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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毒猎人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懒鸟

    于是秦戈就忽然想起了‘冬猎’这个词,这是流传于高端赏金猎人圈子里的概念,曾经他只够资格接取一星难度的杀毒任务,所以只能是听说。

    现在看来,这些高端赏金猎人也是要参加这一次的年度资源任务了。

    秦戈特意瞅了瞅,发现没有认识的人,估计连赵武,王冬这样的赏金猎人也不够资格吧,因为此刻在场的很多赏金猎人一看都是外地的,甚至还有许多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

    大楼入口处有十数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守卫,似乎是有某个大人物到来,秦戈在出示了他那崭新的杀毒猎人证件之后,就被放行了。

    大楼内很热闹,人来人往,以秦戈强大的五感,甚至还能听得见剧烈的枪声和某种可怕的搏杀声在地下二三层传出来,看来有人是在训练和进行武器调整。

    秦戈直接去了地上第三层,这里是杀毒一处的办公室和休息室兼装备仓库。

    至于地上的一,二层,却都属于了杀毒二处,这里的人可不少,秦戈估计,杀毒二处的职业杀毒猎人不会少于五十个,毕竟这是汇合了整个大风市的杀毒猎人力量,此外还有不少于同样数量的后勤人员。

    到了三楼,立刻就安静很多。

    只有五个后勤人员,以及算上处长王子临在内,嗯,还得算上秦戈才到五个人。

    回来了小秦!来来来,先简单认识一下,然后领武器装备,咱们这次的武器装备成色还不错!

    隔着老远,王子临就大声喊道,就像是一个进入了亢奋状态,火力全开的啦啦队员,可惜他只是一个人,还是个男的,效果为负。

    连秦戈都能够感受到士气的跌落简直不受控制。

    此刻在这三楼空荡荡的大办公室内,他的目光快速掠过五个有些尴尬的后勤人员,以及正坐在办公桌后面专心擦拭一人高盾牌的王塔山,还有两个陌生人。

    一个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有些发福,笑呵呵的坐在那里后,肚子的轮廓很圆润,看来这些年养尊处优的不错。

    另外一个是女人,看不出年龄,因为她的半张脸几乎都被毁了,至于另外半张脸则是用银色的面具覆盖起来,这也真是奇怪了,按理说不是应该覆盖被毁容的那半张脸吗?

    但秦戈从这个女人身上感受到了一闪而过的杀气,很强的杀气,而且他还能够感受这女人那火爆的身体中所蕴含的恐怖力量,这是a型血的近战?还是ab型血的阴影职业?

    于是秦戈一下子明白了王子临这个杀毒一处之所以还没有被立刻解散的原因。

    首先王子临是一个据说很厉害的黑铁级剑士,王塔山则是超级强悍的黑铁级盾战,如果这个女人还是一个ab型血脉的阴影职业,那么这个阵容就非常强大了,哪怕会有一个疑似蹭吃蹭喝的吊靴鬼,这足以让高层舍不得立刻放弃这块鸡肋。

    小秦,这是我们杀毒一处的另外一个王牌,夜行者曾韵,虽然和你一样目前都是青铜级,但在战场上战斗力并不弱于黑铁级,至于这位则是杀毒一处的资深成员唐森,我还没有进入杀毒一处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资深成员了。

    而这位小秦,秦戈,秦王的秦,兵戈的戈,则是罕见的双职业者,同时拥有不俗的近战爆发能力和非常恐怖的远程狙击能力,他的到来,将彻底弥补我们杀毒一处在团队职业配置上的短板。

    王子临介绍的很激情,不过下一秒,那夜行者曾韵就冷笑了一声,手掌一翻多了一把精致的手枪,所以,我也有一把枪,那也是双职业者喽,要是我再套上一件巫师袍,那是不是就成了三职业者,王处长,你怕不是急火攻心失去了智商!

    总之还是那句话,我能留在杀毒一处这么久,全是看在你曾经救了我的面子上,这次年度资源任务过后,抱歉,我就要离开了。

    真是尴尬。

    王子临讪笑了一下,回头瞅了瞅一脸平静的秦戈,就走到另外一个房间,拖出来一个满是灰尘和蛛网的大包裹,最后又搬来一个很袖珍的弹药箱。

    小秦,这里是每个杀毒猎人每年都会有的基本福利,里面有春夏秋冬常服各一套,战斗服各两套,内衣四套,战斗靴四双,袜子八双,战术背包一个,水壶一个,睡袋一个,强光手电一个,电池三组,工兵铲一把,望远镜一个,压缩饼干两箱,以上物资你酌情携带。

    另外有鉴于你的职业,我为你申请了一支四倍镜,200发步枪子弹,还有一把保养得很好,生产定型于122年前,非常著名的半自动步枪,咳咳,其实是我爷爷的收藏品,但总要比你那把好很多。

