锁餐饮企业的于秋,在统筹管理方面的能力那自然是没的说,寡妇村这帮动手能力极强的寡妇们,在他一番调配之后,很快就有了各自的分工。
吃了馒头之后,她们的干劲很足,磨面的磨面,做蒸笼的做蒸笼,忙活了一个多时辰,又制作出了一套五层蒸笼,并且磨出了好几十斤精细面粉,才各自回去睡觉。
于秋心里已经在这些寡妇中选出了张喜儿,赵七娘,王二娘,以及秦十三娘四个妇人作为之后和自己一起去洺州城里卖馒头的人选,原因是她们要么黑瘦,要么年纪大,不会给自己招祸。
当然,其余的人也不会闲着,会由孙大娘和陈五娘带领,留在村里制作工具。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于秋就开始用昨夜发好的面蒸起了馒头,今天除了跟着孙大娘一起负责制作出摊物件的妇人和七岁以下的孩子,其余人都会跟着于秋进山,寻找开塘或者避难的地方,为此,于秋要给所有人准备两顿饭食,一顿有两个馒头打底的话,大家基本就没有异议了。
所以,大头和憨子这样的半大小子,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的太死,一听到张喜儿家这边有响动,就一骨碌的从柴草铺就的床铺上溜了下来,跑了过来。
“秋哥儿,咱们吃完就进山打猎么”抢到了灶口位置的憨子擦了一把口水道。
“打猎其实是次要,准确来说,咱们是要去寻找一个更加隐蔽的居处,或许,还会开一口塘,养养鱼什么的。”不断的将面团捏成小圆球放入蒸笼的于秋道。
昨天晚上他只是给大家说要谋出路,其实,他最先要谋的却还是退路,因为,没有出路顶多是挨一挨苦日子,没有退路,却有可能会粉身碎骨。
大头同样站在了灶台边,用自己的蒜头鼻贪婪的吸着蒸笼里冒出来的香气,听于秋说要找新的居处,难得的开口道,“咱们村子不是很好么”
于秋笑了笑,拔开了他,将一格子生馒头垒在陶锅上笑道,“你现在觉得好,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
这话对于憨子和大头两个村娃子来说就有些深奥了,从没出过村子方圆二十里的他们,只能选择听从。
不一会,各家的妇人们就带着孩子们朝张喜儿家汇聚了过来,并且自带了碗筷,然之后,所有人在于秋的强烈要求下,开始洗脸漱口,直到她们瘦黑的脸上有了一丝肉色,于秋才允许她们领吃食。
昨晚发好的面粉不少,但今天早上也只是给每人两个馒头,再多就没有了,虽然于秋看到有些妇人会把年纪小的女孩子碗里的一个馒头放到大些的男孩子碗里去,但他也没有说什么,大些的男孩今天都要跟着他出门走远路,还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消耗会大的多,吃的多些也算合理。
头一次吃了早餐才出门,而且还是吃了两个美味的大馒头,张喜儿等寡妇和一干小屁孩们的脚步都显得十分轻盈。
背着渔网的于秋走在了队伍的最后面,从进了山林之后,他就一直东看西看的,还不时让张喜儿等人帮忙采摘一些嫩绿的植物,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一直在山里走了近两个时辰,差不多三十多里的山路,众人才在一处溪水潺潺的峡谷处停了下来。
这处峡谷很隐蔽,山上的树木会让远处的人看不到它的存在,以为这是一整座山体,最重要的是,这里有生活必须要的水源,张喜儿等人开始捡柴架锅之后,于秋自己则往溪水下游一路勘察了过去。
又走了约莫一两里,水流就变的十分平缓了,只有一丈多宽的样子,沿溪的一边是山体,另一边则是植被丰茂的缓坡,穿过十几丈宽的缓坡,又是一个二十多丈宽,长度有一两百丈的山坳,不过山坳不深,三五米的样子,比溪水的河床低一些,里面长满了齐腰深的杂草。
“就是这里了。”于秋沿着山坳的边沿走了一圈之后,十分满意的道。
借助地形建造鱼塘,是他想到的最快的完成系统任务的办法,虽然这个天然山
第十二章 收获不小
“哇,好大一只山鸡……”
“快看,又有两只跑过来了……”
“有兔子,还有狍子,大田鼠……”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拿袋子捡了装进去啊!不然一会儿这些猎物都跑了,黄鼠狼,田鼠,要用棍子打死。”
任何工作,都需要熟练才能生巧,包括在渔网和小沟里捡猎物,十来岁的小子,活捉一只长到好几斤的野兔,其实是有些费力的,但是在于秋的教导下,他们咬紧了牙关,抓住兔子耳朵就不松手了,很快,被妇人们张开用来装猎物的袋子,也开始鼓涨了起来。
事情证明,狩猎并非需要像张喜儿说的那样,设陷阱,放诱饵,找巢穴什么的,只需要围三阙一的放一把火,那些山坳里的野兽,就会自己朝没有着火的这边跑过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自投罗网么”大头抓了一只山鸡装进麻布袋之后,十分兴奋的道。
