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危险的世界
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另外的问题,皱眉问道:你刚刚说什么?
李慕云不解:什么说什么?
这钱的用途!
哦,购买武器的首付款。李慕云恍然道:这东瀛娘们儿特有心机,打算回去争皇位,怕在国内得不到支持,所以来跟我们买武器。
你先等会儿,让朕缓缓!李世民摆手示意李慕云暂停,顿了顿才问道:你的意思是你绑架的那个东瀛女人想要造反?所以她来找你买武器!而你就这样答应她了,还收了她的钱,是这个意思吧?至于绑架什么的都是子虚乌有,对吧?
大概意思差不多!李慕云点点头,算是承认了李世民的判断。
伟大的李二陛下有些理解不了李慕云思路,在房间中来回踱了几步,回身指着他的鼻子问道:你,你竟然会支持一个反贼,你,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第五九零章 宠臣
其实这事儿也难怪李世民想不通,作为皇帝,他本身就对造反之类的事情十分敏感,现在听说李慕云竟然打算支持一个反贼,而且还是个女反贼,有些抓狂也可以理解。
不过好在李慕云对此事早有准备,咂咂嘴,挠着脑袋说道:皇兄,我琢磨着吧,反正也是东瀛人内部的事情,咱们管它谁打谁呢,只要给钱,那兵器啥的咱就卖呗,反正咱也不缺那点铁,更不要说他们来的时候还会运过来一些铁矿之类,咱们也就是代个工。
李世民眼眸深邃的盯着李慕云,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话里的意思,隔了好半晌才缓缓问道:这么说你看好那个东瀛女人?
李慕云被问的瞬间蔫了,眉飞色舞变成了臊眉耷眼,叹了口气说道:皇兄,其实我谁都不看好,我的意思是,只要给钱,就算是条狗来买刀,我都卖!
这下李二算是彻底明白了李慕云在说什么,愕然问道:你怎么一点原则都没有?
我有原则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少于五万两黄金的生意不作。
早在当杀手的时候,李慕云就特别羡慕那些大军火贩子,百十块钱成本的枪一过他们的的手,价格立刻翻了二三十倍,说起来可比他这个杀手赚的多多了。
李二无语的看着自己这个义弟,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徒然用手指点着他的鼻子恨恨说道:朕可以不管你的这些破事儿,不过你要记住,那钱朕要八成!
成交!李慕云甩了个响指,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下来。
五万两黄金,两成也有一万两,也就是十万贯铜钱,算下来也不是小数目。
李世民看着有些兴奋的李慕云隐隐觉得有些不大对头,已经迈出门的脚步又收了回来,盯着他问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重新建一座钢铁厂?
嘿嘿,不用那么麻烦。李慕云得意的笑了笑,凑到李二身边压低声音说道:臣弟打算找长孙大人买一批武器,估计有五万贯就够了,既不用操心原料也不用操心运输,等回头东瀛人的铁矿什么的运过来,再转手一卖,估计还能勾回来一万贯左右。
奸商,绝对的奸商,走在回宫的路上,李二连欣赏金子的心情都没有,一个劲在心里骂着李慕云。
这个混蛋什么都不用干,直接就有六万贯的收入,便生自己还要替他保密,与这个家伙同流合污,否则的话那八成的封口费就会被充公。
想想正在破土动工的大明宫,再想想冬冷夏热的太极宫,李世民决定还是忍了,毕竟他跟钱也没有仇,那些刀剑什么的卖谁都是卖,与其卖给国内的那些喜欢搞事的‘侠士’,还不如卖到东瀛去,至少隔着大海,不愁他们来搞事情。
当然,眼下需要解决的还有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给李慕云那个混蛋擦屁股,毕竟东瀛人已经把皇女被人绑架的事情告到了中书省,如果不把这件事情摆平,某人倒霉的同时,四万两黄金同样也保不住。
所以在第二日的早朝之上,还没等下面的那些大臣说什么,李二便将整个事件定性为误会,所谓的绑架事件只是一些宵小之辈搞出来的小把戏。
众朝臣虽然明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但因为这案子是李二亲自去查的,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自然不敢质疑。
况且那些东瀛人也没有继续告下去的意思,面对监察御史的盘问把头摇的跟大风车似的,失口否认绑架的事情,只说是有人趁他们皇女出去的时候过来搞事,打算骗钱,不过现在贼人的伎俩已经被识破,没有事了。
这样的借口就算是蹲在城门口要饭的那个傻子都不会相信,昨天那些东瀛人告状时悲愤的样子绝不是装的,而且那出城的几十辆马车也同样做不得假。
可就算明知道事情并不如李二说的那样简单又能如何,连苦主现在都没了,御史们就是想查也无从查起,至于去问李慕云那个混蛋,还是算了,用脚指头想都知道那家伙一定不会承认有这样的事情。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朝中众人才开始重新审视李慕云在皇帝心中的地位。
作为臣子分为很多种,忠臣奸臣贤臣能臣,而除此之外,还有重臣与宠臣!