    王子临说的很诚恳,估计这也是他能做的极限了。

    不过,当秦戈看到那把半自动步枪的时候,却是心中一动,上前不动声色的接过那把步枪,对王子临道谢一声,就拖着那个大包裹直接去了另外一个房间,用换衣服为借口关上了房门。

    其他人对此完全不在意,毕竟现在秦戈身上还穿着那件到处是补丁的旧风衣。

    但是在那个房间里,秦戈却是有些压抑不住心头的激动,因为,当王子临拿着那把老古董一样的半自动步枪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竟是再一次感觉到了获得木刀传承时的那种奇特的力量。

    没错,都是那么沧桑,古老,但又充满了铁火的杀伐。

    当秦戈闭上眼睛,用手轻轻摩挲,细细品味,他眼前仿佛浮现出一幕幕场景,从钢铁变成零件,再从零件组装成步枪,再分发到士兵手中,扣动扳机发射的每一枚子弹,击杀的每一个敌人,鲜血在奔流,硝烟在弥漫,有一种无名的东西好像在破壳而生。

    秦戈突然惊醒,然后就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这支半自动步枪给拆解成最基础的零件了。

    他怔了一会儿,就再次闭上眼睛,用手抚摸过每一个零件,最后,他拿走了枪管,没错,确定无疑,这根看起来膛线磨损有点大,但仍然不算严重的枪管之上,那种奇特的力量附着的最多,甚至会让他有一种错觉,这根枪管才是这把枪的真正灵魂之处。

    秦戈无法解释这一切,但他相信他的判断没错。

    那么,他的那把98k步枪是否也是如此呢?

    秦戈心中有一刹那间的冲动,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原因很简单,据他所知,在大风市,类似98k步枪这样的栓动步枪已经很少见了,一旦拆掉后导致那种奇特的力量消散更快,那就糟糕了,毕竟父亲还说过上面的神奇附魔力量在缓慢消逝。

    但这种产自一百多年前的半自动步枪,大风市应该是有很多。

    推开门,秦戈故意抱着一堆零件走出来,神色装作很不悦的样子。

    王处长,请问你家是否还收藏有其他类似型号的步枪,我想我需要重新挑选一些可以使用的零件。

    呃!

    王子临很尴尬,他总不能说这是他昨天晚上在仓库的蜘蛛网里挑选出来的最好一把步枪吧,毕竟都是一百多年的货色了,那种膛线都磨光了的家伙拿出来就有点太欺负人了。

    不用考虑整体,我只要零件!合格的零件!

    秦戈加重了语气,王子临的表情让他确定了一开始的猜测。

    老王,咱们的仓库里不是有一大堆吗,叫他去挑,小子,你的枪法最好配得上你的嚣张!很看不惯秦戈在此刻给王子临雪上加霜的行为,王塔山说话了。

    多谢,仓库在哪里,我去挑!

    秦戈眉毛一挑,就喜欢这样的耿直哥。

    你去吧,里面有一百五六十支呢,锈蚀得连姥姥都不认得了,要不,我还是去后勤处给你要一把八一杠如何?王子临很不落忍。

    别,我就喜欢这种型号。

    秦戈二话不说,闯进那个仓库,就开始往外倒腾,毕竟这里还有别的物资,他需要的是一个安静的,没人打扰的房间。

    王子临,王塔山,还有那夜行者曾韵等人就古怪的看着秦戈热火朝天的倒腾,然后很快就都懒得去看了,甚至有些失望。

    讲道理,面对一大堆锈蚀得不能看的废弃步枪,也就只有那种从来都没有摸过枪的菜鸟才会如此兴奋吧,哦,也不对,至少收破烂的难民看了也会眼睛放光的。

    从来就不可能,也不会,永远都不会有哪个神枪手,神射手,狙击手会看见一百多年前的废枪就这么热情的。

    这人生啊,真是大起大落,黑暗无比。

    王子临无力的靠在沙发上,头一次开始怀疑自己的48点感知,是不是开了小差,他可是把全部身家都押上了。




第三十九章 授之以渔
    关上门,房间内就自成一个世界。

    秦戈精神肃穆,双目神采奕奕,但他并没有忙着拆卸搜索面前这堆在他看来无比宝贝的枪械。

    因为他在思考。

    很多事情看似是偶然,仔细去看却又是必然,很多必然的事情里总是少不了偶然。

    小城的木刀事件,可算是秦戈人生的转折点,说他运气好也罢,但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在能进城的五十四个人里面,包括那四个杀毒猎人,他们的感知都没有秦戈高。

    秦戈从小就对父亲的魔法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那不是没有原因的。

    那不是他对于魔法本身代表的强大力量感兴趣,而是对于魔法那复杂神奇的波动感兴趣。

    在一个高感知的人眼中,魔法的释放过程就像是绚烂的焰火让人叹为观止!

    这才是秦戈喜欢魔法的真相,

    因为美丽!