“还记得我前几天跟你们讲的那个故事呢!没错,这就是自投罗网,用智慧解决问题,是不是最省力的办法”
于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张喜儿,却发现她完全没有被打脸之后的疼痛感,正开心的在网子和地沟里抓着猎物,顿时让得意的他,有种无处显摆的失落感。
大头,憨子,以及所有前来的妇人和孩子此刻都非常兴奋,因为,山坳才烧到一半,猎物就已经装满了两个麻布袋子,而且,看草林中的响动,还有不少猎物在慌不择路,朝这边跑。
“快看,有一头黑毛野猪,冲进溪水里去了。”
火虽然是沿着山坳的边沿点的,围成了一个圆圈,但是,燃烧的快慢,却不是于秋能够控制的,他一早就听到了山坳中有野猪的嚎叫声了,只是没有确定位置,现在看来,这山坳里面居然有一个野猪洞,幸好自己这些人刚才没有惊动野猪,否则,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不过,等到于秋随着小虎的喊声往溪水里面看的时候,却是莞尔一笑,就算惊动了,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那就是个小猪崽,最多三十来斤的样子,齐腰深的溪水,直接就淹了它的头,拱进水里之后,它正奋力的划拉着,或许是身体被大面积烧伤的缘故,貌似已经没什么力气了。
而这个时候,作为村里唯一的青壮男丁,于秋也该出手了。
快步的朝那小野猪落水的地方冲去,还没等他跳进溪水里呢!又听见山坳里几声猪叫,三头差不多大小的野猪也一起朝溪水冲了过来,浑身的猪毛此时都在燃烧。
“快拿绳索捆猪。”
如果是成年的大野猪,于秋是断然不敢将其生擒的,三十来斤的小野猪么,应该是才满月没多久的猪崽,于秋自然是不客气了,如果只是一些皮外伤的话,这些猪崽大多还能养活。
很快,张喜儿和赵七娘等人也冲进了溪水之中一起帮忙,虽然溪水透心的凉,但是她们也一脸兴奋,这可是几十斤肉食啊!
不一会,四只猪崽就被几人用草绳捆住了脚,虽然在哼哼唧唧的叫,却也没有了多少力气挣扎。
在将身上湿漉漉的衣服脱下来的时候,于秋发现怀里居然有条巴掌大的鲫鱼。
想来,是刚才自己跳进河里抓野猪的时候,在溪水中胡乱钻进自己衣袍里来的,看来,常年无人光顾的山溪之中,鱼货还是十分丰富的,倒是叫于秋莞尔一笑道,“又能省下不少功夫了。”
不多时,大火就把豁口处前面的草地烧着了,众人便再也不指望有猎物能从山坳里跑出来,快速的收了渔网,于秋将身上的麻衣在升起的火堆上架起来烤,又用渔网在山溪里打起了鱼,不运动起来,他这具没穿衣服的身体,可抵抗不了这初春的寒冷。
古代生态环境好,常年没有人来的山溪里,鱼儿特别多,于秋一网下去,总能捞上来十条八条或巴掌大,或筷
第十三章 进城前的准备
“快乐池塘栽种了,梦想就变成海洋,鼓的眼睛大嘴巴,同样唱的响亮,借我一双小翅膀,就能飞向太阳,我相信,奇迹就在身上,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歌谣是一路伴随着队伍行进而唱响的,孩子们在于秋的带领下,唱的很欢实,这种群体发出来的庞大音量,也能驱赶一些敢于窥视他们的野兽,主要是压制那几头被妇人们抬着的野猪崽哼哼唧唧的叫唤声。
山坳里被火烧死的小动物可能会很多,山龟,蛇,还有一些藏在地下土洞里的动物,大多都没有及时跑到安全区域,但绝不包括生养这四头小猪崽的大野猪,他们的生存能力可比这些小野猪强的多,应该是正好外出觅食了,没赶上回来。
今后想要在这种山林里生活,如何对付野兽,也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于秋并不打算让大家将这些猎物全部都吃掉,像刺猬,身上没有几两肉,但却是药铺里经常收购的东西,小兔子,养大了吃才划算,而且,兔子的繁殖速度仅次于老鼠,除了能够贡献肉食之外,皮毛也是北方做衣服的好材料。
大家现在对于秋的决定基本不再有意见了,两次打脸让他们清醒的认识到,于秋虽然在某些事情上显得不靠谱,但是在他非常坚持的事情上,还是有点给力的。
于是,如何去洺州城赶集出摊就成为了大家一路回来讨论的事情,于秋交待了大家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秋哥儿,我想养这些兔宝宝。”年纪最小,没有被于秋分派任务的小冬,宝贝似的抚摸着坏里那个只有于秋手掌那么大的小兔子道。
“嗯,回去了之后,我让孙大娘给你劈好竹篾,请陈五娘帮你打几个笼子,你就可以把这些小兔子全部都养起来了,我跟你说,这兔子下崽可快了,你要是养的好,大家以后就都有兔子肉吃了。”
这些孩子总能勾起于秋对后世的一些回忆,也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孩子过的好不好,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
哎!