所谓重臣,就是类似于李靖这样的臣子,他们在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总是会第一时间被皇帝想起来,然后被委以重任。
而宠臣则不一样,这类人基本上属于干啥不行吃啥啥包了,可不知道什么就是受宠,平时任麻不用干,有好处第一个冲上来,有麻烦便会逃的连影子都看不到。
正因为这种人什么都不干,所以他们也不会犯什么大错,再加上平时甜言蜜语把皇帝哄的开心,地位绝对在重臣之上。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单位里面那些业务能力强的,就相当于重臣,苦活儿累活儿全干,可干完之后却并不一定能得到好处,到了年终的时候很有可能还会被个处分啥的。
可有些个别人业务能力虽然不怎么样,但胜在有张好嘴,平日里把领导拍的妥妥帖帖,到了年终不止年终奖一分不少,甚至还有可能得个优秀员工之类的奖状。
这个例子看上去似乎很不公平,干活的人不光没得到好处,反而被批评,而不干活的反而被表扬,这简直就是反人类。
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站到领导的位置来看,想法则完全不同。
你丫那么能干,那么卖力气想干嘛?是不是想坐我的位置?
为了自己的地位,那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人上来,所以该打压一定要打压,绝不能给这些人上位的机会。
至于说那些不干活只会拍马屁的,这些人一来没有工作上的业绩,对领导的地位不会形成威胁,二来领导对他们好些,正好可以用来吸引火力,替领导分担来自下面的压力。
第五九一章 守财奴——三胖子
看上去不公平的事情,其实在很多时候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关于宠臣与重臣也不仅仅存在于贞观一朝。
而且李二也并不是只宠着李慕云,事实上长孙无忌,程咬金之流都是宠臣,这些人基本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着替李世民分担自来下面火力的作用。
李慕云亦不例外,在朝中众臣子眼中,他的受宠程度几乎已经盖过长孙无忌。
首先他抢了原本属于长孙无忌的儿媳,也就是长乐,虽然眼下还没有确定下来,但不确定就等于李世民在左右摇摆,代表着此人地位已经与老长孙基本相当。
另外自然李慕云这家伙出现在众人视线之内那一刻额头上就刻了麻烦二字,先是格杀刑部尚书,后来养私兵,再后来杀掉吐蕃使节的护卫,到现在绑架东瀛皇女勒索赎金,一桩桩一件件令人发指。
可就算这样,李世民依旧替他把事情抗了下来,李慕云这家伙虽然俸禄已经被扣到三十年以后,但这对他本人来说却并没有伤筋动骨,毕竟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根本没有几个人会在乎那一点点的俸禄。
以上这些说来都不算什么,在朝堂上混久了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真正让他们奇怪的是为什么东瀛人会偃旗息鼓,按照昨天他们差点就跑去敲登闻鼓的情况来看,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就安抚下来的。
长安驿馆,东瀛人的独院里面,经过一夜休息的天眼皇女重新振作精神,将几个亲信叫到身边,看着他们略有不满的样子,微微一笑说道:武器的事情解决了!
什么?山衫微微一阵错愕,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已经跟李慕云达成了协议,要不了多久第一批武器就会运往登州,所以我们要尽快启程回国。天眼皇女的语气十分轻松,让人无法怀疑。
殿下,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啊?您,您能说说么?一个小老头儿抽着嘴角,类似于脑血栓中期患者,也不知道他是兴奋的还是本身就有病。
天眼皇女得意的一笑,倒也没有再隐瞒:昨天的一切只是用来掩人耳目而已,毕竟如果我们直接送五万两黄金给李慕云只怕立刻就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可若是用赎金的名义送过去便会好上许多。
掩人耳目?也就是说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在演戏?几个天眼皇女的亲信全都有些傻眼,怎么也没想到事情竟然是如此发展的。
不过再转念一想似乎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他们成功的瞒过了所有人,就避免了公开向大唐买武器造成的扯皮。至于说将来李慕云要如何向大唐朝庭或者皇帝解释这件事,那就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了。
城外庄园,三胖子有些肉疼的看着面前的一小堆金子,口中念念有词的嘀咕着。
是的,的确是一小堆,一万两黄金听起来似乎不少,可堆在一起的确不多。
慕雨这个时候从房间中出来来,远远的对他叫道:三哥,你在那里唠叨什么呢!开饭了。
我不饱!三胖子头也没回,随口词不达意的应付了一句,然后又将注意力投注在那一小堆金子上面。在胖子看来,那黄灿灿的光是那么诱人,可偏偏有人就是那么怂,竟然连价也不讲就直接送人了八成。
李慕云端着碗站在门口,看着半疯的胖子叫道:胖子,你要是真不饿,从那里面拿出五千两给长孙无忌送过去,跟他说,全都用来买二等品的刀和长箭,数量他看着办。
胖子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扯着嗓子叫道:要去你自己去,老子不去!好不容易弄了点金子回来,你倒好,这么大方,一下子全都送人了。
李慕云哭笑不得的看了胖子一眼,他是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跟这么一个财迷的东西成为朋友,难道他就不知道有命赚没命花的道理?再说那钱就算是送人也是自己的,和这胖子有什么关系,亏他还能叫的那么理直气壮。
三胖子见李慕云再没吱声,只是站在门口看着自己,犹豫片刻跑到他身边哀求道:慕云,算是我求你,这,这钱咱留着行不?