    同样,从小就拥有的高感知让秦戈对于周围的环境格外的敏感与细腻,对于父母悲伤失落无奈绝望的情绪波动更加了解更受触动。

    所以,虽然人们都有难民的孩子早当家的说法,可在同样一起长大的孩子之中,秦戈是混得最好的。

    不是哪个难民区的孩子都可以在十四岁的时候就有勇气走出家门去做最危险的赏金猎人且一干就是三年。

    父母传授的经验知识给的武器装备是一部分助力,但他那种善于发现观察,对周围的环境变化的敏感程度,才决定了他能一直活着。

    因此,在小城里,是他在没有任何提示下,最先发现了那里面的奇妙,而不是木刀先选择了他。

    因为他的高感知,主动发现并激活了木刀传承,然后才有后面一系列的好处。

    可是,令人绝望的真相是,木刀传承似乎只负责了师父领进门的作用,那把被木刀传承激活了神奇力量的98k步枪甚至开始了力量消散。

    这就不能不让秦戈思考了。

    那个木刀的主人螃蟹无疑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家伙,他可以欣赏你,帮助你,看你顺眼就坑你,看你不顺眼就打死你,但他绝不会成为你身边任劳任怨,不求名不求利的金手指或老爷爷的,嗯,这是回来之后秦戈特意请教了王子临才知道的梗。

    所以秦戈可以肯定,那样的木刀应该还有很多,每一把木刀上都有一个类似的传承,但这传承的力量只够打开一扇门,若过了一段时间,传承者不能进步,或者不能发现什么的话,这传承力量就会慢慢消失。

    果然任性啊!

    如果那个螃蟹真的是什么金手指老爷爷,那绝对是史上最差最恶劣的。

    明了前因后果,秦戈没有怨愤,也白没有无奈沮丧,他反而很高兴,为他能明白那螃蟹的用心而高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木刀传承不是一座金矿,可同时那就是一座难以想象的庞大金矿。

    秦戈已经找到了挖掘的方法。

    深吸了一口气,秦戈放空精神和所有的杂念,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在做什么,都要以最认真的态度去做,这是母亲的教导,他一向受益良多。

    拿起一把锈蚀得不成样子的步枪,秦戈没有忙着去查看这把枪的零件是否还能使用,膛线是否还在?

    他只是闭上眼睛,利用自己五十四点的高感知做观察工具,用98k步枪里正在流失的那种神奇力量做火种,来缓缓的点燃并激活这把老古董步枪里最珍贵,最具备灵魂的一部分。

    这才是木刀传承真正的用法,而不是用于实战,那无异于杀鸡取卵,暴殄天物!

    秦戈的手很温柔,也很灵活,十根修长的手指像是在弹奏乐器,不需要任何的工具,那锈蚀严重的步枪在转眼之间就被分解拆卸,然后,他会轻轻取出其中的某个部分,用布擦拭好,整齐的摆放在一边。

    一开始,这对秦戈来说还是一件值得他全力以赴的事情,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动作与神情还有精神都好像被染上了一抹肃穆与沉重。

    不是悲伤的那种肃穆沉重,也不太像是历史的那种时间的沉重。他无法言说,无法描述,只是觉得自身的渺小与卑微。

    好像那些步枪上最具灵魂的一部分在被他用高感知发现后,也残余了一小部分缠绕在他的精神里。

    秦戈没有停下来,因为他并不排斥。

    他喜欢这种感觉,每一把枪,都像是一个精彩的人生故事,它是故事的主角,冷漠又平静的看着周围的变化,哪怕是被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拿在手中。

    但这故事,其实又没有什么情节,也没有什么喜怒哀乐,曲折离奇,毕竟主角只是一把步枪,在它的生命里,只是不断重复着上膛,瞄准,扣动扳机!还有子弹发射的那一瞬间迸发的光和热,如同流星,一闪即逝。

    这一瞬即是永恒吗?

    秦戈似乎捕捉到了什么?

    时间缓缓流逝,秦戈对此一无所觉,他已经不是在拆卸步枪,更像是在一本本的书,或者,是在看一个个没有碑文,没有名字,没有生平的墓志铭。

    然后,他好像看到了他自己——

    小秦!小秦?你怎么样,我们要出发了!

    外面骤然响起的敲门声惊醒了秦戈,抬头一看,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窗户处透过一丝天光,天都要亮了?

    面前,所有的步枪都已经被拆卸完毕,他跪坐在那里,如梦方醒,亦真亦幻。

    王处长,请再给我十分钟。

    秦戈缓缓道,然后就开始随意组装那些挑选出来的枪械零件,他没有去看,手指就代替了他的眼睛,强大的感知仍旧在那些特殊的零件上缠绕,这每一个部分都是他的血肉骨骼,都是他意志的延伸。

    当这把半自动步枪彻底组装完毕的一瞬间,秦戈心中就涌起一种莫名的感动,血肉相连的感觉,非常真实。

    这个时候,秦戈就好像福至心灵一样,把剩余的那些特殊枪械零件一一拿起,与这把步枪接触,于是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秦戈能看到一丝白色光芒从零件上流淌入那整枪之中,虽然过程只有不到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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