于秋只能唏嘘一声。
“可是,兔宝宝没有了父母,会不开心的,我们不吃它们的父母好吗”
于秋很想告诉小冬,抓到的那几只大兔子,未必就是这些小兔子的父母,但是,话到嘴边,还是收回去了,这孩子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全,才更加想看到一个健全的兔子家庭。
兴趣爱好,能使人在一个方面有超出常人的进步,在所有孩子看到兔子只把它当食物的情况下,小冬想到养它,于秋就觉得,这孩子对于养殖小动物,肯定有一定的天赋,至少是个超出普通人的兴趣爱好者,会比别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来研究。
于是,于秋摸了摸小冬的头笑道,“行,大兔子小兔子,就全部都交给你养了,如果你忙不过来,可以找村里的姐姐妹妹一起帮忙。”
得到于秋的许诺,小冬重重的点了点头,本来觉得非常沉重的脚步,也走的更加欢快了一些,眼看着天色渐黑,大家也快要走出山林了,于秋却是落后了两步,与赵七娘等妇人并行,问出了一个他刚来村子时就想问的问题。
“这些孩子们怎么都起的小名,他们就没有姓氏的吗”
闻言,赵七娘面色一凝,想了想之后才开口道,“咱们村其实在十多年前的时候就叫寡妇村了。自喜儿之后出生的孩子,至少有一半并不知道谁是他们的亲爹,所以,后来咱们一合计,就都不给他们取大名了,免得其中一些孩子被嘲笑是野种。”
“这……”
于秋喉咙里好像堵了一根刺一样,硬是没有说出话来。
战乱的年代,妇人都是被
第十四章 洺州城
五六十里路,靠双脚走,可不是那么轻松,尤其是春上被晨雾弄的有些湿滑的泥巴路面,等到于秋五人推着车,挑着担子,走到洺州城门下的时候,都已经快正午时分了,要知道,他们可是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出发的。
抬头看了一眼城墙上列队而立的士兵,一些原主的回忆,顿时涌上了于秋的心头。
他之所以逃到洺州这里来,也是因为这里可能还有一股他可以依靠的力量。
作为一座治下有三万户的大州城,洺州城即便与战争前线的距离并不算远,但是街道上的人流量也还是很大的,当然,其中乞丐的比例非常高。
于秋拿着擀面杖,警惕的看着那些双眼放光的盯着自己一行人的乞丐们,赵七娘也是将肩头的竹子扁担握的紧紧的,直到一队穿着铠甲,配着长矛的士兵从街头走过,紧张的气氛才得以缓解,洺州城是刘黑闼的大本营,他不允许这里有丝毫的混乱。
“秋哥儿,咱们上哪里卖”张喜儿推着车走在最前面,在城内街道上走了好一会之后,有些茫然的向于秋问道。
“直行,到城北富人居住的地方去卖。”
古代以北为尊,富人的宅邸也大多在城北方向,原主早年可是来过洺州城的,于秋通过记忆,倒是对这城内有些印象,在城中与城北的交汇处,便是洺州城的一处集市,与长安和洛阳的东市相对应,是富人消费购物的场所。
几人来到了集市之后,就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了,各种商贩的叫卖之声不绝于耳,每走三五步,就能看到一些插标卖自己的人,女人和孩子居多,少女的价格才一贯,不过一个馒头的价格,小孩更是给口吃的就跟你走,不要钱,如果不是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些画面,于秋都有些怀疑人生了,看来,洺州城内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差一些。
半条街走下来,除了几间客栈之外,于秋几乎没有看到卖吃食的,一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洺州城内的食物早已经是卖方市场了,卢氏粮店里,今日的米价一斗三千钱,面粉更是卖到了四千钱,而且还限量出货,有人买的多些,价格还会往上加,一个米店有几十号持刀穿甲的人护卫着呢!这基本就打消了所有想抢劫的人的心思。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