行啊!李慕云点点头,往嘴里扒了口饭,咕哝道:那样的话你就需要弄五万贯铜钱给长孙无忌送过去,要买的东西还是那些,等货备好了直接送到登州府就行。
胖子开始见李慕云答应顿时大喜,但听了他后面的话之后又郁闷起来,一屁股坐到地上愁眉苦脸的说道:你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你这不是败家么,那些东瀛人你理他们干什么,反正这钱是那东瀛娘们儿用来赎身的钱,你干嘛真给她弄武器装备。
因为做人要守信用,当初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李慕云在胖子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骂道:赶紧起来干活儿去,若是耽误了事情,当心老子揍你。
揍我我也不去,当年你爹可是嘱咐我好好照顾你,你现在这么败家,我就是不能同意。胖子梗着脖子,一副宁死不屈的架式,甚至还把李慕云已经去世的老子拿出来说事。
李慕云险些被这胖子气的背过气去,不过后来想想还是打消了揍人的念头。
对于这个从小与自己玩儿到大的兄弟,李慕云将来还有很多事情要靠他去办,如果这货一直这么贪财也不是个事儿。
于是李慕云叹了口气坐到胖子身边,用手肘捅了他一下道: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事情么?
哪件?胖子扭头问道。
就是关于发财的梦想。李慕云说道。
胖子扭了扭屁股:当然记得,你要住大房子,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不过你的目标现在不是已经实现了么,还想怎么样。
那你的呢?
我的梦想是睡在一间金子打造的房间里,早上睁开眼睛,满眼都是金黄金黄的颜色胖子失神的说着,最后叹了口气:不过现在什么都不用说了,就你这败家的性格,估计这辈子是没有希望了。
第五九二章 骊山之行(上)
三胖子以前的梦想当然不是这个,这家伙自从看到五万两黄金堆在一起的样子之后,就好像奥特曼看到了小怪兽,流氓看到了野鸡,数量本就不多的脑容量已经全部被那黄澄澄的小东西填满,再也容不下其他东西。
李慕云怜悯的拍了拍胖子肩膀:你的这个梦想估计还要再等上一段时间,等到将来有一天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会实现的,不过你好像是看不到那一天了。
少爷,为什么要科技发展?慕雨有些不解的问道,胖子同样也扭过头,好像在等着李慕云的答案。
多简单啊,黄金的比重是二十,而且黄金又是软金属,用纯金打造一间房子,我敢保证,没等你住进去,屋顶就会塌下来。当然,你也可以做成穹顶,这样房顶就不会塌,不过你要小心一点,因为黄金的导热速度很快,所以只要很少的一点火,就可以把里面的人烤熟!
李慕云说着说着笑了起来,想到后世一个朋友因为镶了金牙沾沾自喜,结果镶牙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吃过热的东西,原因就是烫牙床。
胖子的脑子里面全是金子,根本没想过这些后遗症,闻言之后顿时一呆:你的意思是我的梦想不可能实现了?
你的梦想就是标准的梦想,而且你别不知足啊,还住特么金房子,真当自己是金丝雀呢?李慕云站起身,指了指地上的金子道:快点把钱送过去,快去快回,一会儿咱们还有事要做。
三胖子机械的答应着,神情落寞,如果真的可以睡在黄金打造的房子里面,他并不在乎是不是会在某天变成烤乳猪,也不在乎如果金丝雀长成自己这个样子是不是还会有人拿金笼子装,倒是屋顶会塌的问题让他十分困扰。
打发走了胖子,李慕云安排慕雨收拾东西,上元节之前都是休沐之期,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机构,全都不办事。
相比于后世的现代,古代的假期其实并不少,如果不是因为交通不便,估计各大景区同样也会爆满。
但就算这样,通往骊山的路上依旧是人流如织,仿佛整个长安城里的人全都出来了一般。
公子,好多人啊,他们都是去骊山的?慕雨骑着马跟在李慕云身边,乌溜溜的大眼睛扫过路上挤在一起的行人,好奇的问道。
应该是吧,如果没猜错应该都是去进香的,也有可能是去许愿或者还愿。李慕云有些走神,双眼盯着远处有些木然回答道。
小丫头知道这个时候的李慕云不喜欢被人打扰,于是便不再说话,继续观察路上的行人。
胖子亦在同行之列,不过这家伙太胖,骑不得马,只能坐车,好在有老夏陪着倒也不算寂寞。
苏婉晴这几天回家去了,毕竟还没有嫁人,不能总是住在李慕云的庄园里面,所以在苏烈回到长安之后,她便住进了大哥的家里。
一路无话,不多时众人已经到了骊山脚下,路的行人也渐渐散开,顺着路标走向各自想要去的寺庙或者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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